法务部发布新闻稿 反驳高大成7项疑点

2015年02月18日社会
【新唐人2015年2月18讯】(新唐人记者卢欣综合报导)震惊国内的高雄监狱挟持案在6嫌自尽后结束,外界持续关注后续相关报导。法医高大成昨日(17日)在脸书上对事件提出质疑,法务部同日即发布法医研究所的新闻稿,反驳高大成的论点。

法医高大成昨日在脸书上提出“手与手枪没办法打太阳穴自杀,再放到腹部来”、“枪枝上没有眀显或是采集不到指纹都可能是他杀”、“自己说是冤岳更不可能自杀”等7项疑点,质疑6嫌的死因并不单纯。

同日,法务部代转发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的新闻稿《高雄监狱六囚犯死亡事件新闻稿》,反驳高大成的论点。新闻稿内容主要以“高大成的论点并非是亲临现场解剖及勘验现场的见闻,揣测疑点甚多,与现场勘验及解剖的结果相差甚远”的论点,反驳了高大成提及的7项疑点。

另外,新闻稿最后亦表示,高雄监狱挟持案已经经过本所法医病理专科医师完成法医病理解剖及法医毒物检查,研判6嫌的死亡方式为自杀。因此,社会大众不宜再妄加揣测,以免再引发社会纷乱。

〈高雄监狱六囚犯死亡事件新闻稿〉全文如下:

法医研究所年度执行2000多件案件,对枪伤之鉴定具有专业之技能与经验,本件6囚枪击自戕不幸事件,本所于2月12日指派具国外训练返国丰富经验之2位法医病理专科医师支援高雄地检署执行复验及法医病理解剖工作。高大成脸书内容非高法医亲临法医解剖及勘验现场之所见所闻,且均为揣测之疑点甚多,与现场勘验及解剖之结果相差甚远。

枪伤之自、他杀之判定为法医基本的研判智能与原则,故枪管抵触皮肤造成之枪管芒星状开口、准星、枪管印痕与固定簧杆引套印痕、火焰烧灼痕、火药刺青等及弹道射击方向与角度均为研判接触型、接近型、近距离与远距离枪伤等均为研判枪伤型态之重要依据,高法医未亲身经历且无鉴识背景而研判出诸多疑点。应相信司法调查,由专业法医病理专科医师之亲临解剖作出解剖及死因鉴定结果为依据,且不应该超出法医专业范围作出“自己是冤狱更不可能自杀”、“可能是囚犯贿赂某人,这个人答应让他们脱逃,但脱逃之中又觉得不妥,不如全部杀人灭口”等情境来揣测案情,且高法医非鉴识人员,又无亲临现场,在枪枝指纹及烟硝反应尚未出炉,如何预知非自杀之疑点。本案经本所法医病理专科医师完成法医病理解剖及法医毒物检查,死亡方式研判为自杀,并已将初步报告送交高雄地检署,外界实不宜妄加揣测,引起社会纷乱。

法务部新闻稿〈高雄监狱六囚犯死亡事件新闻稿〉出处: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377860&ctNode=27518&m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