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建三江案的代理律师在看守所分别顺利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一个多月前,两个看守所都严加拒绝律师会见,所以这次的顺利会见,不免给几经磨难的律师们带来意外。张维玉律师说:“我没想到这次没有任何障碍就会见了当事人,有点突然。”
建三江案,因为是法轮功案件,显得敏感。为本案做代理的几拨律师,来自中国人权律师群体,他们是站在中国律师界最前沿的一批良心律师。建三江案沸沸扬扬走过了一年。期间,当局为阻止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外地律师做无罪辩护,千方百计阻挠律师办案,设置重重障碍,不惜绑架拘留酷刑恐吓,引得全球关注。建三江案被“炒”得如此火爆,是建三江当局一手造成的。
建三江案代理律师为维护当事人和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当局的一切违法行为。面对强权,个体律师利用网络媒体充分曝光案情进展,依靠社会舆论的压力,部份遏制了当局的无法无天。特别是年前,他们到有关部门投诉控告、举牌抗议。只要当局违法,就遭控告曝光。律师团展开的大规模控告投诉维权行动,令当局开始吃不消。3月2日佳木斯看守所法律顾问电话张维玉律师,先说“佳木斯看守所确实做错了,不应该不让你们会见”,又说“前期到佳木斯市政府复议佳木斯看守所的事情,你能不能不要再复议了”。官方差人出来向律师说好话,为佳木斯市政府求情,说明当局深感压力。
围绕建三江案展开的正邪交锋,更多的是在法庭外进行的。庭外代理律师的奔波抗争,庭内法轮功学员的处境安危,始终备受关注。无论当局如何掩人耳目,甚至秘密开庭,建三江案已在海内外各界的聚焦之下。本案公开审理的范围,实际上超越了司法意义上的公开审理,从“青龙山“、“24根肋骨”出现那天起,就跨越国界飞向海内外,举世瞩目。
2013年废除劳教制度后,大批遭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或被转送进“洗脑班”这类黑监狱继续关押,或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法院非法审判。建三江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建三江案,集中了目前中国法制上最尖锐的诸多矛盾,颇具代表性,称得上是一个标志性案件。
3月2日看守所变脸,不再阻拦律师会见当事人,连代理律师都深感意外。到底是甚么原因,让看守所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
变脸的日子是3月2日,两会开幕前一天。敏感的案子遇上敏感的日子,就格外敏感。变脸和两会有关系吗?这两天,党媒官媒正热炒2015全国两会法治话题,强调习思想“四个全面”之一的依法治国是重中之重。有报导说最高检察响应“四个全面”配合依法治国,定出了不少新规矩。针对中国司法乱象,律师办案难的突出问题,少不了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新规细则。建三江案律师被剥夺会见权、辩护权,也多次被控告到黑龙江各级检察院,检察院接待了,最高检不会不知道。另外,看守所属公安管辖,但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看守所的制约作用也不排除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24根肋骨”成了建三江标签,臭名远扬,海外多家媒体做过报导。中国人权状况如何,不言而喻,建三江案犹如一页“脸书”做了诠释。在目前高调依法治国,习“法治”思想正在两会上大提特提的大环境下,像建三江案这样的法治难题,尤为敏感。如何依法破解?似乎到了不碰不行的地步。
尽管建三江法院回避律师,但是建三江案在1月8日法院二次秘密开庭判决后,至今没宣判。十多年来法轮功案件一律按有罪枉法判决,而建三江案的有罪判决没有出炉,实属罕见。对具有风向标作用的建三江案,大概已经不是主审法官王敬军等人说了算的了。
本案是下有罪判决还是无罪释放,摆在了北京当局面前。近期以来,“两高”指派各地纠正了以“呼格案”为代表的多起冤假错案,但没有一起法轮功的冤案。纠正冤假错案不能划禁区,法制不能逾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要真正“全面依法治国”不可能绕开法轮功问题,最大司法不公的法轮功案件,迟早是要直接面对。
文章来源:大纪元
建三江案,因为是法轮功案件,显得敏感。为本案做代理的几拨律师,来自中国人权律师群体,他们是站在中国律师界最前沿的一批良心律师。建三江案沸沸扬扬走过了一年。期间,当局为阻止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外地律师做无罪辩护,千方百计阻挠律师办案,设置重重障碍,不惜绑架拘留酷刑恐吓,引得全球关注。建三江案被“炒”得如此火爆,是建三江当局一手造成的。
建三江案代理律师为维护当事人和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当局的一切违法行为。面对强权,个体律师利用网络媒体充分曝光案情进展,依靠社会舆论的压力,部份遏制了当局的无法无天。特别是年前,他们到有关部门投诉控告、举牌抗议。只要当局违法,就遭控告曝光。律师团展开的大规模控告投诉维权行动,令当局开始吃不消。3月2日佳木斯看守所法律顾问电话张维玉律师,先说“佳木斯看守所确实做错了,不应该不让你们会见”,又说“前期到佳木斯市政府复议佳木斯看守所的事情,你能不能不要再复议了”。官方差人出来向律师说好话,为佳木斯市政府求情,说明当局深感压力。
围绕建三江案展开的正邪交锋,更多的是在法庭外进行的。庭外代理律师的奔波抗争,庭内法轮功学员的处境安危,始终备受关注。无论当局如何掩人耳目,甚至秘密开庭,建三江案已在海内外各界的聚焦之下。本案公开审理的范围,实际上超越了司法意义上的公开审理,从“青龙山“、“24根肋骨”出现那天起,就跨越国界飞向海内外,举世瞩目。
2013年废除劳教制度后,大批遭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或被转送进“洗脑班”这类黑监狱继续关押,或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法院非法审判。建三江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建三江案,集中了目前中国法制上最尖锐的诸多矛盾,颇具代表性,称得上是一个标志性案件。
3月2日看守所变脸,不再阻拦律师会见当事人,连代理律师都深感意外。到底是甚么原因,让看守所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
变脸的日子是3月2日,两会开幕前一天。敏感的案子遇上敏感的日子,就格外敏感。变脸和两会有关系吗?这两天,党媒官媒正热炒2015全国两会法治话题,强调习思想“四个全面”之一的依法治国是重中之重。有报导说最高检察响应“四个全面”配合依法治国,定出了不少新规矩。针对中国司法乱象,律师办案难的突出问题,少不了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新规细则。建三江案律师被剥夺会见权、辩护权,也多次被控告到黑龙江各级检察院,检察院接待了,最高检不会不知道。另外,看守所属公安管辖,但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看守所的制约作用也不排除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24根肋骨”成了建三江标签,臭名远扬,海外多家媒体做过报导。中国人权状况如何,不言而喻,建三江案犹如一页“脸书”做了诠释。在目前高调依法治国,习“法治”思想正在两会上大提特提的大环境下,像建三江案这样的法治难题,尤为敏感。如何依法破解?似乎到了不碰不行的地步。
尽管建三江法院回避律师,但是建三江案在1月8日法院二次秘密开庭判决后,至今没宣判。十多年来法轮功案件一律按有罪枉法判决,而建三江案的有罪判决没有出炉,实属罕见。对具有风向标作用的建三江案,大概已经不是主审法官王敬军等人说了算的了。
本案是下有罪判决还是无罪释放,摆在了北京当局面前。近期以来,“两高”指派各地纠正了以“呼格案”为代表的多起冤假错案,但没有一起法轮功的冤案。纠正冤假错案不能划禁区,法制不能逾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要真正“全面依法治国”不可能绕开法轮功问题,最大司法不公的法轮功案件,迟早是要直接面对。
文章来源: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