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3月12日电】我叫康素萍,47岁,汉族,女,系陕西省地质矿产局西安探矿机械厂的一名单身女工。
2010年9月27日,在我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之下被厂长崔高汉亲自实施停薪停职停职进门至今无一分钱收入而进京上访至今无果。
在此期间,我先后6次被关黑监狱,4次行政拘留、1次刑事拘留,被投毒1次险些丧命,2次差点被送精神病医院,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我的信访案被非法三级终结,至今我都不曾见过终结文书,邮寄和递交过无数份材料和情况说明,足迹几乎踏遍了所有的信访窗口,无数次进出马家楼和久敬庄接济中心,被威逼恐吓被打被虐待不计其数,为维权我开过瓢、且过腕、服过毒、跳过楼,九死一生……
我无时无刻不渴望可以解决问题然后回家安居乐业,可是至今却看不到一丝希望,忽然想起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到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张冉在他办公室对我说(2011年5月1日):“你的信访问题解不解决得看崔高汉的心情,看你把崔高汉哄的好不好?……”
我不知道怎样可以哄崔高汉开心,想到贪官都喜欢钱,可是,我没钱,怎么办呢?苦思冥想,募集腐败款,为崔高汉向社会求助,沿街乞讨,所得所有尽数归于崔高汉,期望他一高兴可以给我解决问题,我就可以回家过日子了。
没办法,这就是现状和现实:无论您背负着多少血海深仇,投诉和控告到哪里全部都要打回原形------因为属地管理,也就是让被告解决原告的问题,好玩吧。
如今倡导依法治国,我必须依法行事,行差绝不能踏错半步,否则将万劫不复。
所以,我想无论如何都要走正常的渠道合法的手续依法征得许可才可以付诸行动。
于是,我于2015年3月10日,午后,来到西单大街派出所咨询我可不可以在该所的辖区之内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我不打横幅、不穿状衣、不摆地状、也不举状纸,只手捧一只募款箱。
该所一名当班的女警察警号为:025178,她告诉我:“乞讨犯法啊,我告诉你,解决问题回你当地去,我们这里不管,要救助去救助站……”
我答:“我不上访,也不反映问题,就是想在您的辖区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因为这里繁华人员密集可能会快一些幕够数额,想征得您的许可后在做,仅此而已。”
女警依然重复着之前的那段话,态度很生硬。
我问女警:“我不懂法律,请您告诉我,乞讨犯法写在哪部法律里,我想学习和知道。”
女警依然重复之前那段话并且说:“我不知道啊,我不知道乞讨犯不犯法啊,也不知道哪部法里有这条,你去咨询律师吧……”
无奈,我离开了该所。接着,我来到了前门大街派出所进行咨询,想碰碰运气,依然是有关在该所辖区可不可以依法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的相关事宜。
这次,我首先问:“乞讨犯法吗?”
该所的一名男警察警号为:027946回答说:“乞讨不犯法,是人的一种生存生活的方式而已”
我问:“那我可不可以在您的辖区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呢?我想走正常的渠道合法的手续。”
男警答:“正常的乞讨可以,但是不能打横幅穿状衣等……”
后来男警问了一些我的情况,我如实回答,在此谈话期间,男警要求核查我的身份信息要查看身份证。
我说:“给您看可以,但是您一定要归还给我啊。我只是来咨询,行与不行权利在您,问问不犯法吧?您不能扣证抓人吧?有困难有疑问找警察没错吧?”
男警答:“没错,问问不犯法,我们不扣你的身份证,一定会还给你的”
但是,男警东拉西扯的拖延时间就是没有归还证件的意思
我说:“请您把证件还给我。”
男警说:“别着急,我们通知某某单位的人了,让他们来跟你好好谈谈有关乞讨的事情……”
我有点害怕,就跑出了该所,不知所措的站在大街上发愣……
这个过程中,该所一名保安多次跑出来跟我说:“你要不要身份证了?”
我答:“当然要。”
男保安说:“我们领导很重视你,要跟你谈话,谈完话就把身份证还给你,不谈不归还证件……”
我的心更加的忐忑了,我知道按照他们以往的惯例这种情况下有三种结果:
1)送马家楼后遣返原籍,由地方处理或处罚;
2)就地处罚或者处理:刑拘或者行拘,由北京警方来完成这
个过程。
3)在该所就地移交地方直接遣返原籍,由地方处理或处罚。
那么,就意味着可能发生以下的情景:
1) 就地构陷莫须有之罪;而这种情况是我在2014年1月
24日经历了一次,我一个人在梨园派出所的大厅里拨打了110报人口走失(寻人),被要求跟他们进到所里面向我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而直接被构陷后刑拘1个月(在北京市第1看守所),罪名是: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罪,刑拘期满又以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1年,直到今年的2月24日才期满。目前还被监视居住。
2) 被当地暴打,打死打残打伤看个人的造化了。在遣返的
途中或者回到原籍之后,我被多次暴力殴打,鼻青脸肿,遍体凌伤是家常便饭,1次被打瘸,另1次差点被打死,牙齿被打松了3颗,预告无门,欲诉无处。
我的属地派出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派出所就是个有去无回的派出所,只要我被强行拉进该所,不是黑监狱就是拘留所无一幸免。
北京的派出所更奇葩,我到所里咨询就要被扣身份证,以强迫接受该所领导谈话为饵欲构陷或者把我卖给地方驻京办或者其他,我不得而知,我不得已趁机逃出了该所,男保安先后跑出来叫了我好几次,我不敢再回去,带着极度的恐惧跌跌撞撞的离开了该所辖区范围,至今仍心有余悸,惊魂未定。
虽然暂时逃过一难,但秋后算账和强行绑架随时可以发生,这也是他们的一贯作为和强项,我经历很多次了,很暴力很恐怖,让人不寒而栗,刻骨铭心。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天子脚下,首善之区,身为人民警察,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肩负着保一方百姓平安和社会的稳定和谐的责任,多么的殊胜和不可冒犯。
然而,,谁曾想到光天化日,朗朗干坤之下头顶着国徽身穿着制服竟如此肆无忌惮的侵犯人权?
我想知道,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警察都如此可怕,老百姓可该去相信谁?
有困难找民警成为笑谈,这句话老百姓喊了几十年,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反腐败打老虎拍苍蝇的今天,在首都北京被北京的警察给颠覆了……
陕西 康素萍
2015年3月12日
2010年9月27日,在我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之下被厂长崔高汉亲自实施停薪停职停职进门至今无一分钱收入而进京上访至今无果。
在此期间,我先后6次被关黑监狱,4次行政拘留、1次刑事拘留,被投毒1次险些丧命,2次差点被送精神病医院,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我的信访案被非法三级终结,至今我都不曾见过终结文书,邮寄和递交过无数份材料和情况说明,足迹几乎踏遍了所有的信访窗口,无数次进出马家楼和久敬庄接济中心,被威逼恐吓被打被虐待不计其数,为维权我开过瓢、且过腕、服过毒、跳过楼,九死一生……
我无时无刻不渴望可以解决问题然后回家安居乐业,可是至今却看不到一丝希望,忽然想起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到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张冉在他办公室对我说(2011年5月1日):“你的信访问题解不解决得看崔高汉的心情,看你把崔高汉哄的好不好?……”
我不知道怎样可以哄崔高汉开心,想到贪官都喜欢钱,可是,我没钱,怎么办呢?苦思冥想,募集腐败款,为崔高汉向社会求助,沿街乞讨,所得所有尽数归于崔高汉,期望他一高兴可以给我解决问题,我就可以回家过日子了。
没办法,这就是现状和现实:无论您背负着多少血海深仇,投诉和控告到哪里全部都要打回原形------因为属地管理,也就是让被告解决原告的问题,好玩吧。
如今倡导依法治国,我必须依法行事,行差绝不能踏错半步,否则将万劫不复。
所以,我想无论如何都要走正常的渠道合法的手续依法征得许可才可以付诸行动。
于是,我于2015年3月10日,午后,来到西单大街派出所咨询我可不可以在该所的辖区之内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我不打横幅、不穿状衣、不摆地状、也不举状纸,只手捧一只募款箱。
该所一名当班的女警察警号为:025178,她告诉我:“乞讨犯法啊,我告诉你,解决问题回你当地去,我们这里不管,要救助去救助站……”
我答:“我不上访,也不反映问题,就是想在您的辖区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因为这里繁华人员密集可能会快一些幕够数额,想征得您的许可后在做,仅此而已。”
女警依然重复着之前的那段话,态度很生硬。
我问女警:“我不懂法律,请您告诉我,乞讨犯法写在哪部法律里,我想学习和知道。”
女警依然重复之前那段话并且说:“我不知道啊,我不知道乞讨犯不犯法啊,也不知道哪部法里有这条,你去咨询律师吧……”
无奈,我离开了该所。接着,我来到了前门大街派出所进行咨询,想碰碰运气,依然是有关在该所辖区可不可以依法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的相关事宜。
这次,我首先问:“乞讨犯法吗?”
该所的一名男警察警号为:027946回答说:“乞讨不犯法,是人的一种生存生活的方式而已”
我问:“那我可不可以在您的辖区乞讨为崔高汉募集腐败款呢?我想走正常的渠道合法的手续。”
男警答:“正常的乞讨可以,但是不能打横幅穿状衣等……”
后来男警问了一些我的情况,我如实回答,在此谈话期间,男警要求核查我的身份信息要查看身份证。
我说:“给您看可以,但是您一定要归还给我啊。我只是来咨询,行与不行权利在您,问问不犯法吧?您不能扣证抓人吧?有困难有疑问找警察没错吧?”
男警答:“没错,问问不犯法,我们不扣你的身份证,一定会还给你的”
但是,男警东拉西扯的拖延时间就是没有归还证件的意思
我说:“请您把证件还给我。”
男警说:“别着急,我们通知某某单位的人了,让他们来跟你好好谈谈有关乞讨的事情……”
我有点害怕,就跑出了该所,不知所措的站在大街上发愣……
这个过程中,该所一名保安多次跑出来跟我说:“你要不要身份证了?”
我答:“当然要。”
男保安说:“我们领导很重视你,要跟你谈话,谈完话就把身份证还给你,不谈不归还证件……”
我的心更加的忐忑了,我知道按照他们以往的惯例这种情况下有三种结果:
1)送马家楼后遣返原籍,由地方处理或处罚;
2)就地处罚或者处理:刑拘或者行拘,由北京警方来完成这
个过程。
3)在该所就地移交地方直接遣返原籍,由地方处理或处罚。
那么,就意味着可能发生以下的情景:
1) 就地构陷莫须有之罪;而这种情况是我在2014年1月
24日经历了一次,我一个人在梨园派出所的大厅里拨打了110报人口走失(寻人),被要求跟他们进到所里面向我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而直接被构陷后刑拘1个月(在北京市第1看守所),罪名是: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罪,刑拘期满又以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1年,直到今年的2月24日才期满。目前还被监视居住。
2) 被当地暴打,打死打残打伤看个人的造化了。在遣返的
途中或者回到原籍之后,我被多次暴力殴打,鼻青脸肿,遍体凌伤是家常便饭,1次被打瘸,另1次差点被打死,牙齿被打松了3颗,预告无门,欲诉无处。
我的属地派出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派出所就是个有去无回的派出所,只要我被强行拉进该所,不是黑监狱就是拘留所无一幸免。
北京的派出所更奇葩,我到所里咨询就要被扣身份证,以强迫接受该所领导谈话为饵欲构陷或者把我卖给地方驻京办或者其他,我不得而知,我不得已趁机逃出了该所,男保安先后跑出来叫了我好几次,我不敢再回去,带着极度的恐惧跌跌撞撞的离开了该所辖区范围,至今仍心有余悸,惊魂未定。
虽然暂时逃过一难,但秋后算账和强行绑架随时可以发生,这也是他们的一贯作为和强项,我经历很多次了,很暴力很恐怖,让人不寒而栗,刻骨铭心。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天子脚下,首善之区,身为人民警察,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肩负着保一方百姓平安和社会的稳定和谐的责任,多么的殊胜和不可冒犯。
然而,,谁曾想到光天化日,朗朗干坤之下头顶着国徽身穿着制服竟如此肆无忌惮的侵犯人权?
我想知道,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警察都如此可怕,老百姓可该去相信谁?
有困难找民警成为笑谈,这句话老百姓喊了几十年,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反腐败打老虎拍苍蝇的今天,在首都北京被北京的警察给颠覆了……
陕西 康素萍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