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纳粹93岁被审 88岁江泽民或随其后

2015年04月24日时政
【新唐人2015年04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近日,93岁的前党卫军成员、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簿记员奥斯卡•格勒宁(Oskar Gröning)在德国北部城市吕讷堡(Lüneburg)受审。尽管奥斯卡声称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屠杀行为,但他依然被指控犯有“谋杀同谋罪”,对奥斯威辛集中营屠杀30万犹太人也负有责任,检察官指控格勒宁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支持了纳粹政权的系统性谋杀。

奥斯卡•格勒宁被指控犯有“谋杀同谋罪”

据《德国之声》报导,奥斯卡•格勒宁(Oskar Gröning),1921年6月10日出生。21岁时,他作为党卫军年轻的一员被派往奥斯威辛集中营,并成为奥斯威辛会计。从1942年9月至1944年10月,他作为德国党卫军的一员在奥斯威辛执勤。他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囚徒们的钱币、首饰等有价值物品。

虽早在30年前司法机构就已对格勒宁立案,但因他坚称自己没有直接参与杀人,“只不过看管了旅行箱”,又缺乏证据证明他与那里发生的屠杀有直接关系,司法机构一度于1985年中止了对他的立案程序。

2005年,对自己当年的这段经历,他声称,“我没有杀过一个人。我只是灭绝机器中的一个微小的齿轮。我不是作案人。”

10年后,格勒宁还是被送上了法庭。2015年4月21日,针对现年已93岁的奥斯卡•格勒宁的庭审在吕讷堡(Lüneburg)地方法院举行。此前,被告长期在吕讷堡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生活。

检查官雷曼(Jens Lehmann)宣读一份起诉书,指控格勒宁作为奥斯威辛集中营库房管理机构的会计,搜集了从受害人那里没收的钱财,并随后上交柏林,而他明确地知道奥斯威辛集中营被用于大规模屠杀犹太人。雷曼检查官指出,通过其所作所为,格勒宁支持了奥斯威辛集中营不间断的日常事态,“并为此作出了某种至少是低层次的贡献”。

报导表示,出于证据搜集困难原因,负责下萨克森州处理纳粹罪行的汉诺威检查院将诉讼内容限制于俗称的“匈牙利行动”。该行动实施于1944年5月16日至7月11日。在这两个月里,党卫军将大约42.5万名犹太人从匈牙利运至奥斯威辛。大约30万人在抵达后即立刻被送入毒气室杀死。在此期间,前后共有137列火车抵达纳粹的这一死亡工厂。

格勒宁当时也在“挑选”站台值勤。所谓的“挑选”就是,将囚徒无情地分成“有劳动能力”和“无用”两类。他知道,被挑出来列入“无用者”队列的人并不是被送入诈称的淋浴室进行“消毒”,而是被直接送向死亡。格勒宁的任务是收集从站台被押送走的囚徒们留下的包裹。

起诉书指控说,“此举旨在清除大屠杀的痕迹,不让后续囚徒看到”。起诉书指出,通过上述行为,被告格勒宁支持了纳粹政权的系统性谋杀。

在检察官莱曼(Jens Lehmann)宣读了长达85页的指控后,奥斯卡•格勒宁进行了近一小时的陈述。最后,奥斯卡•格勒宁转向法官弗兰兹(Franz Kompisch),说:“毫无疑问,在道义上,我是杀犹太人的同谋。我在道德上有罪(moral guilt),我对那些受害者充满后悔和歉意。”他请求人们的原谅,“有没有刑事责任,这由你们来决定。”

吕讷堡地方法院安排了27个庭审日,7月底将作出判决。60多个附带起诉人将在审判程序中作陈述。他们分别来自美国、匈牙利、加拿大和以色列。

今年90岁的福希笛(Eva Fahidi)是证人之一,她在大屠杀中失去了49位亲人。而她的母亲和姐妹,都死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毒气室。对于奥斯卡•格鲁宁的证词和原谅请求,福希笛并不满意,“70年之后,他还是不能承认‘我是一个罪人’。”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4月21日报道称,格鲁宁被指控“谋杀同谋罪”,如果罪名成立,他可能面临3到15年徒刑。

外媒谈奥斯卡•格勒宁案的意义

《纽约时报》评论说,奥斯卡•格勒宁的案件不仅仅意味着纳粹个人反思的复甦,也凸显了几十年来法律针对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审判空白。

文章表示,奥斯卡•格勒宁之案说明,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们对大屠杀和纳粹罪行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当年那些罪犯常常以“我们是下级,不得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并没有主动参与暴行”作为推卸罪责的理由,但这样的理由并不能开脱他们实际犯下的罪责。

报导引述柏林国际奥斯维辛委员会的(Christoph Heubner)说:“重要的是,它让我们知道在种族灭绝依然会发生的今天,施暴者可能被告上法庭。”他认为格勒宁被审“即使迟到了70年,这依然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永恒持久的信号。”

据了解,当年希特勒及其纳粹分子因犯下“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而成为全人类的公敌,为避免反人类罪在全球再度发生,联合国有关惩处反人类罪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于1998年7月17日获得通过,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所谓反人类罪,是指针对平民的攻击行为,包括谋杀、酷刑、灭绝等11宗反人类罪行。根据《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庭对反人类罪行使“自动管辖权”,可进行无限期追溯。国际刑事法庭只审判个人,而非国家,量刑与战争罪相同,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反人类罪不会因为上级命令而免除责任,只能由本人对自己的罪行负责。

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利用国家暴力机构发动了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十六年来至少三千多的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还有数以万计的修炼者被打伤打残,更有大批人失踪或成为了被中共活摘器官的受害人。

现年88岁的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周永康、刘京、薄熙来等六十多名中共高官在美、澳、欧、非、亚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或“酷刑罪”遭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诉。而这场迫害的元凶恶首江泽民至少在16个国家和地区被控告。

外界认为,江泽民等人所犯下的反人类罪恶,比当年的希特勒、纳粹有过之而无不及,历史上正义的审判虽然有时会姗姗来迟,但最终绝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