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华冤判4年 加国母谴非法判决

2015年04月24日新唐人记者报导
【新唐人2015年04月24日讯】河北唐山女孩卞晓晖,因为要求探望被关押的父亲,最近被中共当局判刑三年半,晓晖的表姨陈英华,因陪同她求见父亲,也被判刑四年。4月10号判决书下来,陈英华母亲就判决发表声明,呼吁外界再次关注。

陈英华的母亲在声明中写道:我女儿陈英华陪卞晓晖求见父亲,不但没见着,反而被公安关押,连同晓晖远在唐山的母亲周秀珍,全家坐牢已一年多了。今年4月10号判决书下来,我女儿被判四年,晓晖判三年半。

陈英华母亲:“他们很恶劣的,她是10号判决书下来的,但是他们一直不告诉我们,也不通知律师,它那个规定是10天里边上诉有效,我们的律师21号去,它不给见当事人,它把这个时间拖过去,就是想剥夺我们的上诉的权利,用这种阴谋的办法。到现在我还没有拿到那个判决书。”

陈英华的母亲在声明中表示,卞晓晖的父亲卞丽潮和她的女儿陈英华都是法轮功学员。事情的整个过程是,卞晓晖举着横幅“我要见父亲”,表达诉求;并向路人诉说父亲被冤枉、被酷刑折磨,请求社会关注;而陈英华为晓晖拍照、录像,保留现场证据,上传网上寻求公正。而长安区检察官杨文娟对我女儿说:‘你是法轮功,没坐过牢吧?这次一定让你尝尝铁窗的滋味!’”

陈英华母亲:“是她第一次去见我女儿,还没调查清楚、还没有把事情搞清楚,她就说这个话了,就是他们已经下了结论了,是先下结论的。”

陈英华的母亲向新唐人表示,目前,她的女儿陈英华和卞晓晖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她们自己第一时间向石家庄长安法院提出了上诉。陈英华的母亲呼吁外界进一步关注事件进展。

新唐人记者尚燕、舒灿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