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江泽民是败坏法治的大腐虫

2015年05月01日江泽民死了
众所周知,中共劳教所酷刑受害主体是法轮功学员,在劳教制度被喊停后,来自明慧网的数据表明,对他们的非法庭审与判刑的案例显着攀升。近期案例之一的江苏陆秀军案,甫于4月24日在镇江句容县法院开庭。从报导中得知,庭上终有律师直言不讳:“江泽民才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据报导,为江苏法轮功学员陆秀军做无罪辩护的张赞宁律师,是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也是闻名全国的南京律师。据称,由于此案,张赞宁成为国内迄今为止当庭指控江泽民有罪的律师第一人,但这次可不是他第一次指控江泽民。

张赞宁律师代理过不少法轮功案件,早在2011年起,他就曾经多次公开强调:在江泽民执政期间,中国的法制大倒退,尤其是由江泽民亲自下令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610机构,彻底摧毁了中国的法制环境。

在周永康被正式立案的2014年12月,彼时接受媒体专访的张赞宁又再一次重申:法轮功案件遭遇到法律程式上的违法是触目惊心的,连合议庭人员都是假的,合议庭里面都有610办公室的人来担任审判员。名义上是法院在审,其实还是610在审,这个盖世太保是一杆子插到底,从侦查、检查、起诉都有他们直接干预,所以法轮功案件根本没有公正可言。

这次在陆秀军的庭审上,张赞宁律师除了痛陈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为由定罪法轮功学员是非常低级的错误之外,他更当庭指控,江泽民单方面对法轮功进行认定和镇压,这才是“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巨大犯罪!

目前舆论热衷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习近平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其实习近平在2012年11月上台后的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就曾发出强音“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执法者的腐败是阻碍依法治国进程的一大要因。

事实俱在,对法轮功案件毫无顾忌采取黑社会操作模式的610办公室,给中国法制环境带来了摧毁性的破坏,然而没有江泽民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没有610这个法外授权的机构,导致国家法治无以复加的崩坏。因而张赞宁律师才不吐不快: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是很大的罪行。这已经成为大陆各界的共识。

国际上,如火如荼进行的“全球诉江案”一直是媒体和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国内,对于江泽民的汉奸卖国、独裁谋私、谎言祸国、践踏人权法治,以及迫害善良正信等等所有罪恶,舆论清算风潮也正在兴起中。

文章来源:《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