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听众朋友好!欢迎您收听《横河评论》,我是杨光。
横河:我是横河,大家好!
主持人:最近几天,一桩二十年前的旧案又重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个案子就是河北青年聂树斌在被指控强奸杀人执行死刑后,人们发现执行死刑时的照片和官方公布的死刑时间季节对不上。那么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这么曲折呢?我们请横河先生来点评一下。
横河先生,聂树斌这个案子它从案子判完之后,一直到真凶出现,一直到现在又有新的证据出来,看这个一波三折甚至四折还不止。您能不能先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过程?
横河:这个过程确实是很复杂的,最早的时候是在1994年的时候,就在石家庄郊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后来当时办案的石家庄公安局的桥西分局就认定当时20岁的青年聂树斌是嫌犯。
过了一年,就是到了1995年的3月和4月份的时候,河北省石家庄的中级法院一审然后到河北省的高级法院终审判聂树斌死刑,据说是在4月27日执行了死刑,但是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他家人到那时候都从来没有接到过死刑判决书,也没有接到执行的通知,是4月28日他父亲去看望他的时候,才被告知已经执行了死刑。
这个案子本身就很多的疑点,这里我们就不一一列举,我们要说的是后来的这个所谓的“折”,就是几折的这个“折”。到了2005年1月份也就是10年以后,就是他判死刑10年以后,当时有一个涉及了多起奸杀命案的罪犯叫王书金被捕了,他被捕以后交代了一系列的案子,其中就有一个命案就是当时聂树斌案的受害者。
这个是没有人逼他的,他自己说出来的,但是显然当时办案的人员和法庭都故意掩盖了这件事情,甚至在起诉的时候没有用这个罪名。所以王书金被判处死刑以后,他不服上诉,上诉的理由就是那起杀人案没有做为他的罪行来起诉他。
主持人:这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横河:对!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情。后来到了2007年和2013年由邯郸中级法院和河北省高级法院分别两次裁决,就说聂树斌案不是王书金做的,这个事情也很少的,就犯罪分子自己坚持是他做的,然后各级法庭坚决说不是他做的,这个事情后来就闹得非常大而且民意也沸腾。
到了2014年12月的时候,最高法院就指定由山东省高级法院来复查聂树斌的强奸杀人案,所以这个案子仍然在审理中。你看从河北省把它转到山东省也就是异地复审了,这个事情也很少见的,是最高法院指定的,也就是说至少能够肯定就是这个案子在河北省是永远审不出个名堂了。如果能够审出名堂或者说河北省高院的判决能够被大家认可的话,那么最高法院也不用让山东高级法院去复审这个案子。
主持人:这个案子对大多数民众来说,它肯定是冤案,但是中国有很多的冤案,这个案子您觉得它最主要跟其它案子的不一样的特点是什么?
横河:我认为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真凶的出现,当真凶出现以后,河北省的各级法庭是坚决拒绝真凶的这个认罪,这个拒绝不是一般的说拒绝,他们甚至派了工作组去做王书金的工作。
而据王书金自己说是工作组打他,他被打得受不了了才承认案子不是他做的。一般的酷刑是逼这个嫌犯认罪,嫌犯说:“不是我做的!”人家就拼命打他,一定要他说是他做的,打到最后了受不了就什么都认了,“就是我做的!就是我做的!”
主持人:对!一般是这种情况。
横河:它是反过来的,河北法庭和工作组它是用酷刑去逼这个嫌犯“不认罪”,这个在中国的冤案当中不能说没有,但是非常少见。
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要讲的重点,就是器官问题。最早的时候有网友昵名发帖在网上,说什么呢?说石家庄的法院最早在判聂树斌案子的时候已经发现了疑点,当时最高法院是有一个通知的,叫“疑罪从轻”。该判死刑的,如果这个案子有疑点的话,判死缓,这样以后这个案子还有翻过来的可能性。
但是当时据说是外交部某个高官姓章,章某要换肾,所以临时决定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这个曝光以后就很多网友开始搜索,搜索了以后就发现曾经任职外交部的一个章某,这个大家都知道,正好在1995年的时候肾病加重了,接到病危通知书了。而后来她自己的回忆录就说她多活了12年,实际上是移植了肾脏。以后章某的女儿,都是名人,她女儿其实也是名人,在舆论的压力下她就强调说,她母亲换肾是在1996年,不是在1995年;而聂树斌是95年处决的,以这个来说明她母亲得到的肾脏不是聂树斌的。
然而最近这个事情为什么突然热起来?就刚才你讲的,行刑的照片曝光了,就是异地审理以后,律师能够去查这个案件了,以前这个案件不让人查。查到案件发现,行刑的照片,聂树斌是在雪地里面被处决的。而1995年的4月27日这一天,河北省的气温很高,而且没有积雪。所以从现场积雪来看的话,人们分析可能拖到了1996年年初才执行的,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为了适应这个手术的需要而改变了执行的时间,但是通知家属的还是按照4月份。所以这里就牵涉到另外一个可能性了,就这个案子很可能是“按需杀人”的案子。
主持人:那如果说“按需杀人”,这就不像一般的冤假错案那么简单了。因为一般的他有可能是法律人员的水平不够,或者他立功心切;那么“按需杀人”就应该是更严重的一个罪行了。在聂树斌这个案子上,除了时间有可能是合上之外,有没有其它的证据呢?
横河:这个案子,铁证目前还没有。因为即使是律师可以去查证了,他可以发现很多疑点,但是铁证的话仍然需要当事人自己承认。因为当他们造这个案卷造出来以后,就是已经改变了原来的事实了,所以只能找疑点了。所以这个是铁证没有,但是疑点太多。
什么叫“按需杀人”呢?“按需杀人”实际上两种表现,一种表现就是轻罪或者无罪重判死刑,这是“按需杀人”最严重的一种。另外一种,其实严格地说也是“按需杀人”。就是什么呢?改变执行时间。按照最高法院的通知,是死刑判决令下来的7天之内必须执行。按照现在网友的怀疑就是说,聂树斌很可能拖了大半年才执行的,那么这个就是属于“按需杀人”了。
聂树斌的案子两个可能性都有,那我们就来谈谈疑点。第一个疑点就是死刑判决,家属没有收到判决书。后来家属不是要求上诉、重新审理吗?虽然人已经处死了要给个说法嘛。河北高院不接受家属的申诉,它拒绝的理由就是说没有死刑判决书。因为死刑判决书是你法庭没有发给人家,这个人死了是个事实,而且被处决了是个事实,居然以家属没有判决书作为藉口,变成了一个不立案的藉口了。所以这事一个很大的疑点,就是河北高院为什么当初不发判决书?后来又以没有判决书做藉口拒绝从新审理这个案子?那就说明这个案子里头有太大的猫腻。
第二个疑点就是,聂树斌这个案子申诉的代理律师他透露,他在这个案件当中发现了一份聂树斌亲笔写的刑事上诉书,这个上诉书的落款日期是1995年5月13日,也就是说是在聂树斌被处决以后的16天,这个又是一个疑点,也就是说他被执行死刑以后还活着!
第三点就是行刑的照片了,行刑的照片和聂树斌亲笔写的日期对不上的上诉书是吻合的。也就是说执行的时间很可能是按需改变了。
第四个疑点就是如果行刑时间是1996年的话,和章某换肾的时间就对上了。虽然没有说章某什么时候做的,但是都是在同一年,1996年,也就是说年份不差了。尽管就这一点我认为并不那么重要,因为究竟谁是器官受体这一点并不是那么重要,反正他的器官是给了一个人,而且是给了一个重要人物。
最后一个疑点就是河北的各级法庭都去拼命地维持原判,而且不惜动用酷行对待坚持说他杀了人的真凶,要他改变他的说法,说他自己没有杀这个人。
主持人:您觉得它河北各级司法系统一开始想方设法在抵赖掩盖,虽然是重大的疑点,它后面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您刚才也说了,它肯定有很多猫腻在里头,有可能的猫腻是什么呢?
横河:由冤假错案形成了一个利益链,就是利益的纽带。在这个案子当中,既然说法庭当时已经发现有疑问了,法庭就退回去要公安重审对不对?所以公安提交这个案子的时候就有猫腻。因为如果聂树斌不是真凶的话,那么所有的证据都会对不上。所以为了证据能够对上,按照公安的要求去做出供词来的话,那肯定是用了酷刑。公安说是用了7天7夜,这个7天7夜是聂树斌已经抓住以后的7天7夜,也就是说就是要审得要他承认。那么7天7夜发生了什么?现在没有人知道。但我相信100%是发生了酷刑屈打成招。
你想想看,连掩盖都要对真凶屈打成招,那么当时为了破案,屈打成招的动机要更强烈。检察院接过这个案子以后,肯定能看到这么多的破绽,检察院看到破绽照样起诉了。法庭看到有问题了,原来准备判死缓的,结果判成死刑,受到什么样的压力?
这一连串的所有参加案子的他都明显是犯了错、或者是犯了罪。因为你把一个活人、一个没有罪行的人给杀了,这当然是有罪的。这就形成了一个犯罪集团的利益链,就为了保护它们的利益、维护它们现在的权力,就很多人通过这个案子可能就得到利益了,为了这个利益、为了他们不被去清算、或者不被去追究罪行的话,他们会想办法掩盖。
掩盖的过程中当然牵涉到在河北省,我们今天就不讲全国啦,制造同样冤假错案的不只他们这批人,就这批人制造了很多冤案,不可能只制造聂树斌一个案子,肯定制造了很多冤案。牵涉到河北省的整个司法系统制造过无数类似的冤案,所以这就是司法系统的利益所在了。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到反映的是中共整个司法系统程序不合法,它是一个常规操作,合法是不正常的。
另外一个就是器官利益链,这个猫腻在这里。聂树斌案如果跟器官有关的话,如果当案情大白了以后,曝光出来的就不仅仅是聂树斌了,而是无数的死囚。就是说判死刑的合法性,判死刑有多少是根据法律来判的,还是根据器官要求来判的?另外一个就是,死刑犯的口供的来源是什么?再一个就是,死囚器官究竟是从哪些人身上得来的?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死囚?这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说聂树斌的案子能够彻底的把底都揭出来的话,会曝光很多很多东西,这个不仅是猫腻了,中国司法系统最黑暗的一幕就会揭发出来。
以聂树斌案为例的话,既然家属连死刑判决书都没有收到,当然就不存在说家属同意捐献器官了。而聂树斌本人他知道自己是冤案,也就不存在说他自己捐器官的问题了。你说一个杀人犯他为了什么良心的谴责去捐器官,你还可以说说;他知道自己冤案,他为什么把器官捐出去?所以整个摘取就是非法的。
那就牵涉到是谁批准摘的?根据的是哪一条法律?是谁去摘的?或者准确地说,不是谁批准的,谁批准就是说这个人死刑了,就是用他的器官来批准一下。这个事可能要反过来提,就是谁提出来要器官的?因为很可能这个程序是反过来的,不是说这个人叛了死刑去弄他器官,而是说要器官才判死刑。所以很可能是这样的,抓了人在判决之前,验血和验组织配型吻合了,配型配上了,所以才决定判处死刑的。
这一套程序在中共司法系统当中是怎么运作的?谁是中心?法院是中心?还是公安是中心?还是政法委是中心?因为讲是讲潜规则,潜规则也是规则。就是说它这个行业内是大家都遵守的,那么是怎么样的规则?最关键的是这个是在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之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一套程序曝光出来以后人们就可以看到,后来怎么会演变成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所以这个我认为是这个案子重要的一个要点。
主持人:对,聂树斌这个案子是发生在1996年,我们以前讨论过好几次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那个大概是2000年左右发生的。如果聂树斌案子确实像您刚才分析的那样的话,就是说在1999年、2000年之前,中共就已经开始“按需杀人”了。
横河:应该是这样的。这有几个因素,一个就是这种罪恶它不会是一天之内发生的,它要有一些条件,这些条件是什么呢?第一个就是医务界的观念,作为医生应该是救人的,不是去杀人的,他跟屠夫不一样。专业屠夫的话,他还有心理障碍呢,他还把头套起来不让人家看见的。所以要把一个应该是救人的医生,在一天之内变成取活人器官的恶魔,这个可能性不大的。所以它一定有一个转变的过程,这个转变的过程可以说在1999年以前可能已经发生了。
当然可以通过中共的各种政治运动呀、揭发呀、批判呀,对阶级敌人的仇恨,这些一系列都是一个垫底,但是具体到活摘器官的话,它应该有一些准备,使得至少形成了在医生当中变成了一个共识,就是这个事情虽然是罪行,但是行业内大家都可以犯的,就是这么一种转变,可能在1999年以前已经形成了。
第二个就是操作过程,就是为器官判死刑的话,它很难在一个法治社会里面突然出现的。也就是说在这之前应该有大量的、常规的冤假错案作为基础,等到法院判冤假错案已经成为一个习惯成自然的时候,那么为器官去判人死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它是一步一步达到这一步的,人家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嘛。
另外一个就是寻找合适的器官,还有来源,因为并非仅仅是死囚,它要取得有关当局的认同和配合,包括司法部门,甚至是军队的配合。那么这个配合的过程也是有一个时间来形成的,就是说不是一天形成的,因此很可能在这之前已经形成了一个雏型了。
如果我们看伊森‧葛特曼写的书的话,我们就会知道早在90年代的时候,新疆对维吾尔人的器官摘取,包括活摘器官就已经开始了。而且很多当时病人是从北京送去的,也就是说北京的高官需要器官,送到新疆去,然后找被关押的维吾尔人摘器官。这个预演实际上在这之前就已经进行过了。
再一个预演指的是中国第一次器官移植的大发展。根据黄洁夫的说法,是从1993年开始大批的医生到西方学习了移植回国来了开展移植,导致了第一次大发展。所谓第一次大发展,当然这个数量不会很高,因为它的基数是非常非常低的。所谓发展的话是从很低的基数发展起来,但是因为基数低嘛,所以它总量并不大,因此我认为按需杀人和活摘器官应该是在1999年以前已经有一个雏型了。
主持人:所以您觉得是1999年以前的这些情况就为后来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它做了一个演习?
横河:对,做了一个演习,当然它并不能够预测将来会有一个这么大规模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过程,但是它事实上确实做了一个预演。这里从医学角度上来说的话,它也是可以讲得通的。就是在80年代以前,移植的免疫排斥就解决了,这是西方国家已经解决了的。
中国开始移植的第一个瓶颈,当然是跟西方一样的,是免疫排斥的问题,这个免疫排斥随着70年代到80年代西方大量的抗免疫排斥的药物出现就已经解决了。所以中国严格地说,第一个瓶颈是缺乏受过训练的医生。按照黄洁夫的说法,这个问题在90年代已经解决了。
第二个瓶颈就是器官来源的问题了。90年代几乎用的都是死囚,所以我们也知道它的瓶颈,在使用死囚器官作为主要来源的时候,这个瓶颈并没有突破。也可以反过来证明这一点,因为不足,所以成为瓶颈。这就是为什么解释器官的大规模爆发增长是在2000年以后,和迫害法轮功的严重程度是同步的。
主持人:现在聂树斌案的这么多细节、疑点曝光出来以后,民怨沸腾,这个就不用说了,包括法律界也承认说这个是法律界的一个包袱。但是不可思议的是央视在这里头又搅了一把。央视的主持人敬一丹,在她离开央视的最后一个节目里头,做了一个《焦点访谈》,是在为河北司法当局辩护,她说当时行刑照片上地上的雪不是雪,是白沙。
敬一丹其实她以前在民众中还是有一定口碑的,大家觉得她非常理性。有人就说她完全可以避免做这样的最后一个节目,还把自己的牌子给砸了。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横河:说她砸牌子的话,我觉得是过分抬举敬一丹了。敬一丹是《焦点访谈》的大牌主持人。央视是什么?央视就是喉舌,喉舌就是说瞎话。最近除了喉舌以外,还加上后宫。什么是央视的牌子?什么是《焦点访谈》的牌子?就是撒谎、造谣、做中共的喉舌,这就是牌子。
当然从个人来说的话,在非政治性问题上可能有一点馀地,但是一到政治性的问题,一到重大的政治正确不正确的问题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说个人有一个口碑的问题。什么是敬一丹的牌子?她就是《焦点访谈》的大牌主持嘛。
我们可以回亿一下,就是当初刚刚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焦点访谈》在外面被人记录下来的攻击法轮功的节目,在前几年,从99年开始到2005年几乎消失,一共有102集专题篇。其中列出主持人的,就知道主持人的节目有68集,在这68集当中,敬一丹主持了13集,排第3位;排第2位的是翟树杰,他主持了14集,这两个人实际上是并列的;排第一位的是方宏进,他主持了35集。就这些节目现在大家回过头去看,100%的是在造假、是编出来的故事。
作为央视主持人,她当时主持了13集节目,她那么义正词严的在上面说瞎话,她怎么能做到的?所以说在《焦点访谈》主持节目,说瞎话是常态。你怎么可能去要求一个《焦点访谈》的主持人不说瞎话?
我们就不说这个,《焦点访谈》早期的时候打牌子,就不说迫害法轮功的,早期打牌子是揭露一些现实当中的黑暗面。但是从打老虎开始越打越小,最后到打苍蝇。即使是揭社会的黑暗面的话,它也蜕化成了只敢打苍蝇这个水平了。这样的节目为河北省当局去辩解才是正常的,为被冤死的普通民众去辩护反而是不正常的。
有些东西是网友很难理解的事情,对于央视的工作人员来说的话,是每天的例行工作,尤其是这一类重要政治的重头节目,所以不存在说她退休之前能不能保晚节的问题。她主持这个节目从头到尾就是在出卖自己的灵魂去做中共的喉舌,就不存在在一个什么倒牌子不倒牌子的问题。
主持人:因为她已经没有节了,也就无所谓晚节不晚节。
横河:对,这个节目从来就没有节,所以当然就不存在晚节的问题。
主持人:现在法律界大家都认为聂树斌这个案子可能是法律界的一个包袱,他们正在讨论说如何才能放下这个包袱。那您觉得这仅仅是法律界的一个包袱吗?还是说如果是法律界的包袱,他们能怎么放下它?
横河:从冤判死刑这个角度来说的话,它应该是法律界的包袱。但是法律界的包袱也不仅仅是法律界的,因为中国的司法从来就不独立,都是中共控制的,因此它也是中共的一个包袱。中共的包袱,如果这个案子仅仅是冤判的话,相对来说还比较容易放下。但是我认为这个比较容易只是相比较我下步要说的。
实际上也是很难放下的,为什么难放下?你只要看河北省的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不得不把它移到山东去重审,就知道这个阻力有多大了!这个利益集团利益有多大了。中共所制造的每一个冤案都会形成一个保护冤案的利益集团,这点是很难突破的。即使能够突破的话,这个案子也不可能进一步地去揭到真正判他死刑的原因。因为判死刑是要有原因的,除了急于立功去判他死刑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很可能是跟器官有关,那么就会把一个更大的黑幕揭出来,器官的问题。
包袱不仅仅是司法界的,如果是器官的话,那么器官跟外交部有关,反正是上层的,不可能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这就跟中共的整个罪恶是有直接关系的了。因此要摆脱这个罪恶的话,我觉得就更难了。
这里顺便说一句,说到器官的来源问题,就是这些器官是谁在受益?很多人认为这个器官,就不说是活摘法轮学员器官了,如果是判死刑的,那也救了人,问题是救的是什么人?我们现在看到的都是高官才能够到器官,或者是外国的有钱人,中国老百姓是得不到的。
中共自己说每年有150万人在等待器官,后来黄洁夫把这个数字缩减到了2万人。当然他不承认是150万,他说是30万,30万也是个大数字,他说有28万人实际上是付不起钱的,因此他们根本就不应该算在器官接受者的名单里头。也就是说这2万人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才能得到器官。因此中国的器官移植还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根本就不是为了救死扶丧,根本就不是为了挽救人的生命,而就是为了赚钱!
这个和全世界的器官分配都是不吻合的,就从聂树斌的案子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从黄洁夫的讲话,就是中国器官的去向,我们讲的来源,讲很多了,就从去向如果我们去深究的话,网友们可能会发现,器官的去向和我们想像的完全不一样!
主持人:因为时间的关系,关于聂树斌的案子我们就不再多讨论了,以前我们很多次节目都说过,现在中国面临的问题归到最根本都是制度问题。聂树斌这个案子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又一次证明了这个的确是制度问题。大家很多人会有误会,觉得说这个制度跟我没关系啊!我只是小小的一个老百姓。其实通过聂树斌的案子你可看到,危楼之下,安有完卵?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节目时间再见。
横河:好,谢谢大家,再见!
文章来源:希望之声广播电台
横河:我是横河,大家好!
主持人:最近几天,一桩二十年前的旧案又重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个案子就是河北青年聂树斌在被指控强奸杀人执行死刑后,人们发现执行死刑时的照片和官方公布的死刑时间季节对不上。那么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这么曲折呢?我们请横河先生来点评一下。
横河先生,聂树斌这个案子它从案子判完之后,一直到真凶出现,一直到现在又有新的证据出来,看这个一波三折甚至四折还不止。您能不能先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过程?
横河:这个过程确实是很复杂的,最早的时候是在1994年的时候,就在石家庄郊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后来当时办案的石家庄公安局的桥西分局就认定当时20岁的青年聂树斌是嫌犯。
过了一年,就是到了1995年的3月和4月份的时候,河北省石家庄的中级法院一审然后到河北省的高级法院终审判聂树斌死刑,据说是在4月27日执行了死刑,但是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他家人到那时候都从来没有接到过死刑判决书,也没有接到执行的通知,是4月28日他父亲去看望他的时候,才被告知已经执行了死刑。
这个案子本身就很多的疑点,这里我们就不一一列举,我们要说的是后来的这个所谓的“折”,就是几折的这个“折”。到了2005年1月份也就是10年以后,就是他判死刑10年以后,当时有一个涉及了多起奸杀命案的罪犯叫王书金被捕了,他被捕以后交代了一系列的案子,其中就有一个命案就是当时聂树斌案的受害者。
这个是没有人逼他的,他自己说出来的,但是显然当时办案的人员和法庭都故意掩盖了这件事情,甚至在起诉的时候没有用这个罪名。所以王书金被判处死刑以后,他不服上诉,上诉的理由就是那起杀人案没有做为他的罪行来起诉他。
主持人:这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横河:对!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情。后来到了2007年和2013年由邯郸中级法院和河北省高级法院分别两次裁决,就说聂树斌案不是王书金做的,这个事情也很少的,就犯罪分子自己坚持是他做的,然后各级法庭坚决说不是他做的,这个事情后来就闹得非常大而且民意也沸腾。
到了2014年12月的时候,最高法院就指定由山东省高级法院来复查聂树斌的强奸杀人案,所以这个案子仍然在审理中。你看从河北省把它转到山东省也就是异地复审了,这个事情也很少见的,是最高法院指定的,也就是说至少能够肯定就是这个案子在河北省是永远审不出个名堂了。如果能够审出名堂或者说河北省高院的判决能够被大家认可的话,那么最高法院也不用让山东高级法院去复审这个案子。
主持人:这个案子对大多数民众来说,它肯定是冤案,但是中国有很多的冤案,这个案子您觉得它最主要跟其它案子的不一样的特点是什么?
横河:我认为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真凶的出现,当真凶出现以后,河北省的各级法庭是坚决拒绝真凶的这个认罪,这个拒绝不是一般的说拒绝,他们甚至派了工作组去做王书金的工作。
而据王书金自己说是工作组打他,他被打得受不了了才承认案子不是他做的。一般的酷刑是逼这个嫌犯认罪,嫌犯说:“不是我做的!”人家就拼命打他,一定要他说是他做的,打到最后了受不了就什么都认了,“就是我做的!就是我做的!”
主持人:对!一般是这种情况。
横河:它是反过来的,河北法庭和工作组它是用酷刑去逼这个嫌犯“不认罪”,这个在中国的冤案当中不能说没有,但是非常少见。
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要讲的重点,就是器官问题。最早的时候有网友昵名发帖在网上,说什么呢?说石家庄的法院最早在判聂树斌案子的时候已经发现了疑点,当时最高法院是有一个通知的,叫“疑罪从轻”。该判死刑的,如果这个案子有疑点的话,判死缓,这样以后这个案子还有翻过来的可能性。
但是当时据说是外交部某个高官姓章,章某要换肾,所以临时决定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这个曝光以后就很多网友开始搜索,搜索了以后就发现曾经任职外交部的一个章某,这个大家都知道,正好在1995年的时候肾病加重了,接到病危通知书了。而后来她自己的回忆录就说她多活了12年,实际上是移植了肾脏。以后章某的女儿,都是名人,她女儿其实也是名人,在舆论的压力下她就强调说,她母亲换肾是在1996年,不是在1995年;而聂树斌是95年处决的,以这个来说明她母亲得到的肾脏不是聂树斌的。
然而最近这个事情为什么突然热起来?就刚才你讲的,行刑的照片曝光了,就是异地审理以后,律师能够去查这个案件了,以前这个案件不让人查。查到案件发现,行刑的照片,聂树斌是在雪地里面被处决的。而1995年的4月27日这一天,河北省的气温很高,而且没有积雪。所以从现场积雪来看的话,人们分析可能拖到了1996年年初才执行的,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为了适应这个手术的需要而改变了执行的时间,但是通知家属的还是按照4月份。所以这里就牵涉到另外一个可能性了,就这个案子很可能是“按需杀人”的案子。
主持人:那如果说“按需杀人”,这就不像一般的冤假错案那么简单了。因为一般的他有可能是法律人员的水平不够,或者他立功心切;那么“按需杀人”就应该是更严重的一个罪行了。在聂树斌这个案子上,除了时间有可能是合上之外,有没有其它的证据呢?
横河:这个案子,铁证目前还没有。因为即使是律师可以去查证了,他可以发现很多疑点,但是铁证的话仍然需要当事人自己承认。因为当他们造这个案卷造出来以后,就是已经改变了原来的事实了,所以只能找疑点了。所以这个是铁证没有,但是疑点太多。
什么叫“按需杀人”呢?“按需杀人”实际上两种表现,一种表现就是轻罪或者无罪重判死刑,这是“按需杀人”最严重的一种。另外一种,其实严格地说也是“按需杀人”。就是什么呢?改变执行时间。按照最高法院的通知,是死刑判决令下来的7天之内必须执行。按照现在网友的怀疑就是说,聂树斌很可能拖了大半年才执行的,那么这个就是属于“按需杀人”了。
聂树斌的案子两个可能性都有,那我们就来谈谈疑点。第一个疑点就是死刑判决,家属没有收到判决书。后来家属不是要求上诉、重新审理吗?虽然人已经处死了要给个说法嘛。河北高院不接受家属的申诉,它拒绝的理由就是说没有死刑判决书。因为死刑判决书是你法庭没有发给人家,这个人死了是个事实,而且被处决了是个事实,居然以家属没有判决书作为藉口,变成了一个不立案的藉口了。所以这事一个很大的疑点,就是河北高院为什么当初不发判决书?后来又以没有判决书做藉口拒绝从新审理这个案子?那就说明这个案子里头有太大的猫腻。
第二个疑点就是,聂树斌这个案子申诉的代理律师他透露,他在这个案件当中发现了一份聂树斌亲笔写的刑事上诉书,这个上诉书的落款日期是1995年5月13日,也就是说是在聂树斌被处决以后的16天,这个又是一个疑点,也就是说他被执行死刑以后还活着!
第三点就是行刑的照片了,行刑的照片和聂树斌亲笔写的日期对不上的上诉书是吻合的。也就是说执行的时间很可能是按需改变了。
第四个疑点就是如果行刑时间是1996年的话,和章某换肾的时间就对上了。虽然没有说章某什么时候做的,但是都是在同一年,1996年,也就是说年份不差了。尽管就这一点我认为并不那么重要,因为究竟谁是器官受体这一点并不是那么重要,反正他的器官是给了一个人,而且是给了一个重要人物。
最后一个疑点就是河北的各级法庭都去拼命地维持原判,而且不惜动用酷行对待坚持说他杀了人的真凶,要他改变他的说法,说他自己没有杀这个人。
主持人:您觉得它河北各级司法系统一开始想方设法在抵赖掩盖,虽然是重大的疑点,它后面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您刚才也说了,它肯定有很多猫腻在里头,有可能的猫腻是什么呢?
横河:由冤假错案形成了一个利益链,就是利益的纽带。在这个案子当中,既然说法庭当时已经发现有疑问了,法庭就退回去要公安重审对不对?所以公安提交这个案子的时候就有猫腻。因为如果聂树斌不是真凶的话,那么所有的证据都会对不上。所以为了证据能够对上,按照公安的要求去做出供词来的话,那肯定是用了酷刑。公安说是用了7天7夜,这个7天7夜是聂树斌已经抓住以后的7天7夜,也就是说就是要审得要他承认。那么7天7夜发生了什么?现在没有人知道。但我相信100%是发生了酷刑屈打成招。
你想想看,连掩盖都要对真凶屈打成招,那么当时为了破案,屈打成招的动机要更强烈。检察院接过这个案子以后,肯定能看到这么多的破绽,检察院看到破绽照样起诉了。法庭看到有问题了,原来准备判死缓的,结果判成死刑,受到什么样的压力?
这一连串的所有参加案子的他都明显是犯了错、或者是犯了罪。因为你把一个活人、一个没有罪行的人给杀了,这当然是有罪的。这就形成了一个犯罪集团的利益链,就为了保护它们的利益、维护它们现在的权力,就很多人通过这个案子可能就得到利益了,为了这个利益、为了他们不被去清算、或者不被去追究罪行的话,他们会想办法掩盖。
掩盖的过程中当然牵涉到在河北省,我们今天就不讲全国啦,制造同样冤假错案的不只他们这批人,就这批人制造了很多冤案,不可能只制造聂树斌一个案子,肯定制造了很多冤案。牵涉到河北省的整个司法系统制造过无数类似的冤案,所以这就是司法系统的利益所在了。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到反映的是中共整个司法系统程序不合法,它是一个常规操作,合法是不正常的。
另外一个就是器官利益链,这个猫腻在这里。聂树斌案如果跟器官有关的话,如果当案情大白了以后,曝光出来的就不仅仅是聂树斌了,而是无数的死囚。就是说判死刑的合法性,判死刑有多少是根据法律来判的,还是根据器官要求来判的?另外一个就是,死刑犯的口供的来源是什么?再一个就是,死囚器官究竟是从哪些人身上得来的?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死囚?这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说聂树斌的案子能够彻底的把底都揭出来的话,会曝光很多很多东西,这个不仅是猫腻了,中国司法系统最黑暗的一幕就会揭发出来。
以聂树斌案为例的话,既然家属连死刑判决书都没有收到,当然就不存在说家属同意捐献器官了。而聂树斌本人他知道自己是冤案,也就不存在说他自己捐器官的问题了。你说一个杀人犯他为了什么良心的谴责去捐器官,你还可以说说;他知道自己冤案,他为什么把器官捐出去?所以整个摘取就是非法的。
那就牵涉到是谁批准摘的?根据的是哪一条法律?是谁去摘的?或者准确地说,不是谁批准的,谁批准就是说这个人死刑了,就是用他的器官来批准一下。这个事可能要反过来提,就是谁提出来要器官的?因为很可能这个程序是反过来的,不是说这个人叛了死刑去弄他器官,而是说要器官才判死刑。所以很可能是这样的,抓了人在判决之前,验血和验组织配型吻合了,配型配上了,所以才决定判处死刑的。
这一套程序在中共司法系统当中是怎么运作的?谁是中心?法院是中心?还是公安是中心?还是政法委是中心?因为讲是讲潜规则,潜规则也是规则。就是说它这个行业内是大家都遵守的,那么是怎么样的规则?最关键的是这个是在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之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一套程序曝光出来以后人们就可以看到,后来怎么会演变成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所以这个我认为是这个案子重要的一个要点。
主持人:对,聂树斌这个案子是发生在1996年,我们以前讨论过好几次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那个大概是2000年左右发生的。如果聂树斌案子确实像您刚才分析的那样的话,就是说在1999年、2000年之前,中共就已经开始“按需杀人”了。
横河:应该是这样的。这有几个因素,一个就是这种罪恶它不会是一天之内发生的,它要有一些条件,这些条件是什么呢?第一个就是医务界的观念,作为医生应该是救人的,不是去杀人的,他跟屠夫不一样。专业屠夫的话,他还有心理障碍呢,他还把头套起来不让人家看见的。所以要把一个应该是救人的医生,在一天之内变成取活人器官的恶魔,这个可能性不大的。所以它一定有一个转变的过程,这个转变的过程可以说在1999年以前可能已经发生了。
当然可以通过中共的各种政治运动呀、揭发呀、批判呀,对阶级敌人的仇恨,这些一系列都是一个垫底,但是具体到活摘器官的话,它应该有一些准备,使得至少形成了在医生当中变成了一个共识,就是这个事情虽然是罪行,但是行业内大家都可以犯的,就是这么一种转变,可能在1999年以前已经形成了。
第二个就是操作过程,就是为器官判死刑的话,它很难在一个法治社会里面突然出现的。也就是说在这之前应该有大量的、常规的冤假错案作为基础,等到法院判冤假错案已经成为一个习惯成自然的时候,那么为器官去判人死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它是一步一步达到这一步的,人家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嘛。
另外一个就是寻找合适的器官,还有来源,因为并非仅仅是死囚,它要取得有关当局的认同和配合,包括司法部门,甚至是军队的配合。那么这个配合的过程也是有一个时间来形成的,就是说不是一天形成的,因此很可能在这之前已经形成了一个雏型了。
如果我们看伊森‧葛特曼写的书的话,我们就会知道早在90年代的时候,新疆对维吾尔人的器官摘取,包括活摘器官就已经开始了。而且很多当时病人是从北京送去的,也就是说北京的高官需要器官,送到新疆去,然后找被关押的维吾尔人摘器官。这个预演实际上在这之前就已经进行过了。
再一个预演指的是中国第一次器官移植的大发展。根据黄洁夫的说法,是从1993年开始大批的医生到西方学习了移植回国来了开展移植,导致了第一次大发展。所谓第一次大发展,当然这个数量不会很高,因为它的基数是非常非常低的。所谓发展的话是从很低的基数发展起来,但是因为基数低嘛,所以它总量并不大,因此我认为按需杀人和活摘器官应该是在1999年以前已经有一个雏型了。
主持人:所以您觉得是1999年以前的这些情况就为后来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它做了一个演习?
横河:对,做了一个演习,当然它并不能够预测将来会有一个这么大规模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过程,但是它事实上确实做了一个预演。这里从医学角度上来说的话,它也是可以讲得通的。就是在80年代以前,移植的免疫排斥就解决了,这是西方国家已经解决了的。
中国开始移植的第一个瓶颈,当然是跟西方一样的,是免疫排斥的问题,这个免疫排斥随着70年代到80年代西方大量的抗免疫排斥的药物出现就已经解决了。所以中国严格地说,第一个瓶颈是缺乏受过训练的医生。按照黄洁夫的说法,这个问题在90年代已经解决了。
第二个瓶颈就是器官来源的问题了。90年代几乎用的都是死囚,所以我们也知道它的瓶颈,在使用死囚器官作为主要来源的时候,这个瓶颈并没有突破。也可以反过来证明这一点,因为不足,所以成为瓶颈。这就是为什么解释器官的大规模爆发增长是在2000年以后,和迫害法轮功的严重程度是同步的。
主持人:现在聂树斌案的这么多细节、疑点曝光出来以后,民怨沸腾,这个就不用说了,包括法律界也承认说这个是法律界的一个包袱。但是不可思议的是央视在这里头又搅了一把。央视的主持人敬一丹,在她离开央视的最后一个节目里头,做了一个《焦点访谈》,是在为河北司法当局辩护,她说当时行刑照片上地上的雪不是雪,是白沙。
敬一丹其实她以前在民众中还是有一定口碑的,大家觉得她非常理性。有人就说她完全可以避免做这样的最后一个节目,还把自己的牌子给砸了。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横河:说她砸牌子的话,我觉得是过分抬举敬一丹了。敬一丹是《焦点访谈》的大牌主持人。央视是什么?央视就是喉舌,喉舌就是说瞎话。最近除了喉舌以外,还加上后宫。什么是央视的牌子?什么是《焦点访谈》的牌子?就是撒谎、造谣、做中共的喉舌,这就是牌子。
当然从个人来说的话,在非政治性问题上可能有一点馀地,但是一到政治性的问题,一到重大的政治正确不正确的问题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说个人有一个口碑的问题。什么是敬一丹的牌子?她就是《焦点访谈》的大牌主持嘛。
我们可以回亿一下,就是当初刚刚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焦点访谈》在外面被人记录下来的攻击法轮功的节目,在前几年,从99年开始到2005年几乎消失,一共有102集专题篇。其中列出主持人的,就知道主持人的节目有68集,在这68集当中,敬一丹主持了13集,排第3位;排第2位的是翟树杰,他主持了14集,这两个人实际上是并列的;排第一位的是方宏进,他主持了35集。就这些节目现在大家回过头去看,100%的是在造假、是编出来的故事。
作为央视主持人,她当时主持了13集节目,她那么义正词严的在上面说瞎话,她怎么能做到的?所以说在《焦点访谈》主持节目,说瞎话是常态。你怎么可能去要求一个《焦点访谈》的主持人不说瞎话?
我们就不说这个,《焦点访谈》早期的时候打牌子,就不说迫害法轮功的,早期打牌子是揭露一些现实当中的黑暗面。但是从打老虎开始越打越小,最后到打苍蝇。即使是揭社会的黑暗面的话,它也蜕化成了只敢打苍蝇这个水平了。这样的节目为河北省当局去辩解才是正常的,为被冤死的普通民众去辩护反而是不正常的。
有些东西是网友很难理解的事情,对于央视的工作人员来说的话,是每天的例行工作,尤其是这一类重要政治的重头节目,所以不存在说她退休之前能不能保晚节的问题。她主持这个节目从头到尾就是在出卖自己的灵魂去做中共的喉舌,就不存在在一个什么倒牌子不倒牌子的问题。
主持人:因为她已经没有节了,也就无所谓晚节不晚节。
横河:对,这个节目从来就没有节,所以当然就不存在晚节的问题。
主持人:现在法律界大家都认为聂树斌这个案子可能是法律界的一个包袱,他们正在讨论说如何才能放下这个包袱。那您觉得这仅仅是法律界的一个包袱吗?还是说如果是法律界的包袱,他们能怎么放下它?
横河:从冤判死刑这个角度来说的话,它应该是法律界的包袱。但是法律界的包袱也不仅仅是法律界的,因为中国的司法从来就不独立,都是中共控制的,因此它也是中共的一个包袱。中共的包袱,如果这个案子仅仅是冤判的话,相对来说还比较容易放下。但是我认为这个比较容易只是相比较我下步要说的。
实际上也是很难放下的,为什么难放下?你只要看河北省的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不得不把它移到山东去重审,就知道这个阻力有多大了!这个利益集团利益有多大了。中共所制造的每一个冤案都会形成一个保护冤案的利益集团,这点是很难突破的。即使能够突破的话,这个案子也不可能进一步地去揭到真正判他死刑的原因。因为判死刑是要有原因的,除了急于立功去判他死刑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很可能是跟器官有关,那么就会把一个更大的黑幕揭出来,器官的问题。
包袱不仅仅是司法界的,如果是器官的话,那么器官跟外交部有关,反正是上层的,不可能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这就跟中共的整个罪恶是有直接关系的了。因此要摆脱这个罪恶的话,我觉得就更难了。
这里顺便说一句,说到器官的来源问题,就是这些器官是谁在受益?很多人认为这个器官,就不说是活摘法轮学员器官了,如果是判死刑的,那也救了人,问题是救的是什么人?我们现在看到的都是高官才能够到器官,或者是外国的有钱人,中国老百姓是得不到的。
中共自己说每年有150万人在等待器官,后来黄洁夫把这个数字缩减到了2万人。当然他不承认是150万,他说是30万,30万也是个大数字,他说有28万人实际上是付不起钱的,因此他们根本就不应该算在器官接受者的名单里头。也就是说这2万人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才能得到器官。因此中国的器官移植还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根本就不是为了救死扶丧,根本就不是为了挽救人的生命,而就是为了赚钱!
这个和全世界的器官分配都是不吻合的,就从聂树斌的案子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从黄洁夫的讲话,就是中国器官的去向,我们讲的来源,讲很多了,就从去向如果我们去深究的话,网友们可能会发现,器官的去向和我们想像的完全不一样!
主持人:因为时间的关系,关于聂树斌的案子我们就不再多讨论了,以前我们很多次节目都说过,现在中国面临的问题归到最根本都是制度问题。聂树斌这个案子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又一次证明了这个的确是制度问题。大家很多人会有误会,觉得说这个制度跟我没关系啊!我只是小小的一个老百姓。其实通过聂树斌的案子你可看到,危楼之下,安有完卵?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节目时间再见。
横河:好,谢谢大家,再见!
文章来源:希望之声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