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娴:赴美生子留学的自由和不自由

2015年05月15日评论
网上最近很热的新闻,一是涉及月子中心案的中国孕产妇21名证人中,有9人弃保擅自逃回中国,另有一产妇在洛杉矶机场欲弃保逃回回中国时被捕。二是核桃市牛津高中中国留学生涉嫌对中国留学生进行殴打、烫伤和拍裸照被逮捕和庭审。

涉嫌月子中心的中国孕产妇,都交了1000~5000美元的保证金,在联邦法官的证人承诺书上签过字。按规定在完成作证程序,获得法官许可之前不许离境。如果擅自弃保离境,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被通缉,这些人以后再也不能回美国,其在美生的孩子,日后即使取得美国籍,也不能为其申请来美国或者申请绿卡。

但是还是有9人弃保逃回中国。对此,华人刑事律师对此有一句话:这些被法庭要求留下作证的产妇处境艰难,值得同情,但违抗法官的命令是不理智的行为。被联邦警员在洛杉矶国际机场逮捕的产妇。因身体不适入院,有消息说现该产妇被押在移民中心,预计17日将开庭。报载该产妇生产刚2周,遇此遭遇令人同情,但法律又是无情的。媒体报道南加法庭法官已经对逃回中国的9人发出通缉令,9名逃走的证人,一旦出现在美国机场,立刻会被逮捕。

其馀逃回中国的孕妇,据称有人居然向法官开出三个回美作证条件:1,回美后不能惩罚。2,法庭给出具体出庭时间。3,退还保释金。这项要求遭到法官驳斥,认为逃跑的证人没有任何资格提条件,提条件本身就是对美国司法的一种冒犯。

另一则新闻中被捕的两名中国高中留学生,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完全没有概念,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下的罪有可能会被判长期或终生监禁,因此在第一次出庭时,一嫌犯还要求法官快快审理,以为很快就会结案出去。他们以为在中国中学里常有的斗殴,不过就是校长出面请家长批评惩罚一类的就过去了,当知道他们的行为在美国将被起诉6项重罪,可能面临终身监禁后,两人几乎崩溃。

从两案可以看出,无论是涉案的孕产妇还是小小留学生,对法制的概念相当淡薄。很多人喜欢美国,想尽办法移民美国,如果问他们为什么喜欢美国,自由肯定是必有的一个回答。很多人以为美国是自由的国度,个人愿意怎样都行,却不知,自由是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一个人是否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当然是自由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所有的自由都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有法制的保障。没有法制的保障,每个人自行其是,社会秩序就无法存在,只有在法律界定下不妨碍他人,不妨碍社会秩序的自由,才是自由的真正含义。

以此观照弃保逃走的孕产妇证人和殴打他人而不知罪的小留学生,都是只知美国有自由而不知美国的法制精神。逃走的证人还理直气壮地向法官开出回美作证的条件,实在令人无语。殴打他人的小留学生催促法官快点审判好赶快回家,完全一副无知任性的法盲模样。对这样无知无视法制的嫌犯,自由的美国毫不客气地对他们关上了大门。

现在法官也许对弃保逃走的证人开出回美作证的条件,例如坐牢30天,然后作证,换取日后可以来美的机会。那些逃走的证人可能要再一次面对自由和法律做出抉择。而殴打他人的小留,在宣判之后,可能将面对长期监禁,失去自由和永远失去留在美国的自由。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