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茌平县七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2015年05月22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2015年05月22日讯】(明慧网山东电)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山东聊城市检察院将茌平县法轮功学员李习柱、杨玉喜、陈桂珍、宋桂凤、李林芬、林秀伟、王成国等七人非法起诉到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家属为给亲人讨还公道,正寻求法律援助。

以下是被构陷的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情况:

杨玉喜,男,四十九岁,农民,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后屯村人。
李习柱,男,三十八岁,农民,茌平县杜郎口镇李寨村人。
刘 生,男,六十七岁,农民,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人。
宋桂凤,女,五十七岁,农民,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齐韩村人。
林秀伟,女,四十三岁,家住茌平县城。
康林芬,女,四十八岁,工人,家住茌平县茌山路。
陈玉珍,女,五十一岁,农民,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西关村人,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曾被齐河县公安局非法拘留过。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茌平县李习柱、杨玉喜、陈桂珍、宋桂凤、李林芬、林秀伟、王成国、王玉生、郎玉杰、刘生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在聊城开发区广平乡纪高村、袁庄村散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的。

第二天,心急如焚的家属去派出所要人,茌平国保大队队长马瑞金逐一盘查法轮功学员家属,并留下手机号声称下午解决。与此同时,茌平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杨玉喜的一辆私家面包车(车号鲁P7N585)一直被广平派出所扣押。

当家属下午再次去要人时,得知被绑架的十名法轮功学员已在上午十一时后被聊城警察绑架至聊城看守所进行迫害。可见国保大队长马瑞金声称的下午给解决实际上是拖延之诡计。

家人后来数次到广平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所长刘胜利、副所长徐法真始终推诿搪塞,一个说关押一个月就放人,另一个说已将“相关证据”提交至聊城检察院。

检察院曾因“证据不足”,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和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两次退回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安恶警为达到陷害目的,所拼凑的所谓“证据”包括把宋桂凤身上搜出的五份法轮功真相资料夸大成五百份。而且至今不给家属任何书面通知。

刘生、李林芬、林秀伟、宋桂凤等四人在家人被警察勒索大量钱财后,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被“取保候审”。但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上午,四人被诱骗到聊城市公安局再次被绑架。目前七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聊城市看守所。

现已知,聊城市公安局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将构陷七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送到当地东昌府区法院。

对此,法律界人士分析说,法轮功真相传单发多少份都不违法,信仰本身就没有罪。而且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立案违法,没有书面送达的形式,从法律角度说不允许开庭。

十几年来,聊城地区公检法司沆瀣一气,利用手中职权残酷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此次绑架的主要责任人,是茌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马瑞金,其多年来一直充当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绑架、拘留法轮功学员数千人次,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达数百人次,经其手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王美英被迫害致死。马瑞金已恶报加身,被多种无名病痛缠身,浑身疼痛难忍,曾去济南医院就医,也未能缓解。他自己也知道是遭恶报了,但似乎仍未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