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15.40分,我(王芳)和闫春凤,张皖荷,孙东生,道长(刘星),宁惠荣,郑玉明,姚建清(小羊羔),牛领钗,李燕军,刘春霞,李延香,张明厚,曾九子,胡玉花,李成立,何宗旺共17人来到了庆安。
刚下火车,在庆安站站牌下举牌“我是乘客,向我开枪”“我是访民,向我开枪”及“公布完整视频,还原事情真相”等,然后向附近围观群众散发关于徐纯合事件真相的传单。
这时,我发现附近有便衣手持便携摄影机在拍照取证,还有穿便服的民警开着执法记录仪取证,我告诉同伴说“有便衣”。话未落音,就看见很多穿制服的警察以及大批便衣把我们包围起来,并开始抓捕。
道长,张皖荷和我被塞进一辆小车被带到庆安县公安局。等大家陆续到了以后(牛领钗,何宗旺,张明厚暂时不知去向)他们用一辆牌照“黑M0435”的依维柯上写“特警”的警车把我们一行人拉到庆安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地方。
然后,男女分开关押。我们女的被关在“醒酒室”。在这里,闫春凤被打,我过去理论两次,第一次被拖出来,第二次被四五个人从房间里扔出来从墙上摔到地上。
随后,我被带到院子里拉我们过来的警车上由四五个民警看守。晚上7点多才吃到盒饭。20点的时候,警车载着我开到一个收费站的地方等着,大约等了40多分钟,等到了牛领钗,何宗旺和张明厚。
原来,他们三人在抓捕的时候,为了把大家被抓的消息及时发出去就迂回去了绥化,结果被从绥化抓捕移交给庆安。
晚上,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它们对我们做了笔录,全部零口供。不是无语就是不知道,也没有人签字按手印。它们就一直把我们羁押在中队。
姚建清被它们带到房间里逼问不出什么就遭到它们的暴打,它们打一下姚就数一下,最后,姚就说“有本事你们就把我给枪毙了”。在给胡玉花做笔录的时候,听见她在里面大叫“警察打人了”,我们大家准备过去,被拦在门口的民警辅警给堵着不让过去。
后来,它们把我们9个女的全关在醒酒室里坐着。半夜三点,看守我们的女警(警号125040)故意把手机开很大声听音乐,不让我们假寐休息。交涉几次无果后和她吵起来了,它们领导来后她才关了手机,但故意和看守我们的男警员(或协警)大声说话,调笑。吵着大家一夜都没休息好。
4月21号上午10点多,我看见它们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拘留***”后面几个字没看清楚,我就把要拘留的消息简讯的形式给发出去了。它们把我们分别用小车拉到庆安县公安局,分别把大家关在不同的房间做笔录。
在这里,它们也没得到它们想要的结果。当晚18.00将我们一行17人全部送到庆安县拘留所。
4月22日上午十点,道长(刘星)和拘留所霍文斌(警号124753)交涉未果反被打。我们全部大声抗议并开始绝食抗争。(直到23日17时,在听到又有后续人员到庆安的好消息后开始进食。为的是保持体力出去后继续战斗)
当日16.50分,闫春凤因两人挤一个床的事和所长霍文斌反应情况,霍先是骂骂咧咧,随后和另一个警察一起把闫春凤从拘室里拖到走廊上暴打。打完后把闫春凤关到我们拘室(5号拘室)。
闫很生气,不停的踢铁门并把房间里的电视给砸了。17.10分,霍所长把隔壁拘室里的牢头狱霸张海阳给放出来带到我们拘室暴打闫春凤和我。他猛烈击打闫春凤头部肩部,因我去阻拦他打闫春凤,张海阳猛踢我的腹部和腿部。一直把我踹到地上,它们才离开。
大概过了30、40分钟,庆安县公安局过来了大量人马,大约有3、40人。有便衣有制服。拘留所霍文斌所长就像黄协军二鬼子给太君带路一样(自行补脑)把县公安局国保一行带到我们拘室,指着闫春凤和我就说“就是她还有她,就是她们在闹事”。
它们把闫春凤打了拖出去了,又打我的头部勒我脖子把我打到地上踢我腰部和大腿。最后,一人拖着我的一只脚,背部和头部就在地上,被它们拖到走廊上撂下,随后把我拎起来,双手拷在背后把我带到办公室揪我的脸,扇我耳光。
闫春凤被它们戴黑头套押到车上和道长(刘星),姚建清,李燕军,何宗旺一起转移到其他拘留所去了。本来,它们也要把我转移出去的,我听见一个警察和所长说“她有癌症就把她留在这里”。所长不想我留在那里,就说我事最多。把我推到大厅让我和其他人一起走。
在大厅里,又看见那天晚上故意开手机听音乐的恶女警125040了,她挑唆旁边的矮个男警察扇了我3个耳光,说我那天晚上骂了她的。还说,我们这帮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就是以这个(到处围观)为职业,是一群泼妇。我当时就向它们领导投诉我被打耳光的事,站在那里的一群人,有穿制服有穿便衣的全说没看见(矮个男警察扇我3耳光的事实)。
4月23日,它们严密搜查3次。床上被褥枕头被子全部仔细搜了一遍,包也仔细搜查并拿到隔壁房间统一保管,还让女警进来搜身。连文胸和内裤都不放过。女警搜的时候霍所长和另一个男管教也不避嫌,在场监督。还说“搜身不是让你搜荷包,把胸罩和内裤都解开仔细看看”。
4月24日开始不让吃饱饭。4月25日上午十点左右,在我们房间门的上方安装了一个屏蔽手机信号的电子设备,外形有点像路由器,有四个黑色的天线,筷子粗5公分长。4月26日郑玉明被天津当地接走。晚上,孙东生低血糖病犯了找管教要糖吃被骂(白天的时候和它们反应这个问题了的,它们也答覆会给孙准备的)还说,你死了关我屁事。
从半夜2.30一直骂到3点。4月28日晚上19.30分,办案单位(庆安县公安局)来所里问关于授权委托书的事。问:这份委托书是你签的么?!我看后说“是的”。又问:你为什么要签这个?我答:就是为了像现在这个时候,人身失去自由的时候,可以有律师来会见我。4月30日,县公安局又过来人,以放人为借口让我签暂缓拘留通知书,说签了马上就可以回去了,被我拒绝。宁惠荣,李成立,胡玉花签字后获释。
4月31日上午十点左右,我和刘春霞,张皖荷,曾九子,孙东生,张明厚,李延香拘留期满释放。牛领钗被当地接走。道长(刘星),姚建清,李燕军,何宗旺分别在其他拘留所获释。
闫春凤因砸电视延期10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庆安公安及拘留所所长管教开口说话都是“我操你妈”,不说这句话就不会说话,劈手就打。而且,从我们进去就没有提供饮用水,让我们喝自来水。
生病吃药都是用自来水,女性生理期都是喝自来水。(说是烧水的电水桶坏了,在我们出来的前一天也就是30日晚上又神奇的好了)朋友们给我们去存钱,拘留所说必须把每人的900元伙食费交齐后才能存钱,而它们当地的拘留10日的只要600元的伙食费。也就是说每日60元的伙食标准。
但拘留所给我们吃的是,早餐稀饭,咸菜(大头菜有的地方叫疙瘩菜),中餐和晚餐都是米饭,一个汤里飘着青菜,用脸盆装着。通常是老菠菜汤,老的都空芯了,都可以当柴烧了,里面还有瓢虫和草。
拘留十天,天天都是七星瓢虫菠菜汤,就吃了两次老包菜汤,一次老韭菜汤。没其他任何菜了,就这种伙食,每人每天10元都用不了,剩馀的50元哪去了?!
道长(刘星)他们5人转走的时候,我亲眼看见霍文斌所长数了大约2000多元钱给带走的。还有,拘留所的所有被褥都是黑龙江省救灾物资,救灾物资是怎么到拘留所的?!拘留所添置被褥的钱去哪了???
武汉公民王芳2015.5.31
刚下火车,在庆安站站牌下举牌“我是乘客,向我开枪”“我是访民,向我开枪”及“公布完整视频,还原事情真相”等,然后向附近围观群众散发关于徐纯合事件真相的传单。
这时,我发现附近有便衣手持便携摄影机在拍照取证,还有穿便服的民警开着执法记录仪取证,我告诉同伴说“有便衣”。话未落音,就看见很多穿制服的警察以及大批便衣把我们包围起来,并开始抓捕。
道长,张皖荷和我被塞进一辆小车被带到庆安县公安局。等大家陆续到了以后(牛领钗,何宗旺,张明厚暂时不知去向)他们用一辆牌照“黑M0435”的依维柯上写“特警”的警车把我们一行人拉到庆安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地方。
然后,男女分开关押。我们女的被关在“醒酒室”。在这里,闫春凤被打,我过去理论两次,第一次被拖出来,第二次被四五个人从房间里扔出来从墙上摔到地上。
随后,我被带到院子里拉我们过来的警车上由四五个民警看守。晚上7点多才吃到盒饭。20点的时候,警车载着我开到一个收费站的地方等着,大约等了40多分钟,等到了牛领钗,何宗旺和张明厚。
原来,他们三人在抓捕的时候,为了把大家被抓的消息及时发出去就迂回去了绥化,结果被从绥化抓捕移交给庆安。
晚上,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它们对我们做了笔录,全部零口供。不是无语就是不知道,也没有人签字按手印。它们就一直把我们羁押在中队。
姚建清被它们带到房间里逼问不出什么就遭到它们的暴打,它们打一下姚就数一下,最后,姚就说“有本事你们就把我给枪毙了”。在给胡玉花做笔录的时候,听见她在里面大叫“警察打人了”,我们大家准备过去,被拦在门口的民警辅警给堵着不让过去。
后来,它们把我们9个女的全关在醒酒室里坐着。半夜三点,看守我们的女警(警号125040)故意把手机开很大声听音乐,不让我们假寐休息。交涉几次无果后和她吵起来了,它们领导来后她才关了手机,但故意和看守我们的男警员(或协警)大声说话,调笑。吵着大家一夜都没休息好。
4月21号上午10点多,我看见它们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拘留***”后面几个字没看清楚,我就把要拘留的消息简讯的形式给发出去了。它们把我们分别用小车拉到庆安县公安局,分别把大家关在不同的房间做笔录。
在这里,它们也没得到它们想要的结果。当晚18.00将我们一行17人全部送到庆安县拘留所。
4月22日上午十点,道长(刘星)和拘留所霍文斌(警号124753)交涉未果反被打。我们全部大声抗议并开始绝食抗争。(直到23日17时,在听到又有后续人员到庆安的好消息后开始进食。为的是保持体力出去后继续战斗)
当日16.50分,闫春凤因两人挤一个床的事和所长霍文斌反应情况,霍先是骂骂咧咧,随后和另一个警察一起把闫春凤从拘室里拖到走廊上暴打。打完后把闫春凤关到我们拘室(5号拘室)。
闫很生气,不停的踢铁门并把房间里的电视给砸了。17.10分,霍所长把隔壁拘室里的牢头狱霸张海阳给放出来带到我们拘室暴打闫春凤和我。他猛烈击打闫春凤头部肩部,因我去阻拦他打闫春凤,张海阳猛踢我的腹部和腿部。一直把我踹到地上,它们才离开。
大概过了30、40分钟,庆安县公安局过来了大量人马,大约有3、40人。有便衣有制服。拘留所霍文斌所长就像黄协军二鬼子给太君带路一样(自行补脑)把县公安局国保一行带到我们拘室,指着闫春凤和我就说“就是她还有她,就是她们在闹事”。
它们把闫春凤打了拖出去了,又打我的头部勒我脖子把我打到地上踢我腰部和大腿。最后,一人拖着我的一只脚,背部和头部就在地上,被它们拖到走廊上撂下,随后把我拎起来,双手拷在背后把我带到办公室揪我的脸,扇我耳光。
闫春凤被它们戴黑头套押到车上和道长(刘星),姚建清,李燕军,何宗旺一起转移到其他拘留所去了。本来,它们也要把我转移出去的,我听见一个警察和所长说“她有癌症就把她留在这里”。所长不想我留在那里,就说我事最多。把我推到大厅让我和其他人一起走。
在大厅里,又看见那天晚上故意开手机听音乐的恶女警125040了,她挑唆旁边的矮个男警察扇了我3个耳光,说我那天晚上骂了她的。还说,我们这帮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就是以这个(到处围观)为职业,是一群泼妇。我当时就向它们领导投诉我被打耳光的事,站在那里的一群人,有穿制服有穿便衣的全说没看见(矮个男警察扇我3耳光的事实)。
4月23日,它们严密搜查3次。床上被褥枕头被子全部仔细搜了一遍,包也仔细搜查并拿到隔壁房间统一保管,还让女警进来搜身。连文胸和内裤都不放过。女警搜的时候霍所长和另一个男管教也不避嫌,在场监督。还说“搜身不是让你搜荷包,把胸罩和内裤都解开仔细看看”。
4月24日开始不让吃饱饭。4月25日上午十点左右,在我们房间门的上方安装了一个屏蔽手机信号的电子设备,外形有点像路由器,有四个黑色的天线,筷子粗5公分长。4月26日郑玉明被天津当地接走。晚上,孙东生低血糖病犯了找管教要糖吃被骂(白天的时候和它们反应这个问题了的,它们也答覆会给孙准备的)还说,你死了关我屁事。
从半夜2.30一直骂到3点。4月28日晚上19.30分,办案单位(庆安县公安局)来所里问关于授权委托书的事。问:这份委托书是你签的么?!我看后说“是的”。又问:你为什么要签这个?我答:就是为了像现在这个时候,人身失去自由的时候,可以有律师来会见我。4月30日,县公安局又过来人,以放人为借口让我签暂缓拘留通知书,说签了马上就可以回去了,被我拒绝。宁惠荣,李成立,胡玉花签字后获释。
4月31日上午十点左右,我和刘春霞,张皖荷,曾九子,孙东生,张明厚,李延香拘留期满释放。牛领钗被当地接走。道长(刘星),姚建清,李燕军,何宗旺分别在其他拘留所获释。
闫春凤因砸电视延期10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庆安公安及拘留所所长管教开口说话都是“我操你妈”,不说这句话就不会说话,劈手就打。而且,从我们进去就没有提供饮用水,让我们喝自来水。
生病吃药都是用自来水,女性生理期都是喝自来水。(说是烧水的电水桶坏了,在我们出来的前一天也就是30日晚上又神奇的好了)朋友们给我们去存钱,拘留所说必须把每人的900元伙食费交齐后才能存钱,而它们当地的拘留10日的只要600元的伙食费。也就是说每日60元的伙食标准。
但拘留所给我们吃的是,早餐稀饭,咸菜(大头菜有的地方叫疙瘩菜),中餐和晚餐都是米饭,一个汤里飘着青菜,用脸盆装着。通常是老菠菜汤,老的都空芯了,都可以当柴烧了,里面还有瓢虫和草。
拘留十天,天天都是七星瓢虫菠菜汤,就吃了两次老包菜汤,一次老韭菜汤。没其他任何菜了,就这种伙食,每人每天10元都用不了,剩馀的50元哪去了?!
道长(刘星)他们5人转走的时候,我亲眼看见霍文斌所长数了大约2000多元钱给带走的。还有,拘留所的所有被褥都是黑龙江省救灾物资,救灾物资是怎么到拘留所的?!拘留所添置被褥的钱去哪了???
武汉公民王芳201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