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议院两年前通过英国王室新继承法之后,魁北克省拉瓦尔大学的两位律师6月1日再次在魁北克高等法院挑战该继承法。
在拉瓦尔大学教授宪法的Geneviève Motard和Patrick Taillon认为,这一挑战的政治后果可能会是非常显着的。这可能会迫使联邦政府与加拿大各省就举行立宪谈判。
在2011年,应英国的要求,英联邦各国开始改变其王位继承规则,来允许最年长的女性继承王位,成为女王。在此之前,英联邦国家实施的是长子继承制。而在修宪之后,则改为长子女继承制。男性王室成员在继承王位方面不再比女性成员享有优先特权。
但这个王位继承法修正案必须经过16个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国家的同意才可以通过。所以,加拿大在2013对继承法修正案举行投票,但因为要通过新继承法需要改变加拿大宪法,联邦政府正就该修正案征得各省的同意。
6月1日下午,有关此事的辩论于魁北克高等法院举行,并有来自澳大利亚的法律专家举证。该法律程序将在未来的两星期中分期进行。
英国王位继承循序:
1.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储(Prince Charles):出生于1948年,伊丽莎白女王长子。
2.剑桥公爵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出生于1982年,查尔斯的长子。
3.剑桥乔治王子(Prince George of Cambridge):出生于2013年,威廉的儿子。
4. 剑桥夏洛特公主(Princess Charlotte of Cambridge):出生于2015年,威廉的女儿。
5. 亨利王子(Prince Harry):出生于1984年,查尔斯的第二个儿子。
6.约克公爵安德鲁王子(Prince Andrew):出生于1960年,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二个儿子。
7. 约克的比阿特丽斯公主(Princess Beatrice of York):出生于1988年,安德鲁的长女。
8. 约克的尤金妮公主(Princess Eugenie of York):出生于1990年,安德鲁的第二个女儿。
9. 威塞克斯伯爵爱德华王子(Prince Edward):出生于1964年,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三个儿子。
10. 塞文子爵詹姆斯(James, Viscount Severn):诞生于2007年,爱德华的儿子。
在拉瓦尔大学教授宪法的Geneviève Motard和Patrick Taillon认为,这一挑战的政治后果可能会是非常显着的。这可能会迫使联邦政府与加拿大各省就举行立宪谈判。
在2011年,应英国的要求,英联邦各国开始改变其王位继承规则,来允许最年长的女性继承王位,成为女王。在此之前,英联邦国家实施的是长子继承制。而在修宪之后,则改为长子女继承制。男性王室成员在继承王位方面不再比女性成员享有优先特权。
但这个王位继承法修正案必须经过16个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国家的同意才可以通过。所以,加拿大在2013对继承法修正案举行投票,但因为要通过新继承法需要改变加拿大宪法,联邦政府正就该修正案征得各省的同意。
6月1日下午,有关此事的辩论于魁北克高等法院举行,并有来自澳大利亚的法律专家举证。该法律程序将在未来的两星期中分期进行。
英国王位继承循序:
1.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储(Prince Charles):出生于1948年,伊丽莎白女王长子。
2.剑桥公爵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出生于1982年,查尔斯的长子。
3.剑桥乔治王子(Prince George of Cambridge):出生于2013年,威廉的儿子。
4. 剑桥夏洛特公主(Princess Charlotte of Cambridge):出生于2015年,威廉的女儿。
5. 亨利王子(Prince Harry):出生于1984年,查尔斯的第二个儿子。
6.约克公爵安德鲁王子(Prince Andrew):出生于1960年,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二个儿子。
7. 约克的比阿特丽斯公主(Princess Beatrice of York):出生于1988年,安德鲁的长女。
8. 约克的尤金妮公主(Princess Eugenie of York):出生于1990年,安德鲁的第二个女儿。
9. 威塞克斯伯爵爱德华王子(Prince Edward):出生于1964年,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三个儿子。
10. 塞文子爵詹姆斯(James, Viscount Severn):诞生于2007年,爱德华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