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02日讯】(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导)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马廉晓和董敬哲母女,于2015年5月25日~27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诉厅以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马廉晓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控告状的快递收据(明慧网)
董敬哲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控告状的快递收据(明慧网)
马廉晓,68岁,原来从事美术设计工作,设计的针织图案作品多次在省里获奖(原在吉林省辽源市第一针织厂图案设计室工作),后任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物资保管员,副主任科员,已退休。马廉晓女士自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胃病、心脏病痊愈,从此不再需要服药和医疗,给单位节省了大量医药费。修炼后,工作踏实认真,是单位公认的好人。她的家庭幸福和睦,邻里亲朋关系融洽。
马廉晓(明慧网)
江泽民于1999年7月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之后,马廉晓一直坚持修炼,遭非法抄家2次、非法拘禁4次、非法判刑1次(8年)。马廉晓在沈阳市看守所和辽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中被狱警注射不明药物,至今无法正常行走。
马廉晓在诉江控告书中写道:被告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已经持续了16年,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将众多中华大地上修心向善的好人迫害致死、致残,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遭到破坏;在被告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在其经济利益和仕途升迁的诱惑下,多少官员、警察出卖良知、与好人为敌,又有多少参与迫害者最终遭到了天理报应;在被告江泽民制造的长达16年的迫害氛围中,使中华大地上的人们不敢做好人,不敢说真话,社会道德急下,毒食品盛行,人人都是受害者。因此,控告人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尽快将其绳之以法,以结束这场对中华民族的浩劫。这样,既可以大量避免各级参与迫害的官员、警察等人员因受江泽民的蒙蔽、继续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人而遭恶报,避免给这些官员、警察的家人造成痛苦,更可以让中华大地上正气回升,让国际社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东方文明礼仪之邦。
马廉晓的女儿董敬哲,42岁,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师。1995年毕业于沈阳财经学院经济贸易系广告学专业,被评为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1999年3月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更加无私善良,修炼后的广告设计作品在“北京崑崙杯广告设计大赛”中获奖,并在沈阳《都市青年报》上发表“广告人手记”专栏文章,《沈阳晚报》也刊登了其设计的企业标识被客户好评的消息。
董敬哲(明慧网)
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董敬哲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权利,屡遭迫害。遭非法抄家2次、非法劳教2次。曾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被注射不明药物、强制灌食,被迫害致瘫痪;早前曾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因不放弃信仰遭多种酷刑迫害致生命垂危。
董敬哲在诉江控告书中写道:本控告人从28岁起即成为被告江泽民迫害运动的严重受害者,本控告人深知:被告江泽民煽动的对“真、善、忍”信仰的仇恨,造成下级官员与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致残。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罪魁,因此控告人申请在依法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对全国人民坦白以下问题:
1、以“天安门自焚假案”栽赃法轮功、煽动民众仇恨的始末。
2、一再制造事端从而引发法轮功学员“四二五和平上访”的始末;以“围攻中南海、搞政治”歪曲事实的始末。
3、操控炮制“1400例自杀、杀人等闹剧”的始末。
4、其对善良的中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施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16年,造成这些人死亡的真实数字……
被告江泽民对“真、善、忍”修炼者的迫害已持续了16年,其造成中华大地上警察把抓打好人当工作,不明真相的百姓听到“法轮功、真善忍”就发抖,人们不敢做好人、不敢讲真话,诚信丧失,道德急下。在被告江泽民的迫害运动下,中国社会中的人都是受害者。
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法办被告江泽民,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还中国百姓真相,还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的自由,还中国公检法司人员平心做人、公正做事的正气,还中土之邦以敬天重德的新姿傲立于世界的机会!
附一:马廉晓女士遭迫害事实
马廉晓自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胃病、心脏病痊愈,从此不再需要服药和医疗,给单位节省了大量医药费。修炼后,工作踏实认真,是单位(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公认的好人。家庭幸福和睦,邻里亲朋有目共睹。
1999年7月,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控告人马廉晓女士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权利,屡遭迫害。
(一)、迫害事实简述
遭非法抄家2次
1、2001年5月23日,沈阳市和平分局集贤派出所警察程鑫等人抄家;
2、2005年3月5日,沈阳市国保支队、沈阳市铁西分局国保大队、沈河区正阳街辖区的派出所等参与,参与警察包括马占良、刘波、李某等人;
遭非法拘禁4次
1、沈阳市女子自强学校:1999年12月3日~1999年12月28日;
2、沈阳市看守所:2001年5月23日~2001年10月27日;
3、沈阳市看守所:2003年7月11日~2003年9月
4、沈阳市张士洗脑班:2005年3月5日(半天)
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2005年3月5日晚~3月6日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2005年3月6日~2005年4月21日
遭非法判刑1次 遭暴力灌食浓盐水、注射不明药物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人员于2003年9月,来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称对控告人判刑8年。
因在狱中被暴力灌食浓盐水、注射不明药物,造成控告人至今无法正常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附二:董敬哲女士被迫害事实
◆遭非法抄家2次:
1、2001年5月23日,沈阳市和平分局集贤派出所警察程鑫等人抄家;
2、2005年3月5日,沈阳市国保支队、沈阳市铁西分局国保大队、沈河区正阳街辖区的派出所等参与,参与警察包括马占良、刘波、李某某等人;
◆遭非法劳教2次,关押地点、时间如下:
1、沈阳市行政拘留所:2001年5月23日~2001年7月4日;
2、沈阳市龙山教养院:2001年7月4日~2001年11月19日;
3、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2001年11月19日~2001年12月30日
4、沈阳市张士洗脑班-小白楼:2005年3月5日~8日
5、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2005年3月8日~2005年6月22日
董敬哲被沈阳国保、张士洗脑班、马三家迫害的经过
2005年,董敬哲因营救被警察电击7小时毁容的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女,37岁,已被迫害致死)而遭迫害。
(一)、被沈阳国保、张士洗脑班迫害的经过
2005年3月5日上午11点左右,沈阳市国保、铁西区国保、沈阳市610人员、沈河区正阳派出所、武警等至少五六十名便衣警察,将董敬哲在沈阳市沈河区的住处楼下围得水泄不通,并在楼的周围拉起防护网。楼梯和楼顶上也站了许多便衣警察。
一个30岁左右、凶狠的市国保恶徒乘消防云梯,用消防斧劈开窗户,破窗而入,把董敬哲和丈夫孙士友、母亲马廉晓背铐抓走,董敬哲右手腕被手铐卡出血。
沈阳市国保和铁西国保警察蜂拥入室,抢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笔记本电脑2个、手机4个、呼机4个、硬盘2个、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一体机、刻录机、mp3、身份证、存折、现金、银行卡等私人财物。部份衣服、生活用品也被掠走。
当时一个身穿武警制服的高个男警扛着录像机录像,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兼市610头目马占良,先把董敬哲背铐从屋里拽出来。董敬哲阻止男武警录像,马占良说:“得给你录,省着你自己又拍又录的!”(指在网上揭露酷刑迫害)董敬哲说“法轮大法好”,“马支队”说:“你喊吧!别人还以为你是精神病呢!”一边对手下说:“赶紧把楼下围观的群众疏散开!影响太坏!”
3月5日中午,董敬哲被带到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三楼,一直被锁在铁椅子上,马占良找来两名铁西国保的男警察非法审讯,因董敬哲一直不说话,晚上被送到沈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张士教养院洗脑班警察头目史凤友,3月5日晚上对一警察说:“抓到他们,马占良马上报告了市610的一把手王书海”。
沈阳市610、沈阳市国保、沈阳市司法局找来原龙山教养院的大队长杨敏、龙山教养院几年前认识董敬哲的人,和从社会上找的 “帮教团”等一群人,在洗脑班头目、管理科长史凤友和管理副科长关玉平等警察的指使下,对董敬哲围攻洗脑。
在3月5日晚至3月8日董敬哲被非法关押在张士洗脑班期间,史凤友多次给“上面”打电话,汇报情况,请示对这些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如何处理、是否给灌食、扎针等。
3月6~7日,一些“帮教团”的人陆续找史凤友,提出“不想干了”、要求回家,史凤友说:“你们走了,我怎么办?”
史凤友允许帮凶王雁3月8日下午暂时回家(因为3月7日王雁家出事了),其他人不许走,每日给报酬20~50元不等。
3月8日早晨,董敬哲被帮凶王雁(男)推倒,头撞到门上,史凤友得知后反倒说董敬哲“早上动怒了”。当天下午,史凤友先叫来男狱医给董敬哲扎针,他到走廊打电话“请示”,回来说“赶紧把她送走”,之后拔下针,把董敬哲戴手铐送到马三家教养院,未经体检,也没有任何手续。
马三家教养院大队长李明玉(当时是三大队大队长)在马三家一楼等着。董敬哲噁心、头晕,李明玉问史凤友:“她怎么这样了?你们给她打针了?史科长怎么亲自来了呢?”史凤友说:“没办法,上面领导指示的。”
(二)、被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的经过
当时的三大队大队长李明玉叫来几个帮凶,把董敬哲背到三大队的“谈话室”(门上挂牌“心理谘询室”),谈话室的墙上溅着血迹。帮凶说:“刚走了一个,又来一个。”董敬哲和她们讲沈阳国保的绑架迫害和高蓉蓉被警察毁容的事实,李明玉一下冲进屋,对帮凶大喊:“谁也不许听她说话!”又说:“谁也不许跟她说话,就给我看着她!”
从2005年3月8日~3月31日,董敬哲一直被隔离关押在谈话室,被大队长李明玉、分队长张磊用手铐固定在铁床上,被狱医曹玉杰、陈兵强制注射药物76瓶(3月9日~3月24日),每天遭暴力灌食3次,每次都被灌吐血,日夜被铐在铁床上。3月31日马三家重新分大队,才给她打开手铐,董敬哲把灌食后连续留在胃里7天(3月25日~3月31日)的管子拽出来了。期间,在李明玉、张磊、曹玉杰和陈兵的纵容下,董敬哲还被两名不是医务人员的帮凶扎过针,血管被穿透。
灌食时,大队长李明玉对帮凶说:“坐她身上!把她的嘴堵上,别让她吐出来!” 每次灌食,董敬哲的头部、四肢都被警察按住,曹玉杰、陈兵和李明玉让人用毛巾使劲把她的嘴堵上、禁止呕吐,董敬哲的牙被按倒,头发上都是玉米糊。马三家的粗暴插管灌食,导致她鼻口出血、胃出血,灌食时经常窒息。
3月16日,分队长张磊指使5个恶人用钢匙对董敬哲强制灌不明药物。从4月中旬到6月21日,每次被灌食前半小时,狱医曹玉杰都让帮凶人员先兑好玉米糊,临灌食时,曹玉杰每次都从白大褂里掏出不知名的药物,加在玉米糊里。这种特制的灌食“玉米糊”滴到脸上,马上就起小疙瘩。
3月中旬,董敬哲被连续打了几天滴流后,出现下肢瘫痪症状;到4、5月份,完全不能自理。(大连法轮功学员盛连英3月份被强制打了两瓶滴流后,不能正常走路,4月份开始明显的一腿粗一腿细,到“医大”检查出肌肉萎缩。)董敬哲 3月17日被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简称“医大”),检查出没有膝跳反射。之后因抽搐、吐血,危及生命,多次被送马三家医院。
马三家医院一男医生说:“这样的怎么还能收呢?入院时怎么没体检呢?”
3月31日马三家教养院重新分大队,当天下午,董敬哲被抬到一大队二分队213室。一大队大队长是李明玉,副大队长是谢成栋(男)、王淑铮,二分队队长是张环、刘静(后被调到三大队)、谢家川(男),一大队其它分队的队长崔红(后被调到院部)、刘慧、范淑霞、张磊、张鹤、黄海燕、裴凤、屠玉鹏、高云天等,上述警察都参与了对董敬哲的灌食等迫害。
4月1日,马三家教养院政委王乃民在大喇叭里宣布:实行“三段式管理”,对一大队严管制裁。4月6日,一大队的所有警察和马三家狱医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暴力灌食,用不锈钢开口器撬嘴,捏鼻子灌玉米糊,致使王金凤(辽宁省阜新市)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几乎窒息。
4月7日,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的走廊一片忙乱,听见一女警喊“李宝杰的东西!”(指把李宝杰的衣物用品拿出来)。4月7日恶警用开口器野蛮灌食,导致李宝杰当场休克,当时狱医曹玉杰、陈兵、丁太勇(男)都在场,把李宝杰抬出去了。李宝杰第二天死亡。4月8日起,马三家暂时停止使用开口器,恢复了插管灌食迫害。5月中旬,在马三家女二所一楼的铁门里,队长杨雅琴(女,40多岁)竟然对揭露迫害的学员大喊:“马三家没迫害死一个人,我以共产党员的名义担保!”
4月9日~4月22日,董敬哲被铐在女二所一楼的铁门里强制扎滴流60多瓶。狱医曹玉杰像做实验一样对法轮功学员乱扎。4月19日,董敬哲被曹玉杰扎了10多针,滴流扎到肌肉里,两个胳膊青了,鼓起大包,肿得硬梆梆的,手被扎烂。曹玉杰还说要往董敬哲脑袋上扎。(同日,林秀芹[辽宁省本溪市]打一瓶滴被扎了30多针,最后也没扎到血管里。林秀芹问曹玉杰:“当初我正常吃饭,你和李明玉为甚么还对我打针、灌食?”曹玉杰说:“你吃的东西不够!”)
4月~6月期间,董敬哲被一大队警察抬到辽宁省劳教中心医院(俗称马三家医院),被多次抽血,但几乎每次都抽不出血。狱医又抽董敬哲的动脉血,左臂动脉抽不出,又换右臂扎。董敬哲的动脉共被扎10多次,左右手腕被扎青、起包,也没抽出血,马三家医院的狱医不耐烦的说:“连血都扎不出来,挣她这几十块钱这么难!”
5月9日~5月19日,董敬哲被铐在女二所一楼的铁门里强制扎滴流40多瓶;6月3日~6月21日,又被送到一大队的“谈话室”强制扎滴流60瓶左右。两胳膊和手都肿起超过平时的两倍,血管被扎得僵硬。
6月13日下午2点,狱医曹玉杰和二分队队长张环故意对董敬哲超量灌食折磨,曹玉杰和队长张环让帮凶按住她、用毛巾把鼻子、嘴堵上。她们给董敬哲灌了平时的5倍,灌进去的玉米糊全喷了出来。队长张环幸灾乐祸的说:“吐吧!尽情的吐吧!”
6月15日,被关在谈话室的法轮功学员朱云质问曹玉杰:“每次灌食董敬哲都吐出来、还吐血,你怎么还给她每天插管灌食两次呢?” 曹玉杰说:“绝食就得灌,再吐,肠子上也能沾上点!”
6月17日,马三家教养院院长张明强(2005年5月份上任,同时被“选为”沈阳市于洪区人大代表)和所长苏境到一大队谈话室,张明强到董敬哲身边说:“不说话的真不好办!你得说话!” 法轮功学员朱云(辽宁省葫芦岛市)马上向他们反映5月17日马三家男警察酒后把她打昏的事实,张明强回避说:“那个咱们先不谈”;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曹燕茁(辽宁省葫芦岛市)向苏境提出马三家对她非法加期、灌食,苏境气急败坏的说:“就得制裁!”
6月1日晚8点,张明强曾由一大队大队长谢成栋陪着,以“聊天”为名来到二分队213室,张明强让法轮功学员说绝食的原因,法轮功学员王金凤(辽宁省阜新市)刚说到马三家警察无故殴打学员、送小号折磨,张明强马上打断说:“你们不是讲忍吗?还是你们忍的不好”,随即离去。
6月21日晚,董敬哲又被抬到一楼铁门里。6月22日早晨,所长苏境到她身边说:“有甚么冤屈你得说”,之后用手扒董敬哲的眼睛。苏境对队长王颖超说:“她胃有毛病了,一会儿给她输点液”。半小时后,董敬哲被抬到辽宁省劳教中心医院(俗称马三家医院)205房间,被双手同时扎滴流,苏境告诉队长王颖超:想办法让她精神起来。不一会苏境又打电话询问王颖超董敬哲的情况。
6月22日中午刚过,辽宁省劳教局两男警推门进入205房间,年轻的男警对王颖超说:“这位是省劳教局局长。”马三家医院院长也在旁边陪着。“辽宁省劳教局局长”拿起董敬哲伤痕累累的胳膊说:“都这样啦!”马三家医院院长小声向他汇报了董敬哲身体的各项检查结果,说“她的身体不行了”。“局长”说:“她姐姐也在这儿吧”,随后离开。
两个多小时后,董敬哲家人接到沈阳市皇姑区“610办公室”的电话通知,来到马三家医院。家人被叫到205房间,李明玉一改平日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凶狠表情,当着家人的面,笑呵呵的对董敬哲说:“我们伺候你多长时间了啊”,王颖超也热情地说:“快看看谁来了”,说完两人快速离去,再找她们找不到,被马三家警察告知“下班了。”
2005年6月22日傍晚,家人把身体各器官严重衰竭的董敬哲接回。而被警察电击7小时毁容的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已于一周前的6月16日被迫害致死。
董敬哲2001年被沈阳龙山教养院遭酷刑的经历简述
1、酷刑名称:拔萝卜
迫害发生时间:2001年7月6日晚
迫害发生地点:沈阳龙山教养院 一大队东三房(一大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号分为东西两侧,中间由队长办公室隔开。东侧有三个房间。)
受害者自述酷刑经过:
经过灌输邪恶谎言、不许睡觉、罚蹲等逼迫放弃法轮功信仰的手段后,2001年7月6日,龙山教养院主管迫害的院长李凤石和一大队大队长李继峰来到监号给“帮教团”人员施加压力。李凤石让“帮教团”人员“抓紧时间”。李凤石和李继峰走后,“帮教人员”先是动员了四、五十人分批对我进行围攻,每次围攻人数保持在二十人左右,大约一小时换一次人,贴着我,有说的、有喊的、有威胁的、有哭的,七嘴八舌乱哄哄,嗡嗡的各种声音不绝于耳。期间她们坐着,让我蹲着。我不蹲,她们按住我蹲。
7月6日晚,因我不蹲,十多个人将我按住蹲下,两边的人使劲向下压肩膀,后面的人用力向上拔头部,前面的人卡住我的脖子,下面一边一个人掰住我两腿固定,还有人按住脚使我动不了。左边右边分别有人将我的胳膊抬起别到后面。当时两臂的根部和手腕被掰得像断了一样,脚腕也像是折了,后来四肢麻木失去知觉。被掐住喉咙产生条件反射,噁心、连续呕吐,吐的时候还被卡着,一要出声就噁心,特别痛苦。当时沈阳7月份的气温在30摄氏度以上,监号里地方小人多,关着门不通风,我的衣服、头发全被汗湿透,因为腿向外掰,脚往里别,脚部拧的劲到极限,一小时左右,我脚上穿的皮鞋的拉带(宽1釐米)崩断(见图4:这只鞋是实物证据)。
2、酷刑名称:蒙被定位
迫害发生时间:2001年7月10日
迫害发生地点:沈阳龙山教养院 一大队东三房
受害者自述酷刑经过:
2001年7月10日,我因为连续几天缺少睡眠,头昏昏沉沉的。一大队副大队长李生原来到东三房,站在门口指着我对“帮教”人员喊:“看她这样也不行啊!你们赶快!加紧干!”随后,“帮教”人员砰一下将门关紧,上来一帮人将我按蹲下,双臂被拧在后面举高、掰腿别脚(膝盖向外掰,脚向里掰),用毛巾将我的嘴和鼻堵上,阻止出声和呼吸,抓住头撞水泥地,然后将头部窝进大腿根部位,脸贴到水泥地上,身上的关节和骨头都被按错位了。又拿来被子将我捂上。
在气温高达30摄氏度以上的监号里,本来正常坐着都出汗,以这种极其痛苦的姿势闷在被子里,汗把衣服湿透粘在身上,头发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头被倒控得充血发胀,口鼻被堵的人要休克窒息,四周充斥着威胁、谩骂,而我一动都动不了,精神都要崩溃了,真是“生不如死”。持续1小时后(当时有“帮教”人员记时间),腿失去知觉,无法行走;我的头发硬给拽掉不少,头皮被揪的又疼又麻,几天后,结了一层痂;右眼睛被撞充血,眼皮上也有紫红色瘀痕。
注﹕一般情况下,人们求生的欲望比较强,都怕自己死。而这种酷刑给人折磨得不是怕死,而是怕活着。如果不是记起法轮大法的书籍里多次严肃强调“严禁自杀和杀生”的道理,我可能早就活不到今天了。
3、酷刑名称:队长殴打
迫害发生时间:2001年8月7日
迫害发生地点:沈阳龙山教养院 一大队西二房
受害者自述酷刑经过:
2001年7月末,一大队中队长赵燕到东三房说:“董敬哲,拿着东西,给你换个房间。”我被调到西二房。因为东三房的人看清了善恶,不愿再替警察折磨人,东三房的“班长”在开班会时向我保证:以后东三房不会再有打人的事发生(2001年10月,东三房被解散,大部份人被大队长杨敏分到二大队)。2001年8月7日,副大队长李生原将24小时没睡觉的我叫到办公室门口,让我蹲着,我跟他讲事实真相,他大喊大叫,按住我的头拿书打我十多个耳光,我的脸当时就肿起来了。我回到房里,他又过来了,让“帮教”人员帮着,抓住我的头发“当、当”撞水泥地,又拿书打我十多个耳光,我头上被撞得起大包,脸上留下一条条书本划的瘀痕。当时西二房有十多个人在旁边看到,行凶的场面吓得两名学员当场心脏病发作。
2001年12月上旬,因沈阳龙山教养院的肉体迫害和长期精神压制,我开始出现神经痛、牙痛、右侧的脸肿了一个大包、噁心、不能进食。2001年12月20日,在龙山教养院医务卫生科,科长张晓秋给我输液,我又出现肾功能衰竭症状。他们请示院长李凤石后,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敏、张宁,生产科的李继峰(原一大队大队长,暂时调到生产科)等将我送到沈阳大北监管医院,扔下我就不管了,期间我连换的衣服都没有(衣服都在龙山教养院),幸好房里的刑事犯大都明白法轮功真相,给我衣服穿。
我已经15天没进食,还伴有昏迷等症状,经医生检查说是脉搏紊乱、肾衰、严重酸中毒等。2001年12月30日,龙山教养院怕承担责任,将奄奄一息的我从大北监狱监管医院释放。
回家后,面对身体的严重问题,一般人真不知从何治起。但法轮功的修炼使我奇迹般的迅速康复。后来以李凤石为首的龙山教养院警察不断来家骚扰,我不得不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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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被龙山教养院迫害致死的王红(沈阳市辽中县)、王秀媛(沈阳市沈河区),我是多么幸运;比起当时躺在“沈阳医大”、被龙山教养院电击毁容奄奄一息的高蓉蓉,我又是多么庆幸。在21世纪的今天,在人权与法制写入宪法的中国,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的人们本不应发出这样的“庆幸”,然而在 被告江泽民 的迫害指令下,在被告江泽民倾尽国力对法轮功的诬蔑和非法镇压面前,在亿万好人的亲身遭遇面前,这种“庆幸”是那么实际和令人悲哀。
法轮功学员不参与政治,他们反对的是被告江泽民对正信的迫害、对人善良本性的践踏。江泽民不代表中国政府,更不代表中华民族。写下被迫害的经历,是为留下被掩盖的历史中的一滴。因为历史不会消失,也不会说谎。世人会在历史中看清善恶,历史会让人澄明理智。
人世匆匆几十载,转眼就成过眼云烟。古往今来,人们在回忆往昔时,往往会因自己一生中曾维护良善而心灵慰藉,也会因对良知的漠视而憾然失落。而有的人则因一辈子与正义为敌,断送了自己生命的永远。愿天下善良的人们都来呵护善良,呵护自己生命中最可贵的良知。明白真相不是为了仇恨,是为明天活得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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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告在2001年12月被无罪释放后所记录。如今时间又过去了14年,被告江泽民发动这场民族浩劫还没有停止。
被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让中国在世界上丢脸,让中华民族蒙羞。
因此,控告人再次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尽快将其绳之以法。
马廉晓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控告状的快递收据(明慧网)
董敬哲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控告状的快递收据(明慧网)
马廉晓,68岁,原来从事美术设计工作,设计的针织图案作品多次在省里获奖(原在吉林省辽源市第一针织厂图案设计室工作),后任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物资保管员,副主任科员,已退休。马廉晓女士自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胃病、心脏病痊愈,从此不再需要服药和医疗,给单位节省了大量医药费。修炼后,工作踏实认真,是单位公认的好人。她的家庭幸福和睦,邻里亲朋关系融洽。
马廉晓(明慧网)
江泽民于1999年7月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之后,马廉晓一直坚持修炼,遭非法抄家2次、非法拘禁4次、非法判刑1次(8年)。马廉晓在沈阳市看守所和辽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中被狱警注射不明药物,至今无法正常行走。
马廉晓在诉江控告书中写道:被告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已经持续了16年,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将众多中华大地上修心向善的好人迫害致死、致残,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遭到破坏;在被告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在其经济利益和仕途升迁的诱惑下,多少官员、警察出卖良知、与好人为敌,又有多少参与迫害者最终遭到了天理报应;在被告江泽民制造的长达16年的迫害氛围中,使中华大地上的人们不敢做好人,不敢说真话,社会道德急下,毒食品盛行,人人都是受害者。因此,控告人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尽快将其绳之以法,以结束这场对中华民族的浩劫。这样,既可以大量避免各级参与迫害的官员、警察等人员因受江泽民的蒙蔽、继续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人而遭恶报,避免给这些官员、警察的家人造成痛苦,更可以让中华大地上正气回升,让国际社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东方文明礼仪之邦。
马廉晓的女儿董敬哲,42岁,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师。1995年毕业于沈阳财经学院经济贸易系广告学专业,被评为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1999年3月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更加无私善良,修炼后的广告设计作品在“北京崑崙杯广告设计大赛”中获奖,并在沈阳《都市青年报》上发表“广告人手记”专栏文章,《沈阳晚报》也刊登了其设计的企业标识被客户好评的消息。
董敬哲(明慧网)
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董敬哲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权利,屡遭迫害。遭非法抄家2次、非法劳教2次。曾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被注射不明药物、强制灌食,被迫害致瘫痪;早前曾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因不放弃信仰遭多种酷刑迫害致生命垂危。
董敬哲在诉江控告书中写道:本控告人从28岁起即成为被告江泽民迫害运动的严重受害者,本控告人深知:被告江泽民煽动的对“真、善、忍”信仰的仇恨,造成下级官员与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致残。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罪魁,因此控告人申请在依法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对全国人民坦白以下问题:
1、以“天安门自焚假案”栽赃法轮功、煽动民众仇恨的始末。
2、一再制造事端从而引发法轮功学员“四二五和平上访”的始末;以“围攻中南海、搞政治”歪曲事实的始末。
3、操控炮制“1400例自杀、杀人等闹剧”的始末。
4、其对善良的中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施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16年,造成这些人死亡的真实数字……
被告江泽民对“真、善、忍”修炼者的迫害已持续了16年,其造成中华大地上警察把抓打好人当工作,不明真相的百姓听到“法轮功、真善忍”就发抖,人们不敢做好人、不敢讲真话,诚信丧失,道德急下。在被告江泽民的迫害运动下,中国社会中的人都是受害者。
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法办被告江泽民,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还中国百姓真相,还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的自由,还中国公检法司人员平心做人、公正做事的正气,还中土之邦以敬天重德的新姿傲立于世界的机会!
附一:马廉晓女士遭迫害事实
马廉晓自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胃病、心脏病痊愈,从此不再需要服药和医疗,给单位节省了大量医药费。修炼后,工作踏实认真,是单位(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公认的好人。家庭幸福和睦,邻里亲朋有目共睹。
1999年7月,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控告人马廉晓女士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权利,屡遭迫害。
(一)、迫害事实简述
遭非法抄家2次
1、2001年5月23日,沈阳市和平分局集贤派出所警察程鑫等人抄家;
2、2005年3月5日,沈阳市国保支队、沈阳市铁西分局国保大队、沈河区正阳街辖区的派出所等参与,参与警察包括马占良、刘波、李某等人;
遭非法拘禁4次
1、沈阳市女子自强学校:1999年12月3日~1999年12月28日;
2、沈阳市看守所:2001年5月23日~2001年10月27日;
3、沈阳市看守所:2003年7月11日~2003年9月
4、沈阳市张士洗脑班:2005年3月5日(半天)
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2005年3月5日晚~3月6日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2005年3月6日~2005年4月21日
遭非法判刑1次 遭暴力灌食浓盐水、注射不明药物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人员于2003年9月,来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称对控告人判刑8年。
因在狱中被暴力灌食浓盐水、注射不明药物,造成控告人至今无法正常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附二:董敬哲女士被迫害事实
◆遭非法抄家2次:
1、2001年5月23日,沈阳市和平分局集贤派出所警察程鑫等人抄家;
2、2005年3月5日,沈阳市国保支队、沈阳市铁西分局国保大队、沈河区正阳街辖区的派出所等参与,参与警察包括马占良、刘波、李某某等人;
◆遭非法劳教2次,关押地点、时间如下:
1、沈阳市行政拘留所:2001年5月23日~2001年7月4日;
2、沈阳市龙山教养院:2001年7月4日~2001年11月19日;
3、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2001年11月19日~2001年12月30日
4、沈阳市张士洗脑班-小白楼:2005年3月5日~8日
5、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2005年3月8日~2005年6月22日
董敬哲被沈阳国保、张士洗脑班、马三家迫害的经过
2005年,董敬哲因营救被警察电击7小时毁容的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女,37岁,已被迫害致死)而遭迫害。
(一)、被沈阳国保、张士洗脑班迫害的经过
2005年3月5日上午11点左右,沈阳市国保、铁西区国保、沈阳市610人员、沈河区正阳派出所、武警等至少五六十名便衣警察,将董敬哲在沈阳市沈河区的住处楼下围得水泄不通,并在楼的周围拉起防护网。楼梯和楼顶上也站了许多便衣警察。
一个30岁左右、凶狠的市国保恶徒乘消防云梯,用消防斧劈开窗户,破窗而入,把董敬哲和丈夫孙士友、母亲马廉晓背铐抓走,董敬哲右手腕被手铐卡出血。
沈阳市国保和铁西国保警察蜂拥入室,抢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笔记本电脑2个、手机4个、呼机4个、硬盘2个、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一体机、刻录机、mp3、身份证、存折、现金、银行卡等私人财物。部份衣服、生活用品也被掠走。
当时一个身穿武警制服的高个男警扛着录像机录像,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兼市610头目马占良,先把董敬哲背铐从屋里拽出来。董敬哲阻止男武警录像,马占良说:“得给你录,省着你自己又拍又录的!”(指在网上揭露酷刑迫害)董敬哲说“法轮大法好”,“马支队”说:“你喊吧!别人还以为你是精神病呢!”一边对手下说:“赶紧把楼下围观的群众疏散开!影响太坏!”
3月5日中午,董敬哲被带到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三楼,一直被锁在铁椅子上,马占良找来两名铁西国保的男警察非法审讯,因董敬哲一直不说话,晚上被送到沈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张士教养院洗脑班警察头目史凤友,3月5日晚上对一警察说:“抓到他们,马占良马上报告了市610的一把手王书海”。
沈阳市610、沈阳市国保、沈阳市司法局找来原龙山教养院的大队长杨敏、龙山教养院几年前认识董敬哲的人,和从社会上找的 “帮教团”等一群人,在洗脑班头目、管理科长史凤友和管理副科长关玉平等警察的指使下,对董敬哲围攻洗脑。
在3月5日晚至3月8日董敬哲被非法关押在张士洗脑班期间,史凤友多次给“上面”打电话,汇报情况,请示对这些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如何处理、是否给灌食、扎针等。
3月6~7日,一些“帮教团”的人陆续找史凤友,提出“不想干了”、要求回家,史凤友说:“你们走了,我怎么办?”
史凤友允许帮凶王雁3月8日下午暂时回家(因为3月7日王雁家出事了),其他人不许走,每日给报酬20~50元不等。
3月8日早晨,董敬哲被帮凶王雁(男)推倒,头撞到门上,史凤友得知后反倒说董敬哲“早上动怒了”。当天下午,史凤友先叫来男狱医给董敬哲扎针,他到走廊打电话“请示”,回来说“赶紧把她送走”,之后拔下针,把董敬哲戴手铐送到马三家教养院,未经体检,也没有任何手续。
马三家教养院大队长李明玉(当时是三大队大队长)在马三家一楼等着。董敬哲噁心、头晕,李明玉问史凤友:“她怎么这样了?你们给她打针了?史科长怎么亲自来了呢?”史凤友说:“没办法,上面领导指示的。”
(二)、被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的经过
当时的三大队大队长李明玉叫来几个帮凶,把董敬哲背到三大队的“谈话室”(门上挂牌“心理谘询室”),谈话室的墙上溅着血迹。帮凶说:“刚走了一个,又来一个。”董敬哲和她们讲沈阳国保的绑架迫害和高蓉蓉被警察毁容的事实,李明玉一下冲进屋,对帮凶大喊:“谁也不许听她说话!”又说:“谁也不许跟她说话,就给我看着她!”
从2005年3月8日~3月31日,董敬哲一直被隔离关押在谈话室,被大队长李明玉、分队长张磊用手铐固定在铁床上,被狱医曹玉杰、陈兵强制注射药物76瓶(3月9日~3月24日),每天遭暴力灌食3次,每次都被灌吐血,日夜被铐在铁床上。3月31日马三家重新分大队,才给她打开手铐,董敬哲把灌食后连续留在胃里7天(3月25日~3月31日)的管子拽出来了。期间,在李明玉、张磊、曹玉杰和陈兵的纵容下,董敬哲还被两名不是医务人员的帮凶扎过针,血管被穿透。
灌食时,大队长李明玉对帮凶说:“坐她身上!把她的嘴堵上,别让她吐出来!” 每次灌食,董敬哲的头部、四肢都被警察按住,曹玉杰、陈兵和李明玉让人用毛巾使劲把她的嘴堵上、禁止呕吐,董敬哲的牙被按倒,头发上都是玉米糊。马三家的粗暴插管灌食,导致她鼻口出血、胃出血,灌食时经常窒息。
3月16日,分队长张磊指使5个恶人用钢匙对董敬哲强制灌不明药物。从4月中旬到6月21日,每次被灌食前半小时,狱医曹玉杰都让帮凶人员先兑好玉米糊,临灌食时,曹玉杰每次都从白大褂里掏出不知名的药物,加在玉米糊里。这种特制的灌食“玉米糊”滴到脸上,马上就起小疙瘩。
3月中旬,董敬哲被连续打了几天滴流后,出现下肢瘫痪症状;到4、5月份,完全不能自理。(大连法轮功学员盛连英3月份被强制打了两瓶滴流后,不能正常走路,4月份开始明显的一腿粗一腿细,到“医大”检查出肌肉萎缩。)董敬哲 3月17日被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简称“医大”),检查出没有膝跳反射。之后因抽搐、吐血,危及生命,多次被送马三家医院。
马三家医院一男医生说:“这样的怎么还能收呢?入院时怎么没体检呢?”
3月31日马三家教养院重新分大队,当天下午,董敬哲被抬到一大队二分队213室。一大队大队长是李明玉,副大队长是谢成栋(男)、王淑铮,二分队队长是张环、刘静(后被调到三大队)、谢家川(男),一大队其它分队的队长崔红(后被调到院部)、刘慧、范淑霞、张磊、张鹤、黄海燕、裴凤、屠玉鹏、高云天等,上述警察都参与了对董敬哲的灌食等迫害。
4月1日,马三家教养院政委王乃民在大喇叭里宣布:实行“三段式管理”,对一大队严管制裁。4月6日,一大队的所有警察和马三家狱医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暴力灌食,用不锈钢开口器撬嘴,捏鼻子灌玉米糊,致使王金凤(辽宁省阜新市)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几乎窒息。
4月7日,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的走廊一片忙乱,听见一女警喊“李宝杰的东西!”(指把李宝杰的衣物用品拿出来)。4月7日恶警用开口器野蛮灌食,导致李宝杰当场休克,当时狱医曹玉杰、陈兵、丁太勇(男)都在场,把李宝杰抬出去了。李宝杰第二天死亡。4月8日起,马三家暂时停止使用开口器,恢复了插管灌食迫害。5月中旬,在马三家女二所一楼的铁门里,队长杨雅琴(女,40多岁)竟然对揭露迫害的学员大喊:“马三家没迫害死一个人,我以共产党员的名义担保!”
4月9日~4月22日,董敬哲被铐在女二所一楼的铁门里强制扎滴流60多瓶。狱医曹玉杰像做实验一样对法轮功学员乱扎。4月19日,董敬哲被曹玉杰扎了10多针,滴流扎到肌肉里,两个胳膊青了,鼓起大包,肿得硬梆梆的,手被扎烂。曹玉杰还说要往董敬哲脑袋上扎。(同日,林秀芹[辽宁省本溪市]打一瓶滴被扎了30多针,最后也没扎到血管里。林秀芹问曹玉杰:“当初我正常吃饭,你和李明玉为甚么还对我打针、灌食?”曹玉杰说:“你吃的东西不够!”)
4月~6月期间,董敬哲被一大队警察抬到辽宁省劳教中心医院(俗称马三家医院),被多次抽血,但几乎每次都抽不出血。狱医又抽董敬哲的动脉血,左臂动脉抽不出,又换右臂扎。董敬哲的动脉共被扎10多次,左右手腕被扎青、起包,也没抽出血,马三家医院的狱医不耐烦的说:“连血都扎不出来,挣她这几十块钱这么难!”
5月9日~5月19日,董敬哲被铐在女二所一楼的铁门里强制扎滴流40多瓶;6月3日~6月21日,又被送到一大队的“谈话室”强制扎滴流60瓶左右。两胳膊和手都肿起超过平时的两倍,血管被扎得僵硬。
6月13日下午2点,狱医曹玉杰和二分队队长张环故意对董敬哲超量灌食折磨,曹玉杰和队长张环让帮凶按住她、用毛巾把鼻子、嘴堵上。她们给董敬哲灌了平时的5倍,灌进去的玉米糊全喷了出来。队长张环幸灾乐祸的说:“吐吧!尽情的吐吧!”
6月15日,被关在谈话室的法轮功学员朱云质问曹玉杰:“每次灌食董敬哲都吐出来、还吐血,你怎么还给她每天插管灌食两次呢?” 曹玉杰说:“绝食就得灌,再吐,肠子上也能沾上点!”
6月17日,马三家教养院院长张明强(2005年5月份上任,同时被“选为”沈阳市于洪区人大代表)和所长苏境到一大队谈话室,张明强到董敬哲身边说:“不说话的真不好办!你得说话!” 法轮功学员朱云(辽宁省葫芦岛市)马上向他们反映5月17日马三家男警察酒后把她打昏的事实,张明强回避说:“那个咱们先不谈”;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曹燕茁(辽宁省葫芦岛市)向苏境提出马三家对她非法加期、灌食,苏境气急败坏的说:“就得制裁!”
6月1日晚8点,张明强曾由一大队大队长谢成栋陪着,以“聊天”为名来到二分队213室,张明强让法轮功学员说绝食的原因,法轮功学员王金凤(辽宁省阜新市)刚说到马三家警察无故殴打学员、送小号折磨,张明强马上打断说:“你们不是讲忍吗?还是你们忍的不好”,随即离去。
6月21日晚,董敬哲又被抬到一楼铁门里。6月22日早晨,所长苏境到她身边说:“有甚么冤屈你得说”,之后用手扒董敬哲的眼睛。苏境对队长王颖超说:“她胃有毛病了,一会儿给她输点液”。半小时后,董敬哲被抬到辽宁省劳教中心医院(俗称马三家医院)205房间,被双手同时扎滴流,苏境告诉队长王颖超:想办法让她精神起来。不一会苏境又打电话询问王颖超董敬哲的情况。
6月22日中午刚过,辽宁省劳教局两男警推门进入205房间,年轻的男警对王颖超说:“这位是省劳教局局长。”马三家医院院长也在旁边陪着。“辽宁省劳教局局长”拿起董敬哲伤痕累累的胳膊说:“都这样啦!”马三家医院院长小声向他汇报了董敬哲身体的各项检查结果,说“她的身体不行了”。“局长”说:“她姐姐也在这儿吧”,随后离开。
两个多小时后,董敬哲家人接到沈阳市皇姑区“610办公室”的电话通知,来到马三家医院。家人被叫到205房间,李明玉一改平日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凶狠表情,当着家人的面,笑呵呵的对董敬哲说:“我们伺候你多长时间了啊”,王颖超也热情地说:“快看看谁来了”,说完两人快速离去,再找她们找不到,被马三家警察告知“下班了。”
2005年6月22日傍晚,家人把身体各器官严重衰竭的董敬哲接回。而被警察电击7小时毁容的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已于一周前的6月16日被迫害致死。
董敬哲2001年被沈阳龙山教养院遭酷刑的经历简述
1、酷刑名称:拔萝卜
迫害发生时间:2001年7月6日晚
迫害发生地点:沈阳龙山教养院 一大队东三房(一大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号分为东西两侧,中间由队长办公室隔开。东侧有三个房间。)
受害者自述酷刑经过:
经过灌输邪恶谎言、不许睡觉、罚蹲等逼迫放弃法轮功信仰的手段后,2001年7月6日,龙山教养院主管迫害的院长李凤石和一大队大队长李继峰来到监号给“帮教团”人员施加压力。李凤石让“帮教团”人员“抓紧时间”。李凤石和李继峰走后,“帮教人员”先是动员了四、五十人分批对我进行围攻,每次围攻人数保持在二十人左右,大约一小时换一次人,贴着我,有说的、有喊的、有威胁的、有哭的,七嘴八舌乱哄哄,嗡嗡的各种声音不绝于耳。期间她们坐着,让我蹲着。我不蹲,她们按住我蹲。
7月6日晚,因我不蹲,十多个人将我按住蹲下,两边的人使劲向下压肩膀,后面的人用力向上拔头部,前面的人卡住我的脖子,下面一边一个人掰住我两腿固定,还有人按住脚使我动不了。左边右边分别有人将我的胳膊抬起别到后面。当时两臂的根部和手腕被掰得像断了一样,脚腕也像是折了,后来四肢麻木失去知觉。被掐住喉咙产生条件反射,噁心、连续呕吐,吐的时候还被卡着,一要出声就噁心,特别痛苦。当时沈阳7月份的气温在30摄氏度以上,监号里地方小人多,关着门不通风,我的衣服、头发全被汗湿透,因为腿向外掰,脚往里别,脚部拧的劲到极限,一小时左右,我脚上穿的皮鞋的拉带(宽1釐米)崩断(见图4:这只鞋是实物证据)。
2、酷刑名称:蒙被定位
迫害发生时间:2001年7月10日
迫害发生地点:沈阳龙山教养院 一大队东三房
受害者自述酷刑经过:
2001年7月10日,我因为连续几天缺少睡眠,头昏昏沉沉的。一大队副大队长李生原来到东三房,站在门口指着我对“帮教”人员喊:“看她这样也不行啊!你们赶快!加紧干!”随后,“帮教”人员砰一下将门关紧,上来一帮人将我按蹲下,双臂被拧在后面举高、掰腿别脚(膝盖向外掰,脚向里掰),用毛巾将我的嘴和鼻堵上,阻止出声和呼吸,抓住头撞水泥地,然后将头部窝进大腿根部位,脸贴到水泥地上,身上的关节和骨头都被按错位了。又拿来被子将我捂上。
在气温高达30摄氏度以上的监号里,本来正常坐着都出汗,以这种极其痛苦的姿势闷在被子里,汗把衣服湿透粘在身上,头发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头被倒控得充血发胀,口鼻被堵的人要休克窒息,四周充斥着威胁、谩骂,而我一动都动不了,精神都要崩溃了,真是“生不如死”。持续1小时后(当时有“帮教”人员记时间),腿失去知觉,无法行走;我的头发硬给拽掉不少,头皮被揪的又疼又麻,几天后,结了一层痂;右眼睛被撞充血,眼皮上也有紫红色瘀痕。
注﹕一般情况下,人们求生的欲望比较强,都怕自己死。而这种酷刑给人折磨得不是怕死,而是怕活着。如果不是记起法轮大法的书籍里多次严肃强调“严禁自杀和杀生”的道理,我可能早就活不到今天了。
3、酷刑名称:队长殴打
迫害发生时间:2001年8月7日
迫害发生地点:沈阳龙山教养院 一大队西二房
受害者自述酷刑经过:
2001年7月末,一大队中队长赵燕到东三房说:“董敬哲,拿着东西,给你换个房间。”我被调到西二房。因为东三房的人看清了善恶,不愿再替警察折磨人,东三房的“班长”在开班会时向我保证:以后东三房不会再有打人的事发生(2001年10月,东三房被解散,大部份人被大队长杨敏分到二大队)。2001年8月7日,副大队长李生原将24小时没睡觉的我叫到办公室门口,让我蹲着,我跟他讲事实真相,他大喊大叫,按住我的头拿书打我十多个耳光,我的脸当时就肿起来了。我回到房里,他又过来了,让“帮教”人员帮着,抓住我的头发“当、当”撞水泥地,又拿书打我十多个耳光,我头上被撞得起大包,脸上留下一条条书本划的瘀痕。当时西二房有十多个人在旁边看到,行凶的场面吓得两名学员当场心脏病发作。
2001年12月上旬,因沈阳龙山教养院的肉体迫害和长期精神压制,我开始出现神经痛、牙痛、右侧的脸肿了一个大包、噁心、不能进食。2001年12月20日,在龙山教养院医务卫生科,科长张晓秋给我输液,我又出现肾功能衰竭症状。他们请示院长李凤石后,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敏、张宁,生产科的李继峰(原一大队大队长,暂时调到生产科)等将我送到沈阳大北监管医院,扔下我就不管了,期间我连换的衣服都没有(衣服都在龙山教养院),幸好房里的刑事犯大都明白法轮功真相,给我衣服穿。
我已经15天没进食,还伴有昏迷等症状,经医生检查说是脉搏紊乱、肾衰、严重酸中毒等。2001年12月30日,龙山教养院怕承担责任,将奄奄一息的我从大北监狱监管医院释放。
回家后,面对身体的严重问题,一般人真不知从何治起。但法轮功的修炼使我奇迹般的迅速康复。后来以李凤石为首的龙山教养院警察不断来家骚扰,我不得不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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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被龙山教养院迫害致死的王红(沈阳市辽中县)、王秀媛(沈阳市沈河区),我是多么幸运;比起当时躺在“沈阳医大”、被龙山教养院电击毁容奄奄一息的高蓉蓉,我又是多么庆幸。在21世纪的今天,在人权与法制写入宪法的中国,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的人们本不应发出这样的“庆幸”,然而在 被告江泽民 的迫害指令下,在被告江泽民倾尽国力对法轮功的诬蔑和非法镇压面前,在亿万好人的亲身遭遇面前,这种“庆幸”是那么实际和令人悲哀。
法轮功学员不参与政治,他们反对的是被告江泽民对正信的迫害、对人善良本性的践踏。江泽民不代表中国政府,更不代表中华民族。写下被迫害的经历,是为留下被掩盖的历史中的一滴。因为历史不会消失,也不会说谎。世人会在历史中看清善恶,历史会让人澄明理智。
人世匆匆几十载,转眼就成过眼云烟。古往今来,人们在回忆往昔时,往往会因自己一生中曾维护良善而心灵慰藉,也会因对良知的漠视而憾然失落。而有的人则因一辈子与正义为敌,断送了自己生命的永远。愿天下善良的人们都来呵护善良,呵护自己生命中最可贵的良知。明白真相不是为了仇恨,是为明天活得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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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告在2001年12月被无罪释放后所记录。如今时间又过去了14年,被告江泽民发动这场民族浩劫还没有停止。
被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让中国在世界上丢脸,让中华民族蒙羞。
因此,控告人再次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尽快将其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