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10日讯】(明慧网记者综合报导)六月三日至五日,明慧网又收到来自中国大陆二十个省和四个直辖市共三百二十九人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诉状副本。这些诉状来自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及朋友,已经通过邮寄投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要求司法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发动并维持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灭绝性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明慧网)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以小人妒嫉,以“亡党亡国”为藉口,亲自拍板做出全面镇压法轮功的决定,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包括军队、媒体、公安、警察、武警、国安、司法系统、人大、外交、伪宗教团体等,开足马力,铺天盖地地开始了对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民众的群体灭绝性迫害。一方面通过媒体大肆诬蔑诽谤法轮功,更上演“天安门自焚”欺骗国人,挑起国民对法轮功的仇恨;另一方面,设立610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动用暴力机器抓捕、关押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再通过劳教、判刑以及酷刑折磨和暴力洗脑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更通过株连政策,让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在社会上受到歧视,从而剥夺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甚至造成许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妻离子散。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造成的伤害,我们从这三百二十九人发来的诉江控告书中可窥见一斑。这三百二十九人来自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宁夏、陕西省、湖北省、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甘肃省、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广西、浙江省和贵州省。他们中有公司职员、教师、工程师、工人、农民、政府公务员、铁路职工、国防部公务员、医生、纪检办主任、银行职员、生意人、财务工作者、党务秘书、交通局职工、司法所职工、工商局干部、离退休干部、地质队人员、技术监督局局长、采矿工程师、炼油工人等。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是十九岁的吉林市聂威暕,年龄最长的是九十三岁的山东省招远市谢淑美。年龄分布如下图:
(明慧网)
他们当中年龄从十九岁至六十九岁的占81%,四十至六十九岁的占74%,他们都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一九九九年七月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前,他们都是青壮年(年龄在二十四至五十三岁之间),经过了十六年,本该是人生的美好年华,却遭到江氏发动的这场迫害。
这329人中除五人是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朋友外,其馀324名法轮功学员均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这324人中曾被绑架并非法拘禁在拘留所或看守所的有265人,占324人的82%;230人被抄家或遭受其它经济迫害(诸如勒索钱财、非法开除、扣押工资奖金或退休金等),占71%;被关押期间遭受毒打或电棍电击、野蛮灌食、吊铐折磨、铐在铁椅子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的有157人,占48%;被劳教迫害的有134人,占41%;被关入洗脑班迫害的有117人,占36%;被非法判刑的有49人,占15%。
(明慧网)
这些法轮功学员在诉状中都提到,修炼法轮功使他们获得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例如现年四十三岁的黑龙江省宾县马忠波女士在诉状中说:
二十七岁那年我患上了非常严重的双侧股骨头坏死。同时我还患有动脉硬化、肩周炎、胆囊炎等十多种病,不但腿疼,胳膊哪都疼、右胳膊伸不开,无法拿东西,吃饭喝水都得别人照顾。最后拄双拐都不能行走,由人背,在地上爬,我实在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剧痛,想喝药自杀。炼法轮功的姥姥听说后让我炼法轮功,我说:“骨头都烂没了,炼功能给我长上啊?再说各大医院都治不好,炼功就能好?”姥姥还说十天就能看出高下,我说:“得了吧,要是十个月见好我还连药都省了呢。”一想自己快要死了,从小在姥姥身边长大,临死前和姥姥在一起呆几天吧,就这样五哥用车把我送到姥姥家。去后姥姥拿本《转法轮》给我看,看完后我说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书?怎么从来没人告诉我,这不是常人能写出来的,我用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两个表弟每晚用车推我去炼功点炼功,只去了三个晚上,到了第四天早上,我就能穿鞋下地走路了。我高兴的大叫、大笑:我好了,我能走了,我不疼了,我真的好了。我爸看我真好了,惊讶的说:这不是真佛下世了吗?
现年十九岁的吉林省吉林市聂威暕在诉状中写到:
“我是一名从小患有癫痫,出生后差点死掉,祖父、祖母和父母听了医生的话,已经打算将我放弃。外婆是修炼法轮功的,赶到后阻止了。也因为外婆,从小我就接触了这宇宙的高德大法。十岁那年我第一次看到法轮功师父在国外的讲法,深深的吸引了我。看完这本书,我就向外婆要了那震动世界的奇书──《转法轮》从此走上了修炼路。修炼后,先天的疾病在不知不觉中全部消失。头痛、发烧等小病我根本遇不上。”
现年五十二岁的吉林省永吉县付淑华在诉状中说:
“一九九八年冬天,在母亲的影响下,我也走进了修炼法轮大法的群体中。得法前我是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人,因有妇科病,常年吃药不断,经常和别人闹矛盾,还染上了赌博的坏毛病,家里人谁也管不了我。是法轮大法把我拯救回来,使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师父在法中告诉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从做好人开始,提高心性,就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矛盾向内找,事事为别人着想,放淡名利情,用更大的爱和慈悲对待世人,逐渐达到修炼人的标准,通过修炼,我身体的病症没有了,改掉了赌博的坏毛病。心灵得到了净化,道德得到了回升,家庭也和睦了。”
然而江泽民却对这些通过修炼法轮功而获得身心健康的人们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上文提到的马忠波女士就曾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关在万家劳教所,遭受两次强行转化迫害,她在诉状中说:
女警察很恶毒的揪着我的头发拽着我的胳膊在很坚硬的沙土地上跑,我的背部和双脚跟都拖出血了,鞋也掉了……他们把我抬到男十大队。到男队后我被体罚,双脚蹲地两宿一天。我的右脚开始化脓溃烂,肿得脚比鞋大。我蹲不下去,他们就把我两只胳膊吊在后面站了一宿。还逼我坐硬板凳,一坐就是几天几夜,臀部都坐烂了,脓血和裤子粘在一起,不让洗,不让睡觉。酷刑折磨九天后,我回到女队。脚烂的无法走路……
现年四十五岁的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在诉状中说:
自九九年七二零后,我被劳教两年,判刑两次,一次六年、一次三年半,被拘禁在洗脑班两个多月,前后十一年多是在中共的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度过的。第一次遭迫害在宁夏劳教所、吴忠监狱遭受了多种酷刑折磨:“坐老虎凳”、“熬鹰”、“ 死人床”、“抻刑”、“吊刑”、“坐小凳子”、各种工具毒打、长时间辱骂、“鼻饲”、“拖刑”等迫害。
这些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朋友在诉状中要求司法机构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明慧网)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以小人妒嫉,以“亡党亡国”为藉口,亲自拍板做出全面镇压法轮功的决定,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包括军队、媒体、公安、警察、武警、国安、司法系统、人大、外交、伪宗教团体等,开足马力,铺天盖地地开始了对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民众的群体灭绝性迫害。一方面通过媒体大肆诬蔑诽谤法轮功,更上演“天安门自焚”欺骗国人,挑起国民对法轮功的仇恨;另一方面,设立610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动用暴力机器抓捕、关押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再通过劳教、判刑以及酷刑折磨和暴力洗脑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更通过株连政策,让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在社会上受到歧视,从而剥夺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甚至造成许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妻离子散。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造成的伤害,我们从这三百二十九人发来的诉江控告书中可窥见一斑。这三百二十九人来自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宁夏、陕西省、湖北省、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甘肃省、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广西、浙江省和贵州省。他们中有公司职员、教师、工程师、工人、农民、政府公务员、铁路职工、国防部公务员、医生、纪检办主任、银行职员、生意人、财务工作者、党务秘书、交通局职工、司法所职工、工商局干部、离退休干部、地质队人员、技术监督局局长、采矿工程师、炼油工人等。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是十九岁的吉林市聂威暕,年龄最长的是九十三岁的山东省招远市谢淑美。年龄分布如下图:
(明慧网)
他们当中年龄从十九岁至六十九岁的占81%,四十至六十九岁的占74%,他们都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一九九九年七月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前,他们都是青壮年(年龄在二十四至五十三岁之间),经过了十六年,本该是人生的美好年华,却遭到江氏发动的这场迫害。
这329人中除五人是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朋友外,其馀324名法轮功学员均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这324人中曾被绑架并非法拘禁在拘留所或看守所的有265人,占324人的82%;230人被抄家或遭受其它经济迫害(诸如勒索钱财、非法开除、扣押工资奖金或退休金等),占71%;被关押期间遭受毒打或电棍电击、野蛮灌食、吊铐折磨、铐在铁椅子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的有157人,占48%;被劳教迫害的有134人,占41%;被关入洗脑班迫害的有117人,占36%;被非法判刑的有49人,占15%。
(明慧网)
这些法轮功学员在诉状中都提到,修炼法轮功使他们获得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例如现年四十三岁的黑龙江省宾县马忠波女士在诉状中说:
二十七岁那年我患上了非常严重的双侧股骨头坏死。同时我还患有动脉硬化、肩周炎、胆囊炎等十多种病,不但腿疼,胳膊哪都疼、右胳膊伸不开,无法拿东西,吃饭喝水都得别人照顾。最后拄双拐都不能行走,由人背,在地上爬,我实在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剧痛,想喝药自杀。炼法轮功的姥姥听说后让我炼法轮功,我说:“骨头都烂没了,炼功能给我长上啊?再说各大医院都治不好,炼功就能好?”姥姥还说十天就能看出高下,我说:“得了吧,要是十个月见好我还连药都省了呢。”一想自己快要死了,从小在姥姥身边长大,临死前和姥姥在一起呆几天吧,就这样五哥用车把我送到姥姥家。去后姥姥拿本《转法轮》给我看,看完后我说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书?怎么从来没人告诉我,这不是常人能写出来的,我用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两个表弟每晚用车推我去炼功点炼功,只去了三个晚上,到了第四天早上,我就能穿鞋下地走路了。我高兴的大叫、大笑:我好了,我能走了,我不疼了,我真的好了。我爸看我真好了,惊讶的说:这不是真佛下世了吗?
现年十九岁的吉林省吉林市聂威暕在诉状中写到:
“我是一名从小患有癫痫,出生后差点死掉,祖父、祖母和父母听了医生的话,已经打算将我放弃。外婆是修炼法轮功的,赶到后阻止了。也因为外婆,从小我就接触了这宇宙的高德大法。十岁那年我第一次看到法轮功师父在国外的讲法,深深的吸引了我。看完这本书,我就向外婆要了那震动世界的奇书──《转法轮》从此走上了修炼路。修炼后,先天的疾病在不知不觉中全部消失。头痛、发烧等小病我根本遇不上。”
现年五十二岁的吉林省永吉县付淑华在诉状中说:
“一九九八年冬天,在母亲的影响下,我也走进了修炼法轮大法的群体中。得法前我是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人,因有妇科病,常年吃药不断,经常和别人闹矛盾,还染上了赌博的坏毛病,家里人谁也管不了我。是法轮大法把我拯救回来,使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师父在法中告诉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从做好人开始,提高心性,就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矛盾向内找,事事为别人着想,放淡名利情,用更大的爱和慈悲对待世人,逐渐达到修炼人的标准,通过修炼,我身体的病症没有了,改掉了赌博的坏毛病。心灵得到了净化,道德得到了回升,家庭也和睦了。”
然而江泽民却对这些通过修炼法轮功而获得身心健康的人们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上文提到的马忠波女士就曾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关在万家劳教所,遭受两次强行转化迫害,她在诉状中说:
女警察很恶毒的揪着我的头发拽着我的胳膊在很坚硬的沙土地上跑,我的背部和双脚跟都拖出血了,鞋也掉了……他们把我抬到男十大队。到男队后我被体罚,双脚蹲地两宿一天。我的右脚开始化脓溃烂,肿得脚比鞋大。我蹲不下去,他们就把我两只胳膊吊在后面站了一宿。还逼我坐硬板凳,一坐就是几天几夜,臀部都坐烂了,脓血和裤子粘在一起,不让洗,不让睡觉。酷刑折磨九天后,我回到女队。脚烂的无法走路……
现年四十五岁的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在诉状中说:
自九九年七二零后,我被劳教两年,判刑两次,一次六年、一次三年半,被拘禁在洗脑班两个多月,前后十一年多是在中共的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度过的。第一次遭迫害在宁夏劳教所、吴忠监狱遭受了多种酷刑折磨:“坐老虎凳”、“熬鹰”、“ 死人床”、“抻刑”、“吊刑”、“坐小凳子”、各种工具毒打、长时间辱骂、“鼻饲”、“拖刑”等迫害。
这些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朋友在诉状中要求司法机构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