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使用手机 台湾6家航空9月实施

2015年06月26日社会
【新唐人2015年06月25日讯】9月起民航局放宽国籍航空公司机上乘客使用个人电子用品规定。也就是民众搭乘包括华航、长荣及有飞航国内线的华信、立荣、复兴、远东等6家航空公司,从关舱门到起飞,以及降落后到离开跑道这两个滑行时段,都可使用3C产品。另复兴航空尚在规划中。

23日,民航局公告“干扰飞航或通讯器材之种类及其使用限制规定”,放宽旅客使用3C产品规定。

不过,在使用规则中,民航局也称,在可以使用的范围内,也需经机长同意并依客舱组员指示,开放使用手机等个人行动通讯装置。而这段期间,笔记型电脑及周边设备,还需等到飞行高度超过1万呎才能使用。

以下为“民用航空法”修正后,不同飞航阶段旅客可以不同方式使用电子产品,方式如下:

1.自航机移动后至起飞前以及落地后脱离跑道阶段,经机长同意并依客舱组员指示,开放使用手机等个人行动通讯装置。

2.国际线及国内线于飞行全程,开放使用能或收妥于座椅置物袋内的个人电子用品或飞航模式下的个人行动通讯装置。

3.无法随身固定或收妥于座椅置物袋内的个人电子用品(如笔记电脑及周边设备等),可于国际线巡航阶段(飞行高度超过一万呎)使用;国内线巡航阶段考量巡航时间、作业安排等因素,前述器材仍不得使用。

4.机上如安装合格的机载通讯设备(如Wi-Fi系统等),于该设备启动时可使用相应通讯装置。

(责任编辑:许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