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造关键部件 美起重公司赔大了

2015年08月06日美国
【新唐人2015年08月06日讯】(大纪元美国电)因为使用中国制的起重机轴承,美国纽约一家起重公司的老板被陪审团裁罚4,800万美元,8月3日再被裁定要追加4,800万美元的惩罚性罚款,赔款金额累计达到9,600万美元。

2008年5月30日,在曼哈顿91街和1大道(地址为1大道1765号)作业的一架起重机从73公尺高处倒下,导致起重机操作员利奥(Donald C. Leo)和在街面上工作的建筑工人库塔吉(Ramadan Kurtaj)死亡,并砸坏了旁边的1大道1749号。

事故发生后,纽约市建筑管理局在2008年6月13日吊销了1大道1765号的施工许可。这家起重公司的老板洛玛(James F. Lomma)被刑事指控,案件由法官裁定,没有陪审团。法官康维斯(Daniel P. Conviser)在2012年4月26日裁定洛玛(James F. Lomma)无罪。

不过,洛玛虽然成功摆脱刑事指控,却未能从民事诉讼中脱身。两名死亡工人的家属对洛玛提起民事诉讼,案件从去年9月开始审理,6人组成的陪审团在经过110天的审理后,裁定洛玛在事故中有责任,并要求他赔偿库塔吉的家人3,200万美元,赔偿利奥的家人1,600万美元。

最终让洛玛“赔大了”的原因,是来自一家中国公司的起重机轴承。轴承是一个环状齿轮,安装在起重机顶部,用于支撑转动的起重机臂。洛玛所使用的轴承是由位于大连的润宁轴承有限公司(RTR Bearing Ltd.)提供的,该公司在2007年9月改名为大连锐特机械有限公司。原告(利奥和库塔吉的家人)指证说,洛玛为了省钱使用了来自中国公司的轴承,但这家中国公司提供的轴承焊接存在问题,导致了这起事故。

有证人出庭作证说,就在事故发生前6周,洛玛收到了来自润宁公司的另外一个轴承,但是从来没有用,因为工程师说这个轴承有瑕疵。原告认为,洛玛对正在使用的轴承存在瑕疵是知情的,并指出他应该在事故前将轴承取下来。原告出示了一份有力的证据,是润宁公司管理人员发给洛玛员工的一封电子邮件,润宁公司方在电子邮件中表示自己不能保证轴承的安全,尤其是轴承的焊接部分:“老实说,我们对焊接没有信心。”

而新裁定的4,800万美元的惩罚性罚款将由洛玛和他旗下的两家公司共同负担,洛玛本人要负担其中的2,920万美元(逾9亿台币)。

洛玛的律师辩护说,事故发生不是因为焊接的问题,而是操作失误,并指利奥吊了太重的东西导致起重架倒下,律师表示将会上诉。

资料显示,第1大道1765号为“1大道1765合伙人公司”(1765 First Associate)所有,该公司于2005年3月9日成立,总部设在长岛纳苏郡。围绕这起事故,还发生了另外数起官司,包括事故死者家属对纽约市政府提起的诉讼,以及旁边的1大道1749号业主向“1大道1765合伙人公司”索赔1亿美元,因为起重架倒下时砸到了1749号。

资料显示,“1大道1765合伙人公司”可能是中资背景,在数份融资证明和纳税证明中,出现了华人的名字。截至发稿时,记者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对案件进行评论。

文章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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