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管制境外NGO 打压将被合法化

【新唐人2015年08月14日讯】从今年3月开始,围绕中共制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争议便源源不断。这个被认为是箝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大陆活动的具体化条文,对于原本在中国开展工作就已经很艰难的公民社会团体还有活动人士而言,新法出台之后,他们将会受到更多限制。

中共公安部长郭声琨在7月25号宣称,中国“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到中国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并将进一步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务、更好的环境和保障”。

对于中国目前正在制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郭声琨说,这不仅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引导和规范”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大陆活动、“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他声称,这项法律将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合法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德国之声》表示,这则消息,是针对近​​来国际社会就目前正在起草中、计划年底前出台的新NGO管理法的强烈批评,做出的回应。

8月10号,根据《自由亚洲广播电台》的报导,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中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法,首次加强对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进行限制。

新增立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境外的非政府组织也就是大家熟悉的NGO,草案修订只准这些组织在中国大陆进行经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环保和慈善八大范畴的活动,但并不包括扶贫赈灾工作,更只准机构驻一个地点服务,不能设分支。

外界质疑,一旦法案落实,目前在中国提供服务的超过100家香港社会福利机构,可能会大受影响,甚至沦为非法组织。

港商内地投资权益关注组召集人陆伟萍:“我们作为老百姓的都无话可说了,真的没话可说了,你看中央政府一下出台这个,一下出台那个,老是给老百姓打强心针。任何东西,只要是对它(中共)不利的,或者是你只要提出反对的意见,它就会打压的。”

根据法案,境外NGO组织,其中一半工作人员必须是中国人。在存在嫌疑的情况下,允许警方对这些组织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审讯,以及没收文件和其他物品。

“北京益仁平”负责人陆军:“根据这个法律非常的严苛,因为它在条文当中出现24次的‘不得’,不得这个,不得那个,对于国际NGO来讲,处处制肘,处处限制,阻碍会大大的增多,而且会赋予警察非常大的权力,非常自由的去监控管制处罚境外NGO。所以,对于一直以来都非常支持中国大陆的香港NGO来说,的确会面临一个非常艰难的新的局面。”

“北京益仁平”负责人陆军表示,在过去的三年里,中共当局打压网路大V、打压媒体记者、打压维权律师,现在又要打压境外NGO这些组织,民间社会独立的声音,慢慢成为被打击的目标。

“北京益仁平”负责人陆军:“我认为,它(中共)实际上是属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真正境外NGO在国内在开展维权工作的非常少,而官方所不喜欢的,其实就是维权问题,它有可能会给极少数的维权NGO制造一些麻烦,但是呢,对于更大多数的从事服务的,从事这些教育、科技、环保等等,这些NGO增加的麻烦会更大。”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 )表示,“我们要求中方对该法进行详述”,该组织发言人普莱特(Dirk Pleiter)认为,NGO无法获知中共当局的管理标准是甚么,这个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将会被滥用。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后制/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