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谁是中国冤案的制造者?

【新唐人2015年08月15日讯】近期,大陆连续曝光两起冤案,引发外界对大陆冤假错案频发的关注。有学者指出,当今中国冤案之多,超过古今中外任何时期!有人更是将中国贬喻为“制造冤案的世界工厂”。

大陆《澎湃新闻》8月12号报导,贵州“杀人犯”杨明含冤入狱20年。狱中,杨明始终拒绝警方提出的“认罪就减刑”的条件,家人也从没放弃申诉。在自己的信念、家人的坚持和律师的帮助下,杨明终于在今年6月被宣判无罪。杨明在接受采访时哭泣着说:“听到母亲在捡垃圾,经济上困难的时候,在里面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我自己都想过几次自杀。”

而此前在8月9号,由《澎湃新闻》曝光的另外一起冤案,讲述了山西省一名男子刘仁旺,因一起枪杀案被判死缓,蒙冤入狱5年,直到去年才被宣布无罪释放。出狱后,刘仁旺找人画了一系列漫画,揭露他被严刑拷打,并被迫承认杀死一名村官的经历,漫画中的残忍画面引发舆论对大陆警察刑讯逼供的批评。提起狱中的日子,刘仁旺用了“生不如死”来形容。

尽管上述两起冤案蒙冤者的遭遇令很多人愤怒和震惊,但法学界人士指出,这仅仅是大陆无数冤案中的冰山一角,更多的冤案可能每天都在各地上演着,却无人得知,含冤至今。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原公安大学法律系讲师赵远明:“中国冤假错案历来比较多,在中国几乎变成一种常态了。你看它建政以来,历次的政治运动,党内的整风啊,三反、五反哪,都是有很多冤假错案。这种政治运动往往不是为了惩罚真正的犯罪份子,实际上是排除异己这么一种运动,打击不同的意见者或者是不同的政见者,在实施的过程当中都是以个人的恩怨,以派别的恩怨,以对甚么事物的观点分辨这些人,从而进行打击、迫害甚至于杀戮。”

为了将更多冤案曝光,一些法律界人士将中共建政以来制造的冤案整理后在网路上公开,如“中国经典冤案排行榜,143个冤案?”、“中国当代十大冤案”以及“中国70个冤案”等各种“冤案录”。

其中包括一些广为人知的冤案,如赵作海冤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被判“强奸杀人”罪枪决,9年后真凶现身)、河北聂树斌案(被判“故意杀人”罪枪决,10年后真凶现身)、二级警督李久明冤案(被判“故意杀人”罪,遭受酷刑被判死缓含冤2年后,因真凶供述抢劫伤人被无罪释放)等等。

一个令人关注的现象是,绝大部份冤案都是在警方的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但原大陆公安干警王滨生指出,严刑逼供背后牵扯到中共官员的政绩问题。

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干警王滨生:“刑讯逼供也分好几种,有些时候是上头给定调了,他(警察)必须得那么做,一种刑讯逼供这里边,有一个‘人情案’还有一个‘报复案’。警察本身也存在问题,但是主要是这里面还有一个完成任务和指标问题。他为了完成指标和任务,他肯定要不择手段的想把案子拿下来,他就不考虑这个真实性和后果,只要完成任务,所以在程序上很多是非法的。”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原公安大学法律系讲师赵远明认为,除了中国法律存在漏洞、司法不独立、暴力执法等表面因素,造成中国冤案不断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一党专政的社会制度,冤案的真正制造者恰恰是执政党。

赵远明:“在中国大陆,首先一点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谁官大谁说了算,而不是说法怎么制定,我怎么执行,法律只是打击对手的时候一种工具,它经常从上到下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上头有命令,底下就执行。他不按照法律而是按照上边的谁说了算。”

中国冤民大同盟总干事张兆林:“这些冤案制造出来,都是政府不讲法律,政府在违反国家法律。”

赵远明指出,如果不能从根本上革除专制政体,中国的冤案还会源源不断的产生。

采访编辑/张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