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局长陈达、施红辉遭恶报

2015年09月29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2015年09月29日讯】据明慧网报导,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原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达因严重“违法违纪”,二零一五年四月,被立案调查,九月十四日,陈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收缴违纪所得。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施红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实际上,中共官场腐败堕落,几乎无官不贪。陈达和施红辉此次成为中共反贪的牺牲品,固然因为其贪污受贿、“违纪违法”,但也是因为他们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而遭恶报所致。

施红辉任广东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陈达任广东省劳教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在中共数十年的暴政中,劳教所已经成其任意打击上访维权人员、异议人士,尤其是法轮功学员,以维护其暴政专制的邪恶工具。劳教所对外标榜“劳动和教育相结合”,实质上打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漂亮旗号,干着强制、压榨、折磨和虐杀的恶行。

二零一四年,中共废除劳教制度前,广东省共有二十九家劳教所,其中属于广州地市一级管辖的劳教所就有九家,这几乎相当于部份内地省份一省拥有的劳教所总量。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广东省二十九家劳教所都成为了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转化、酷刑迫害、奴役、虐杀法轮功学员的场所。二零一四年,中共废除劳教制度后,这些劳教所改为监狱、戒毒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

广东省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地区之一,陈达、施红辉长期担任广东省劳教局领导,是广东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者。

广东省劳教局局长施红辉被国际起诉

施红辉任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中共邪党党委书记期间,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在美国纽约被来自中国广州的女法轮功学员陈华、邹玉韵起诉,控告其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以及侵犯生命的权利,侵犯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捕和关押的权利,侵犯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和自由保留观点不受干扰的权利,以及侵犯上述权利违反国际法。


邹玉韵(明慧网)


邹玉韵,广州天河区法轮功学员,女,时年三十六岁,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黄埔区、荔湾区洗脑班、东山区洗脑班、白云区洗脑班、广州市洗脑班、天河区洗脑班。其间承受过广州各洗脑班的所有法西斯刑讯,受尽各种非人折磨。她自诉遭广州市洗脑班七方面迫害:1、白花油涂眼睛; 2、使劲在我身上又揪又捏,用利器扎脖子; 3、强迫在地上大小便,整天浸坐在尿液当中,每隔半小时就灌一大杯水,即使是生理期也不例外; 4、在正午的阳光下曝晒; 5、注射不明药物,恶警称不痴也傻; 6、强行灌食,每隔二个小时灌一次,一般一次一饭盒粥。一天要灌七次; 7、强迫在房间拉屎尿并偷拍照。


陈华(明慧网)


陈华,今年三十六岁,原就职于一家大型国有外贸企业集团,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广州槎头劳教所遭受残酷折磨。其中一种酷刑叫“十字站”(把手一字型铐在铁 床上,拉到极限),殴打双腿,陈华的双腿立即又肿又瘀,恶人不准她上厕所,小便就撒在裤上。恶人还铐住她的手,强行把笔插入手中签字等折磨,陈华的手都被戳出血来,这样连续折磨三天。

如今,陈达、施红辉的下场,是他们长期紧跟中共恶首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