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揭秘杨秀珠受“酷刑保护”内情

2015年10月06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2015年10月06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近日,中共红色通缉令头号通缉犯杨秀珠,传出其政治庇护被拒绝,但或免遭遣返出境,成为外界关注热议的焦点。据美国媒体披露,杨秀珠免遭遣返,是因为法官批准给予她反酷刑保护意向。杨秀珠受“酷刑保护”内情随之被曝光。

美国之音报导,纽约执业移民律师李进进10月3日透露,负责审理杨秀珠案的是联邦移民法院法官托马斯•穆里根。穆里根法官在9月28日对杨案的“个人庭审”中,“已经拒绝了杨秀珠的政治庇护,但同时给予杨秀珠以反酷刑为由免于递解出境的批准意向。由于还要进行背景调查,所以没有作出宣布。”

移民专家表示,所谓背景调查通常是一些技术性程序,比如,调查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等。

报导称,杨秀珠案被排定10月5日早晨8点半在纽约联邦移民法庭再度开庭审理。代表美国政府的律师可以在30天内提出上诉。现在尚不清楚在法官作出正式宣布后,他们是否会提起上诉。

李进进说,如果调查已经完成,法官很可能宣布这一决定;如果调查还没有结束,也可能继续拖延。

美国在1998年10月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列入本国法。获得这一保护,意味着杨秀珠将可免于被遣返。

李进进表示,杨秀珠获得这一保护令后,理论上可以在她被关押的地点实行,但实际上,获得保护的外国人一般会获得释放。但却不能申请绿卡,也不能到美国以外地方旅行,但可以在美居留和工作。

引发外界关注的是,杨秀珠被关押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习近平受蒙蔽并不知内情以及自己被查的原因。杨秀珠称,当年她因为任温州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时,江泽民的二儿子向她要500亩地,被她屡次回绝,得罪了江泽民。杨秀珠还表示,她绝对不会回中国,因为没有靠山,回去就是死路一条。

在采访过程中,杨秀珠否认官媒报导她“藏身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惶惶不可终日,绝望哭泣”。她称当时自己住的是华侨朋友帮着租的房子,而收留她的那位朋友,回北京时“被几辆警车围住逮捕”,被关押审问,“100瓦大灯照着,几天不让睡觉”。

那位朋友后来告诉她,“实在坚持不住,只能招了”供出了杨秀珠荷兰的藏身地。这样,杨秀珠于2005年5月被荷兰警方逮捕。

外界认为,对于杨秀珠和江泽民家人到底有什么瓜葛,以及被查的真正原因外界很难核证,但中共惯用酷刑却是事实。

联合国曾谴责中共滥用酷刑

据《明慧网》报导,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夫德•诺瓦可先生,早在2005年12月2日结束了他在中国的两个星期的关于酷刑问题的实地调查。于当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世界各大媒体相应抢播报导。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夫德·诺瓦可先生。(明慧网)


曼夫德•诺瓦可先生是奥地利的法学教授。在长期收到大量来自中国的酷刑报告和国际社会压力的迫使下,使得这个交涉了十几年的国际一级酷刑问题考察成为现实。

在新闻发布会上,特派专员谴责酷刑问题在中国非常普遍,而且滥用酷刑遍及全国。中国有着世界上最大的监狱系统,而且常常通过酷刑来迫使无辜的人认罪。曼夫德•诺瓦可先生还对中共在他整个行程中的干扰提出抗议。中共不仅派人跟踪,监视,骚扰他们的正常考查计划,而且威胁与恐吓向他们提供证据的当事人及家人。

曼夫德•诺瓦可先生特别提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施行着系统性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受着严重的、全面的迫害。酷刑手段有:老虎凳、水牢、电刑、开飞机、不让睡觉、强迫一种姿势、精神折磨使人改变性格与思想。

曾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大陆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就有过亲身经历。

2006年高智晟律师被中共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软禁,在此期间多次遭到酷刑。之后由于接受外媒的专访被羁押在新疆沙雅监狱。去年8月出狱后被送到陕西榆林老家,今年1月他在老家接受美联社独家专访,证实他在狱中再度遭受酷刑并被单独禁闭达3年之久,并讲述他在新疆沙雅监狱遭到电棒击打面部等多次酷刑经历。

自5月以来,中国大陆有超过18万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要求中共当局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包括“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责。在中国掀起的控告江泽民浪潮再度引起媒体和民众的关注,让更多人可以更加近距离地看江泽民为甚么迫害法轮功以及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