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一年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全民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做出半年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七个月后2015-5-15新上访材料中的老问题仍在期待中对凌源市委提升包庇村干部贪腐有功、并且侵占仅白家油坊一个村的集体资金就达贰拾万元的乔子峪为副市长的问题期待处理。
举报控告状
原告:王贺林、男、汉族、失业、1957年10月生、住址:辽宁省凌源市三十家子镇白家油坊村白西组7872号,身份证号:211323195710241073,电话:18742129046,
被告:王永刚,系朝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兼信访办主任、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
被告:中共凌源市委员会凌源市人民政府信访领导小组。
举报控告事项
一、被告朝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兼信访办主任、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王永刚,于2003年在处理三十家子镇政府因违法行政造成我两座大棚损毁一案中收受贿赂、乱用职权、弄虚作假、胡作非为违法确定我为无理访。
二、被告凌源市委市政府信访领导小组长期坚持弄虚作假、掩盖事实,对原告上访多年的三十家子镇政府违法行政造成我两大棚损毁一案,作出违法悖理的处理意见。
三、变本加厉对信访举报人打击报复,以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拘
四、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宋吉凯利用对信访人刑拘之际散步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说:“说信访人被刑拘是因为举报”
事实与理由及请求
一、50万元“扶贫”款制造一起冤案——无理访
我叫王贺林,男,1957年生,汉族,住址:辽宁省凌源市三十家子镇白家油坊村电话:1874212904615566121866
我因三十家子镇政府违法行政,指使司法助理员王勇滥用职权,非法中止约定造成我两座大棚损毁一案,不服朝阳市专项治理办公室,2003年10月28日作出的《关于石玉芝、王贺林大棚倒塌要求镇、村赔偿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结论答覆意见书》。
1、原告因当地三十家子镇政府违法行政指使原司法助理员王勇滥用职权,非法中止变更1999年1月31日与包建大棚责任方白家油坊村委会答成的修整棚架的约定,造成原告两大棚损毁一案,于2001年,2003年先后两次向凌源市法院提起诉讼,都被裁定按撤诉处理,其理由是未交诉讼费,可是原告因下岗失业多年、倾注全部精力的大棚又不能生产,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是按法律规定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缓的审批手续。
2、在依法维权无望的情况下原告无奈只好依法上访,但由于当地政府的黑暗腐败,不惜以重金贿赂公行,将卖掉进千亩杨树、松树及各项发包费上百万元集体资产贪污行贿,贿买伪证,制造假证诽谤原告人格,掩盖违约之实,这还不够还以扶贫为名将划拨给白家油坊村的50万元“扶贫款”用于贿赂公行,换得了被告朝阳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不惜以篡改国家设在政府之中的司法机构为“中介机构”为酬码,包庇村、镇违约侵权、损害原告的不法份子。
3、司法助理员是全国第八次司法工作会议上,决定设立在乡级人民政府中的政权组成成员,是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怎能说他是中介机构呢?
本案的发生,正是因为这位身为三十家子镇政府滥用职权,非法中止,变更原告与包建大棚的责任方白家油坊村委会修整棚架的约定,直接造成原告两大棚质次失修而损毁,(有王勇本人的证言和调解意见书为证),可说是铁证如山,明显构成了对原告侵权赔偿的四大要件。
4、因被告朝阳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将原告因三十家子镇政府滥用职权非法中止变更约定,支持建棚责任方白家油坊村委会违约直接造成原告两大棚损毁一案,确定为无理访的《关于石玉芝、王贺林大棚倒塌要求镇村赔偿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结论答覆意见书》是见不得人的荒诞无稽之谈,所以并不是作出的时间送达给原告的,而是将原告妻子石玉芝关进马三家女子教养院四个月后,通过一审法院才收到的,程序上违法这一事实严重践踏了宪法赋予原告的公民权。
5、被告暗箱操纵听证会,巧借听证之名以权代法,在明知原告到法院多次诉讼无果的情况下,还不许上访,变向非法剥夺宪法赋予原告的公民权,百般为违法欺民的不法份子辟词辩护。
被告声称的《关于石玉芝、王贺林大棚倒塌要求镇村赔偿一安公开举行听证会结论答覆意见书》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公开听证,实况录象也没有向社会播放过,因为被诉方三十家子镇政府及白家油坊村委会理屈词穷,毫无颜面,原告的申诉确是义正词严,铁证如山,可被告却偏听一面虚假之词,采信假证、伪证,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在如此确凿的铁证面前,被告却公然将其侵权责任人:司法助理员王勇篡改为“中介”机构并移罪于“5人小组”,显然是不知羞耻的无稽之谈,并依此将原告定为无理访,显然是乱用职权、违法行政,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事实证明原告上访是被逼无奈、是有理之访。
然而,被告凌源市委市政府信访领导小组,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弄虚作假、制造假证、贿买伪证,用雪灾掩盖事实;用五万元救助款取代巨额赔偿;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并用拘留和动用劳教委组织劳教聆讯,蓄意胁迫我在息访协议上签字。
强烈要求责任单位三十家子镇政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此案。
二、以并轨改制为名损公肥私,欺压百姓的凌原市委市政府
1、1991年至2002年改制并轨,这期间的工资没有发放;1989年至1991年是百分之七十发的工资,现在凌源市食品公司已经开发,理应清算所欠工资。
2、凌源市委市政府以全市并轨改制为名,牺牲绝大多数人利益;将有数千万国有资产,在职职工446名的凌源市食品公司改为几个人所有,极少数人受益强行剥夺原告的劳动生存权。并且拒不执行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造成原告再就业无门,生活困难。
3、本人没有买断工龄,应按2000年5月28日国发【2000】8号文件精神,由并轨后的凌源市商粮局(后又改为服务业局)补发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代缴社会保险费;
以黑暗腐败着称的凌源市委市政府从未真正把百姓疾苦放在心上,而是百般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惠民资金,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甚至套用国家扶贫款项做经费,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实施白色法西斯恐怖,欺压蒙冤百姓。——被告凌源市委市政府的种种恶行,在百姓心中留下了深深的腐败烙印。
2013年2月26日,凌源市信访局就此问题做出的编号为:21455191361839406131的答覆意见书显然是叙述违法改制的过程,是以上所诉的铁证;是损公肥私的铁证;更是违法悖理逆行的铁证。
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公正处理:1、支付1991年至2002年的拖欠工资。
2、支付失业保险金;代缴社会养老保险。BE31G6HDHBCCG581AZ4A2015-5-15
三、在凌源市委市政府的强力包庇下三十家子镇农经站与国家法规对抗、拒不公开村务;指导村务作假、贪污行贿。
1、收入不透明、支出不公开,白家油坊村干部用作假账和不做张等手段,将巨额集体财产、扶贫款贪污行贿。
2、村干部把集体资源作为私人财产;白家油坊村干部把集体林地、荒山、部分耕地等,作为私有财产,未经村民会议等合法途径,随意给其亲友经营。
3、国家的扶贫项目、救灾救助款,被作为村干部的私人慈善。
4、时至今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基本完成,这里仍然是反腐败的死角。
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原村干部韩德富、刘宝才等,把全村的集体林地、荒山、部分耕地,既不公平分配,也不通过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而是做为他们的私有资源随意给其亲友经营,直到2008年在村民多次举报的情况下,有的才补办所“谓的合同”,收取的款项又被其用作假账和不做账的手段装进自己的腰包,严重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
1993年后白家油坊村有上千亩杨树和部分松树,被他们陆续卖掉,其款项没有合理去向。
1999年——2001年连续三年大旱,粮食几乎绝收,农民得到的国家救济是每人一斤挂面,农业税费照收不误。事实是否如此,恳请纪检监察机关明察并澄清。
国家的各项扶贫、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在这里被他们作为私人慈善,随其意愿给其亲友办理。几经清理后,仍然不敢公开。
2004年国家下拨白家油坊村50万元扶贫款,被村干部用于贪污行贿、贿赂公行;
因为以上种种见不得人的贪腐行为,使得他们从不公开账目和村务,把村民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私人经济,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以上问题早在2005年开始就多次向三十家子镇农经站申请公开村务可至今仍被拒绝
五、直到2013年和2014年年末,上访人才经镇政府信访办主任刘宏章的手陆续拿到1993年制2013年所谓的公开账单,很简单,每年一页,只有简单的收入和支出,显然是现编现卖的造假产物,足以证明拒不公开村务这一事实长期存在;现在又用疑点重重所谓的公开账单来糊弄村民;仅从“帐单”上看就有至少有:
1、48万元(其他支出)被贪污;
2、所有发包的荒山、河滩、林地、耕地、出租、出卖房屋的合同、款项不合法、不真实(仅薄希红一份天然杨树林发包程序合法);
3、至少有30万元的租金没有入账;大量的粮食直补被私人占有;
4、建日光大棚数量造假,仅1998年白西组一片大棚实际是33座谎报为99座,每座大棚骗取补助费50元归村干部所有;仅此一项造假就有66座大棚X50元=3300元被刘宝才等人骗为己有。造假数比实际多出两倍。
5、以工资为名向包村镇干部温树行贿;
6、2013年末一次报账就有8250元以党小组长老干部补助的名义私分;他们的补助是从民政救助款中村干部通过关系支出的,每人100——200元不等。
7、每年有数千元集体粮食直补款,一万五千多元的帮扶款从不入账。
8、刘宝才对我家的个人往来帐多次改动,我手握交款收据可账上还记我农业税欠费,可见刘会计所作的账有多么的假。
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就此线索,严肃、彻底查处白家油坊村干部弄虚作假、贪污行贿的犯罪行为;确认资源发包合同的合法性。
以上问题早在2005年开始就多次,逐级向有关部门投诉可至今无人过问,自从2010年乔子裕出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后,每年到两会期间就由镇政府组织包括白家油坊村干部在内所谓的“工作组”查账,等两会过后就以账本丢失为由停止查账。连续三年都是如此。到2012年12月凌源市信访局依据三十家子镇政府的虚假报告(乔子裕是包案责任人)做出一个公然包庇村干部贪污行贿等犯罪行为的答覆意见书,说“经农经部门多次查账未发现白家油坊村会计刘宝才有做假账侵吞集体财产行为”。因为乔子裕在任四年侵占该村租金收入20万元,所以他才不遗馀力的予以包庇。因为乔子裕包庇村干部贪污行贿有功,凌源市委市政府将其提升为副市长。
因为在辽宁腐败常态的大环境中;有凌源市委市政府的强力包庇;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乔子裕与之有共同利益。所以,白家油坊村干部才敢在中央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大背景下的2014年年中,继续顶风造假。11张的报账单据,合计金额33920元中,至少有三万元是造假数字。这样的腐败胆量是否可谓是触目惊心?为什么触目惊心请看下一个问题:
依据以上事实,请求上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一、公开并审计白家油坊村财务,查清事实真相;二、确认白家油坊村各项集体资源发包合同的合法性。
四、国家的水利设施被村镇两级领导作为报复访民的砝码
我家有三亩地在2013年白家油坊村节水滴灌建设范围内。
因为我一直为镇政府违法行政和村干部弄虚作假造成我家的两座大棚损毁一案在上访,为了报复我村干部不但不给我安节水滴灌还在村民中拨弄是非、制造矛盾。
2013年的初冬,当地政府在我们白油坊村搞节水滴灌,村里上报的面积是1000亩,(实际不足六百亩),为此村干部做了很多动员工作,甚至使用了公开栽赃陷害的手段胁迫农户使用节水滴灌配套的机播敷膜。然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找到了当时铺设管道的水保站负责人张某,得到的答覆是:“要村干部同意”。我又找了村书记和村主任,得到的答覆是:“给谁安也不给你安,就因为你,你周围的都不给安”。为此我找了镇党委的宋书记,主管镇长王志国、包村干部马殿宝也都在,当时韩宝平正好在宋书记办公室,我向宋书记如实反映了村干部韩宝平、高国羽对我要求安滴管的态度,当时韩宝平解释说是闹着玩呢,是玩笑话,
然而,到了第二年春播前仍然没给安说是没有规划在内。
白家油坊村干部打废井只是为了得回扣,还是为了完成数字耗费国家资财?
白家油坊村干部一边在2014年至少打一口废井在白西组;另一边说水不够用,我家的地没有规划在滴灌范围内;事实上我家的地就在滴灌主管道的一边,而且就在村干部所说规划滴灌地面积的中间,可就是不能给规划滴灌,这是为什么?请求主管领导查明原因
恰逢这年缺雨干旱,敷膜滴灌的玉米基本没有减产,没有敷膜滴灌的仅有三成收成。
问题是:我家的地就在白西组节水滴灌的地块上,上面和下面都能节水滴灌,为什么我家的地在中间就不能“规划”在内?这个“规划”是根据什么做出的?为什么村干部的一个打击报复的“玩笑”开了一年?我的粮食产生真实损失应不应该有人负责?
此事我在2014年10月末就要求镇政府信访办和主管信访的镇长温树给予处理,并按信访条列规定作出处理意见,可他们一直在推托,既不处理也不做处理意见。难道这就是政府机关的执政能力吗???
五、变本加厉对信访举报人打击报复,以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拘
凌源市公安局为什么办案造假坚持不懈?
是什么力量推动以凌源市公安局为代表的辽宁政法四级党政官员丧心病狂、联手造假、倒行逆施,且长期、久举不纠、至今仍在持续?
1999年10月25日,三十家子镇政府非法决定中止白家油坊村委会与我修正两大棚架的约定造成我两大棚损毁后,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的刘振富串通凌源市常务副书记马国泰,肆无忌惮的弄虚作假,掩盖事实、阻碍司法公正,导致2001年5月、2003年5月我的两次维权诉讼都被凌源市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
2004年5月,凌源市公安局三十家子派出所所长祁海军、指导员裴仁等人大肆制造假证、伪证,并伙同时任党委书记的温成钟,买通朝阳市劳教委、副市长兼信访办主任王永刚,于2004年7月将上访人石玉芝劳教三年,造成精神分裂症。因此再次迫使我陷进法院这个烂泥潭。2005年4月沈阳市法院采信假证、伪证,以劳教决定和一审判决“无明显不妥、无明显不当”为由做出判决维持的终审判决。2006年3月该院驳回我的再审申请后,就艰难的走上申诉、上访之路。
2007年7月25日午夜,我家的门窗、家具被砸,派出所民警说:“你们不上访就不会被砸”公安局刑警队以各种借口不予立案。
2007年11月、2008年7月因上访,两次被凌源市公安局违法拘留。
2013年3月19日,凌源市公安局三十家子派出所指导员代士学等人按镇党委书记乔子裕的授意,又制造假证对举报包庇村务作假贪污行贿、侵吞集体财产的受害人作出拘留处罚(此案现在申诉路上)
辽宁政法的造假、劳教、拘留、法院的枉法裁判、辽宁高法甘为犯罪官员的避风港、封锁百姓的维权之路,这一系列的法西斯白色恐怖,并没有让我对中国法律失去信心,虽然现在本案的责任单位与法院相互推诿、百般抵赖,可我坚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败必能成功;拨乱反正指日可待;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法律法规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维权十五年见证了辽宁政法的疯狂跨越——从非访拘留,到滋事刑拘。唯独推诿搪塞坚持不变,不受追责。
2015年4月2日,我的以下信访事项仍找不到解决的入口:
1)辽宁省四级党政官员联手造假制造冤案,打击报复劳教信访人;
2)凌源市委市政府以改制为名把数千万元固定资产的国有企业凌源市食品公司,归几个人收益,不顾职工的死活;拖欠工资;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问题不予解决;
3)原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的乔子裕,因包庇村务作假、贪污行贿有功,得到凌源市委市政府的提升为副市长;
4)因三十家子镇政府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造成我两座大棚损毁一案,等四个问题,沈阳市检察院于2015年2月11日作出《沈民检(行)监【2014】21010000668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2015年3月30日到了辽宁省高检申诉,省高检以检察机关只能审查一次为由不予受理,还说检察院不受理信访案件;到省信访局又不予登记。这时距离最后一次在省信访局登记超出了两个处理期限没有回音的情况下,我再次逐级来到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处填表登记,仍旧没有具体说法,无可奈何,信马由缰的来到了府右街邮寄信访材料,(包括之前上网对凌源市副市长乔子裕2010年至2013年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期间,侵占白家油坊村集体租金和包庇白家油坊村干部弄虚作假、贪污行贿等犯罪问题的实名举报材料)。被弄到了马家楼。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以到非访区为由,先是拘留十五天,后转到看守所——直至4月30日取保候审。
六、现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宋吉凯利用对信访人刑拘之际,散布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在不同场合说信访人是因举报被刑拘的
发表散布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镇党委书记”丑态百出
-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惧怕录音笔,诋毁持有者说明了什么?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10点30分,我给宋书记打个电话,要求解决之前向他反映的滴灌问题、和村务作假问题,他在电话里跟我说了不该去上访的意思,之后他说见面再详谈。下午两点三十分后见到了他,他首先从我的兜子里翻出去录音笔,之后说了很多不满意我上访的话,还说:下一步就撤我的低保;我的录音笔被这位党委书记宋吉凯交给了之后赶到的派出所赵所长,并嘱咐其必须把录音笔的事----赵所回答:“明白”。赵所长是宋书记指示当时在场的人大主席严春利打电话叫来的,当时在场的还有刘宏章;
赵所长连同录音笔和我一同带到派出所,让姓王的和姓周的俩警察在询问室给我做完笔录后,王姓警察出去取来录音笔还给我,当时我没有理会其中的玄机,回到家后才发现录音笔里的内容被全部删除,其中就有宋书记等党员干部在不同场合说“:我是因《举报》被刑拘的”,显然,散布这些言论是为了遏制其他村民举报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
以上信访事项渴望得到正确处理
此致:
辽宁省委第一巡视组
信访人:王贺林
2015年8月27日
2015-8-27投递邮箱:d31321317@126.com辽宁省委住朝阳巡视组
举报控告状
原告:王贺林、男、汉族、失业、1957年10月生、住址:辽宁省凌源市三十家子镇白家油坊村白西组7872号,身份证号:211323195710241073,电话:18742129046,
被告:王永刚,系朝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兼信访办主任、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
被告:中共凌源市委员会凌源市人民政府信访领导小组。
举报控告事项
一、被告朝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兼信访办主任、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王永刚,于2003年在处理三十家子镇政府因违法行政造成我两座大棚损毁一案中收受贿赂、乱用职权、弄虚作假、胡作非为违法确定我为无理访。
二、被告凌源市委市政府信访领导小组长期坚持弄虚作假、掩盖事实,对原告上访多年的三十家子镇政府违法行政造成我两大棚损毁一案,作出违法悖理的处理意见。
三、变本加厉对信访举报人打击报复,以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拘
四、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宋吉凯利用对信访人刑拘之际散步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说:“说信访人被刑拘是因为举报”
事实与理由及请求
一、50万元“扶贫”款制造一起冤案——无理访
我叫王贺林,男,1957年生,汉族,住址:辽宁省凌源市三十家子镇白家油坊村电话:1874212904615566121866
我因三十家子镇政府违法行政,指使司法助理员王勇滥用职权,非法中止约定造成我两座大棚损毁一案,不服朝阳市专项治理办公室,2003年10月28日作出的《关于石玉芝、王贺林大棚倒塌要求镇、村赔偿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结论答覆意见书》。
1、原告因当地三十家子镇政府违法行政指使原司法助理员王勇滥用职权,非法中止变更1999年1月31日与包建大棚责任方白家油坊村委会答成的修整棚架的约定,造成原告两大棚损毁一案,于2001年,2003年先后两次向凌源市法院提起诉讼,都被裁定按撤诉处理,其理由是未交诉讼费,可是原告因下岗失业多年、倾注全部精力的大棚又不能生产,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是按法律规定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缓的审批手续。
2、在依法维权无望的情况下原告无奈只好依法上访,但由于当地政府的黑暗腐败,不惜以重金贿赂公行,将卖掉进千亩杨树、松树及各项发包费上百万元集体资产贪污行贿,贿买伪证,制造假证诽谤原告人格,掩盖违约之实,这还不够还以扶贫为名将划拨给白家油坊村的50万元“扶贫款”用于贿赂公行,换得了被告朝阳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不惜以篡改国家设在政府之中的司法机构为“中介机构”为酬码,包庇村、镇违约侵权、损害原告的不法份子。
3、司法助理员是全国第八次司法工作会议上,决定设立在乡级人民政府中的政权组成成员,是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怎能说他是中介机构呢?
本案的发生,正是因为这位身为三十家子镇政府滥用职权,非法中止,变更原告与包建大棚的责任方白家油坊村委会修整棚架的约定,直接造成原告两大棚质次失修而损毁,(有王勇本人的证言和调解意见书为证),可说是铁证如山,明显构成了对原告侵权赔偿的四大要件。
4、因被告朝阳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将原告因三十家子镇政府滥用职权非法中止变更约定,支持建棚责任方白家油坊村委会违约直接造成原告两大棚损毁一案,确定为无理访的《关于石玉芝、王贺林大棚倒塌要求镇村赔偿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结论答覆意见书》是见不得人的荒诞无稽之谈,所以并不是作出的时间送达给原告的,而是将原告妻子石玉芝关进马三家女子教养院四个月后,通过一审法院才收到的,程序上违法这一事实严重践踏了宪法赋予原告的公民权。
5、被告暗箱操纵听证会,巧借听证之名以权代法,在明知原告到法院多次诉讼无果的情况下,还不许上访,变向非法剥夺宪法赋予原告的公民权,百般为违法欺民的不法份子辟词辩护。
被告声称的《关于石玉芝、王贺林大棚倒塌要求镇村赔偿一安公开举行听证会结论答覆意见书》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公开听证,实况录象也没有向社会播放过,因为被诉方三十家子镇政府及白家油坊村委会理屈词穷,毫无颜面,原告的申诉确是义正词严,铁证如山,可被告却偏听一面虚假之词,采信假证、伪证,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在如此确凿的铁证面前,被告却公然将其侵权责任人:司法助理员王勇篡改为“中介”机构并移罪于“5人小组”,显然是不知羞耻的无稽之谈,并依此将原告定为无理访,显然是乱用职权、违法行政,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事实证明原告上访是被逼无奈、是有理之访。
然而,被告凌源市委市政府信访领导小组,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弄虚作假、制造假证、贿买伪证,用雪灾掩盖事实;用五万元救助款取代巨额赔偿;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并用拘留和动用劳教委组织劳教聆讯,蓄意胁迫我在息访协议上签字。
强烈要求责任单位三十家子镇政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此案。
二、以并轨改制为名损公肥私,欺压百姓的凌原市委市政府
1、1991年至2002年改制并轨,这期间的工资没有发放;1989年至1991年是百分之七十发的工资,现在凌源市食品公司已经开发,理应清算所欠工资。
2、凌源市委市政府以全市并轨改制为名,牺牲绝大多数人利益;将有数千万国有资产,在职职工446名的凌源市食品公司改为几个人所有,极少数人受益强行剥夺原告的劳动生存权。并且拒不执行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造成原告再就业无门,生活困难。
3、本人没有买断工龄,应按2000年5月28日国发【2000】8号文件精神,由并轨后的凌源市商粮局(后又改为服务业局)补发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代缴社会保险费;
以黑暗腐败着称的凌源市委市政府从未真正把百姓疾苦放在心上,而是百般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惠民资金,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甚至套用国家扶贫款项做经费,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实施白色法西斯恐怖,欺压蒙冤百姓。——被告凌源市委市政府的种种恶行,在百姓心中留下了深深的腐败烙印。
2013年2月26日,凌源市信访局就此问题做出的编号为:21455191361839406131的答覆意见书显然是叙述违法改制的过程,是以上所诉的铁证;是损公肥私的铁证;更是违法悖理逆行的铁证。
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公正处理:1、支付1991年至2002年的拖欠工资。
2、支付失业保险金;代缴社会养老保险。BE31G6HDHBCCG581AZ4A2015-5-15
三、在凌源市委市政府的强力包庇下三十家子镇农经站与国家法规对抗、拒不公开村务;指导村务作假、贪污行贿。
1、收入不透明、支出不公开,白家油坊村干部用作假账和不做张等手段,将巨额集体财产、扶贫款贪污行贿。
2、村干部把集体资源作为私人财产;白家油坊村干部把集体林地、荒山、部分耕地等,作为私有财产,未经村民会议等合法途径,随意给其亲友经营。
3、国家的扶贫项目、救灾救助款,被作为村干部的私人慈善。
4、时至今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基本完成,这里仍然是反腐败的死角。
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原村干部韩德富、刘宝才等,把全村的集体林地、荒山、部分耕地,既不公平分配,也不通过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而是做为他们的私有资源随意给其亲友经营,直到2008年在村民多次举报的情况下,有的才补办所“谓的合同”,收取的款项又被其用作假账和不做账的手段装进自己的腰包,严重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
1993年后白家油坊村有上千亩杨树和部分松树,被他们陆续卖掉,其款项没有合理去向。
1999年——2001年连续三年大旱,粮食几乎绝收,农民得到的国家救济是每人一斤挂面,农业税费照收不误。事实是否如此,恳请纪检监察机关明察并澄清。
国家的各项扶贫、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在这里被他们作为私人慈善,随其意愿给其亲友办理。几经清理后,仍然不敢公开。
2004年国家下拨白家油坊村50万元扶贫款,被村干部用于贪污行贿、贿赂公行;
因为以上种种见不得人的贪腐行为,使得他们从不公开账目和村务,把村民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私人经济,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以上问题早在2005年开始就多次向三十家子镇农经站申请公开村务可至今仍被拒绝
五、直到2013年和2014年年末,上访人才经镇政府信访办主任刘宏章的手陆续拿到1993年制2013年所谓的公开账单,很简单,每年一页,只有简单的收入和支出,显然是现编现卖的造假产物,足以证明拒不公开村务这一事实长期存在;现在又用疑点重重所谓的公开账单来糊弄村民;仅从“帐单”上看就有至少有:
1、48万元(其他支出)被贪污;
2、所有发包的荒山、河滩、林地、耕地、出租、出卖房屋的合同、款项不合法、不真实(仅薄希红一份天然杨树林发包程序合法);
3、至少有30万元的租金没有入账;大量的粮食直补被私人占有;
4、建日光大棚数量造假,仅1998年白西组一片大棚实际是33座谎报为99座,每座大棚骗取补助费50元归村干部所有;仅此一项造假就有66座大棚X50元=3300元被刘宝才等人骗为己有。造假数比实际多出两倍。
5、以工资为名向包村镇干部温树行贿;
6、2013年末一次报账就有8250元以党小组长老干部补助的名义私分;他们的补助是从民政救助款中村干部通过关系支出的,每人100——200元不等。
7、每年有数千元集体粮食直补款,一万五千多元的帮扶款从不入账。
8、刘宝才对我家的个人往来帐多次改动,我手握交款收据可账上还记我农业税欠费,可见刘会计所作的账有多么的假。
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就此线索,严肃、彻底查处白家油坊村干部弄虚作假、贪污行贿的犯罪行为;确认资源发包合同的合法性。
以上问题早在2005年开始就多次,逐级向有关部门投诉可至今无人过问,自从2010年乔子裕出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后,每年到两会期间就由镇政府组织包括白家油坊村干部在内所谓的“工作组”查账,等两会过后就以账本丢失为由停止查账。连续三年都是如此。到2012年12月凌源市信访局依据三十家子镇政府的虚假报告(乔子裕是包案责任人)做出一个公然包庇村干部贪污行贿等犯罪行为的答覆意见书,说“经农经部门多次查账未发现白家油坊村会计刘宝才有做假账侵吞集体财产行为”。因为乔子裕在任四年侵占该村租金收入20万元,所以他才不遗馀力的予以包庇。因为乔子裕包庇村干部贪污行贿有功,凌源市委市政府将其提升为副市长。
因为在辽宁腐败常态的大环境中;有凌源市委市政府的强力包庇;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乔子裕与之有共同利益。所以,白家油坊村干部才敢在中央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大背景下的2014年年中,继续顶风造假。11张的报账单据,合计金额33920元中,至少有三万元是造假数字。这样的腐败胆量是否可谓是触目惊心?为什么触目惊心请看下一个问题:
依据以上事实,请求上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一、公开并审计白家油坊村财务,查清事实真相;二、确认白家油坊村各项集体资源发包合同的合法性。
四、国家的水利设施被村镇两级领导作为报复访民的砝码
我家有三亩地在2013年白家油坊村节水滴灌建设范围内。
因为我一直为镇政府违法行政和村干部弄虚作假造成我家的两座大棚损毁一案在上访,为了报复我村干部不但不给我安节水滴灌还在村民中拨弄是非、制造矛盾。
2013年的初冬,当地政府在我们白油坊村搞节水滴灌,村里上报的面积是1000亩,(实际不足六百亩),为此村干部做了很多动员工作,甚至使用了公开栽赃陷害的手段胁迫农户使用节水滴灌配套的机播敷膜。然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找到了当时铺设管道的水保站负责人张某,得到的答覆是:“要村干部同意”。我又找了村书记和村主任,得到的答覆是:“给谁安也不给你安,就因为你,你周围的都不给安”。为此我找了镇党委的宋书记,主管镇长王志国、包村干部马殿宝也都在,当时韩宝平正好在宋书记办公室,我向宋书记如实反映了村干部韩宝平、高国羽对我要求安滴管的态度,当时韩宝平解释说是闹着玩呢,是玩笑话,
然而,到了第二年春播前仍然没给安说是没有规划在内。
白家油坊村干部打废井只是为了得回扣,还是为了完成数字耗费国家资财?
白家油坊村干部一边在2014年至少打一口废井在白西组;另一边说水不够用,我家的地没有规划在滴灌范围内;事实上我家的地就在滴灌主管道的一边,而且就在村干部所说规划滴灌地面积的中间,可就是不能给规划滴灌,这是为什么?请求主管领导查明原因
恰逢这年缺雨干旱,敷膜滴灌的玉米基本没有减产,没有敷膜滴灌的仅有三成收成。
问题是:我家的地就在白西组节水滴灌的地块上,上面和下面都能节水滴灌,为什么我家的地在中间就不能“规划”在内?这个“规划”是根据什么做出的?为什么村干部的一个打击报复的“玩笑”开了一年?我的粮食产生真实损失应不应该有人负责?
此事我在2014年10月末就要求镇政府信访办和主管信访的镇长温树给予处理,并按信访条列规定作出处理意见,可他们一直在推托,既不处理也不做处理意见。难道这就是政府机关的执政能力吗???
五、变本加厉对信访举报人打击报复,以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拘
凌源市公安局为什么办案造假坚持不懈?
是什么力量推动以凌源市公安局为代表的辽宁政法四级党政官员丧心病狂、联手造假、倒行逆施,且长期、久举不纠、至今仍在持续?
1999年10月25日,三十家子镇政府非法决定中止白家油坊村委会与我修正两大棚架的约定造成我两大棚损毁后,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的刘振富串通凌源市常务副书记马国泰,肆无忌惮的弄虚作假,掩盖事实、阻碍司法公正,导致2001年5月、2003年5月我的两次维权诉讼都被凌源市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
2004年5月,凌源市公安局三十家子派出所所长祁海军、指导员裴仁等人大肆制造假证、伪证,并伙同时任党委书记的温成钟,买通朝阳市劳教委、副市长兼信访办主任王永刚,于2004年7月将上访人石玉芝劳教三年,造成精神分裂症。因此再次迫使我陷进法院这个烂泥潭。2005年4月沈阳市法院采信假证、伪证,以劳教决定和一审判决“无明显不妥、无明显不当”为由做出判决维持的终审判决。2006年3月该院驳回我的再审申请后,就艰难的走上申诉、上访之路。
2007年7月25日午夜,我家的门窗、家具被砸,派出所民警说:“你们不上访就不会被砸”公安局刑警队以各种借口不予立案。
2007年11月、2008年7月因上访,两次被凌源市公安局违法拘留。
2013年3月19日,凌源市公安局三十家子派出所指导员代士学等人按镇党委书记乔子裕的授意,又制造假证对举报包庇村务作假贪污行贿、侵吞集体财产的受害人作出拘留处罚(此案现在申诉路上)
辽宁政法的造假、劳教、拘留、法院的枉法裁判、辽宁高法甘为犯罪官员的避风港、封锁百姓的维权之路,这一系列的法西斯白色恐怖,并没有让我对中国法律失去信心,虽然现在本案的责任单位与法院相互推诿、百般抵赖,可我坚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败必能成功;拨乱反正指日可待;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法律法规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维权十五年见证了辽宁政法的疯狂跨越——从非访拘留,到滋事刑拘。唯独推诿搪塞坚持不变,不受追责。
2015年4月2日,我的以下信访事项仍找不到解决的入口:
1)辽宁省四级党政官员联手造假制造冤案,打击报复劳教信访人;
2)凌源市委市政府以改制为名把数千万元固定资产的国有企业凌源市食品公司,归几个人收益,不顾职工的死活;拖欠工资;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问题不予解决;
3)原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的乔子裕,因包庇村务作假、贪污行贿有功,得到凌源市委市政府的提升为副市长;
4)因三十家子镇政府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造成我两座大棚损毁一案,等四个问题,沈阳市检察院于2015年2月11日作出《沈民检(行)监【2014】21010000668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2015年3月30日到了辽宁省高检申诉,省高检以检察机关只能审查一次为由不予受理,还说检察院不受理信访案件;到省信访局又不予登记。这时距离最后一次在省信访局登记超出了两个处理期限没有回音的情况下,我再次逐级来到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处填表登记,仍旧没有具体说法,无可奈何,信马由缰的来到了府右街邮寄信访材料,(包括之前上网对凌源市副市长乔子裕2010年至2013年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期间,侵占白家油坊村集体租金和包庇白家油坊村干部弄虚作假、贪污行贿等犯罪问题的实名举报材料)。被弄到了马家楼。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以到非访区为由,先是拘留十五天,后转到看守所——直至4月30日取保候审。
六、现任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宋吉凯利用对信访人刑拘之际,散布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在不同场合说信访人是因举报被刑拘的
发表散布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镇党委书记”丑态百出
-三十家子镇党委书记惧怕录音笔,诋毁持有者说明了什么?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10点30分,我给宋书记打个电话,要求解决之前向他反映的滴灌问题、和村务作假问题,他在电话里跟我说了不该去上访的意思,之后他说见面再详谈。下午两点三十分后见到了他,他首先从我的兜子里翻出去录音笔,之后说了很多不满意我上访的话,还说:下一步就撤我的低保;我的录音笔被这位党委书记宋吉凯交给了之后赶到的派出所赵所长,并嘱咐其必须把录音笔的事----赵所回答:“明白”。赵所长是宋书记指示当时在场的人大主席严春利打电话叫来的,当时在场的还有刘宏章;
赵所长连同录音笔和我一同带到派出所,让姓王的和姓周的俩警察在询问室给我做完笔录后,王姓警察出去取来录音笔还给我,当时我没有理会其中的玄机,回到家后才发现录音笔里的内容被全部删除,其中就有宋书记等党员干部在不同场合说“:我是因《举报》被刑拘的”,显然,散布这些言论是为了遏制其他村民举报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
以上信访事项渴望得到正确处理
此致:
辽宁省委第一巡视组
信访人:王贺林
2015年8月27日
2015-8-27投递邮箱:d31321317@126.com辽宁省委住朝阳巡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