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医精神病 旧金山实行劳拉法案

2015年10月28日旧金山
【新唐人2015年10月28日讯】旧金山将于11月2号,实施加州在2002年通过的劳拉法案,成为加州第5实行该法案的县。

旧金山市长李孟贤表示,在劳拉法案之下,旧金山城市辅助门诊病人治疗方案将在社区帮助服务家庭成员中严重精神病患。除了病患,还有医疗专业人员与家人的参与,共同为病人找到一个可持续性的治疗方案,让旧金山成为对精神病患富有同情心的城市。

该项目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像征性的法庭,符合条件的病患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程序,专家组也会首先在自愿的基础上尝试治疗。如果一旦病患拒绝了法庭的治疗要求,城市也不可以强迫病患接受治疗。

旨在帮助有不配合治疗史记录的成年精神病患的劳拉法,取名于2001年在内华达县一所心理​​健康诊所工作的,19岁的劳拉•威尔考克斯(Laura Wilcox)她与另外两人被一名拒绝接受强迫精神治疗的41岁男子所枪杀,在劳拉父母的努力下,加州才通过了劳拉法案。

预计旧金山这样的病患不超过百人,今年城市将提供25个治疗位置。

新唐人记者古馨雨旧金山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