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国际特赦:中国酷刑“茫无尽头”

2015年11月14日时政
【新唐人2015年11月14日讯】中共在酷刑方面的记录,将于11月17号,在日内瓦受到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的审查,“国际特赦”组织12号发表报告,指出在中国,司法部门仍然经常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行刑讯逼供,并以暴力对待辩护律师。

“国际特赦”组织星期四发表报告称,中共的刑事司法系统仍然极度依赖酷刑和其他虐待手段获取证词,而坚持提起酷刑和虐待指控的律师往往被威胁、骚扰,甚至被羁押和施以酷刑。

这份题为《茫无尽头》的报告共采访了近40名中国律师,大多数都是接触过敏感案件的律师。有些律师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自己也被殴打。北京的余文生律师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去年10月13号被北京市大兴公安分局抓捕,拘留了99天,期间61天关在死囚牢,受到酷刑。

余文生律师告诉《新唐人》,中国实施酷刑的状况和范围,比报告中的更严重。现在不仅针对犯罪嫌疑人、人权捍卫者,对律师的酷刑也相当普遍。

北京律师余文生:“他们现在对律师实施酷刑也相当普遍。首先咱们说高智晟,高智晟他自己在很多地方也说出自己遭遇酷刑,这是之前。再说去年建三江,唐吉田律师被打折了10根肋骨。其他几个律师也被打折了肋骨。包括我本人,被抓的时候,甚么证据也没有的情况下,也对我实施了酷刑。 ”

合肥市前检察官沈良庆:“很多律师,他们本身是为别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他们都可以受到虐待,那么其他的当事人就可想而知了。 ”

“国际特赦”的报告还说,自2010年以来,中共推出了一系列规则,颁布了禁止刑讯逼供的法律,并声称,这些法规有效地减少了刑讯逼供现象。

但“国际特赦”核查了中共最高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里上载的几百份法律文书,发现在590起指控受到酷刑、逼供的案件中,只有16起获得批准,禁止使用“刑讯逼供”取得的证词。而在这16起案件中,只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被宣告无罪释放,其馀案件的当事人则因其他证据而被定罪。这也意味着,刑讯逼供取得的证词继续在法院被作为证据,而法官也没有排除非法获得的证据。

报告认为,这些法规没有效果,部分原因是,负责惩罚刑讯逼供的法院受到执政党的控制。

沈良庆:“我想中共那种说法只是表面文章。在党管司法这么一个一党专政的体制下,解决不了酷刑问题。我在安徽省检察院工作的时候,我在那个处叫法纪处,就办刑讯逼供这方面案件的,主要是公安。但是普通刑事案件,虽然发现之后,事情闹大之后,能够得到处罚。但是通常这些案件不会被发现。因为在这个体制下没有新闻自由,没有监督机制。”

余文生:“首先我想是体制问题,中国现有的体制,是在没有任何制约的条件下形成的一种体制,让他们自律是很难的。第二、中共在建立政权以来,刑事案件都采取以口供为证据之王,用口供去定案,而口供拿不到的时候, 就往往使用酷刑和刑讯逼供。另外,现在这些异议人士,包括信仰者、持不同政见者、包括律师,对法制、对人权有一种信仰。为了对付这些人,让他们改变思想或者说屈服,往往也会使用酷刑。而现在的异议人士越来越多,所以他们酷刑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正在日内瓦召开第56次会议。委员会今年年初已经向中共当局提交了“问题清单”,将在11月17号和18号举行两场听证会,与中方代表进行质询以及答辩。委员会将于12月9号发布“审议结论”。

采访/朱智善 编辑/尚燕 后制/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