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名工程电工,从2003年开始,在北京和河北的廊坊市很好的完成工作后,都要不着工资,分别于2005及2007年把拖欠我工资的公司告上法庭,由于我们是一帮人包活干。在北京相关法官说我们是承包,不属工资,应是“企业”工程款,让我以工程款的名义起诉,于是就以工程款起诉至北京丰台区法院,我还请了出相关“劳动法”书的候姓律师,在开庭中韩法官又说这属于工资,劝我撤了诉,我就以要工资的名义再次起诉至丰台区法院,一审判我败诉,跟着也就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次次的败诉,在我看到法律保护不了弱势的情况下走上了各式各样的上访路,我也被栽赃嫁祸的在常营看守所拘留过,哪些法律援助中心都是骗人的,还是2009年中央政法委把我的信访材料作为了383号挂账督办案,给了我10万欺骗性的回复结案,最后还是我们四川的公安人员把档案调出来并复印,我才知道是中央挂账督办案。
在河北的廊坊也是一样,一、二、再审都判我败诉了,我也上访了,也被栽赃嫁祸的拘留了,最后还是以同样的材料,同样的理由起诉至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法院还做的人模狗样的请了评估中心做了一份瞎编的工程量,判给了我4万多元,还让我答应他们的合理判决条件才给我的钱,我当时没有同意,第二年执行法警魏文十说院长同意给我的钱了,我才去拿了包括滞纳金的5万多元。
我现在已离婚,我的离婚跟共党的腐败也有极大的关系,对离婚的判决也是极为不服,但又无赖共党的独党专政的腐败!
在河北的廊坊也是一样,一、二、再审都判我败诉了,我也上访了,也被栽赃嫁祸的拘留了,最后还是以同样的材料,同样的理由起诉至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法院还做的人模狗样的请了评估中心做了一份瞎编的工程量,判给了我4万多元,还让我答应他们的合理判决条件才给我的钱,我当时没有同意,第二年执行法警魏文十说院长同意给我的钱了,我才去拿了包括滞纳金的5万多元。
我现在已离婚,我的离婚跟共党的腐败也有极大的关系,对离婚的判决也是极为不服,但又无赖共党的独党专政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