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十年不能交房

我是一个工薪阶层,退休后为了改善居住条件,等攒够钱再买房无望的情况下,决定卖掉了唯一的公改房。还向亲属借了13万元,并想让儿子替我贷部分款。准备购买一套可以供三代一起居住的住房,以便老少可以互相照应。

2005年9月,唐山市还没有严格对商品房市场进行严格管理,大部分开发商都是先开发后补办各种政府审批手续。我看到南北地产在《唐山电视报》、《唐山晚报》多次售楼广告,又到当时设在项目现场附近的售楼处谘询。并看到该楼盘基础当时已经开槽。购买时售楼小姐王雪承诺:“该楼盘2005年10月1日过后就开工。并保证06年底,最迟07年5月前可以交房”。还亲眼看到开发商在墙上挂着的售楼进度表空房已经所剩无几,想要购买的楼盘已经开挖出一个基础坑(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开发商用以钓鱼、骗人的手段),于是我计划暂时租房住。才决定购买了南北公寓的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建筑面积:115.81平方米;房款除10万元贷款外,其馀款项25.8316万元就一次交清了。另外还交5千元预定了地下室一间。然而该楼盘没有向售楼人员承诺的按期开工建设。

购房第二年2006年5月初,售楼人员通知我去开会。会上开发商找来一个全权代理的包装公司宣布:该楼盘经规划部门同意,楼层由20层改为32层了,项目名称也由《南北公寓》改名为《大唐龙城》。户型也全部改变了。开发商不顾全体购房人反对擅自改变了已售出的楼房设计与户型。我原购买的户型已经没有了。当时房价飞涨,如果退款南北地产又不做任何赔偿。连利息也不同意支付,我拿到退款再想买回原住房将差五万多元钱。我无路可走,迫不得已选择了变换新的户型。因此、我的住房由115.81平方米的三室一厅,变成了103.68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并再次签了《购房协议》,附开发商文字承诺“2008年6月30日竣工完成”。我心想上次是口头承诺,这次改为文字承诺了,倒也使我略微放心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政府决定整顿房屋开发市场,因我们所购买的开发项目未经规划局批准,而被政府责令停工。后因建32层无法获得正式批准手续。240馀名购楼群众开始找政府。2008年5月29日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停建该项目。按政府唐政办函(2008)210号会议纪要精神。将我们的购房置换到《龙庭时代》安置解决。为置换价格问题,我们与开发商达不成一致。2008年7月25日市委赵勇书记亲自接待了我们,在政府给开发商增加龙庭时代容积率的前提下,由政府协调达成由我们按587元/平方米再补交一次房款;但因开发商多次欺骗业主,我们购房人再次政府,要求待正式售楼许可手续齐全后再补交差价,并请求政府部门对开发商资金进行监管,但政府部门不支持购房人的正当诉求,有关部门也不受理我们;并在开发商多次威胁购房人的情况下,2009年8月多数购房人无奈才补交全额差价才开始置换。结果开发商当时从政府那要回的容积率大大多于我们置换的面积。而开发商给我们置换的面积却都缩了水。给我也未能按原购房面积置换,南北地产人员说:新置换房屋没有103.68平方米的面积。你可以置换的房屋只有101.77平方米一种户型,地下室也没有了。我购买的户型又第二次被缩水。因为我卖掉公改房之后一直租房住。急需这套购房居住。所以很盼望这套房子尽快建起来。

然而开发商把收取的近亿元购房款私自存入私人账户,无人监管与制止,也不给施工单位。2011年5月,造成房子刚盖了一半(封顶应为24层)时,该楼盘又停工了。开发商又以房屋面积变化,及银行无法贷款为由,通知我们限期交凊全部房款(包括贷款部分),否则将不再给我这套住房。对所谓多馀面积按每平方米8500元补交全额现金。说我的购房面积比置换时101平方米增加了0.99平方米,并要求我增加的这0.99平方米,按开发商单方认定的市场价8500元/平方米补交款。按理说房屋面积变化在3%以内,应由开发商承担。我找过开发商理论,开发商根本不讲理,他们不管我起初购房面积是115.81平方米,也不顾我第二次购房协议购房面积是103.68平方米。即使再加0.99平方米,比103.68平方米还少0.92平方米,而不是多了0.99平方米。开发商耍无赖,如果我不按开发商要求办,就以不再给我这套住房相威胁。开发商使用开始少给购房人置换,然后又说房子面积多了,叫购房人按高价补交房价的方法,把政府给的容积率就变成了自己的利润。虽然我认为极为不合理。但市住建局不接待我们反映开发商的无理违法行为。在六、七年前购买的住房一次性按协议规定交齐了(除贷款外的)全部房款。我已经履行了与南北地产双方的协议条款。我们没有违约,明明是开发商违约却让购房人买单?我原来购买,房屋户型和面积三次改变,并越变越小,户型由三室一厅变成了两室一厅;面积也由115.8平方米先缩水到103.68平方米,后又再次缩水到101.77平方米;总房价却增加了6-7万元。现在房子只盖了一半,又叫我交齐全额款项(包括贷款部分)。本来在置换时开发商少给了我原购房的面积,现在还又叫我按开发商的市场价8500/平方米补交部分款。否则不再给我这套——等了十年的房子。在一个和谐法制的社会岂能如此不讲道理。这样霸道的开发商谁也拿他没有办法吗?在多数购房人补交齐房款后,我再次无奈的也交了7万元,还办理了7万元贷款手续。然而我们等了多年的房子,还是因为开发商不付给施工单位钱,而又一次停工了。2011年8月我在开发商的威逼下,交齐了这套房100%购房款。期盼房子能早一天建好。

2012年开发商辞掉了原来的施工单位,浙江环宇建设集团,又换成中国第五房建施工单位施工。可是、开工不到两个月,这个项目又再次次停工了。

从2013年至今,开发商辞掉了中国第五房建,又换成了湖北鑫发建设集团。可是,开工不到半年,这个项目又再次次停工。开发商把钱都花了,骗了几拨建筑商,债台高筑。

去年的春节,楼盘大门还悬挂“还我血汗钱,我要回家过年”横幅,业主和民工赌建设路和政府不止一次。

2015年3月,南北房地产又放言,有钱要开工了,可是,前任施工队阻挡,不给工钱,决不让新的施工队接手、进场。大门堆积铁管等物,业主白盼一场。开发商积病成灾,坑人、坑己、害业主,简直天理难容。

工地停工至今,开工遥遥无期。谁还敢买此楼盘,谁还敢把钱投向火坑。我们还不知道这房子何时才能住上?并且无良的开发商不会赔偿我们一分钱损失。这样的开发商,还有良心吗?谁还敢买房?2005年就承诺,至今10年未兑现,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开发商还能继续坑害百姓?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能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就不能换掉他吗?为了这套房子我的黑发已经变成了白发,为了这套房子我去各个部门几十次,为了这套房子我经常失眠,我不知还能否住上这朝思暮想的房子。

我作为一个普通工薪购房人,在购房中我已经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的房款十年的利息和租房损失有多少开发商想过吗?谁能听听我们诉说、谁又能给我们评评这个理呢?我和购买唐山龙庭时代的400多人都望穿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