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博主“越狱档案”广州开庭 公诉人竟称没法律也要判

【新唐人2015年12月21日电】(新唐人记者公孙觉综合报导)近日,中共广东省广州海珠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知名博主“越狱档案”黄潜,声称对法轮功学员没有法律依据也要判。据悉,该法庭主审法官已经用同样的方式冤判了许多法轮功学员。

2015年12月15日,广州海珠区法院非法安排庭审黄潜,该法庭安排了一个小法庭,听审座位一共才16个。法庭要求旁听的人须提前一天凭身份证办理旁听证,并设障碍说:“办理的可以优先进去,我们这边也有很多人听,其他来的人不一定有位置进。”对于家属,开庭前一天,中共当地居委还打电话通知:“开庭不要去了,在家等结果。”

12月15日上午,法庭周围被派遣了有很多便衣,查要民众的身份证,有一名女士不配合,在开庭前被当场绑架到车上带走了。

庭审中,面对中共法官的非法审问,黄潜认为自己无罪,一直拒绝回答。北京的律师张传利和广东的律师刘正清为黄潜做了合法辩护,认为黄潜的信仰和行为完全合法。


2015年12月15日,广州海珠区法院非法安排庭审黄潜,该法庭安排了一个小法庭,听审座位一共才16个。(网络图片)


张传利律师指出:中共公安部在1999年后,公布的14个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至于指控黄潜破坏法律实施,公诉人一直没有能指出破坏哪部法律、破坏哪条法律实施。他们打比喻说:比如你说一个人偷窃,得有证据他偷了什么,如果你没有证据他偷了什么,你说他偷窃显然是不成立的。

刘正清律师指出:“法轮功是邪教是江泽民说的,江泽民说的不等于法律。”但刘律师的辩护遭到中共法官无理打断,并威胁律师是“侮辱国家领导人”;张传利律师详细讲述法轮功不是邪教时,中共法官也给予打断,自我开脱说:“不要再在法轮功是不是邪教这问题上纠缠了”

辩护律师转向当庭询问黄潜:“有没有想过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

黄潜:“没有。”

辩护律师:“有没有强迫过别人信法轮功?”

黄潜:“想学就学,不学就不学,从来不会强迫。”

辩护律师问:“为什么你要学法轮功?”

黄潜:“因为我接触过其他宗教,都没有法轮功正,法轮功是要求按‘真,善,忍’做好人而且还能得到健康,比如在天河看守所时一个人身体不行了,到医院都说不行了,后来回来仓里,我教她炼了几天功就奇迹的好起来了,还有在现在的海珠区看守所仓里的人都说我是好人要跟我学法轮功。”

辩护律师:“你在《古拉格回忆录》写了什么?”

黄潜:“《古拉格回忆录》写的是99年以来我上访,讲真相过程中,被非法关押,拘禁,劳教,判刑,我受到的种种迫害和身体伤害,这都是事实”。

2015年2月3日晚,中共地方当局谎称“楼下漏水”,骗开黄潜的居所,不出示任何证件,将她非法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知名博主“华夏正道”郑景贤。黄潜还在庭审中指出,在2月3日,中共警方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是第二天逼另一个着名微博博主“华夏正道”郑景贤补签的。

辩护律师指出:“所有的证据跟检方公诉的‘利用XX教破坏法律实施’根本没有关系,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但中共公诉人员不顾以上基本事实,居然当庭要求中共法官说:“虽然14个邪教里没有法轮功,可是法律上有邪教的解释,而且整个国家这么多法轮功的案子都判下来了,建议给判3年半以上7年半以下。”

辩护律师及时指出:“没有条文就不能成为法律,不管多少场都是错案。”

过程中,黄潜一直用手捂腰,并向中共法官表示腰疼厉害需要休息,中共法官不耐烦,“你怎么腰疼了,坚持几10分钟把庭审开完不行吗?上午开不完还要改天开,你要休息几分钟啊?”

黄潜当厅曝光说,自己的腰痛是在中共天河看守所遭到酷刑虐待,穿针戴镣长达58天造成的腰损伤,本来炼功已经好一点的,现在不能炼功又复发了。请求休息10分钟。

参与旁听的人士说,中共主审法官似乎有点不愿继续这个话题,急忙接话说:“5分钟吧,律师顺便看看录影。”

当天的庭审没有宣布结果。据悉,审理该案的中共法官叫邹世发,职位是副厅长,属于中共的三级法官。多年来在该地区枉法裁判,从2011年至今,在北美明慧网上有17条关于邹世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信息,已有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其冤判送监。


2011年至今,在北美明慧网上有17条关于邹世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信息,已有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其冤判送监。(网络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