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06日讯】(新唐人记者文翰报导)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严重火灾爆炸事故。近日,中共国务院批覆公布了此次爆炸的调查报告,就天津爆炸相关调查结果进行了说明和解释,但该报告中涉及到爆炸原因等关键内容仍然遭到外界质疑。
2月5日,据中共党媒央视新闻报导,天津爆炸国务院调查组的报告正式公布,报告认定,天津港“8•12”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称,调查组对总计123人提出了追责处理意见,其中74人遭处分;但涉事最高级的5名省部级官员中,除建议对一名副市长行政降级外,其馀各人均仅接受警告及记过,无一人被撤职,舆论因此质疑“大事化小”。
除此之外,调查报告中就天津爆炸事件中起火原因、爆炸物质等关键问题给出了结论,但相关内容亦遭到外界质疑。
一、起火原因
引发天津爆炸的起火原因,一直都是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根据中共官方的调查报告称,起火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这个结论与此前中共国家安监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钟圣俊在科学网的个人博客上的分析几乎一样。根据钟圣俊对天津爆炸起火原因的分析,硝化纤维素(即硝化棉)或者硫化钠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
他指出,硝化棉久储变质或润湿剂挥发干燥后的确容易分解燃烧,但一般要在温度超过40℃时才能加速其分解而自燃,而硫化钠在空气中也可以发生缓慢氧化自燃。
外界因此而对“自燃说”提出质疑:起火时间是晚上11点左右,并非燥热的中午,怎么会莫名其妙就自燃着火?硝化棉一般要在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才可能自行分解燃烧,但现场很显然达不到这个温度。
此外,虽然硫化钠可以在空气中发生缓慢氧化自燃,但从官方公开的通报可见,从22时50分接到报警发现汽车起火,到23时06分第一批灭火力量到场,仅仅一刻钟时间,就已经发现是多个集装箱起火,且属于猛烈燃烧阶段,这么迅猛的燃烧火势仅用自燃很难解释得通。
二、爆炸元凶
据调查报告的说法,天津爆炸是硝化棉自燃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化品发生第一次爆炸。受火焰蔓延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距第一次爆炸点约20米处,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集装箱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美国之音曾经引述危化品专家的说法称,硝酸铵是最难起爆的硝酸炸药,而在含水3%以上时无法爆轰,会在一定温度下分解。据一位幸存消防员对媒体的描述,当晚他们在距离起火源点100多米处发现火情,随后驱动消防车前往灭火,一车水用完之后返回取水,也就在这时,爆炸发生。那么,鉴于硝酸铵遇水难以引爆的特点,硝酸铵是爆炸源的说法恐怕难以成立。
据资料,硝酸铵是极其钝感的炸药,比着名的安全炸药C4更为钝感。一支工业8#雷管(起爆C4只用6#就可以了)都不足以起爆混合了敏化剂的硝酸铵。硝酸铵是最难起爆的硝酸炸药,撞击感度是:50kg锤50cm落高,0%爆炸。相比起着名炸药硝化甘油的200g锤,20cm落高,100%爆炸的感度,可见硝酸铵的钝感。而且硝酸铵一旦溶于水,起爆感度更会大大下降。
三、喷水灭火是否加剧爆炸
据中共党媒新华社的报导,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在调查报告公布后接受了采访。记者提问称,有说法指消防员用水灭火加剧现场危化品爆炸,是否属实?
该负责人回答称,一方面,现场起火的物质是硝化棉,对硝化棉类火灾可以用水、雾状水进行扑救。发生爆炸的物质硝酸铵也是易溶于水的。另一方面,事故当天运抵区内没有存放金属钠等遇水燃烧货物。在后期清理中,在运抵区外发现的金属钠货物包装完好。因此,消防员用水灭火导致加剧爆炸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但这个说法亦遭到外界严重质疑。据现场幸存的一名消防员向《南方周末》证实,自己是第一批前往火灾现场,当时还没有爆炸。据他介绍,第一批投入的消防队员人很多,“有一百多”。现场并无人告知他们有不能沾水的危险化学品。
该消防员说,大家就按照正常途径用水来救火。自己是“二板车”(音),负责给前面的车供水。“开始是一个集装箱,大概喷水10多分钟,听见啪啪啪响,然后集装箱就亮了。先是一个小爆炸,后来就出事了。”虽然离爆炸点还有一点距离,但也什么都看不见,最后爬了出来。
早前陆媒腾讯财经的报导曾指出,2015年8月17日下午,爆炸现场一位核生化救援部队的士兵向记者证实,8月12日晚爆炸原因基本确认是因仓库内金属钠遇到水后引发爆炸。
而蘋果日报亦报导称,8月14日下午,一名消防人员在距离爆炸点西侧100公尺的海滨高速桥底下,看到一滩黑色疑似危化品残留物,消防人员往危化品残留物上倒水后,该物体迅速冒出气泡,发出“呲呲”声,随后燃起火苗、冒白烟,伴随火星四溅发出较大的爆炸声。
报导指,这个火星四溅的场面与12日晚网友拍摄的爆炸场景非常相似。在这条长约一两百米长的马路上,消防队员共发现7到8处相似的危化品残留物,很多都已挥发掉仅剩痕迹。
消防员朝疑似危化品上洒水。(网络图片)
物品碰到水发出“呲呲”声,之后便起火燃烧。(网络图片)
四、环境无影响?
此次公布的调查报告声称,本次事故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但目前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基本消除,受污染地表水得到“有效处置”,事故中心区土壤和地下水正在进行“分类处置与修复”。
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于2015年8月21日曾经确认,天津港爆炸事故核心区危化品有7大类40馀种。据他介绍,爆炸区有包括硝酸铵、硝酸钾在内的氧化物共有1300吨左右;金属钠、金属镁等易燃的物体有500吨左右;以氰化钠为主的剧毒物700吨左右。
他当时表示,“我们已在核心区清理出氰化钠约150吨,运往厂家回收。其馀部分料已爆炸完毕。”
但美国之音引述危化品专家的说法对此提出了严重质疑。这位专家指出,氰化钠是绝对不可能爆炸的。“这句话一定是谎言,氰化钠是绝对不可能爆炸的。这点我可以非常肯定、非常负责任的回答。它是一定不可能爆炸的,它一定只是被炸散了。”他的理由是,氰化钠在1500度会挥发。
专家指出,氰化钠遇水可以产生氰化氢气体或氰化氢溶液。这些溶液可能会渗入土壤和河流。他明确表示,这500馀吨氰化钠“肯定找不到了。”更为严重的是,500吨氰化钠与水接触后可以产生超过300吨的氰化氢气体,理论上可以致死20~30亿人。而这些气体在自然环境中几乎不会分解,除非电解,如强闪电。
对此,外界舆论质疑,无论氰化钠还是氰化氢,都是剧毒。在经历这么长的时间后,如此数量庞大的危化品早已渗入了爆炸周遭的泥土、植物和地下水源中,中共官方关于“污染程度和范围可控”的说法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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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据中共党媒央视新闻报导,天津爆炸国务院调查组的报告正式公布,报告认定,天津港“8•12”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称,调查组对总计123人提出了追责处理意见,其中74人遭处分;但涉事最高级的5名省部级官员中,除建议对一名副市长行政降级外,其馀各人均仅接受警告及记过,无一人被撤职,舆论因此质疑“大事化小”。
除此之外,调查报告中就天津爆炸事件中起火原因、爆炸物质等关键问题给出了结论,但相关内容亦遭到外界质疑。
一、起火原因
引发天津爆炸的起火原因,一直都是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根据中共官方的调查报告称,起火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这个结论与此前中共国家安监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钟圣俊在科学网的个人博客上的分析几乎一样。根据钟圣俊对天津爆炸起火原因的分析,硝化纤维素(即硝化棉)或者硫化钠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
他指出,硝化棉久储变质或润湿剂挥发干燥后的确容易分解燃烧,但一般要在温度超过40℃时才能加速其分解而自燃,而硫化钠在空气中也可以发生缓慢氧化自燃。
外界因此而对“自燃说”提出质疑:起火时间是晚上11点左右,并非燥热的中午,怎么会莫名其妙就自燃着火?硝化棉一般要在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才可能自行分解燃烧,但现场很显然达不到这个温度。
此外,虽然硫化钠可以在空气中发生缓慢氧化自燃,但从官方公开的通报可见,从22时50分接到报警发现汽车起火,到23时06分第一批灭火力量到场,仅仅一刻钟时间,就已经发现是多个集装箱起火,且属于猛烈燃烧阶段,这么迅猛的燃烧火势仅用自燃很难解释得通。
二、爆炸元凶
据调查报告的说法,天津爆炸是硝化棉自燃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化品发生第一次爆炸。受火焰蔓延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距第一次爆炸点约20米处,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集装箱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美国之音曾经引述危化品专家的说法称,硝酸铵是最难起爆的硝酸炸药,而在含水3%以上时无法爆轰,会在一定温度下分解。据一位幸存消防员对媒体的描述,当晚他们在距离起火源点100多米处发现火情,随后驱动消防车前往灭火,一车水用完之后返回取水,也就在这时,爆炸发生。那么,鉴于硝酸铵遇水难以引爆的特点,硝酸铵是爆炸源的说法恐怕难以成立。
据资料,硝酸铵是极其钝感的炸药,比着名的安全炸药C4更为钝感。一支工业8#雷管(起爆C4只用6#就可以了)都不足以起爆混合了敏化剂的硝酸铵。硝酸铵是最难起爆的硝酸炸药,撞击感度是:50kg锤50cm落高,0%爆炸。相比起着名炸药硝化甘油的200g锤,20cm落高,100%爆炸的感度,可见硝酸铵的钝感。而且硝酸铵一旦溶于水,起爆感度更会大大下降。
三、喷水灭火是否加剧爆炸
据中共党媒新华社的报导,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在调查报告公布后接受了采访。记者提问称,有说法指消防员用水灭火加剧现场危化品爆炸,是否属实?
该负责人回答称,一方面,现场起火的物质是硝化棉,对硝化棉类火灾可以用水、雾状水进行扑救。发生爆炸的物质硝酸铵也是易溶于水的。另一方面,事故当天运抵区内没有存放金属钠等遇水燃烧货物。在后期清理中,在运抵区外发现的金属钠货物包装完好。因此,消防员用水灭火导致加剧爆炸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但这个说法亦遭到外界严重质疑。据现场幸存的一名消防员向《南方周末》证实,自己是第一批前往火灾现场,当时还没有爆炸。据他介绍,第一批投入的消防队员人很多,“有一百多”。现场并无人告知他们有不能沾水的危险化学品。
该消防员说,大家就按照正常途径用水来救火。自己是“二板车”(音),负责给前面的车供水。“开始是一个集装箱,大概喷水10多分钟,听见啪啪啪响,然后集装箱就亮了。先是一个小爆炸,后来就出事了。”虽然离爆炸点还有一点距离,但也什么都看不见,最后爬了出来。
早前陆媒腾讯财经的报导曾指出,2015年8月17日下午,爆炸现场一位核生化救援部队的士兵向记者证实,8月12日晚爆炸原因基本确认是因仓库内金属钠遇到水后引发爆炸。
而蘋果日报亦报导称,8月14日下午,一名消防人员在距离爆炸点西侧100公尺的海滨高速桥底下,看到一滩黑色疑似危化品残留物,消防人员往危化品残留物上倒水后,该物体迅速冒出气泡,发出“呲呲”声,随后燃起火苗、冒白烟,伴随火星四溅发出较大的爆炸声。
报导指,这个火星四溅的场面与12日晚网友拍摄的爆炸场景非常相似。在这条长约一两百米长的马路上,消防队员共发现7到8处相似的危化品残留物,很多都已挥发掉仅剩痕迹。
消防员朝疑似危化品上洒水。(网络图片)
物品碰到水发出“呲呲”声,之后便起火燃烧。(网络图片)
四、环境无影响?
此次公布的调查报告声称,本次事故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但目前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基本消除,受污染地表水得到“有效处置”,事故中心区土壤和地下水正在进行“分类处置与修复”。
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于2015年8月21日曾经确认,天津港爆炸事故核心区危化品有7大类40馀种。据他介绍,爆炸区有包括硝酸铵、硝酸钾在内的氧化物共有1300吨左右;金属钠、金属镁等易燃的物体有500吨左右;以氰化钠为主的剧毒物700吨左右。
他当时表示,“我们已在核心区清理出氰化钠约150吨,运往厂家回收。其馀部分料已爆炸完毕。”
但美国之音引述危化品专家的说法对此提出了严重质疑。这位专家指出,氰化钠是绝对不可能爆炸的。“这句话一定是谎言,氰化钠是绝对不可能爆炸的。这点我可以非常肯定、非常负责任的回答。它是一定不可能爆炸的,它一定只是被炸散了。”他的理由是,氰化钠在1500度会挥发。
专家指出,氰化钠遇水可以产生氰化氢气体或氰化氢溶液。这些溶液可能会渗入土壤和河流。他明确表示,这500馀吨氰化钠“肯定找不到了。”更为严重的是,500吨氰化钠与水接触后可以产生超过300吨的氰化氢气体,理论上可以致死20~30亿人。而这些气体在自然环境中几乎不会分解,除非电解,如强闪电。
对此,外界舆论质疑,无论氰化钠还是氰化氢,都是剧毒。在经历这么长的时间后,如此数量庞大的危化品早已渗入了爆炸周遭的泥土、植物和地下水源中,中共官方关于“污染程度和范围可控”的说法值得怀疑。
相关视频【今日点击】天津大爆炸的原因是最高国家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