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彼得案 辩方:是悲剧不是犯罪

2016年02月10日大纽约
【新唐人2016年02月10日讯】纽约华裔警察梁彼得失手开枪、打死非裔青年葛利一案,今天进入了检辩双方结案陈词阶段。双方各执一词,梁的命运现在把握在陪审团的手中。请看记者的详细报导

检方助理检察官艾力克斯在结案陈词中表示,发誓要保护市民的梁彼得,不能因为只听到一个声响,就开枪夺人性命,他可以用手电照照查看一下。他的罪过在于“鲁莽大意”,没能控制好枪支,枪自己不会走火,是因为梁的手指扣动了扳机,子弹才会出来。

辩方律师、前纽约警察罗百能则在陪审团面前展示,当手指放在枪筒上,很容易滑下扣动扳机。梁彼得受到不明声响的惊吓后,条件反射,手指滑下扣动扳机,完全是意外。

他表示,尽管检方坚称梁有罪,但也同意,梁不是有意杀害葛利。而且梁在枪走火后,不知道子弹打到人身上,才和搭档商讨如何处理枪走火的问题,不是像检方指控的,梁知道击中葛利后,和搭档谈论自己前途问题。

罗百能还表示多名证人证实,警察在政府做垂直巡逻的危险性,而且警察感到危险时,也都会选择持枪巡逻。

罗百能还指出梁的搭档蓝道,在事故发生后,甚么也没有做。没有打电话报告上级,没有给葛利做人工呼吸,然而梁因此被控罪,蓝道却无罪一身轻。

他还强调,梁彼得不能成为纽约警民紧张大环境下的替罪羊,他不应该承担这些。

梁的另一代表律师柯施茨则表示,此案完全是不幸的悲剧,不是犯罪。

目前,梁彼得的控罪包括二级误杀,刑事疏忽杀人罪、攻击罪、疏忽致险以及渎职罪。

检方原本在昨日要求增加一项渎职罪,因为梁作为公职人员没给葛利做医疗急救。但今天被法官驳回。法官认为这属于民事案件所控罪名,扩展到刑事犯罪领域,不合适。

接下来,陪审团将进行闭门讨论,确定每一项控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今年28岁的梁彼得将面临最高15年的监禁。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