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陆审判长的起诉江泽民之路

2016年03月01日全球诉江大潮
【新唐人2016年02月29日讯】六四事件以来,中国大陆被判处新刑法取代“反革命”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以后的第一位受刑者——前福建审判长李建峰。曾是铁杆拥护共产党的他,如今认清了中共的本质和江泽民的罪大恶极,李建峰不但声明退出了曾加入过的中共组织,日前还加入到控告江泽民的大潮中。

2002年2月李建峰被福建省公安厅逮捕,2004年2月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非法持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13年4月出狱以后,李建峰处于“妻离子散、身心疲惫”的状况。通过美国的“中国人权组织”掌握的信息,“对华援助协会”决定组织对李建峰开展救援。2015年9月23日他被国际社会营救到加拿大,现居温哥华。

曾获“福建省十大优秀青年”称号

李建峰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大学校团委委员,20岁在大学入党。他曾把入团和入党誓言当做自己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那时的李建峰可以说是铁杆拥共。

李建峰曾经担任过大学教师、律师,并于1994年考入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助审员、正科级审判员、审判长等职务,曾经获得“福建省十大优秀青年”称号。

“六四”后中共政权的血腥促他舍身反共

但当他涉入社会后发现,中共体制内的人们所作所为与共产党宣言的内容背道而驰,他开始寻求共产党宣传的奋斗目标。但是1989年“六四”的枪声粉碎了他对共产党实现自己誓言的梦想。

李建峰从绝对地拥共到疑共最后到反共的历程绝不是偶然的。他工作实践中渐渐意识到,只要专制体制不倒,百姓的权利始终会遭受系统性、全面性的侵犯,要帮百姓维权就必须着手改变中共体制。从上个世纪末开始,他组织了一个名为“劳动同盟”的团体,以公开和半公开的方式,通过合法诉讼途径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寻求公义,直接帮助了400多人维权;另一方面出版推广《劳动同盟》一书,号召民众以非暴力不合作方式维权抗暴,并对参与者进行培训,培养他们从事社会运动的能力。李建峰因此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重判16年。

毅然加入控江大潮


李建峰在温哥华邮局填写投递到中共高检的信件地址,加入控告江泽民的大潮中。(唐风/大纪元)


谈到为什么参加控告江泽民,李建峰表示,他的父母都是天主教教徒,他本人也受父母影响信基督教。但是也很认同法轮大法所倡导的“真、善、忍”,并因此与法轮大法弟子有深厚的缘分。他曾利用法官的工作之便、以及后来被判刑关押中和在泰国申请避难期间,都曾暗中保护过法轮功学员。

在狱中时李建峰还亲眼见到,在被关押的人员中,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得最严重,所有脏活儿、累活儿都让法轮功学员干,还不给法轮功学员减刑、更不让他们担任各类头目,平时还用4个犯人随时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

李建峰认为,江泽民执政期间破坏道德、法制和人权,对他本人的信仰破灭产生了重大的作用。不仅如此,江泽民执政期间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不屈服于中共独裁暴政民众的镇压和杀戮。在江泽民当政期间,江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对基督教徒以及其他信仰和族裔民众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与不同方式的杀戮。

1999年“7‧20”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大陆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长达17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对基督徒和新疆西藏等少数族裔的人权践踏等,使李建峰感到作为一名有良心和正义感的法官,他既是受害人,也是见证人,他必须要站出来,与法轮功学员一道控告江泽民。

李建峰认为,法轮功学员认准江泽民是最大恶魔并控告之,是英明的。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不是经济,而是道德。中共党魁们从毛开始,都不是好东西,而江泽民使中国道德崩溃到了最低点,他是毁灭中华民族的最大坏人,控告江泽民,最后审判江泽民,能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遏制中华民族道德的大滑坡。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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