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4日,黑龙江省直机关纪委的2名工作人员找《黑龙江法制报》(一下简称《黑报》)多名员工谈话,调查总编王伟的一系列腐败问题。1月29日,王伟在报社员工大会上突然宣布:“如果我离开报社,编采工作由孙总编(副总编)负责。”接着,他开始不点名地谩骂举报人,大家都听出是在骂副社长王玉鑫。王玉鑫按耐不住,说自己不是举报人,两人指着鼻子对骂,摆开动武之势,后被员工拉开。此后墙倒众人推,目前有7封不同人写的举报信已投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其中原《黑报》理事会主任张健实名向黑龙江省纪委举报王伟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贪污受贿、卖记者证、滥发奖金、公车超标、聚众赌博等多方面的腐败问题。3月7日上午,省直机关纪委调走了《黑报》多年的财务账本。当天下午王伟没有到报社,有人说他已被停职审查,有人说他住进了医院。3月22日,举报者张健告诉报社员工:“我的举报信得到省纪委书记批示,省直机关纪委已经正式立案。”
10多年来,《黑报》员工不断举报王伟的腐败问题,国家新闻出版署派人来调查过,黑龙江省也成立过联合调查组,但都被王伟摆平了。原《黑报》编辑部副主任黄秀辉因参与举报王伟受到打击报复,被逼出报社,他曾以《我的忏悔》为题在博客上揭露《黑报》的黑暗,被网友广泛转发。近几年,报社多名员工给在广东打工的黄秀辉打电话,要求他回来一起继续举报王伟,但都被他谢绝,他说:“王伟是一个不倒翁,除了习近平批示以外,谁也告不倒他,秦香莲的举报信总是被转到陈世美的手里,黑龙江查他等于老子查儿子,一定会不了了之,我已经服了。”
黑黑的土地,黑黑的父母官,还有黑黑的报纸。《黑报》到底有多黑?综合黄秀辉等人在网上的多篇贴文及其他《黑报》员工透露出的情况,完全可以看出,《黑报》根本就不是社会的监督者,而是社会黑暗势力的一个卑鄙无耻的同案犯,这个同案犯披着高尚的外衣,一方面营造着虚假的正义,另一方面又在传播着真正的黑暗。
一、巫术式的敲诈路线图
王伟经常在编采周会上教授新闻敲诈技巧,副总编辑张京生把王伟的新闻敲诈技巧总结为:“你不X他妈,他就不叫你爹!”
2010年7月1日是党的生日,王伟向党献了一份厚礼。他在广西南宁市举办的全国地方法治报社社长(总编辑)会议上,为处于困境中的全国法治类报纸传经送宝,公开介绍了《黑报》新闻敲诈的先进经验和技巧。他恬不知耻地对着麦克风说:“多年来,黑龙江法制报牢牢占领、巩固并扩大本省政法‘根据地’,围绕‘法’字办报、发行和创收。办报整体布局、栏目设计、专题策划、稿件采写都突出‘法’的特色,日常报导中加强与政法各单位联系。同时,舆论监督这个工具要用好,还要用巧。”2010年7月2日的广西《法治快报》在王伟介绍经验的报导中,省略了王伟介绍的具体敲诈技巧,但《黑报》的先进经验已经在全国开花结果。
《黑报》是怎样“围绕‘法’字创收”和“把舆论监督这个工具用好和用巧的呢”?
《黑报》的敲诈技巧是流水线作业,既有巫术式的模板,又有“科学”的流程,形成了一幅完整的新闻敲诈路线图:第一步,投诉人同意给记者拿“路费”,或买一个黑报《理事证》,或订阅一定数量的报纸,或拿一定数量的“赞助费”,王伟通过选题;第二步,记者调查,与投诉人同行、同吃、同住;第三步,记者甩开投诉人,带着稿件直接见被调查人“征求意见”,或找当地宣传部或在当地“有头有脸的人”作为“中间人”向被调查人“透风”,并通过“中间人”讨价还价;第四步,在上一步无效的情况下,记者在稿件上附上高笺,由王伟签上“请被监督单位领导阅”的字样,记者把稿件拿给被监督单位领导阅,同时给该领导留下王伟的电话号码,或提示当地哪个人与王伟关系密切。第五步,谈判成功后,记者带领“中间人”或被监督人到报社财务室交“宣传费”、“订报费”等各种名义的封口费,同时告诉投诉人省委宣传部为维护社会稳定下令不准发稿,如果投诉人要“闹事”要回赞助费,就印一份假《内参》给他;第六步,如果被调查人不在乎、不买账,就把稿子见报,并写上“本报将跟踪连续报导”,逼被调查人破财免灾。
《黑报》记者的批评稿件在四种情况下可以见报:一是投诉人拿了赞助费,而且比被批评对象拿得多;二是某领导的亲属和朋友有冤情,指示报社帮忙;三是遇到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调查对象,敲诈失败,为维护自己的“牌坊”不得不发表;四是对报纸发行摊派不力的地市和单位进行报复,起到发行震慑作用。因此,出卖投诉人是家常便饭。王伟要求编辑对批评稿件不能在当天编发,特意给说情者留有时间,拿投诉群众的利益做“有偿不闻”的交换条件和敲诈工具。
安徽农民王士祥在十多年时间里不间断地向有关部门控告《黑报》出卖他并使他遭牢狱之灾,要求追究王伟的法律责任。现在仍然可以看到他在互联网上留下的多篇控告帖子。
2001年8月,王士祥到《黑报》投诉五常市公安民警设嫖娼陷阱,王伟派记者暗访证明情况属实,并向五常市公安局领导通报,但他们没有领会《黑报》的敲诈意图。调查稿件见报后,五常市公安局领导叫停“跟踪报导”,订了500份2002年度《黑报》,并交2万元宣传费,《黑报》用一个整版对五常市公安局做了正能力的报导,通栏标题是“人民满意的公安局”。
《黑报》收了钱后,五常警方立即把王士祥抓进看守所。拘禁期间,王受尽同监人的折磨,让他睡在水泥地上,用凉水浇他,经常殴打他,没吃过一顿饱饭,患上肝硬化和严重的结核性腹膜炎。2003年2月,全国清理超期羁押,省公安厅督察处的刘处长到看守所检查工作时,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王士祥。刘处长得知五常警方已经两次对王士祥报捕,检察院都做出了“不应该按犯罪论处”的决定。2月18日,王士祥被无罪释放,至此他被关押496天。为了讨回公道,他上访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并对违法警察进行查处。省公安厅纪检部门经过调查,将该案定为错案,由五常警方对其赔偿2400元,但对羁押期间患病的损失没有给予赔偿,也没有追究办案警察的责任。这期间,《黑报》不但没有为王士祥说一句话,还与五常警方关系更加亲密,每年都订500份报纸,几乎每期《黑报》都有表扬五常警方的稿件。
十多年来,《黑报》的新闻敲诈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成功敲诈案例数不胜数,类似王士祥的故事用长篇纪实小说也写不完。就在张建的举报信中,还提到王伟于2014年贪污了一笔5万元的“封口费”,牡丹江市公安局说这笔钱交给了《黑报》三江记者站站长杨宏军,杨宏军说交给了王伟,报社财务说没入账,王伟说他把钱又退给了杨宏军,这笔“封口费”下落不明。报社有人戏言:杨宏军退给了被敲诈的洗浴中心老板,老板退给了“小姐”,“小姐”退给了嫖客,调查结论为王伟是一位坚持正义的总编。
如果谁把《黑报》的敲诈案例写成长篇纪实小说,绝对有可读性,因为每个敲诈案例都充满了荒唐和荒诞。报社要提拔一个副社长,王伟提出的考核指标是敲诈50万元。重赏之下必有勇妇,经济与法编辑部主任范丽娜勇于挑战副处级岗位。她听说记者毕小凡正在写一篇批评佳木斯烟草专卖局局长的稿件,就告诉王伟一定要把稿件压住,防止毕小凡投给其他媒体。他连夜赶到佳木斯,成功敲诈烟草专卖局100万元,一夜之间实现了“处女梦”。一个苇河林业局的投诉人被吃了封口费的《黑报》出卖后,得到一份黑报《内参》,上面写抄送省委书记等多名领导和多个有关部门。其实,这份内参只印了一份,在不到800字的《内参》稿件中,竟有7个错别字和11个语法病句,省委书记怎能读懂?来报社投诉的群众,有理没钱莫进来,报社收了由宝泉岭农场7名投诉人凑齐的1万元宣传费,但记者的调查没有见报,农民们花1万元买到一份只抄送他们自己的《内参》。当投诉人问记者,为什么写好的批评稿不能见报,记者只有一个理由:“省委宣传部通知不能发”。
《黑报》的新闻敲诈,是高举着正义的招牌,以产业化的组织模式,以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的名义,明火执仗地进行的。这个群体与很多职业群体一起编织着社会的道德图景,已没有高尚可言。被敲诈的公检法机关从哪里拿钱?还是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在《黑报》,所谓的张扬正义、挞伐邪恶,不过是一个伪善的假象。新闻敲诈的邪恶要胜过一切社会邪恶,它增加了社会黑暗面的经营成本。一切社会黑暗无非是受到利益的驱动而为之,当面临被曝光的风险时,完全可以用赎买新闻的方式来加以化解,而这里赎买新闻的费用,最终还是在社会黑暗的经营利润中摊销。由于提高了黑暗经营的成本,社会黑暗面只能进一步扩大,人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逼良为娼的创收指标
在《黑报》,从总编到通勤车司机,都有一个“创收记录本”,上缴每一笔“赃款”时,会计都会在上面记录一笔,并记载是否已经按30%提成、是否已经对超额完成指标部分进行了二次提成。
《黑龙江法制报创收管理方案》,给全体职工规定了创收指标,而且每次全国事业单位涨工资后都要按员工工资提高比例增加创收指标。王伟把这个方案叫做“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自己的工资自己解决。”没有完成当月创收指标的编辑记者,只能开基本工资,得不到奖金,等完成后再给补发。年末完不成的,业务成绩再好也评不上先进和一等奖金,就连取暖包烧费也不给报销。广告部和记者站人员没有工资和奖金,完全靠提成养活自己。报社领导每周在职工大会上公布一次每个人的完成指标情况。
这个创收管理方案总则第一条规定:“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报对编采人员不下达创收任务。”但是,你接着往下看,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创收任务量化指标”,“本报版面、理事会费收费标准及奖金提取标准”,“创收进款后的奖金提成比例分配方案”,“超额完成任务奖”,“特殊贡献奖”••••••
在这样的规定下,采编人员不得不把精力用到搞有偿新闻和敲诈勒索上。为了完成任务,为了得到提成和奖金,他们尝尽了逼良为娼的滋味,姓党的报纸却站在了人民的反面!他们以帮助公检法机关完成“宣传任务”为名,到处要钱,只要给钱,什么样的稿件都可以发,什么样的单位和人物都可以表扬。在中央多家媒体及省城各家媒体集中曝光五常市一个欺行霸市的“酒霸”时,《黑报》仅为了2万元宣传费,竟然连续以整版篇幅表扬“酒霸”,把一个用打砸抢手段禁止五常市的超市和饭店销售外地啤酒的恶势力说成发展地方经济的先进典型。为此,《黑报》受到省委宣传部的通报批评。
《黑报》卖版面像卖猪肉一样,砍块论价,除了会议报导外,全是有偿新闻。报纸版面寸土寸金,能在报纸的一条中缝上给一个拿宣传费的法院安排30条工作简讯,字体象小米粒一样大,不拿放大镜认不出来。
《黑报》属于自收自支的市场化媒体,但它在市场上打着“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的旗号摊派发行,100%是公款订阅,无论在哈尔滨的报摊上还是在互联网上,都看不到《黑报》。它是一份周四刊对开四版的报纸,发行量1万份左右,几乎没有商业广告,只刊登一些治疗牛皮癣和性病之类的小广告。那么报社40多名有编制的员工和100多名聘用人员靠什么开工资,又靠什么完成创收任务的呢?除了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以外,《黑报》广开财源,开辟了多种创收路径。
1、卖记者站创收。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规定:省级报业集团的子报不准单设记者站;报社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除记者站以外,报社不得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而《黑报》在全省成立了13个记者站挂牌营业,其中9个站长是社会无业人员,2个站长是国家公务员。
报社不给记者站一分钱的工资和办公经费,王伟给记者站下达了发行和创收任务,明确要求以批评稿件换有偿新闻和发行。记者站又设立分记者站,在社会上招聘一大批无业人员,搞1万元创收或发行100份报纸就可得到一个工作证。牡丹江市记者站站长在报社办了7个《工作证》,他又在王伟的同意下,在各区县办了分站,工作证不够发,又印了一批《采访证》。有些记者站站长“发财”后扩大再生产,买上轿车和微型摄像机,跟踪政法干警暗访,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一名站长在半年时间里,仅敲诈上高速公路罚款的交警就敲了4万元。一名站长以批评稿件威胁贫困县望奎县检察院订了100份报纸,检察院把报纸摊派给各乡镇党委书记••••••
多年来,报社员工不断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反映记者站的问题,但在上级过问后,王伟都是假整改,把记者站换名“工作站”,又换名“发行站”,后来又给“发行站”站长挂上了“黑龙江法制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的职务,最后,王伟把这些记者站的站长合法化,分批送到省新闻出版局进行新闻从业资格培训,给他们办记者证,使他们由假记者变成真记者,记者站站长以“驻地记者”的身份从事记者站工作。
2、发展理事会会员创收。
《黑报》早年卖“法律重点保护单位”牌子,卖臭了以后又卖“黑龙江法制报理事”,一个理事会员年费3000至一万元。编采人员拉来理事,按进款额多少提取奖金,如理事进款3000元的,按30%提取奖金,4000元以上的按35%提取,6000元以上的按40%提取。不管你是小吃店老板,还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只要交了会费,不仅可以得到理事证,还可以成为特约记者,甚至可以得到工作证。
3、卖各种证件创收。
《黑报》常年面向社会卖《采访证》、《工作证》、《编委证》、《特约记者证》、《通讯员证》,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给钱就卖,每个证件1500元至1万元不等。一些社会人员靠代理批发《黑报》各种证件发财,在哈尔滨就有3个代理批发“商店”,在那里交钱填表后,就可以到报社领证。
编委会是报社的内部组织,但《黑报》向社会卖《编委证》。经济与法编辑部的一名记者曾把两个《编委证》以每个2000元卖给开“小吃部”的业主。因为卖的价格太低,副社长客义坤曾在员工大会上把这件事当笑话讲。可以保守地说,全省有2000多人持有《黑报》证件。各地警方经常抓到持有该报证件的假记者,哈尔滨市公安局反扒大队在公共汽车上抓到一个名字叫刘壮的小偷,其身上也有《黑报工作证》,经核实,是在《黑报》买的。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曾侦查《黑报》卖假记者证一案,但案件不了了之。
4、广告员冒充记者创收。
《黑报》是全世界媒体中唯一没有广告部的媒体,严重违反中央关于编采必须与经营分开的规定。为了给广告员创造搞有偿新闻和敲诈勒索的方便条件,王伟把广告部换名“经济与法编辑部”,在社会上招收一大批无业人员,交4000元就发一个工作证,就是编辑和记者。交1万元就聘为经济与法编辑部副主任。他们的工作就是搞有偿新闻、敲诈勒索和卖假记者证。《生活报》曾对惠某等人出版非法刊物《黑龙江消防》,成立非法组织“消防理事会”,诈骗60家企业20万元的事进行了报导,文中的惠某就是《黑报》经济与法编辑部的假记者。
5、垄断法院公告创收。
记者能拉来法院的公告也算创收指标,他们以表扬稿换法院公告,以批评要挟垄断法院公告。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的法院公告在法院的公告栏上或当事人原住所地张贴就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案件当事人花钱在报纸登公告。但是,《黑报》向全省各级法院发出通知,在该报刊登公告,法官能得到“稿费”。在《黑报》“致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封信”里,有一句话话里有话:“我们在为法院工作做正面宣传报导的同时,对一些反映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问题上访的人和信件,也努力做到了妥善处理。”这句话明显威胁,就是如果你法院不在《黑报》上刊登公告,《黑报》就要找你法院的麻烦。
一篇格式化不到百字的公告怎么还给稿费?这分明是收买法官,共同抢劫人民的钱财,恶意增加人民的负担。离婚案件在立案费之外,送达开庭传票公告时要花180元,送达判决书公告时要花240元,如果再有财产纠纷申请执行公告再花400元,总计要花千馀元。因法官要高额公告费,一些农村妇女离不起婚,在家庭暴力面前,只能忍受下去。
在党政机关大办服务公司的年代,《黑报》有12个挂靠皮包公司,公司经理“跑路”后给报社留下巨大债务,经法院判决的就有千万元。多年来,报社与省法院达成口头协议:省法院协调哈尔滨市法院下达对《黑报》的判决中止执行通知,并允许各级法院在该报刊登离婚公告;作为交换条件,法制报对全省法院只表扬不批评。
6、摊派报纸创收。
媒体人都知道,如果不算广告收入,报纸发行越多越赔钱。《黑报》不是日报,只有两页纸,却每份定价198元,报纸发行本身就赚钱。中央年年下文禁止搞发行摊派,禁止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等办法进行推销,禁止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摊派,或以批评相要挟征订,并禁止编采人员搞创收和发行。但《黑报》一直与中央对着干,一直依靠各地政法委及政法机关摊派发行,一直依靠给回扣发行,一直依靠以批评相要挟发行,一直依靠以表扬换发行。
中共多次下发文件要求,除对党报党刊以外,任何单位不准下发文件订阅报刊。但是,在黑省仍然有很多单位的领导为了得到《黑报》的发行回扣和免于监督,每年下发关于做好《黑报》征订工作的文件。《七台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做好黑龙江法制报2010年度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要带头订阅,县(区)以上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乡(镇)以上各级法制宣传部门要求必保订阅一份。要充分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镇、街道的社区、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窗口单位、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和公司,厂矿的宣传部门进行广泛征订••••••”
三、特殊利益集团留下的祸患
2003年,中央为减轻农民负担,解决报刊摊派问题,下决心对全国报纸“停办一批、划转一批、分离一批”,并强调禁止搞假划转。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对主要在本系统内征订发行、读者自费订阅数量不足发行总量50%的部门报刊,予以停办;对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或在划转中找不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定具备资格的主管主办单位的报刊,予以停办。”
《黑报》完全属于停办对象:报纸发行完全靠各级政法委摊派;资不抵债,仅法院判决生效的债务就有千万元;没有任何一家具备资格的主管主办单位愿意接收《黑报》。但是,黑龙江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治理整顿方案中没有把《黑报》列人停办名单,而是从省委政法委划转到黑龙江报业集团。
按中央文件规定,报社划转只能划转到各省报业集团,但《黑报》领导从个人利益出发,不愿意划转到报业集团,他们接到中央文件后不向职工传达,造谣说全国其他省的法制报都留在了政法委,谁主张到报业集团就打击谁。他们发动报社职工在给省委的联名信上签字,发动中层干部到省委政法委上访,要求报社留在政法委。阴谋没有得逞,他们又想出一计,要把《黑报》变成《法制日报》的黑龙江专版,因职工的反对没有得逞。之后,在报社领导的活动下,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黑报》划转到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东北网,被报社员工举报后,中央报刊治理领导小组给予制止。
2004年6月,黑龙江报业集团决定接收《黑报》,并派来接收负责人和财务总监,他们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黑报》根本就不是一个报社,而是一个犯罪集团,牵涉到省委和省政府多个部门。他们还发现《黑报》债务巨大,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违法乱纪问题太多。因此,报业集团拒绝接收。
2004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东辉再次做出欺骗中央的决定:《黑报》由省委政法委代管三年后再过度到黑龙江报业集团,《黑报》员工工坚决反对,向中央报刊治理办公室举报,就在报社通知职工开大会听省委政法委领导宣布这一决定的前一天,中央及时制止了这次假划转。
2004年12月,刘东辉第三次做出了欺骗中央的决定——黑龙江报业集团只从名义上接收《黑报》。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到《黑报》召开职工大会,宣读了一个由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报业集团、省委政法委共同签订的划转协议,其主要内容是,报业集团只管《黑报》的政治导向,不接收《黑报》的债务、财务及资产,不接收编制和人员。
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什么敢于冒着“欺骗中央”的风险,力保一个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报纸呢?在《黑报》背后,站着一个腐败的特殊利益集团。
在假划转之前,当时的报社总编郭晶已经活动好,自己将调到省委政法委任职,副总编王伟将接任总编职务。如果《黑报》不被划转到报业集团,他们不仅可以双双高升,还可以掩盖《黑报》的一系列腐败问题。
《黑报》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早已与省财政脱钩断奶。2000年,总编郭晶突然告诉大家一个“喜讯”:在省委政法委领导的争取下,省财政特批给《黑报》400万元买新办公楼,但要求必须购买省财政指定的房地产公司的楼房。这家房地产公司挂靠黑省外事办,其房价远远高于市场价。而郭晶的爱人是省外事办的副主任。
该办公楼共8层(包括地下室),400万只够买3层,其它5层被省委政法委以《黑报》的名义贷款买下对外出租,但是,因这个办公楼是一个违法建筑,哈尔滨城建规划监督部门多次在媒体上公告限期拆除,即租不出去,也卖不出去,空置多年。
《黑报》的旧办公楼被省委政法委卖了,钱也被花光了;报社有100万元存款,被领导以“住房补贴”的名义一次性分光了;那些挂靠《黑报》的骗子公司的老板都已经跑了,经法院判决生效的债务就有千万元。如果《黑报》停办,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会暴露,省委政法委就得背上债务。如果《黑报》真正划转,报业集团就得背债务。
如果《黑报》停办,省新闻出版局再也不能从这张报纸上捞钱了。在他们的操作下,一个刊号两家办报,让省交警总队办了一张《黑报》交通专版,强行全省司机验车时每人订一份,而《黑报》每年才能得到15万元的管理费。(交通专版已经被计程车司机罢工叫停)。如果《黑报》停办,省新闻出版局的领导过春节时就会少收一份红包,那个杨局长在麻将桌上再也得不到王伟的放炮了。《黑报》员工坚持十几年向中央和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举报《黑报》的违法违纪问题,但每次都是秦香莲的举报信被转到了陈世美手里。有一次“王世美”在员工大会上说:“告状的人还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打了电话,第一次打电话的人是个男的,第二次打电话的人是个女的。”王伟说得很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人把这样的细节都告诉了“王世美”,可见中国的行政监督是多么荒唐。黑省新闻出版局在“老子查儿子”过程中,不是查举报信里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而是查举报信是谁写的,查举报信的笔迹,查举报信的前后写作风格,帮助《黑报》领导进行危机公关。2009年10月的一天,《黑报》一名员工在外地接到黑省新闻出版局新闻处赵处长的电话,她说又有人向中央告王伟,黑省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由她任组长。她问:“是不是你告的,如果是,可以提供详实证据。这名员工告诉她:“这两年我没有写过任何举报信,以前写过的都是实名,但都没有得到反馈。今后我不会再告王伟了。”让这名员工想不到的是,赵处长竟然说:“这我都知道,你没告就好,我相信你说的话。其实,王总编也很不容易,这么多人要靠他解决养家糊口问题,还告他干啥?”就是这位赵处长在找报社多人谈话时都重复说:“别家报社都开不出工资,你们报社不但能开出工资,还发奖金和福利,这样就是好总编,不要告他了。”
是的,过农历大年时,《黑报》员工连香肠和雪糕都不用买,平时家里的卫生纸都是报社发的。可是赵处长应该知道这些好吃的都是用“封口费”买来的,其中有公安局对嫖客和“小姐”的罚款钱,有洗浴中心老板对“小姐”抽取的“钟点钱”,良心的折磨,良知的鞭挞,可谓快乐并痛着。赵处长可能不知道,在《黑报》40名正式职工中,就有5个精神病患者,还有一部分人已经疑似精神病,其中2个精神病患者已经自杀,其中一个精神病人犯病时就拿着菜刀到报社满走廊追杀王伟。还有一个记者,拿了投诉人800元路费,调查后没有发稿,投诉人到报社放着录音跟他讨要路费,王伟怕出事替他还了路费,从此他病倒了,4个月后离开人世。听了赵处长的话,你就会知道共产党干部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没有良心和正义感,为什么对人民的痛苦麻木不仁,为什么要指鹿为马。
特殊利益集团打着“保护黑龙江省媒体资源”的旗号,在拼命维护这张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报纸。报社缺电脑,省财政一批就是10台;总编的轿车该换了,省财政一拨就是40多万;发行利率高了,省发行局给调到最低••••••全国的专业报纸早就与财政脱钩断奶,但黑省仍然用纳税人的钱养活这张丧尽良心的报纸。
假划转使《黑报》成为中国唯一的没有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的报纸。王伟成为独立王国的国王。他可以在办公室里摆上一个1万多元的巨型鱼缸,可以独霸两台公车,可以把社会上的赌徒请进办公室彻夜“拖拉机”;可以不经考试和民主程序录用员工,可以给报社以外的人办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记者证••••••他活得特别滋润,赌博时输万元脸不变色,到澳门赌博,经常带领班子成员去饭店吃“五鞭”壮阳,家里有多套房产••••••王伟在一次员工大会上说:“现在又有人告我,有什么用啊?报业集团和政法委都不是《黑报》的主管部门,谁告我顶多能让我到新闻出版局溜溜腿。”
《黑报》员工到省委政法委上访,政法委说《黑报》已经划转到报业集团;《黑报》员工到报业集团上访,报业集团说去找政法委。2007年1月16日,黑龙江报业集团人事处的魏主任在接待《黑报》上访员工时说:“报业集团只管《黑报》的办报导向,对其他事一律不管。”在谈到假划转问题时,他气愤地说:“报业集团为了说服省委领导不要搞假划转,派出一个考察团,在全国搞了一个调查,发现没有一家报社像《黑报》这样划转。报纸没有市场就应该停办,不停办就只能靠敲诈勒索活着,省委领导这样搞划转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同日,报业集团副总编袁晓光在接待《黑报》上访员工时说:“按照报业集团与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出版局签定的划转协议,从实际意义上讲,报业集团并不是《黑报》的主管部门。”上访员工回到报社对王伟说“我要到北京上访”,王伟说“你到联合国去吧”。
在中国,难道姓党的媒体都这样黑吗?也许《黑报》他妈姓党,他爸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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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心
10多年来,《黑报》员工不断举报王伟的腐败问题,国家新闻出版署派人来调查过,黑龙江省也成立过联合调查组,但都被王伟摆平了。原《黑报》编辑部副主任黄秀辉因参与举报王伟受到打击报复,被逼出报社,他曾以《我的忏悔》为题在博客上揭露《黑报》的黑暗,被网友广泛转发。近几年,报社多名员工给在广东打工的黄秀辉打电话,要求他回来一起继续举报王伟,但都被他谢绝,他说:“王伟是一个不倒翁,除了习近平批示以外,谁也告不倒他,秦香莲的举报信总是被转到陈世美的手里,黑龙江查他等于老子查儿子,一定会不了了之,我已经服了。”
黑黑的土地,黑黑的父母官,还有黑黑的报纸。《黑报》到底有多黑?综合黄秀辉等人在网上的多篇贴文及其他《黑报》员工透露出的情况,完全可以看出,《黑报》根本就不是社会的监督者,而是社会黑暗势力的一个卑鄙无耻的同案犯,这个同案犯披着高尚的外衣,一方面营造着虚假的正义,另一方面又在传播着真正的黑暗。
一、巫术式的敲诈路线图
王伟经常在编采周会上教授新闻敲诈技巧,副总编辑张京生把王伟的新闻敲诈技巧总结为:“你不X他妈,他就不叫你爹!”
2010年7月1日是党的生日,王伟向党献了一份厚礼。他在广西南宁市举办的全国地方法治报社社长(总编辑)会议上,为处于困境中的全国法治类报纸传经送宝,公开介绍了《黑报》新闻敲诈的先进经验和技巧。他恬不知耻地对着麦克风说:“多年来,黑龙江法制报牢牢占领、巩固并扩大本省政法‘根据地’,围绕‘法’字办报、发行和创收。办报整体布局、栏目设计、专题策划、稿件采写都突出‘法’的特色,日常报导中加强与政法各单位联系。同时,舆论监督这个工具要用好,还要用巧。”2010年7月2日的广西《法治快报》在王伟介绍经验的报导中,省略了王伟介绍的具体敲诈技巧,但《黑报》的先进经验已经在全国开花结果。
《黑报》是怎样“围绕‘法’字创收”和“把舆论监督这个工具用好和用巧的呢”?
《黑报》的敲诈技巧是流水线作业,既有巫术式的模板,又有“科学”的流程,形成了一幅完整的新闻敲诈路线图:第一步,投诉人同意给记者拿“路费”,或买一个黑报《理事证》,或订阅一定数量的报纸,或拿一定数量的“赞助费”,王伟通过选题;第二步,记者调查,与投诉人同行、同吃、同住;第三步,记者甩开投诉人,带着稿件直接见被调查人“征求意见”,或找当地宣传部或在当地“有头有脸的人”作为“中间人”向被调查人“透风”,并通过“中间人”讨价还价;第四步,在上一步无效的情况下,记者在稿件上附上高笺,由王伟签上“请被监督单位领导阅”的字样,记者把稿件拿给被监督单位领导阅,同时给该领导留下王伟的电话号码,或提示当地哪个人与王伟关系密切。第五步,谈判成功后,记者带领“中间人”或被监督人到报社财务室交“宣传费”、“订报费”等各种名义的封口费,同时告诉投诉人省委宣传部为维护社会稳定下令不准发稿,如果投诉人要“闹事”要回赞助费,就印一份假《内参》给他;第六步,如果被调查人不在乎、不买账,就把稿子见报,并写上“本报将跟踪连续报导”,逼被调查人破财免灾。
《黑报》记者的批评稿件在四种情况下可以见报:一是投诉人拿了赞助费,而且比被批评对象拿得多;二是某领导的亲属和朋友有冤情,指示报社帮忙;三是遇到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调查对象,敲诈失败,为维护自己的“牌坊”不得不发表;四是对报纸发行摊派不力的地市和单位进行报复,起到发行震慑作用。因此,出卖投诉人是家常便饭。王伟要求编辑对批评稿件不能在当天编发,特意给说情者留有时间,拿投诉群众的利益做“有偿不闻”的交换条件和敲诈工具。
安徽农民王士祥在十多年时间里不间断地向有关部门控告《黑报》出卖他并使他遭牢狱之灾,要求追究王伟的法律责任。现在仍然可以看到他在互联网上留下的多篇控告帖子。
2001年8月,王士祥到《黑报》投诉五常市公安民警设嫖娼陷阱,王伟派记者暗访证明情况属实,并向五常市公安局领导通报,但他们没有领会《黑报》的敲诈意图。调查稿件见报后,五常市公安局领导叫停“跟踪报导”,订了500份2002年度《黑报》,并交2万元宣传费,《黑报》用一个整版对五常市公安局做了正能力的报导,通栏标题是“人民满意的公安局”。
《黑报》收了钱后,五常警方立即把王士祥抓进看守所。拘禁期间,王受尽同监人的折磨,让他睡在水泥地上,用凉水浇他,经常殴打他,没吃过一顿饱饭,患上肝硬化和严重的结核性腹膜炎。2003年2月,全国清理超期羁押,省公安厅督察处的刘处长到看守所检查工作时,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王士祥。刘处长得知五常警方已经两次对王士祥报捕,检察院都做出了“不应该按犯罪论处”的决定。2月18日,王士祥被无罪释放,至此他被关押496天。为了讨回公道,他上访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并对违法警察进行查处。省公安厅纪检部门经过调查,将该案定为错案,由五常警方对其赔偿2400元,但对羁押期间患病的损失没有给予赔偿,也没有追究办案警察的责任。这期间,《黑报》不但没有为王士祥说一句话,还与五常警方关系更加亲密,每年都订500份报纸,几乎每期《黑报》都有表扬五常警方的稿件。
十多年来,《黑报》的新闻敲诈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成功敲诈案例数不胜数,类似王士祥的故事用长篇纪实小说也写不完。就在张建的举报信中,还提到王伟于2014年贪污了一笔5万元的“封口费”,牡丹江市公安局说这笔钱交给了《黑报》三江记者站站长杨宏军,杨宏军说交给了王伟,报社财务说没入账,王伟说他把钱又退给了杨宏军,这笔“封口费”下落不明。报社有人戏言:杨宏军退给了被敲诈的洗浴中心老板,老板退给了“小姐”,“小姐”退给了嫖客,调查结论为王伟是一位坚持正义的总编。
如果谁把《黑报》的敲诈案例写成长篇纪实小说,绝对有可读性,因为每个敲诈案例都充满了荒唐和荒诞。报社要提拔一个副社长,王伟提出的考核指标是敲诈50万元。重赏之下必有勇妇,经济与法编辑部主任范丽娜勇于挑战副处级岗位。她听说记者毕小凡正在写一篇批评佳木斯烟草专卖局局长的稿件,就告诉王伟一定要把稿件压住,防止毕小凡投给其他媒体。他连夜赶到佳木斯,成功敲诈烟草专卖局100万元,一夜之间实现了“处女梦”。一个苇河林业局的投诉人被吃了封口费的《黑报》出卖后,得到一份黑报《内参》,上面写抄送省委书记等多名领导和多个有关部门。其实,这份内参只印了一份,在不到800字的《内参》稿件中,竟有7个错别字和11个语法病句,省委书记怎能读懂?来报社投诉的群众,有理没钱莫进来,报社收了由宝泉岭农场7名投诉人凑齐的1万元宣传费,但记者的调查没有见报,农民们花1万元买到一份只抄送他们自己的《内参》。当投诉人问记者,为什么写好的批评稿不能见报,记者只有一个理由:“省委宣传部通知不能发”。
《黑报》的新闻敲诈,是高举着正义的招牌,以产业化的组织模式,以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的名义,明火执仗地进行的。这个群体与很多职业群体一起编织着社会的道德图景,已没有高尚可言。被敲诈的公检法机关从哪里拿钱?还是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在《黑报》,所谓的张扬正义、挞伐邪恶,不过是一个伪善的假象。新闻敲诈的邪恶要胜过一切社会邪恶,它增加了社会黑暗面的经营成本。一切社会黑暗无非是受到利益的驱动而为之,当面临被曝光的风险时,完全可以用赎买新闻的方式来加以化解,而这里赎买新闻的费用,最终还是在社会黑暗的经营利润中摊销。由于提高了黑暗经营的成本,社会黑暗面只能进一步扩大,人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逼良为娼的创收指标
在《黑报》,从总编到通勤车司机,都有一个“创收记录本”,上缴每一笔“赃款”时,会计都会在上面记录一笔,并记载是否已经按30%提成、是否已经对超额完成指标部分进行了二次提成。
《黑龙江法制报创收管理方案》,给全体职工规定了创收指标,而且每次全国事业单位涨工资后都要按员工工资提高比例增加创收指标。王伟把这个方案叫做“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自己的工资自己解决。”没有完成当月创收指标的编辑记者,只能开基本工资,得不到奖金,等完成后再给补发。年末完不成的,业务成绩再好也评不上先进和一等奖金,就连取暖包烧费也不给报销。广告部和记者站人员没有工资和奖金,完全靠提成养活自己。报社领导每周在职工大会上公布一次每个人的完成指标情况。
这个创收管理方案总则第一条规定:“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报对编采人员不下达创收任务。”但是,你接着往下看,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创收任务量化指标”,“本报版面、理事会费收费标准及奖金提取标准”,“创收进款后的奖金提成比例分配方案”,“超额完成任务奖”,“特殊贡献奖”••••••
在这样的规定下,采编人员不得不把精力用到搞有偿新闻和敲诈勒索上。为了完成任务,为了得到提成和奖金,他们尝尽了逼良为娼的滋味,姓党的报纸却站在了人民的反面!他们以帮助公检法机关完成“宣传任务”为名,到处要钱,只要给钱,什么样的稿件都可以发,什么样的单位和人物都可以表扬。在中央多家媒体及省城各家媒体集中曝光五常市一个欺行霸市的“酒霸”时,《黑报》仅为了2万元宣传费,竟然连续以整版篇幅表扬“酒霸”,把一个用打砸抢手段禁止五常市的超市和饭店销售外地啤酒的恶势力说成发展地方经济的先进典型。为此,《黑报》受到省委宣传部的通报批评。
《黑报》卖版面像卖猪肉一样,砍块论价,除了会议报导外,全是有偿新闻。报纸版面寸土寸金,能在报纸的一条中缝上给一个拿宣传费的法院安排30条工作简讯,字体象小米粒一样大,不拿放大镜认不出来。
《黑报》属于自收自支的市场化媒体,但它在市场上打着“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的旗号摊派发行,100%是公款订阅,无论在哈尔滨的报摊上还是在互联网上,都看不到《黑报》。它是一份周四刊对开四版的报纸,发行量1万份左右,几乎没有商业广告,只刊登一些治疗牛皮癣和性病之类的小广告。那么报社40多名有编制的员工和100多名聘用人员靠什么开工资,又靠什么完成创收任务的呢?除了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以外,《黑报》广开财源,开辟了多种创收路径。
1、卖记者站创收。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规定:省级报业集团的子报不准单设记者站;报社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除记者站以外,报社不得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而《黑报》在全省成立了13个记者站挂牌营业,其中9个站长是社会无业人员,2个站长是国家公务员。
报社不给记者站一分钱的工资和办公经费,王伟给记者站下达了发行和创收任务,明确要求以批评稿件换有偿新闻和发行。记者站又设立分记者站,在社会上招聘一大批无业人员,搞1万元创收或发行100份报纸就可得到一个工作证。牡丹江市记者站站长在报社办了7个《工作证》,他又在王伟的同意下,在各区县办了分站,工作证不够发,又印了一批《采访证》。有些记者站站长“发财”后扩大再生产,买上轿车和微型摄像机,跟踪政法干警暗访,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一名站长在半年时间里,仅敲诈上高速公路罚款的交警就敲了4万元。一名站长以批评稿件威胁贫困县望奎县检察院订了100份报纸,检察院把报纸摊派给各乡镇党委书记••••••
多年来,报社员工不断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反映记者站的问题,但在上级过问后,王伟都是假整改,把记者站换名“工作站”,又换名“发行站”,后来又给“发行站”站长挂上了“黑龙江法制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的职务,最后,王伟把这些记者站的站长合法化,分批送到省新闻出版局进行新闻从业资格培训,给他们办记者证,使他们由假记者变成真记者,记者站站长以“驻地记者”的身份从事记者站工作。
2、发展理事会会员创收。
《黑报》早年卖“法律重点保护单位”牌子,卖臭了以后又卖“黑龙江法制报理事”,一个理事会员年费3000至一万元。编采人员拉来理事,按进款额多少提取奖金,如理事进款3000元的,按30%提取奖金,4000元以上的按35%提取,6000元以上的按40%提取。不管你是小吃店老板,还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只要交了会费,不仅可以得到理事证,还可以成为特约记者,甚至可以得到工作证。
3、卖各种证件创收。
《黑报》常年面向社会卖《采访证》、《工作证》、《编委证》、《特约记者证》、《通讯员证》,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给钱就卖,每个证件1500元至1万元不等。一些社会人员靠代理批发《黑报》各种证件发财,在哈尔滨就有3个代理批发“商店”,在那里交钱填表后,就可以到报社领证。
编委会是报社的内部组织,但《黑报》向社会卖《编委证》。经济与法编辑部的一名记者曾把两个《编委证》以每个2000元卖给开“小吃部”的业主。因为卖的价格太低,副社长客义坤曾在员工大会上把这件事当笑话讲。可以保守地说,全省有2000多人持有《黑报》证件。各地警方经常抓到持有该报证件的假记者,哈尔滨市公安局反扒大队在公共汽车上抓到一个名字叫刘壮的小偷,其身上也有《黑报工作证》,经核实,是在《黑报》买的。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曾侦查《黑报》卖假记者证一案,但案件不了了之。
4、广告员冒充记者创收。
《黑报》是全世界媒体中唯一没有广告部的媒体,严重违反中央关于编采必须与经营分开的规定。为了给广告员创造搞有偿新闻和敲诈勒索的方便条件,王伟把广告部换名“经济与法编辑部”,在社会上招收一大批无业人员,交4000元就发一个工作证,就是编辑和记者。交1万元就聘为经济与法编辑部副主任。他们的工作就是搞有偿新闻、敲诈勒索和卖假记者证。《生活报》曾对惠某等人出版非法刊物《黑龙江消防》,成立非法组织“消防理事会”,诈骗60家企业20万元的事进行了报导,文中的惠某就是《黑报》经济与法编辑部的假记者。
5、垄断法院公告创收。
记者能拉来法院的公告也算创收指标,他们以表扬稿换法院公告,以批评要挟垄断法院公告。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的法院公告在法院的公告栏上或当事人原住所地张贴就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案件当事人花钱在报纸登公告。但是,《黑报》向全省各级法院发出通知,在该报刊登公告,法官能得到“稿费”。在《黑报》“致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封信”里,有一句话话里有话:“我们在为法院工作做正面宣传报导的同时,对一些反映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问题上访的人和信件,也努力做到了妥善处理。”这句话明显威胁,就是如果你法院不在《黑报》上刊登公告,《黑报》就要找你法院的麻烦。
一篇格式化不到百字的公告怎么还给稿费?这分明是收买法官,共同抢劫人民的钱财,恶意增加人民的负担。离婚案件在立案费之外,送达开庭传票公告时要花180元,送达判决书公告时要花240元,如果再有财产纠纷申请执行公告再花400元,总计要花千馀元。因法官要高额公告费,一些农村妇女离不起婚,在家庭暴力面前,只能忍受下去。
在党政机关大办服务公司的年代,《黑报》有12个挂靠皮包公司,公司经理“跑路”后给报社留下巨大债务,经法院判决的就有千万元。多年来,报社与省法院达成口头协议:省法院协调哈尔滨市法院下达对《黑报》的判决中止执行通知,并允许各级法院在该报刊登离婚公告;作为交换条件,法制报对全省法院只表扬不批评。
6、摊派报纸创收。
媒体人都知道,如果不算广告收入,报纸发行越多越赔钱。《黑报》不是日报,只有两页纸,却每份定价198元,报纸发行本身就赚钱。中央年年下文禁止搞发行摊派,禁止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等办法进行推销,禁止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摊派,或以批评相要挟征订,并禁止编采人员搞创收和发行。但《黑报》一直与中央对着干,一直依靠各地政法委及政法机关摊派发行,一直依靠给回扣发行,一直依靠以批评相要挟发行,一直依靠以表扬换发行。
中共多次下发文件要求,除对党报党刊以外,任何单位不准下发文件订阅报刊。但是,在黑省仍然有很多单位的领导为了得到《黑报》的发行回扣和免于监督,每年下发关于做好《黑报》征订工作的文件。《七台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做好黑龙江法制报2010年度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要带头订阅,县(区)以上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乡(镇)以上各级法制宣传部门要求必保订阅一份。要充分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镇、街道的社区、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窗口单位、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和公司,厂矿的宣传部门进行广泛征订••••••”
三、特殊利益集团留下的祸患
2003年,中央为减轻农民负担,解决报刊摊派问题,下决心对全国报纸“停办一批、划转一批、分离一批”,并强调禁止搞假划转。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对主要在本系统内征订发行、读者自费订阅数量不足发行总量50%的部门报刊,予以停办;对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或在划转中找不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定具备资格的主管主办单位的报刊,予以停办。”
《黑报》完全属于停办对象:报纸发行完全靠各级政法委摊派;资不抵债,仅法院判决生效的债务就有千万元;没有任何一家具备资格的主管主办单位愿意接收《黑报》。但是,黑龙江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治理整顿方案中没有把《黑报》列人停办名单,而是从省委政法委划转到黑龙江报业集团。
按中央文件规定,报社划转只能划转到各省报业集团,但《黑报》领导从个人利益出发,不愿意划转到报业集团,他们接到中央文件后不向职工传达,造谣说全国其他省的法制报都留在了政法委,谁主张到报业集团就打击谁。他们发动报社职工在给省委的联名信上签字,发动中层干部到省委政法委上访,要求报社留在政法委。阴谋没有得逞,他们又想出一计,要把《黑报》变成《法制日报》的黑龙江专版,因职工的反对没有得逞。之后,在报社领导的活动下,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黑报》划转到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东北网,被报社员工举报后,中央报刊治理领导小组给予制止。
2004年6月,黑龙江报业集团决定接收《黑报》,并派来接收负责人和财务总监,他们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黑报》根本就不是一个报社,而是一个犯罪集团,牵涉到省委和省政府多个部门。他们还发现《黑报》债务巨大,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违法乱纪问题太多。因此,报业集团拒绝接收。
2004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东辉再次做出欺骗中央的决定:《黑报》由省委政法委代管三年后再过度到黑龙江报业集团,《黑报》员工工坚决反对,向中央报刊治理办公室举报,就在报社通知职工开大会听省委政法委领导宣布这一决定的前一天,中央及时制止了这次假划转。
2004年12月,刘东辉第三次做出了欺骗中央的决定——黑龙江报业集团只从名义上接收《黑报》。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到《黑报》召开职工大会,宣读了一个由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报业集团、省委政法委共同签订的划转协议,其主要内容是,报业集团只管《黑报》的政治导向,不接收《黑报》的债务、财务及资产,不接收编制和人员。
省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什么敢于冒着“欺骗中央”的风险,力保一个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报纸呢?在《黑报》背后,站着一个腐败的特殊利益集团。
在假划转之前,当时的报社总编郭晶已经活动好,自己将调到省委政法委任职,副总编王伟将接任总编职务。如果《黑报》不被划转到报业集团,他们不仅可以双双高升,还可以掩盖《黑报》的一系列腐败问题。
《黑报》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早已与省财政脱钩断奶。2000年,总编郭晶突然告诉大家一个“喜讯”:在省委政法委领导的争取下,省财政特批给《黑报》400万元买新办公楼,但要求必须购买省财政指定的房地产公司的楼房。这家房地产公司挂靠黑省外事办,其房价远远高于市场价。而郭晶的爱人是省外事办的副主任。
该办公楼共8层(包括地下室),400万只够买3层,其它5层被省委政法委以《黑报》的名义贷款买下对外出租,但是,因这个办公楼是一个违法建筑,哈尔滨城建规划监督部门多次在媒体上公告限期拆除,即租不出去,也卖不出去,空置多年。
《黑报》的旧办公楼被省委政法委卖了,钱也被花光了;报社有100万元存款,被领导以“住房补贴”的名义一次性分光了;那些挂靠《黑报》的骗子公司的老板都已经跑了,经法院判决生效的债务就有千万元。如果《黑报》停办,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会暴露,省委政法委就得背上债务。如果《黑报》真正划转,报业集团就得背债务。
如果《黑报》停办,省新闻出版局再也不能从这张报纸上捞钱了。在他们的操作下,一个刊号两家办报,让省交警总队办了一张《黑报》交通专版,强行全省司机验车时每人订一份,而《黑报》每年才能得到15万元的管理费。(交通专版已经被计程车司机罢工叫停)。如果《黑报》停办,省新闻出版局的领导过春节时就会少收一份红包,那个杨局长在麻将桌上再也得不到王伟的放炮了。《黑报》员工坚持十几年向中央和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举报《黑报》的违法违纪问题,但每次都是秦香莲的举报信被转到了陈世美手里。有一次“王世美”在员工大会上说:“告状的人还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打了电话,第一次打电话的人是个男的,第二次打电话的人是个女的。”王伟说得很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人把这样的细节都告诉了“王世美”,可见中国的行政监督是多么荒唐。黑省新闻出版局在“老子查儿子”过程中,不是查举报信里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而是查举报信是谁写的,查举报信的笔迹,查举报信的前后写作风格,帮助《黑报》领导进行危机公关。2009年10月的一天,《黑报》一名员工在外地接到黑省新闻出版局新闻处赵处长的电话,她说又有人向中央告王伟,黑省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由她任组长。她问:“是不是你告的,如果是,可以提供详实证据。这名员工告诉她:“这两年我没有写过任何举报信,以前写过的都是实名,但都没有得到反馈。今后我不会再告王伟了。”让这名员工想不到的是,赵处长竟然说:“这我都知道,你没告就好,我相信你说的话。其实,王总编也很不容易,这么多人要靠他解决养家糊口问题,还告他干啥?”就是这位赵处长在找报社多人谈话时都重复说:“别家报社都开不出工资,你们报社不但能开出工资,还发奖金和福利,这样就是好总编,不要告他了。”
是的,过农历大年时,《黑报》员工连香肠和雪糕都不用买,平时家里的卫生纸都是报社发的。可是赵处长应该知道这些好吃的都是用“封口费”买来的,其中有公安局对嫖客和“小姐”的罚款钱,有洗浴中心老板对“小姐”抽取的“钟点钱”,良心的折磨,良知的鞭挞,可谓快乐并痛着。赵处长可能不知道,在《黑报》40名正式职工中,就有5个精神病患者,还有一部分人已经疑似精神病,其中2个精神病患者已经自杀,其中一个精神病人犯病时就拿着菜刀到报社满走廊追杀王伟。还有一个记者,拿了投诉人800元路费,调查后没有发稿,投诉人到报社放着录音跟他讨要路费,王伟怕出事替他还了路费,从此他病倒了,4个月后离开人世。听了赵处长的话,你就会知道共产党干部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没有良心和正义感,为什么对人民的痛苦麻木不仁,为什么要指鹿为马。
特殊利益集团打着“保护黑龙江省媒体资源”的旗号,在拼命维护这张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报纸。报社缺电脑,省财政一批就是10台;总编的轿车该换了,省财政一拨就是40多万;发行利率高了,省发行局给调到最低••••••全国的专业报纸早就与财政脱钩断奶,但黑省仍然用纳税人的钱养活这张丧尽良心的报纸。
假划转使《黑报》成为中国唯一的没有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的报纸。王伟成为独立王国的国王。他可以在办公室里摆上一个1万多元的巨型鱼缸,可以独霸两台公车,可以把社会上的赌徒请进办公室彻夜“拖拉机”;可以不经考试和民主程序录用员工,可以给报社以外的人办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记者证••••••他活得特别滋润,赌博时输万元脸不变色,到澳门赌博,经常带领班子成员去饭店吃“五鞭”壮阳,家里有多套房产••••••王伟在一次员工大会上说:“现在又有人告我,有什么用啊?报业集团和政法委都不是《黑报》的主管部门,谁告我顶多能让我到新闻出版局溜溜腿。”
《黑报》员工到省委政法委上访,政法委说《黑报》已经划转到报业集团;《黑报》员工到报业集团上访,报业集团说去找政法委。2007年1月16日,黑龙江报业集团人事处的魏主任在接待《黑报》上访员工时说:“报业集团只管《黑报》的办报导向,对其他事一律不管。”在谈到假划转问题时,他气愤地说:“报业集团为了说服省委领导不要搞假划转,派出一个考察团,在全国搞了一个调查,发现没有一家报社像《黑报》这样划转。报纸没有市场就应该停办,不停办就只能靠敲诈勒索活着,省委领导这样搞划转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同日,报业集团副总编袁晓光在接待《黑报》上访员工时说:“按照报业集团与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出版局签定的划转协议,从实际意义上讲,报业集团并不是《黑报》的主管部门。”上访员工回到报社对王伟说“我要到北京上访”,王伟说“你到联合国去吧”。
在中国,难道姓党的媒体都这样黑吗?也许《黑报》他妈姓党,他爸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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