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朱明国重庆两大案曝江泽民罪恶

2016年04月05日中国时局
据4月1日最高检消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被提起公诉。此前,朱明国于2014年11月落马。在广东官场,曾经最流行的“反腐金句”就是朱明国的“谁搞贿赂就让谁家破人亡”。说来讽刺,朱明国掌权时却是让不搞贿赂的人家破人亡,尤其是检方起诉书指控,朱明国自担任重庆市公安局长起就开始权钱色腐败。

退休后始落马的朱明国,据官方简介,从1998年海南省开始进入政法系统,直到2013年广东退居二线为止,历任海南、重庆、广东三省市相关职务一把手,其中2001年至2006年,朱明国任重庆市公安局、政法委双料一把手,按目前流行说法,典型的周永康门徒。

朱明国在广东的斑斑劣迹,媒体已有不少披露,不过在重庆期间的,目前相关报导明显付之阙如。就算这次检方将朱明国犯罪时间溯及重庆任内,也没有在起诉书中列入其所涉及的重庆这两大案。

一个是2002年7月的张方良命案,他是重庆市荣昌县副县长,死时年仅48岁,引发当时当地舆论愤愤不平,在此仅以一句基层公务员的评价概括:“荣昌县唯一的一个清官被害了!”为什么张方良之死会触发如此感言,因为那时候朱明国已经在重庆官场权钱交易──卖官。

另一个是2003年6月的魏星艳强奸案,她是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高压直流输电与模拟技术)专业研究生,惨遭重庆沙坪坝区看守所警察当众强奸。为了掩盖这一震惊当地的案子与平息众怒,朱明国竟然下令重庆大学:“对外一律不承认有魏星艳这个学生,不承认有高压直流输电及模拟技术专业”。这也让曝光与传递消息的重庆大学教职工与民众,在当时至少有十数人被抓被判重刑。朱明国的无法无天,可见一般。

在张方良命案前一个月,2002年6月,江泽民亲自到重庆所谓的“考察”,也是这同一时间,朱明国以公安局局长再兼政法委书记。在此之后,重庆每一个区县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更严重的迫害。

张方良与魏星艳都是坚持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但他们不只是法轮功学员,他们还是重庆市民,中国公民。2004年,整整十年前,朱明国早已因严重侵害人权被名列“追查国际”首批通告,以及被告上多个国际法庭。在国内,朱明国现在才被起诉,而他已经在三地官场腐败贪污长达十几年。

日前,国内有两位名人分别从各自的专业提到高层滥权与官场腐败的经验,而且两人不约而同的都一个指向,1990年代、2000年初。这两人一位是李永忠,观察改革开放后近30年腐败生态的专家;一位是李剑阁,朱镕基的前秘书。朱镕基是亲历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的时任高层,同时深知江泽民一意孤行的迫害。自1990年代以来近20年的腐败生态,重庆与全国都在演绎一样的情况。

在1999年7月江泽民公开迫害后,参与迫害成了官场捷径与仕途跳板。与其说朱明国等人是周永康门徒,正确是他与周永康都是江泽民的门徒。他们一如现在因腐败落马的大老虎,都是当初走进迫害的这个“圈子”,所以现在打虎窝案频发的顺藤摸瓜,这根“藤”还是离不开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