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八日,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对清华大学毕业生、法轮功学员李文非法庭审,余文生律师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对中共法院错用三百条构陷法轮功的剖析可谓入木三分,同时也是对手握权力的人的当头棒喝。
余律师在最后的陈述中的一段:“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所谓依法打压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强加罪名,陷害法轮功。这是整个政法系统非法打压的核心罪错和犯罪性质。对法轮功无罪辩护十年后的今天,谁合法谁犯罪早已分明,当下庭辩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维护法轮功信仰的合法权利,而更为重要且切实的是制止执法者继续参与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其在法制健全、回归正义的时候,走向审判台的被告席。”
李文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清华大学九一届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毕业时以机械系第一名的成绩享有保送直读博士的待遇,但李文放弃了,选择到天津玻壳厂工作,曾获多项技术发明专利及攻关奖,包括国家电子工业部的奖励证书,和国家九十五计划攻关奖。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文夫妇双双被非法抓捕,李文被冤判七年,关押在天津监狱,遭受酷刑迫害。厂方曾力保李文出狱,遭拒绝,在遇到技术难题时只好到监狱里找李文求助。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文再次被警察闯到家中绑架、构陷。
四月七日,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对莫伟秋、陈元华、杨福静,分别判处四年半、四年、三年半的刑期。所谓的罪名是中共惯用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迄今为止,查遍中国的法律,没有一部法律把法轮功定位邪教,更谈不上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
中共的流氓与无耻嘴脸早已昭然世上,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就在去年十二月莫伟秋开庭时,作为辩护人的李广远为妻子辩护时,法官汪卫军只让李对他们提的问题回答是或不是,根本不让莫伟秋的辩护人说话,在庭审的半个小时里,公诉人与法官占用了绝大部分时间,庭审刚一结束,作为受宪法保护的辩护人李广远,竟被国保等相关部门绑架劫持到看守所,关押二十九天并交罚金五千元后取保候审,这就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所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
再看看宁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元华,杨福静的庭审情况,两位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均从法律的角度驳斥了公诉人对当事人的诬陷指控,同时也指出了公检法对陈、杨二人的违法规程,仅举一例:公诉人提到宁河区淮淀乡乐善村杜青林等三人后半夜一点多看到陈、杨发资料,而律师当即指出陈、杨二人是在前半夜被抓的,这明显是对我当事人的栽赃陷害,而三个证人均没出庭作证,违反法庭程序。公诉人无语。整个庭审,公诉人被两位正义律师驳斥的体无完肤,公诉人竟然在法庭上耍起了无赖,真让人啼笑皆非。而这样的表演在中国大陆的法院司空见惯。
回顾所有被构陷的法轮功修炼者在庭上的发言,都有个共同点,她们对大法,对法轮功创始人的感激溢于言表,是大法给予她们健康的身体和心灵的不断净化,就是这样一群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十七年以来持续受到中共的残酷打压,其迫害程度令人发指。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已有十七年过去了,面对暴政,法轮功学员为了唤醒世人的善念,被打,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被活摘器官……他们无怨无恨。他们到底为了什么呢?他们不知挨打疼、坐监牢难受,在家享受天伦之乐舒服吗?是因为他们通过修炼了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也想让世人感受到法轮大法的美好,这不是无私吗?因为他们看到中共与江泽民集团正在将人类拖向罪恶的深渊,让人退党退团退队,这不是大善大忍吗?他们明知中共是超级流氓,还要聘请律师辩护,难道单纯是为了自己个人的解脱吗?他们是想通过法轮功学员的善,还有律师的正义论理唤醒公检法人员及世人的善念,这不值得感动吗?面对这样的大善大忍,你还能无动于衷吗?
──转自《明慧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余律师在最后的陈述中的一段:“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所谓依法打压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强加罪名,陷害法轮功。这是整个政法系统非法打压的核心罪错和犯罪性质。对法轮功无罪辩护十年后的今天,谁合法谁犯罪早已分明,当下庭辩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维护法轮功信仰的合法权利,而更为重要且切实的是制止执法者继续参与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其在法制健全、回归正义的时候,走向审判台的被告席。”
李文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清华大学九一届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毕业时以机械系第一名的成绩享有保送直读博士的待遇,但李文放弃了,选择到天津玻壳厂工作,曾获多项技术发明专利及攻关奖,包括国家电子工业部的奖励证书,和国家九十五计划攻关奖。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文夫妇双双被非法抓捕,李文被冤判七年,关押在天津监狱,遭受酷刑迫害。厂方曾力保李文出狱,遭拒绝,在遇到技术难题时只好到监狱里找李文求助。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文再次被警察闯到家中绑架、构陷。
四月七日,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对莫伟秋、陈元华、杨福静,分别判处四年半、四年、三年半的刑期。所谓的罪名是中共惯用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迄今为止,查遍中国的法律,没有一部法律把法轮功定位邪教,更谈不上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
中共的流氓与无耻嘴脸早已昭然世上,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就在去年十二月莫伟秋开庭时,作为辩护人的李广远为妻子辩护时,法官汪卫军只让李对他们提的问题回答是或不是,根本不让莫伟秋的辩护人说话,在庭审的半个小时里,公诉人与法官占用了绝大部分时间,庭审刚一结束,作为受宪法保护的辩护人李广远,竟被国保等相关部门绑架劫持到看守所,关押二十九天并交罚金五千元后取保候审,这就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所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
再看看宁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元华,杨福静的庭审情况,两位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均从法律的角度驳斥了公诉人对当事人的诬陷指控,同时也指出了公检法对陈、杨二人的违法规程,仅举一例:公诉人提到宁河区淮淀乡乐善村杜青林等三人后半夜一点多看到陈、杨发资料,而律师当即指出陈、杨二人是在前半夜被抓的,这明显是对我当事人的栽赃陷害,而三个证人均没出庭作证,违反法庭程序。公诉人无语。整个庭审,公诉人被两位正义律师驳斥的体无完肤,公诉人竟然在法庭上耍起了无赖,真让人啼笑皆非。而这样的表演在中国大陆的法院司空见惯。
回顾所有被构陷的法轮功修炼者在庭上的发言,都有个共同点,她们对大法,对法轮功创始人的感激溢于言表,是大法给予她们健康的身体和心灵的不断净化,就是这样一群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十七年以来持续受到中共的残酷打压,其迫害程度令人发指。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已有十七年过去了,面对暴政,法轮功学员为了唤醒世人的善念,被打,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被活摘器官……他们无怨无恨。他们到底为了什么呢?他们不知挨打疼、坐监牢难受,在家享受天伦之乐舒服吗?是因为他们通过修炼了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也想让世人感受到法轮大法的美好,这不是无私吗?因为他们看到中共与江泽民集团正在将人类拖向罪恶的深渊,让人退党退团退队,这不是大善大忍吗?他们明知中共是超级流氓,还要聘请律师辩护,难道单纯是为了自己个人的解脱吗?他们是想通过法轮功学员的善,还有律师的正义论理唤醒公检法人员及世人的善念,这不值得感动吗?面对这样的大善大忍,你还能无动于衷吗?
──转自《明慧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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