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越来越多。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及推动迫害的“610”等部门的人非常惧怕这样的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因而他们采取各种手段企图阻止律师依法阅卷、会见当事人,甚至刁难律师出庭辩护,在律师辩护时,更是无理打断,甚至对律师大打出手,公检法司人员的这种种执法犯法行为只能说明他们内心的惧怕,因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是非法的,对好人的迫害不仅是在犯罪,更要受到天谴。而这些在中共体制内,在权大于法的“潜规则”下的执法人员,就被中共裹挟而执法犯法了,自是对正义心存恐惧。
公安警察的恐惧
有些法轮功学员一被绑架,家人就迅速为他聘请了律师。实施绑架的警察,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办理法轮功学员案件的警察,面对律师是异常恐惧的,这是因为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本身就是违法的。中国宪法明明白白写着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他们信仰法轮功有什么错?他们向世人揭露迫害的真相也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本应受到法律保护。谁给了警察绑架好人的权力?这些警察执行的根本不是法律,而是中共江××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制定的一些违法的政策。警察执法应当遵循法律,政策代表不了法律,当政策和法律冲突时,执行违法的政策就等同于违法。面对律师的质疑和投诉,这些所谓的办案警察怎能不心生恐惧?
检察官的恐惧
检察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链条中主要起着非法批捕和非法起诉的作用。检察官在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罪错的情况下作出的批捕当然属于犯罪的范畴。为什么只要是公安报上来的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就得批捕?这方面的规定是谁定的?这样的规定合法不合法?检察官的职责难道只是见这类的案件就批捕吗?你“检察”的是什么呢?你这不是明显的渎职吗?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后,检察官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非得将好人说成坏人,将合法的说成非法的,践踏法律实施栽赃陷害,检察官对自己的罪恶最清楚。如果没有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这个环节,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上升不到法律的层面上来,检察官同样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帮凶。
检察官非常不愿意看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法庭上的辩论。起诉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在法庭上就变成了公诉人。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是按照有罪进行起诉的,而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的是无罪辩护。他当然害怕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自己的起诉是非法的了,自己违法的事被揭露那不等于承认自己在犯罪吗?虽说在中共主导迫害法轮功的情况下,非法的指控也能成为判决法轮功学员的理由,可那毕竟是因为自己在违法的情况下作出的起诉才造成的。一旦法轮功受到公正对待时,他今天的起诉就是将来审判他的证据。何况律师已经在法庭上明确指出了他的起诉是非法的,他还硬着头皮栽赃,那不是坐实了自己犯罪的事实吗?
法官的恐惧
一边是非法的起诉,一边是正义的辩护。谁是谁非,看的清清楚楚。要说判决,这样的案件最好判,直接将法轮功学员当庭释放。可是法官开庭前就已经被耳提面命过了:必须判法轮功学员有罪。他怎么办?判法轮功学员有罪,他就是在犯罪;判法轮功学员无罪,他就得违背上级的指令。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他胡乱一判,管他违法不违法,反正是上面让判的,自己甘愿当个傀儡就是了。可现在指出非法指控的律师就在那站着哪,人家引述的法律条文明明白白,公诉人都理屈词穷了,是非在这摆着呢,自己怎么判?判了法轮功学员有罪,那是天大的冤枉,人家就得被投进监狱,自己这不是在为虎作伥吗?就象一个人受人指使杀了人,指使者是主谋,而杀人者不就是杀人犯吗?作为法官他能不清楚吗?只要有一点良知和理性,他就下不了那样的判决。判法轮功学员有罪的本身就是在犯罪,而且日后还必将成为被追究责任的对象。考虑到未来,他害怕;面对法庭上的律师,他当然更害怕。
“610”的恐惧
最害怕律师的是中共的“610”人员。“610”是江××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一个凌驾于法律和政府权力之上的特务组织,类似于文革小组与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它主导了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在中共的政府与党务的权力架构中根本没有“610”这个组织,也就是说它的存在就是非法的,它对法轮功的迫害根本就没有一点合法的成份,全部都是非法的。可是这个非法的机构却在幕后操控着对法轮功的所有迫害。当律师为法轮功辩护时,它最恐惧。无论律师在哪一个环节去阻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等于当场撕下了它违法的面纱。
从抓捕法轮功学员,到非法起诉,到非法判决,它全部在幕后操纵。涉及到法轮功的案子在公安局、检察院时,它躲在幕后,采用各种手段阻止律师的参与。当律师在法庭上做无罪辩护时,它一方面调动公安、武警对法庭现场进行监控,甚至将法庭周围的道路封锁起来;一方面调动办事处等政府部门的人员填充法庭,挤掉民众旁听的座位。面对律师的无罪辩护,“610”人员有时也走进法庭,甚至坐到审判台上,唯恐出现一点纰漏。
公检法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所犯下的所有罪恶,“610”都负有责任;在操控全社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610”仍然逃脱不了罪责。一个靠迫害好人而运作的黑社会性质的部门,将来追究起责任来,所有这方面的罪恶最后都将指向它,所以它最恐惧!
律师的出现使得迫害者不得不面对自己良知的拷问。当然迫害法轮功的人,可不只局限于公检法和“610”里面的人,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犯了罪。如果没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这些人做起恶来仍然会一如既往的肆无忌惮。可是当律师挺身而出时,他们看到的是来自民间的反抗。而且这种抗争是和平的、理性的、出自于人性与完全合法的。这种抗争的正义性与正当性表明,法轮功修炼者无罪,迫害法轮功者有罪。只要社会回复正道,法轮功必定受到推崇。在大是大非面前,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说话,同时也将参与迫害者的罪恶暴露无遗。
江××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已有十七年了。刚开始迫害时,迫害者以为有中共头目的撑腰,疯狂叫嚣,不可一世。可是在法轮功学员的反迫害中,中共的罪恶被大面积揭露出来时,迫害者被迫将迫害转入地下。而最近几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纷纷遭到恶报,特别是象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王立军、徐才厚、郭伯雄、苏荣等迫害法轮功的高官被抓捕后,使得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更加惶恐。因为惶恐而加重迫害;因为迫害而积累的罪恶又导致深重的惶恐。迫害者必将在惶恐的迫害中走向自己的末日!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公安警察的恐惧
有些法轮功学员一被绑架,家人就迅速为他聘请了律师。实施绑架的警察,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办理法轮功学员案件的警察,面对律师是异常恐惧的,这是因为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本身就是违法的。中国宪法明明白白写着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他们信仰法轮功有什么错?他们向世人揭露迫害的真相也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本应受到法律保护。谁给了警察绑架好人的权力?这些警察执行的根本不是法律,而是中共江××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制定的一些违法的政策。警察执法应当遵循法律,政策代表不了法律,当政策和法律冲突时,执行违法的政策就等同于违法。面对律师的质疑和投诉,这些所谓的办案警察怎能不心生恐惧?
检察官的恐惧
检察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链条中主要起着非法批捕和非法起诉的作用。检察官在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罪错的情况下作出的批捕当然属于犯罪的范畴。为什么只要是公安报上来的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就得批捕?这方面的规定是谁定的?这样的规定合法不合法?检察官的职责难道只是见这类的案件就批捕吗?你“检察”的是什么呢?你这不是明显的渎职吗?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后,检察官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非得将好人说成坏人,将合法的说成非法的,践踏法律实施栽赃陷害,检察官对自己的罪恶最清楚。如果没有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这个环节,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上升不到法律的层面上来,检察官同样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帮凶。
检察官非常不愿意看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法庭上的辩论。起诉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在法庭上就变成了公诉人。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是按照有罪进行起诉的,而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的是无罪辩护。他当然害怕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自己的起诉是非法的了,自己违法的事被揭露那不等于承认自己在犯罪吗?虽说在中共主导迫害法轮功的情况下,非法的指控也能成为判决法轮功学员的理由,可那毕竟是因为自己在违法的情况下作出的起诉才造成的。一旦法轮功受到公正对待时,他今天的起诉就是将来审判他的证据。何况律师已经在法庭上明确指出了他的起诉是非法的,他还硬着头皮栽赃,那不是坐实了自己犯罪的事实吗?
法官的恐惧
一边是非法的起诉,一边是正义的辩护。谁是谁非,看的清清楚楚。要说判决,这样的案件最好判,直接将法轮功学员当庭释放。可是法官开庭前就已经被耳提面命过了:必须判法轮功学员有罪。他怎么办?判法轮功学员有罪,他就是在犯罪;判法轮功学员无罪,他就得违背上级的指令。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他胡乱一判,管他违法不违法,反正是上面让判的,自己甘愿当个傀儡就是了。可现在指出非法指控的律师就在那站着哪,人家引述的法律条文明明白白,公诉人都理屈词穷了,是非在这摆着呢,自己怎么判?判了法轮功学员有罪,那是天大的冤枉,人家就得被投进监狱,自己这不是在为虎作伥吗?就象一个人受人指使杀了人,指使者是主谋,而杀人者不就是杀人犯吗?作为法官他能不清楚吗?只要有一点良知和理性,他就下不了那样的判决。判法轮功学员有罪的本身就是在犯罪,而且日后还必将成为被追究责任的对象。考虑到未来,他害怕;面对法庭上的律师,他当然更害怕。
“610”的恐惧
最害怕律师的是中共的“610”人员。“610”是江××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一个凌驾于法律和政府权力之上的特务组织,类似于文革小组与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它主导了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在中共的政府与党务的权力架构中根本没有“610”这个组织,也就是说它的存在就是非法的,它对法轮功的迫害根本就没有一点合法的成份,全部都是非法的。可是这个非法的机构却在幕后操控着对法轮功的所有迫害。当律师为法轮功辩护时,它最恐惧。无论律师在哪一个环节去阻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等于当场撕下了它违法的面纱。
从抓捕法轮功学员,到非法起诉,到非法判决,它全部在幕后操纵。涉及到法轮功的案子在公安局、检察院时,它躲在幕后,采用各种手段阻止律师的参与。当律师在法庭上做无罪辩护时,它一方面调动公安、武警对法庭现场进行监控,甚至将法庭周围的道路封锁起来;一方面调动办事处等政府部门的人员填充法庭,挤掉民众旁听的座位。面对律师的无罪辩护,“610”人员有时也走进法庭,甚至坐到审判台上,唯恐出现一点纰漏。
公检法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所犯下的所有罪恶,“610”都负有责任;在操控全社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610”仍然逃脱不了罪责。一个靠迫害好人而运作的黑社会性质的部门,将来追究起责任来,所有这方面的罪恶最后都将指向它,所以它最恐惧!
律师的出现使得迫害者不得不面对自己良知的拷问。当然迫害法轮功的人,可不只局限于公检法和“610”里面的人,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犯了罪。如果没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这些人做起恶来仍然会一如既往的肆无忌惮。可是当律师挺身而出时,他们看到的是来自民间的反抗。而且这种抗争是和平的、理性的、出自于人性与完全合法的。这种抗争的正义性与正当性表明,法轮功修炼者无罪,迫害法轮功者有罪。只要社会回复正道,法轮功必定受到推崇。在大是大非面前,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说话,同时也将参与迫害者的罪恶暴露无遗。
江××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已有十七年了。刚开始迫害时,迫害者以为有中共头目的撑腰,疯狂叫嚣,不可一世。可是在法轮功学员的反迫害中,中共的罪恶被大面积揭露出来时,迫害者被迫将迫害转入地下。而最近几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纷纷遭到恶报,特别是象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王立军、徐才厚、郭伯雄、苏荣等迫害法轮功的高官被抓捕后,使得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更加惶恐。因为惶恐而加重迫害;因为迫害而积累的罪恶又导致深重的惶恐。迫害者必将在惶恐的迫害中走向自己的末日!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