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新疆反恐法 或允特警直接开枪

【新唐人2016年08月01日讯】自去年12月中共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颇受争议的《反恐怖主义法》后,日前,新疆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法或授权特警直接开枪,引民众担忧。

新疆媒体称,7月29号,《“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在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进行表决,获得全票通过。

香港《蘋果日报》报导,新疆人大在之前的立法过程中透露,《办法》肯定过往所谓有效打击恐怖活动的措施。

例如,对举报有功的民众,按情况给予5万至500万人民币奖励,同时列明具体刑罚;该法还可能授权反恐前线特警,一旦遇到发动袭击的恐怖份子,可略过警告程序直接开枪。

大陆律师李向阳说,这部法规的出台让人非常担忧,尤其是警察可以直接开枪方面。

大陆律师李向阳:“你看直接授权武警对恐怖份子实施击毙,怎么就认定这个被击的人就是恐怖份子呢?是非常难以界定,他是不是恐怖份子,应该通过法律执法程序来认定、确认,那就是在即时状态下,一个警察他就能认定恐怖份子,那这个是太草率了吧。”

李向阳表示,同样的一部法规,在西方民主国家实施能很好的保障人权,但在中共专制统治下实施,往往会践踏人权。

李向阳:“当然了,比如说,有人携带炸弹启动爆炸,正在实施过程中,人人都可以认定这样的人是恐怖份子。但是警察很多情况下是无辜的袭击平民,袭击的时候,我去自卫反抗的话,能把我定为恐怖份子吗?”

李向阳表示,但是在这部法规面前,警察就有了挡箭牌,可以随意把自卫者说成是恐怖份子,然后枪杀掉。

新疆维权人士胡军认为,《“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是中共前几年就预谋推出的,新疆版本的反恐法,很可能很快在中国各地实施。

新疆维权人士胡军:“我们再回到云南事件和新疆发生的一系所谓的恐怖事件,这本身就是中共自导自演出来的一些事件,它们通过这种自导自演出来的事件,给中国老百姓制造一个敌人,同时不断地出台,扩大这个警权对中国百姓屠杀的权利。”

此前在2014年3月1号,昆明火车站发生砍人血案,随后,新疆乌鲁木齐火车站、广州火车站等接连发生血案。当时胡军就质疑,血案是中共自导自演,制造出恐怖气氛后,再“借反恐为名”,制定法律来镇压民间的抗争事件。

当年5月,中国各地警察开展了反恐训练,公安部下令,遇到“暴恐分子”,可以当场击毙,随后,各地警察射杀民众事件频发。

当年6月份,中共称,将出台“反恐法”;去年12月27号,中共人大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并称今年实施。

胡军:“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展现出来了,这几年一直按着这个思路在走,这个警察的权力和部队施用对百姓屠杀的权力,在不断的扩大,它把百姓说成是恐怖份子,他就是把你杀了以后,给你扣上恐怖份子的帽子。”

胡军说,去年的庆安枪击事件中访民徐纯合被枪杀,之后却被媒体描述成暴徒,杀人警察获得褒奖,这明显是中共纵容警察杀人,如果反恐法全面实施的话,那些土地被抢、房子被拆、财产被侵占的人,随时面临生命之忧,被枪杀后,警察再给你扣个暴力抗法的帽子。

胡军说,中共为啥一直要封网删贴,甚至出台法规,遇到突发事件地方当局可以直接断网,就是为了封锁言论掩盖真相,为它杀人、延续专治统治制造藉口。

采访编辑/李韵 后制/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