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17年来,成百上千名江派各级官员纷纷落马。当初江派高官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上位,中国几千年来都相信善恶有报,如今这些人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彰显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本系列将盘点中共十八大前后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的百名高官。本文是十八大前遭到报应的中共高官。
1、中共政治局常委黄菊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副总理黄菊是江泽民的亲信,也是江泽民“上海帮”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黄菊长期在上海工作,1994年晋陞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并进入中央政治局,长期执掌中国经济中心上海市的大权。2002年,黄菊成为中共政治局常委,2003年起担任国务院副总理。2007年6月2日病亡。
患胰腺癌而丧命的黄菊,是追随江集团卖力迫害法轮功的积极参与者。早在1999年7月23日,也就是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的第三天,《人民日报》报导北京、上海等五个省和直辖市的党委书记表态支持镇压法轮功,当时黄菊是上海市委书记,他称这次血腥的镇压“非常及时,完全正确”,还表态“上海各级党组织正在坚决地按照中央的部署,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工作。”
2002年在上海市第八届党代会上,黄菊在其报告中“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一部分中称要“深入开展对法轮功的斗争”。
在黄菊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期间,上海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2003年,黄菊升任分管金融、财政、税务的副总理,在镇压法轮功最严重的年份,黄菊协助江泽民倾力调出国库四分之一的资金,建监狱、奖励为镇压法轮功出力的各级官员,使镇压更加惨列和严重,百种酷刑、强暴妇女、活摘器官等罪恶,令人发指。
身为中共最高权力机构中的一员,黄菊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身患绝症,在死去活来的病痛折磨中死去。
2、前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
中共第十六届政治局委员,曾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是江泽民集团的重要成员,也是被江选中要培养成“接班人”的第一个重要人选。
陈良宇早年巴结江的妻子王冶坪,从此搭上江泽民,并紧跟江,成为上海帮核心人物、江泽民的死党,因涉社保基金案落马。陈良宇是为江泽民看守上海基地的主要人马,他的直接“恩主”是江的另一心腹黄菊。
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委书记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卖力迫害法轮功。对上海市法轮功学员受到的迫害,富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2006年9月24日,陈良宇被免职,并立案检查。2008年4月11日,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陈入狱。
3、中共司法部长高昌礼
高昌礼,原中共司法部长,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活动,先是树立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为迫害大法弟子的“表彰”典型,并且作为经验向全国推广。马三家劳教所因此发生将18个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投进男监被强奸的恶性事件。
司法部还在高昌礼授意下,下令全国的律师一律不许接大法弟子申诉的案子,高昌礼于2000年末被立案调查后就地撤职。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6年发布《关于中国司法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引述大量中共官方文件,揭示了司法部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黑幕。原司法部部长张福森、高昌礼、吴爱英、副部长范方平、陈训秋、胡泽君、张苏军等人参与迫害的事实也赫然在列。
4、国土资源部长田凤山
田凤山,前中共国土资源部长,中央委员,在担任黑龙江省长期间卖力迫害法轮功,2005年12月遭恶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迫害后不久,时任黑龙江省省长田凤山等一行人去伊春市北山公园游玩时,在伊春市区街头看到一张大法真相的不干胶,就气急败坏。
伊春市副市长安荣俊为讨好田凤山,亲自带头撕、揭、刮真相不干胶,并发动公安局、安全局日夜蹲坑,先后非法抓捕了7名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并被刑讯逼供。其中法轮功学员于美华被2次抄家,被非法判重刑8年。
2003年10月,时任中共国土资源部部长的田凤山被“双规”。2005年12月27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5、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
杜世成,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因卖力迫害法轮功遭恶报,2008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底,自99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仅青岛地区(包括青岛、莱西、平度、即墨、胶州、胶南、)被海外媒体曝光的至少已有27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的至少50多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千馀人;47-60人曾被绑架进精神病院遭强迫注射或灌食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以及电针等惨无人道的摧残;更多的人被绑架入各地洗脑班、看守所等地遭受酷刑折磨、洗脑、恐吓、巨额经济敲诈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杜世成作为青岛市的主要领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6、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
程维高于1990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1993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1998年1月起,任省人大主任。2003年8月被开除中共党籍,撤销正部级待遇。程维高是江泽民的密友,在江泽民的保护下未被司法处理就病亡于2010年12月病亡。
1999年,江泽民开始大规模镇压法轮功之后,程维高在其主政的河北省镇压法轮功亦相当卖力,1999年后几年内,河北省就至少有8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7、广东省深圳市长许宗衡
许宗衡,前广东省深圳市长,2009年被双规,2011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0年5月,许宗衡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组织部部长;2003年8月,任深圳市副市长;2005年6月,任深圳市市长。2009年6月8日接受调查;2011年5月9日,被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直以来,深圳市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之一。深圳前市委书记黄丽满是江泽民担任电子工业部部长期间的秘书。黄丽满在任期间大力提拔许宗衡。
许宗衡深圳任职期间,法轮功被迫害严重。比如,深圳长期对登记在册的法轮功学员长期电话监听、监视、“回访”、跟踪、预谋绑架利用居委会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参与迫害;2007年,深圳市为国际社会知悉姓名的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者49人。不知名姓者甚多,无法统计。是年,深圳当局还绑架了两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林丽霞、陈进树,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和六年。
8、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陈绍基,广东省前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曾任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2009年4月被双规,2010年7月23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绍基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陈绍基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等要职,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特别是前几年作为广东省政法系统的首要负责人,曾直接领导广东省“六一零”办公室,积极主持和参与了这场残酷的迫害,在其职权范围内筹划、唆使、命令、煽动司法人员及民众仇恨法轮功,并命令、监督、操控、协助和教唆公安人员加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转化和打击,令广东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处在严重的迫害之中。
截至2010年7月,已经被证实迫害致死的广东法轮功学员达75名,居全国第11位,还有成千上万的广东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被非法关押。分布于广东省各地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犯罪机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十分残忍,情节极其严重。在迫害发生后,陈绍基在任职期间直接领导610办公室,指使及参与迫害广东法轮功学员,对发生在广东省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数十种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2006年12月,陈绍基出访澳洲期间,曾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李富英、谢焱以非法关押和酷刑罪向澳洲纽省高等法院起诉陈绍基,并将传票成功送达正率广东代表团在悉尼访问的被告陈绍基手中。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本系列将盘点中共十八大前后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的百名高官。本文是十八大前遭到报应的中共高官。
1、中共政治局常委黄菊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副总理黄菊是江泽民的亲信,也是江泽民“上海帮”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黄菊长期在上海工作,1994年晋陞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并进入中央政治局,长期执掌中国经济中心上海市的大权。2002年,黄菊成为中共政治局常委,2003年起担任国务院副总理。2007年6月2日病亡。
患胰腺癌而丧命的黄菊,是追随江集团卖力迫害法轮功的积极参与者。早在1999年7月23日,也就是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的第三天,《人民日报》报导北京、上海等五个省和直辖市的党委书记表态支持镇压法轮功,当时黄菊是上海市委书记,他称这次血腥的镇压“非常及时,完全正确”,还表态“上海各级党组织正在坚决地按照中央的部署,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工作。”
2002年在上海市第八届党代会上,黄菊在其报告中“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一部分中称要“深入开展对法轮功的斗争”。
在黄菊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期间,上海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2003年,黄菊升任分管金融、财政、税务的副总理,在镇压法轮功最严重的年份,黄菊协助江泽民倾力调出国库四分之一的资金,建监狱、奖励为镇压法轮功出力的各级官员,使镇压更加惨列和严重,百种酷刑、强暴妇女、活摘器官等罪恶,令人发指。
身为中共最高权力机构中的一员,黄菊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身患绝症,在死去活来的病痛折磨中死去。
2、前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
中共第十六届政治局委员,曾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是江泽民集团的重要成员,也是被江选中要培养成“接班人”的第一个重要人选。
陈良宇早年巴结江的妻子王冶坪,从此搭上江泽民,并紧跟江,成为上海帮核心人物、江泽民的死党,因涉社保基金案落马。陈良宇是为江泽民看守上海基地的主要人马,他的直接“恩主”是江的另一心腹黄菊。
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委书记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卖力迫害法轮功。对上海市法轮功学员受到的迫害,富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2006年9月24日,陈良宇被免职,并立案检查。2008年4月11日,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陈入狱。
3、中共司法部长高昌礼
高昌礼,原中共司法部长,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活动,先是树立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为迫害大法弟子的“表彰”典型,并且作为经验向全国推广。马三家劳教所因此发生将18个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投进男监被强奸的恶性事件。
司法部还在高昌礼授意下,下令全国的律师一律不许接大法弟子申诉的案子,高昌礼于2000年末被立案调查后就地撤职。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6年发布《关于中国司法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引述大量中共官方文件,揭示了司法部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黑幕。原司法部部长张福森、高昌礼、吴爱英、副部长范方平、陈训秋、胡泽君、张苏军等人参与迫害的事实也赫然在列。
4、国土资源部长田凤山
田凤山,前中共国土资源部长,中央委员,在担任黑龙江省长期间卖力迫害法轮功,2005年12月遭恶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迫害后不久,时任黑龙江省省长田凤山等一行人去伊春市北山公园游玩时,在伊春市区街头看到一张大法真相的不干胶,就气急败坏。
伊春市副市长安荣俊为讨好田凤山,亲自带头撕、揭、刮真相不干胶,并发动公安局、安全局日夜蹲坑,先后非法抓捕了7名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并被刑讯逼供。其中法轮功学员于美华被2次抄家,被非法判重刑8年。
2003年10月,时任中共国土资源部部长的田凤山被“双规”。2005年12月27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5、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
杜世成,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因卖力迫害法轮功遭恶报,2008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底,自99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仅青岛地区(包括青岛、莱西、平度、即墨、胶州、胶南、)被海外媒体曝光的至少已有27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的至少50多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千馀人;47-60人曾被绑架进精神病院遭强迫注射或灌食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以及电针等惨无人道的摧残;更多的人被绑架入各地洗脑班、看守所等地遭受酷刑折磨、洗脑、恐吓、巨额经济敲诈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杜世成作为青岛市的主要领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6、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
程维高于1990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1993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1998年1月起,任省人大主任。2003年8月被开除中共党籍,撤销正部级待遇。程维高是江泽民的密友,在江泽民的保护下未被司法处理就病亡于2010年12月病亡。
1999年,江泽民开始大规模镇压法轮功之后,程维高在其主政的河北省镇压法轮功亦相当卖力,1999年后几年内,河北省就至少有8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7、广东省深圳市长许宗衡
许宗衡,前广东省深圳市长,2009年被双规,2011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0年5月,许宗衡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组织部部长;2003年8月,任深圳市副市长;2005年6月,任深圳市市长。2009年6月8日接受调查;2011年5月9日,被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直以来,深圳市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之一。深圳前市委书记黄丽满是江泽民担任电子工业部部长期间的秘书。黄丽满在任期间大力提拔许宗衡。
许宗衡深圳任职期间,法轮功被迫害严重。比如,深圳长期对登记在册的法轮功学员长期电话监听、监视、“回访”、跟踪、预谋绑架利用居委会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参与迫害;2007年,深圳市为国际社会知悉姓名的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者49人。不知名姓者甚多,无法统计。是年,深圳当局还绑架了两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林丽霞、陈进树,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和六年。
8、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陈绍基,广东省前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曾任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2009年4月被双规,2010年7月23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绍基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陈绍基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等要职,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特别是前几年作为广东省政法系统的首要负责人,曾直接领导广东省“六一零”办公室,积极主持和参与了这场残酷的迫害,在其职权范围内筹划、唆使、命令、煽动司法人员及民众仇恨法轮功,并命令、监督、操控、协助和教唆公安人员加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转化和打击,令广东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处在严重的迫害之中。
截至2010年7月,已经被证实迫害致死的广东法轮功学员达75名,居全国第11位,还有成千上万的广东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被非法关押。分布于广东省各地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犯罪机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十分残忍,情节极其严重。在迫害发生后,陈绍基在任职期间直接领导610办公室,指使及参与迫害广东法轮功学员,对发生在广东省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数十种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2006年12月,陈绍基出访澳洲期间,曾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李富英、谢焱以非法关押和酷刑罪向澳洲纽省高等法院起诉陈绍基,并将传票成功送达正率广东代表团在悉尼访问的被告陈绍基手中。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