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中国城管执法合法化 行得通吗?

2016年08月29日时政
【新唐人2016年08月28日讯】在中国,暴力执法几乎成为城管的代名词。最近中共当局针对这个问题,公告新办法,决定让城管的执法合法性。外界普遍认为,中国的城管普遍人手不够加上素质较低,以中共的规章形式进行城管执法立法,是否有效,值得怀疑。

中国有数量超过百万的城管队伍,每天上街进行所谓的执法,但商贩经常会被城管人员殴打、没收商品或甚至将其关押的事件。对于城管权力过大所引发的民怨,中共当局决定让城管的执法合法性。

中共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自8月19号起至9月18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大陆媒体《京华时报》的消息,新颁布的《办法》还提出,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

旅居新加坡的复旦大学博士黄继豪:“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做法,城管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合法的组织,所以他们的各种行为在法理上都是不能成立,那更不用说,他们是用一种暴力的形式执法,也就是说,一开始在制度上就有问题的一种做法。城管整个编制就是非法的,那现在又是在非法中,用非法的手段来执法。”

中国宪政学者陈永苗:“从立法来说,这个应该是部门规章,应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个体制倾向保护这些滥用公权力的人,滥用暴力的人。我觉得这个立法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它(中共)觉得这些事情应该让给城管,让城管好起来,但问题是,他干的都是坏事。”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了城市管理的六大主要执法范围,分别是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其中“在城市道路上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有行政处罚权”,也就是城管可以直接贴条。

外界关注,通过立法是否会给城管扩权。网友说,倘若城管贴完条交警又来贴一次,或者两个部门抢着贴,一个只罚钱另一个罚钱又罚分,公众该如何应对?

黄继豪:“因为它是一个不受法律约束的组织,所以就变成无所顾忌了,就是这么一回事,好像外表披着有合法的组织的形象,但事实上是没有的,所以这才是问题所在。”

一名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的城管向《德国之声》抱怨说,“中国的城管就是背骂名的,公安、工商、环保认为不好管的,通通丢给城管。这名城管还说,这个新规看着很好,但事情谁来做?全是聘用人员在做,执法素质自然成问题。”

前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现在问题就在这,你不背骂名,你通过文明的执法能不能够把城市的秩序维持好,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我想,很多国家没有城管这样一个系统,没有这样一个社会部门,这样的分工,照样秩序良好。城管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野蛮和暴力的执法,这是最主要的问题,他敢这样子,就是他是共产党的东西,这些都是共产党的工具。”

黄继豪:“他们就找这些人来执行他们不能做的事情,他们就变成替死鬼,的确是如此,最糟糕的是,他们可以逃避追责,你没办法的,因为他不是在编制内,你明白吗?你怎么处罚他没用,明天他又换另一批流氓进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最近有网民上传一则视频显示,陕西宝鸡市有6名城管人员,手持长约1米的大棍棒打砸一店铺。民众直呼,这种执法方式太恐怖了。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后制/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