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偷盗与偷盗天壤之别

2016年09月10日温哥华
【新唐人2016年9月9日讯】宇宙万物供人类生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攫取他人财物,则会被问罪。这个道理不一定都能明白。战国时期的列子,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齐国的国氏非常富有,宋国的向氏非常贫穷。向氏从宋国到齐国,向国氏请教致富的方法。国氏告诉他说:“我善于偷盗。我开始偷盗时,一年就够自用,二年便很富足,三年就家资丰收了。从此以后,我还施舍州里乡亲。”

向氏听了非常高兴。但他只听到了国氏偷盗的话,却没有了解国氏偷盗的含义。于是跳墙打洞,凡是手摸到的,眼睛看到的,没有一件不探取。没过多久,便以盗窃来的赃物而被问罪,并被没收了先前积蓄的财产。

向氏认为国氏欺骗了自己,便埋怨国氏。国氏问:“你是怎样偷盗的?”向氏叙述了他偷盗的情况。国氏说:“唉!你偷盗的方法竟然错到了这种程度!告诉你吧。我听说天有季节性,地有利人处。我偷盗天的季节和地的利益,如云雨的滋润,山泽的特产,都用来生育我的禾苗,繁殖我的庄稼,夯筑我的围墙,建造我的房屋。在陆地上偷盗禽兽,在水泊中偷盗鱼鳖,没有不偷盗的。这些禾苗、庄稼、土地、树木、禽兽、鱼鳖,都是天生出来的,难道是我所有的?然而我偷盗天的东西却没有灾殃。至于金玉珍宝、谷布财物,是别人所积聚,哪里是天给你的呢?你偷盗它们而被问罪,能怨谁呢?”

向氏十分迷惑,以为国氏又在欺骗自己了,于是到东郭先生那里去请教。东郭先生说:“你全身的东西难道不都是偷盗来的吗?偷盗阴阳中和之气来成就你的生命,充塞你的形体,又何况身外之物,哪一样不是偷盗来的呢?诚然,天地和万物都是不能完全分开的,把它们认作己有,都是糊涂的。国氏的偷盗,是公道,所以没有灾殃。你的偷盗,是私心,所以被问罪。其实,分别公私也是偷盗,不分别公私也是偷盗。但把公共的东西视为公共所有,把私人的东西视为私人所有,这是天地的德行。了解天地德行的人,谁是偷盗者呢?谁又不是偷盗者呢?”

选自《列子. 天瑞》,有删节。

责任编辑: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