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9月24日讯】美国境内目前有至少1100万非法移民,他们中部分在中餐馆打工者,被迫长时间工作却薪水微薄,但怕遭遣返,也为了家乡亲人的温饱,只能苦苦忍受。
《汉普夏每日公报》(Daily Hampshire Gazette)近几个月试图深入探访美国麻萨诸塞州18家中、日餐馆的雇主及员工,发现其中至少4家餐馆老板或经理承认雇用非法移民,而支付给他们的工资远低于麻州规定的最低每小时10美元。报导曝光这四家餐馆分别是阿默斯特市(Amherst)的“东方美味”(Oriental Flavor),北安普顿市(Northampton)的“东方美食”(Oriental Taste)和“樱花自助餐”(Sakura Buffet),伊斯特汉普顿市(Easthampton)的“王朝美食”(Dynasty Gourmet)。
这些餐馆提供员工的月薪在1,500美元(每周工作50小时)到2,000美元(每周工时72小时)之间,若依基本工资规定,前者的月薪应为2,000美元,计入加班费为2,200美元;后者为2,880美元,计入加班费应为3,520美元。
另外3家餐馆:阿默斯特市的“姜园”(Ginger Garden)、伊斯特汉普顿市的“东昇”( Tong Sing)及北安普顿市的“禅”(Zen),被员工指称提供的薪资低于最低工资,但老板或管理层不愿回应。
“禅”中餐馆在今年5月23日无预警关门,并因此暴露当地中、日餐馆普遍剥削员工的情况。根据麻州政府的规定,所有劳工包括非法移民都享有最低工资的权利。
来自中国的胡先生,在“东方美食”中餐馆担任厨师,他住在餐馆提供的宿舍,被记者提问时,他回答:“雇主不准我对记者说话。”
律师和劳工团体表示,这些被剥削的餐馆员工不敢表达意见不足为奇,因为非法移民属于地下经济,雇主提供工作和栖身之所,并以此为藉口给予低工资,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和噤声。
北安普顿市律师琼斯(Jocelyn Jones)说:“非法移民不敢抱怨多半是因为担心被拘留和驱逐出境,或者害怕被雇主报复,导致被隔离,再也无法找到工作和栖身之地。他们觉得主张自己的权利会得不偿失。”“另一方面,这些雇主喜欢雇用非法移民而且有恃无恐,因为他们十分清楚非法移民的想法。”
33岁的耿林(Lin Geng,音译)是“禅”餐馆的寿司厨师,来自中国,曾在美国6个州的10多个亚洲餐馆打过工,工作了14年才拿到最低工资。他说:“早期我觉得因为是非法移民,所以没有资格拿基本工资,现在我的观念改变了,知道这是我应得的,每位非法移民都有资格拿基本工资。”
律师皮尔得(Billy Peard)表示,有些雇主认为提供员工宿舍就可以少付工资,其实这是违反法律的。麻州规定,提供住所的雇主,每周自员工抵扣的薪资,不得超过35美元。
对各级政府来说,亚洲餐馆普遍支付低工资的情况,即“工资盗窃”行为,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不仅侵犯员工权益,同时也伤害其它符合基本工资规定的餐馆。
郑耀(Yao Zheng,音译),29岁,九年前跟着父母由中国福州市来到美国。由于是非法移民又身无技能,所以一直在餐馆工作,五年前来到霍利奥克市(Holyoke)的餐厅工作,住在宿舍,月薪约900美元,每周工作72小时。
她回忆:“当年的900美元算不错了,我还很年轻,也不知道能怎么做。”依照当年的基本工资规定,她应得1,664美元。现在她在伊斯特汉普顿市的“东昇”餐馆工作,每周工作72小时,月薪是2,000美元,小费大概500美元。
依麻州的规定,郑女士的月薪至少应为2,880美元,计入加班费为3,520美元,另外,计入小费如果仍不到基本工资,雇主必须补足差额。
郑女士说,餐馆工作既热又累,但她没有抱怨,因为她和父母离乡背井又无一技之长,能在美国找到工作,已无所求了。
杨先生(HW Yang),27岁,在“东方美味”餐馆工作。三年前跟着家人来到美国,持有工作签证,每月工时大约200小时,月薪大约1,600美元。同样低于应有的基本工资月薪2,000美元(计入加班费为2,200美元)。
还不懂英文的杨先生急迫想要学英文,他说:“在这里每个人都讲普通话,很难练习英文,虽然现在的工作还不错,但我想学英语,将来也许会改变想法和换工作。”
(责任编辑:任浩)
《汉普夏每日公报》(Daily Hampshire Gazette)近几个月试图深入探访美国麻萨诸塞州18家中、日餐馆的雇主及员工,发现其中至少4家餐馆老板或经理承认雇用非法移民,而支付给他们的工资远低于麻州规定的最低每小时10美元。报导曝光这四家餐馆分别是阿默斯特市(Amherst)的“东方美味”(Oriental Flavor),北安普顿市(Northampton)的“东方美食”(Oriental Taste)和“樱花自助餐”(Sakura Buffet),伊斯特汉普顿市(Easthampton)的“王朝美食”(Dynasty Gourmet)。
这些餐馆提供员工的月薪在1,500美元(每周工作50小时)到2,000美元(每周工时72小时)之间,若依基本工资规定,前者的月薪应为2,000美元,计入加班费为2,200美元;后者为2,880美元,计入加班费应为3,520美元。
另外3家餐馆:阿默斯特市的“姜园”(Ginger Garden)、伊斯特汉普顿市的“东昇”( Tong Sing)及北安普顿市的“禅”(Zen),被员工指称提供的薪资低于最低工资,但老板或管理层不愿回应。
“禅”中餐馆在今年5月23日无预警关门,并因此暴露当地中、日餐馆普遍剥削员工的情况。根据麻州政府的规定,所有劳工包括非法移民都享有最低工资的权利。
华裔胡先生:老板不准我向外人诉说
来自中国的胡先生,在“东方美食”中餐馆担任厨师,他住在餐馆提供的宿舍,被记者提问时,他回答:“雇主不准我对记者说话。”
律师和劳工团体表示,这些被剥削的餐馆员工不敢表达意见不足为奇,因为非法移民属于地下经济,雇主提供工作和栖身之所,并以此为藉口给予低工资,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和噤声。
北安普顿市律师琼斯(Jocelyn Jones)说:“非法移民不敢抱怨多半是因为担心被拘留和驱逐出境,或者害怕被雇主报复,导致被隔离,再也无法找到工作和栖身之地。他们觉得主张自己的权利会得不偿失。”“另一方面,这些雇主喜欢雇用非法移民而且有恃无恐,因为他们十分清楚非法移民的想法。”
中餐馆厨师:非法移民也有资格拿最低工资
33岁的耿林(Lin Geng,音译)是“禅”餐馆的寿司厨师,来自中国,曾在美国6个州的10多个亚洲餐馆打过工,工作了14年才拿到最低工资。他说:“早期我觉得因为是非法移民,所以没有资格拿基本工资,现在我的观念改变了,知道这是我应得的,每位非法移民都有资格拿基本工资。”
律师皮尔得(Billy Peard)表示,有些雇主认为提供员工宿舍就可以少付工资,其实这是违反法律的。麻州规定,提供住所的雇主,每周自员工抵扣的薪资,不得超过35美元。
对各级政府来说,亚洲餐馆普遍支付低工资的情况,即“工资盗窃”行为,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不仅侵犯员工权益,同时也伤害其它符合基本工资规定的餐馆。
非法劳工:餐馆工作既热又累
郑耀(Yao Zheng,音译),29岁,九年前跟着父母由中国福州市来到美国。由于是非法移民又身无技能,所以一直在餐馆工作,五年前来到霍利奥克市(Holyoke)的餐厅工作,住在宿舍,月薪约900美元,每周工作72小时。
她回忆:“当年的900美元算不错了,我还很年轻,也不知道能怎么做。”依照当年的基本工资规定,她应得1,664美元。现在她在伊斯特汉普顿市的“东昇”餐馆工作,每周工作72小时,月薪是2,000美元,小费大概500美元。
依麻州的规定,郑女士的月薪至少应为2,880美元,计入加班费为3,520美元,另外,计入小费如果仍不到基本工资,雇主必须补足差额。
郑女士说,餐馆工作既热又累,但她没有抱怨,因为她和父母离乡背井又无一技之长,能在美国找到工作,已无所求了。
合法身份中餐馆打工者:尽快学英文换工作
杨先生(HW Yang),27岁,在“东方美味”餐馆工作。三年前跟着家人来到美国,持有工作签证,每月工时大约200小时,月薪大约1,600美元。同样低于应有的基本工资月薪2,000美元(计入加班费为2,200美元)。
还不懂英文的杨先生急迫想要学英文,他说:“在这里每个人都讲普通话,很难练习英文,虽然现在的工作还不错,但我想学英语,将来也许会改变想法和换工作。”
(责任编辑: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