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0月20日讯】近日,中共官方通报了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受贿案的一审开庭审理。在通报中,一家山西煤焦化学公司同令政策扑朔迷离的关系浮出水面。据悉,该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李清生被中纪委约谈后,曾销毁公司财务资料,企图对抗调查。
令政策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杜善学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获取用地、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令狐帅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07万元。
外界注意到,通报里面涉及的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官庄村,集洗选、炼焦、化产于一体,主要产品有焦煤、焦油、粗苯等。
工商信息显示,华清煤焦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186亿元人民币。其最大的股东是国有股东山西陆合煤化,第二大股东则是自然人李清生,也是华清煤焦的法人代表。
据悉,李清生此前曾担任过官庄村村书记。
据陆媒报导称,2001年,官庄企业总公司进行改制成为洪洞华清煤焦化学公司,当时的股东有包括李清生在内的14人,其中李清生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12月,国资背景的山西陆合煤化接手华清煤焦51%的股份。但2014年3月,华清煤焦停产。
山西省发改委网站曾在2008年4月21日通报,核准华清煤焦“新建年产10万吨项目”。该项目年产周期2年,项目总投资3.34亿元,建设地点在官庄村华清煤焦焦化厂区内。该公告的落款时间是2006年5月19日。
而在2000年至2008年期间,令政策正是在山西省发改委陆续担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报导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发布于2016年10月1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山西省平遥市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李某生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报导认为,交叉判决书中提到“李某生,山西临汾洪洞县人”、“担任华清煤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信息,由此可推断判决书中的李某生,即为李清生。
据悉,该判决书还透露了李清生被中纪委约谈的一些细节:李清生在2014年6月24日被中纪委叫去谈话,地点是在山西太原。同期被中纪委叫去谈话的,还有曾担任华清煤焦财务处处长的李某萍。
另外,中纪委办案组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扣押了华清公司2001年-2014年会计账本和记账凭证。
2014年7月初,李清生在被中纪委约谈返回公司后,详细询问了李某萍被中纪委约谈的内容和被中纪委扣押账目内容,并安排李某萍整理并销毁剩馀的财务资料。
判决书上,李某萍等几名相关人员的供述显示,一些没有被中纪委扣走的财务资料,先被多人整理到多个编织袋和黑色袋子里,有的甚至用床单包住,再通过一辆帕萨特拉到别的地方,点火焚烧掉。第二天,公司再出动铲车把烧完的灰都埋了。
鉴定报告书认为,李清生等人先后销毁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等涉案金额达亿元。
2016年9月8日,李清生以隐匿、故意毁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处罚金三万元。
(记者蓝铭浩报导/责任编辑:曲铭)
令政策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杜善学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获取用地、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令狐帅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07万元。
外界注意到,通报里面涉及的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官庄村,集洗选、炼焦、化产于一体,主要产品有焦煤、焦油、粗苯等。
工商信息显示,华清煤焦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186亿元人民币。其最大的股东是国有股东山西陆合煤化,第二大股东则是自然人李清生,也是华清煤焦的法人代表。
据悉,李清生此前曾担任过官庄村村书记。
据陆媒报导称,2001年,官庄企业总公司进行改制成为洪洞华清煤焦化学公司,当时的股东有包括李清生在内的14人,其中李清生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12月,国资背景的山西陆合煤化接手华清煤焦51%的股份。但2014年3月,华清煤焦停产。
山西省发改委网站曾在2008年4月21日通报,核准华清煤焦“新建年产10万吨项目”。该项目年产周期2年,项目总投资3.34亿元,建设地点在官庄村华清煤焦焦化厂区内。该公告的落款时间是2006年5月19日。
而在2000年至2008年期间,令政策正是在山西省发改委陆续担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报导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发布于2016年10月1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山西省平遥市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李某生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报导认为,交叉判决书中提到“李某生,山西临汾洪洞县人”、“担任华清煤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信息,由此可推断判决书中的李某生,即为李清生。
据悉,该判决书还透露了李清生被中纪委约谈的一些细节:李清生在2014年6月24日被中纪委叫去谈话,地点是在山西太原。同期被中纪委叫去谈话的,还有曾担任华清煤焦财务处处长的李某萍。
另外,中纪委办案组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扣押了华清公司2001年-2014年会计账本和记账凭证。
2014年7月初,李清生在被中纪委约谈返回公司后,详细询问了李某萍被中纪委约谈的内容和被中纪委扣押账目内容,并安排李某萍整理并销毁剩馀的财务资料。
判决书上,李某萍等几名相关人员的供述显示,一些没有被中纪委扣走的财务资料,先被多人整理到多个编织袋和黑色袋子里,有的甚至用床单包住,再通过一辆帕萨特拉到别的地方,点火焚烧掉。第二天,公司再出动铲车把烧完的灰都埋了。
鉴定报告书认为,李清生等人先后销毁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等涉案金额达亿元。
2016年9月8日,李清生以隐匿、故意毁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处罚金三万元。
(记者蓝铭浩报导/责任编辑:曲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