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辉:雷洋案有进展 背后博弈很激烈

2016年11月30日雷洋死亡事件
11月29日,北京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当日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对雷洋案涉案的警务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孔某、周某、张某某、孙某某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案侦查终结、依法移送公诉部门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张某某、孙某某等4人取保候审。换言之,检察院对雷洋案业已侦查终结,现已提交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与6月1日检察院微博发布的“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的信息相比,最新的微博证实了一件事,那就是这5人是以“涉嫌玩忽职守案”之名侦查的,未来起诉的罪名很可能也与此有关,这从4名嫌犯被取保候审或可猜出。这样的结果无疑令雷洋的家人和律师们无语,也令他们和关心此案的国人们无法接受。

早在对雷洋尸检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时的6月底,检察机关就约见了雷洋的家人和律师,律师陈有西的意见主要是:一、重申雷洋家人报案时对涉案警察的指控是三个罪名,即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二、应该立即对五名涉案警员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三、雷洋案涉事足疗店五人不能掌控在警方手中,检察机关应该立即接管,查清事发当时真实情况。

几日后,在尸检报告出炉、两名涉事警察被逮捕后,陈有西的回应主要有:死因已经排除原警方和官媒通报的心脏病等病理死亡因素,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雷洋只能是外力暴力致死。根据通报,案件案罪名性质已经明显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罪;而且通报中已经明确涉案警察有妨碍侦查行为,证实有伪造、隐匿证据妨碍侦查、误导社会的行为。

在律师和雷洋家人明确指出雷洋之死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罪的情况下,北京检察院却以此为侦查目标,说明了甚么?

依据中共刑法,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有律师分析,雷洋案如果警察涉嫌玩忽职守罪也只能是“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不是不履行职责,当时的警察正在抓嫖,这暗示检察院趋向于认定雷洋嫖娼事实的存在。而如果不是抓嫖,那就必须证明雷洋有其他治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才能证明警察是在履职,玩忽职守罪才可能成立。因此,涉事足疗店的五人就成为关键。他们在哪里?

为甚么北京检察院罔顾雷洋家人和律师的意见,不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及伪造隐匿证据”罪侦查呢?为甚么这个案子一拖再拖?或许,雷洋案背后激烈的博弈正是主因。

不久前,曾有海外媒体披露雷洋老家湖南政府官员与北京公安人员不断向家属“做工作”,目地就是希望家属撤诉,放弃追责。还有网上署名@媒体人林-国-强透露,民政局出面给了雷洋妻子500万,分两部分给,第二部分何时给予取决于雷洋家属的“配合程度”。警察的所为间接证明了一件事:雷洋根本没有嫖娼,雷洋之死与警察过度执法密切相关,警察涉嫌故意杀人之说是有根据的。

另据11月4日上传到YouTube的视频显示,陈有西在一个场合中谈到,这个案子里面博弈的很厉害,绝对不是一个律师所能解决的,也不是网民的呼吁就能解决的,但微博起到很多的作用。同时该案有非常大的阻力,特别是来自某些公安机关……陈有西说,“包括足疗店5个证人,我们要求把5个证人移交给检察机关,他们到现在还失去人身自由,见不到家属、见不到律师。”

警方做雷洋家人工作并给予重金补偿,完全可以印证陈有西所言“该案有非常大的阻力,特别是来自某些公安机关”的说法。有知情人也透露,雷洋案中处理两名警务人员在公安系统内部引起一片哗然。

没有人会否认,警方的做法一方面将会激起更大的民愤;另一方面,也将置中南海高层于非常尴尬的地步,而且明显与最高层的意愿背道而驰,是对其意愿的阳奉阴违。

中共十八大以来,北京当局反覆强调要“依法治国”、要“取信于民”;5月20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要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陈有西亦透露,“有非常健康的力量、很高层的力量关心这个案件,一定要办到的。本身这个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很关心,孟建柱和曹建民亲自给他批示。”而北京警方被曝光的最新做法,明显是没有让雷洋的家人,没有让所有关注雷洋案的国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今,北京检察院公开了其以“涉嫌玩忽职守案”对五人侦查的结果,再次证明了背后有一种力量在左右。不过,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雷洋案没有死于黑暗中,至少已进入了审查起诉的阶段,而且极有可能走上法院。如果雷洋案可以走上法庭,如果可以公开庭审,那么很多阴暗的东西都将曝光于天下,而法院基于庭审,也有可能变更嫌犯的罪名。毕竟犯玩忽职守罪的,最高刑期不过七年,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罚很重,最高刑为死刑。

正如陈有西律师所说,他相信这个案件能走上法院,不可能不了了之。“真正的真相在法庭上见。”从目前的情形看,走上法庭为期不远,但法庭真的能还雷洋以公道吗?无疑,结果将取决于背后两股力量的较量。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