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浮出十一年后的今天,被司法枉杀的聂树斌终于被改判无罪。人们不但没喜悦可言,恶气都难消。看着聂家人的悲泣,听着民众的唏嘘,看着被粉饰的官方报导,胸中郁积还是不吐不快。
我这样说——就是官方不改判,聂树斌被腐败司法枉杀的事实也早被人们认定,聂树斌在人们心目中早已不是罪犯,他的沉冤在人们心目中早已昭雪!
民国时期,同是河北人的杨三姐,仅用一年半的时间就让亲人命案得出判决,让凶犯伏法。
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也才用三年时间就平反了冤案。
聂树斌被司法枉杀案,真凶出现十一年后才改判!
最早发现真凶王书金的河北广平县公安局郑成月局长的说法——王书金准确地指认犯罪现场、准确地说明连聂树斌的“供述材料”里都没有的现场细节,且与当时案发现场相吻合。再看聂树斌案辩护人李树亭律师阅巻后的说法——聂案是站不住脚的!两相认证,说案子事实难认定是流氓都不屑用的说词,是欺人太甚!
以复查本案四次延期的山东高院的说法,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这说法分明是词不达意,应是案子涉及枉法办案并把冤案坚持到底的众多官员,所以重大;应是如何贯彻政治意图、找不到办法蒙混过关而成为疑难;应是掺杂进案子的层层利益,以及高层人物不让依法改判的干预而使简单问题复杂化!
案子重大、疑难、复杂的成因如下:
真凶出现后,原办案的公、检、法先是避之不及,接着实施掩盖事实的罪恶勾当。
他们在真凶出现后的八年中号称复查而不复查!
他们去做真凶王书金的工作让其否认作案,不惜再动用当年施向聂树斌的刑讯逼供手段!
他们无视真凶供述的杀人事实,把真凶王书金的起诉到审理过程抹去!
他们在对真凶王书金的庭审中,在王书金供认不讳的情况下,却是极力否认这起杀人案,闹出控辩颠倒的弥天笑料!
他们动用“央屎”与“砖家”站台,混淆视听!
他们让聂树斌方辩护人感受到死亡威肋!
他们为了掩饰其罪恶,把冲破阻力让案子得以报导的记者马云龙开除!
他们为了掩饰其罪恶,把坚守真相的公安局郑成月局长罢官!
罪恶的强权,让明晰的案子“重大、疑难、复杂”了。
可以这样说,法院有独立司法权,也有可能出现冤案,那是司法者基于对事实与法理的认识的偏差;而我国当下司法,在刻意制造冤假错案。这是因为强权者为了取得其非法利益,需要对平民百姓无情践踏。
近年来,只是死人复活、真凶出现而不得不平反的案子就让人看得眼花缭乱。被枉判枉杀的案子定然不仅这些。以笔者所在地临沂市的一位退休老检察官的说法,一些案子想想都让人心颤。冤案之多,是可想而知的。
急功近利、邀功请赏、政绩需要、政治需求、领导指示、司法权寻租等等,注定了冤假错案的批量产生。
聂案得出改判无罪的结论,法学家何兵所撰的一篇短文中列述了一串被他称为冤案的案子,我想这不会是不实际的。就说我亲自代理的案子,就是一系列冤案集会——临沂市杨海龙企业股份被侵吞案。
杨海龙的企业被不法官员找代理人侵吞,罪恶者为了达到罪恶目的,用黑白颠倒的事实与虚构的事实把杨投进监狱。杨出狱后对民事问题提起诉讼,案子被拖而不办置之不理。作为代理人的我为此提起示威游行对践踏法律的司法行为抗议,最终推动案子审理。法院在无法回避的事实面前不得不判决认定杨海龙拥有企业股份。可下一个审理清算企业的案子开审在际,杨海龙再度被以虚构的所谓犯罪事实投进监狱,主要证人三人被以种种理由投进监狱。企业清算的案子,在杨海龙再度出狱的情况下也被无限期搁置!
在杨海龙一案中,我作为代理人,被施以种种恐吓让我退出代理,有歹徒夜半恐吓我家人。我拿上小区监控录像材料找到区、市两级公安局,被置之不理!
张某在潍坊建筑工地上从没有防护网正施工的楼上坠下,不治身亡。就是因为该建筑公司是潍坊市官员办的以卖资质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所以,出现死人的生产责任安全事故被瞒报,且是无人为死者负责。最终官方认定劳动关系与工伤,可是,工伤认定居然连续三次撤销,让工伤认定到不了法定生效时间。工伤及劳动关系认定最终生效,也被建筑公司提起复议、诉讼。这帮经权流氓们在法律的名义下把案子无限期地拖下去,至今事故发生三年,死者得不到应有赔偿。
淄博市的江兆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工资卡上的钱被青岛市南区法院划走,房子被查封。这个案子历经三年的抗争,两次得到检察院抗诉支持,得出五个判决书、数个裁定书,最终以实施诉讼诈骗者撤诉结案。抗诉过程中“中止执行”钱照样被划走,居然被上了老赖榜至今也消不去!原来被划走的钱得不到依法返还,向骗子的财产损害之诉被判败诉!
蔡某正运营中的企业被政府为了实现复垦政绩非法强拆,提起诉讼,铁的事实面前,法院不得不判决认定沂水县崔家峪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可是,赔偿呢?先是判决另行起诉,这另行起诉,500万元的企业只判决赔偿8万来元。判这数额的依据是甚么?居然是政府单方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的企业拆毁后的残值!
买的房子下面过水上面漏水不能居住使用,事实就明摆在这里,历时三年才得到二审发回重审的结论。可是,如何重审?在沂水法院居然找不到这个案子了⋯⋯
他们作为被强拆的维权访民,被拘留的理由是在省城上访扰乱单位秩序,可是,所谓“被扰乱单位”所在地警方从没有查办他们,更没有给临沂警方下达“转办函”。这案子提起诉讼判你输没商量。
正撰此稿时,传来朋友徐秦女士遇车祸的消息。徐秦是在北京坐公交车时因司机操作不当摔倒致伤,她被公交车方面送到医院作了初步检查后,摔伤腰瘫痪的她被扔在了医院,拍片资料都被公交方面拿走拒不给她,自已治疗都被耽误。
这给人的感受只有两个字:悲催!强势强权之下,平民百姓难求公道,司法公正,在依法治国愈喊愈响中离平民百姓越来越远了!
我曾与沂水县法院叫过板,随机打开法院结案的档案柜,随机抽出十个案子,只要有三个以上的案子是依法公正审理判决的,我李向阳就不再为弱势百姓维权诉讼做代理人。
可以这样说,从整体上看中国当下的司法,平民百姓难求公正!只要涉政府、涉官、涉强势财团的案件,平民百姓要得到公道,除非朝中有人做大官,否则,得到公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聂树斌被司法枉杀后真凶出现,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十一年始得改判,可一般冤案,仅凭当事人一已之力,求公正之难,难于上青天!
看看数以千万计的访民吧,没有系统性地制造冤案、侵害百姓的机制,何来这么多冤假错案!
司法的主要职能不是依规则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是制造冤假错案。这对社会进步来说,也许不是坏事。更多的人被司法侵害,就让更多的人觉醒到没监管的权力之恶,引发的当是社会走向大乱再大治的新循环。
聂树斌案,官家判也罢,不判也罢;维持了聂有罪也罢,改判无罪也罢;从社会意义上来说,似是都没有区别了。这个案子真凶出现的十一年中,律师与公民陪聂家人抗争的过程,令人清醒了许多。不受监管的权力之恶、有法不依的司法之恶、强权流氓的无赖任性,在这个典范案例上都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
平民百姓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被堵塞,对司法救济绝望,挣扎在强权流氓的欺凌下,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人类历史告诉我们,强权流氓们向来迷信手中掌握的暴力资源,被强权冲昏头脑丧失对现实的判断力,往往是用更大的邪恶来维护其恶,越来越恶最终引发大动荡,走向一个社会时段的终结。
当然,笔者之所以如是说,是不希望社会如此恶化。对权力者来说,只要社会还相对平稳,甚么时候醒悟都比不醒悟要好。我们希望权力的醒悟。
当年大清王朝因杨乃武一案,涉案的300多名官员有30馀人被革职、充军或查办,150多名六品以上的官员被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当下官方能把涉聂树斌的官员们依法查处就是醒悟!
对聂案中坚守真相的郑成月局长、率先发声的媒体人马成龙停止迫害以至给出应有的待遇就是醒悟!
当然,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依法治国,让权力得到有效监督,让社会有公平正义可言。否则,任何花招都是自欺欺人的伎俩。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我这样说——就是官方不改判,聂树斌被腐败司法枉杀的事实也早被人们认定,聂树斌在人们心目中早已不是罪犯,他的沉冤在人们心目中早已昭雪!
民国时期,同是河北人的杨三姐,仅用一年半的时间就让亲人命案得出判决,让凶犯伏法。
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也才用三年时间就平反了冤案。
聂树斌被司法枉杀案,真凶出现十一年后才改判!
真凶出现后,难以认定事实么?
最早发现真凶王书金的河北广平县公安局郑成月局长的说法——王书金准确地指认犯罪现场、准确地说明连聂树斌的“供述材料”里都没有的现场细节,且与当时案发现场相吻合。再看聂树斌案辩护人李树亭律师阅巻后的说法——聂案是站不住脚的!两相认证,说案子事实难认定是流氓都不屑用的说词,是欺人太甚!
以复查本案四次延期的山东高院的说法,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这说法分明是词不达意,应是案子涉及枉法办案并把冤案坚持到底的众多官员,所以重大;应是如何贯彻政治意图、找不到办法蒙混过关而成为疑难;应是掺杂进案子的层层利益,以及高层人物不让依法改判的干预而使简单问题复杂化!
案子重大、疑难、复杂的成因如下:
真凶出现后,原办案的公、检、法先是避之不及,接着实施掩盖事实的罪恶勾当。
他们在真凶出现后的八年中号称复查而不复查!
他们去做真凶王书金的工作让其否认作案,不惜再动用当年施向聂树斌的刑讯逼供手段!
他们无视真凶供述的杀人事实,把真凶王书金的起诉到审理过程抹去!
他们在对真凶王书金的庭审中,在王书金供认不讳的情况下,却是极力否认这起杀人案,闹出控辩颠倒的弥天笑料!
他们动用“央屎”与“砖家”站台,混淆视听!
他们让聂树斌方辩护人感受到死亡威肋!
他们为了掩饰其罪恶,把冲破阻力让案子得以报导的记者马云龙开除!
他们为了掩饰其罪恶,把坚守真相的公安局郑成月局长罢官!
罪恶的强权,让明晰的案子“重大、疑难、复杂”了。
聂树斌冤案是大环境的缩影
可以这样说,法院有独立司法权,也有可能出现冤案,那是司法者基于对事实与法理的认识的偏差;而我国当下司法,在刻意制造冤假错案。这是因为强权者为了取得其非法利益,需要对平民百姓无情践踏。
近年来,只是死人复活、真凶出现而不得不平反的案子就让人看得眼花缭乱。被枉判枉杀的案子定然不仅这些。以笔者所在地临沂市的一位退休老检察官的说法,一些案子想想都让人心颤。冤案之多,是可想而知的。
急功近利、邀功请赏、政绩需要、政治需求、领导指示、司法权寻租等等,注定了冤假错案的批量产生。
聂案得出改判无罪的结论,法学家何兵所撰的一篇短文中列述了一串被他称为冤案的案子,我想这不会是不实际的。就说我亲自代理的案子,就是一系列冤案集会——临沂市杨海龙企业股份被侵吞案。
杨海龙的企业被不法官员找代理人侵吞,罪恶者为了达到罪恶目的,用黑白颠倒的事实与虚构的事实把杨投进监狱。杨出狱后对民事问题提起诉讼,案子被拖而不办置之不理。作为代理人的我为此提起示威游行对践踏法律的司法行为抗议,最终推动案子审理。法院在无法回避的事实面前不得不判决认定杨海龙拥有企业股份。可下一个审理清算企业的案子开审在际,杨海龙再度被以虚构的所谓犯罪事实投进监狱,主要证人三人被以种种理由投进监狱。企业清算的案子,在杨海龙再度出狱的情况下也被无限期搁置!
在杨海龙一案中,我作为代理人,被施以种种恐吓让我退出代理,有歹徒夜半恐吓我家人。我拿上小区监控录像材料找到区、市两级公安局,被置之不理!
张某工伤死亡案
张某在潍坊建筑工地上从没有防护网正施工的楼上坠下,不治身亡。就是因为该建筑公司是潍坊市官员办的以卖资质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所以,出现死人的生产责任安全事故被瞒报,且是无人为死者负责。最终官方认定劳动关系与工伤,可是,工伤认定居然连续三次撤销,让工伤认定到不了法定生效时间。工伤及劳动关系认定最终生效,也被建筑公司提起复议、诉讼。这帮经权流氓们在法律的名义下把案子无限期地拖下去,至今事故发生三年,死者得不到应有赔偿。
江某被诉讼诈骗案
淄博市的江兆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工资卡上的钱被青岛市南区法院划走,房子被查封。这个案子历经三年的抗争,两次得到检察院抗诉支持,得出五个判决书、数个裁定书,最终以实施诉讼诈骗者撤诉结案。抗诉过程中“中止执行”钱照样被划走,居然被上了老赖榜至今也消不去!原来被划走的钱得不到依法返还,向骗子的财产损害之诉被判败诉!
蔡某企业被政府非法强拆案
蔡某正运营中的企业被政府为了实现复垦政绩非法强拆,提起诉讼,铁的事实面前,法院不得不判决认定沂水县崔家峪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可是,赔偿呢?先是判决另行起诉,这另行起诉,500万元的企业只判决赔偿8万来元。判这数额的依据是甚么?居然是政府单方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的企业拆毁后的残值!
王某诉开发商购房合同纠纷案
买的房子下面过水上面漏水不能居住使用,事实就明摆在这里,历时三年才得到二审发回重审的结论。可是,如何重审?在沂水法院居然找不到这个案子了⋯⋯
卢某等九人诉公安局非法拘留案
他们作为被强拆的维权访民,被拘留的理由是在省城上访扰乱单位秩序,可是,所谓“被扰乱单位”所在地警方从没有查办他们,更没有给临沂警方下达“转办函”。这案子提起诉讼判你输没商量。
正撰此稿时,传来朋友徐秦女士遇车祸的消息。徐秦是在北京坐公交车时因司机操作不当摔倒致伤,她被公交车方面送到医院作了初步检查后,摔伤腰瘫痪的她被扔在了医院,拍片资料都被公交方面拿走拒不给她,自已治疗都被耽误。
这给人的感受只有两个字:悲催!强势强权之下,平民百姓难求公道,司法公正,在依法治国愈喊愈响中离平民百姓越来越远了!
我曾与沂水县法院叫过板,随机打开法院结案的档案柜,随机抽出十个案子,只要有三个以上的案子是依法公正审理判决的,我李向阳就不再为弱势百姓维权诉讼做代理人。
可以这样说,从整体上看中国当下的司法,平民百姓难求公正!只要涉政府、涉官、涉强势财团的案件,平民百姓要得到公道,除非朝中有人做大官,否则,得到公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聂树斌被司法枉杀后真凶出现,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十一年始得改判,可一般冤案,仅凭当事人一已之力,求公正之难,难于上青天!
看看数以千万计的访民吧,没有系统性地制造冤案、侵害百姓的机制,何来这么多冤假错案!
审视司法腐败
司法的主要职能不是依规则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是制造冤假错案。这对社会进步来说,也许不是坏事。更多的人被司法侵害,就让更多的人觉醒到没监管的权力之恶,引发的当是社会走向大乱再大治的新循环。
聂树斌案,官家判也罢,不判也罢;维持了聂有罪也罢,改判无罪也罢;从社会意义上来说,似是都没有区别了。这个案子真凶出现的十一年中,律师与公民陪聂家人抗争的过程,令人清醒了许多。不受监管的权力之恶、有法不依的司法之恶、强权流氓的无赖任性,在这个典范案例上都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
平民百姓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被堵塞,对司法救济绝望,挣扎在强权流氓的欺凌下,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人类历史告诉我们,强权流氓们向来迷信手中掌握的暴力资源,被强权冲昏头脑丧失对现实的判断力,往往是用更大的邪恶来维护其恶,越来越恶最终引发大动荡,走向一个社会时段的终结。
当然,笔者之所以如是说,是不希望社会如此恶化。对权力者来说,只要社会还相对平稳,甚么时候醒悟都比不醒悟要好。我们希望权力的醒悟。
如何才是权力的醒悟?
当年大清王朝因杨乃武一案,涉案的300多名官员有30馀人被革职、充军或查办,150多名六品以上的官员被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当下官方能把涉聂树斌的官员们依法查处就是醒悟!
对聂案中坚守真相的郑成月局长、率先发声的媒体人马成龙停止迫害以至给出应有的待遇就是醒悟!
当然,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依法治国,让权力得到有效监督,让社会有公平正义可言。否则,任何花招都是自欺欺人的伎俩。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