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失能长辈辞工作 台补助太严苛

2017年01月13日社会
【新唐人2017年01月13日讯】中低收入家庭因照顾失能长辈辞去工作,政府虽提供每月5000元津贴,却因条件太严苛引发批评。卫福部次长吕宝静今坦言,拟考虑放宽条件。

卫福部次长吕宝静今天表示,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中低收入老人特别照顾津贴”必须同时领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且未接受机构收容安置,且必须是重度失能者,其照顾者因照顾放弃工作,才拿得到每个月新台币5000元津贴。

吕宝静说,截至去年9月,该津贴共发出3000多万元,约7000多人领取,但外界反映条件太严苛,因此将在推动长照2.0第2波服务时全面检讨,考虑放宽条件,并且考虑把津贴从社会救助层面,拉回长照2.0财源规划里。

究竟如何放宽?吕宝静指出,包括家庭照顾者的亲等限制,以及50岁以上儿女、媳妇等如何认定为工作人口等相关规定,都是可以检讨的方向,同时也会强化家庭照顾者喘息服务,并且设立谘询专线、支持服务据点,给予纾压和支持。

中华民国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秘书长陈景宁坦言,“照顾津贴标准真的太难达到”,全国76万名失能、失智与身障者中,仅有2成是重度失能,其中又要是中低收入户资格,让申请难上加难。

陈景宁说,76万个照顾家庭中,超过一半都是家属自行照顾,即便不考量重度失能部分,中低收入户资格取得也相当严苛。

家总就曾遇过一名男性照顾者求救,他30多岁退伍开始就和母亲一起照顾失明父亲,后来母亲也失智,他被迫辞去6万元工作全职照顾,但他向政府申请低收入户补助,却遭承办人员教训“大男人明明还有工作能力,为什么不找工作?”,让他备感受伤,认为如果有人可以帮忙照顾,“谁想过这样的生活?”。

陈景宁指出,放宽照顾者津贴规定,家总乐观其成,但呼吁应健全长照制度,让照顾者可以保有工作,安心把家人交给政府照顾,不要为了照顾而辞去工作,从有能力工作的状况沦为低收入户。

──转自《中央社》

(责任编辑:许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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