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反”运动按比例杀人内幕

2017年02月02日共产党百年真相
【新唐人2017年02月02日讯】“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是中共建政后于1950年代初发动的第一场肃清“反对势力”的运动,目的是巩固中共政权。“镇反”运动中,中共高层制定杀人指标和杀人比例,下令全国杀人,各地掀起腥风血雨。中共“镇反”屠杀与暴力“土改”、武装“剿匪”同步展开,根据多方统计数据,1950年代初实际遇害人数至少500万。

“抗美援朝”为“镇反”运动提供机会

1950年3月,几乎在“土改运动”的同时,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10月8日,中共正式宣布派遣军队进入朝鲜半岛,开始了所谓的“抗美援朝”战争。

毛泽东认为,大力开展“镇反运动”机会到了。他对公安部长罗瑞卿说:“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

10月10日,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即“双十指示”,批评镇反运动中出现了右倾,要求加大镇反力度,“当杀者应即判处死刑,当监禁和改造者应即逮捕监禁加以改造”。

中共领导人刘少奇后来承认:“抗美援朝很有好处,使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好办(如搞土改、订爱国公约、搞生产竞赛、镇反等)。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

1950年10月18日,刘少奇在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上说,“反革命是可以杀干净的”。在他看来,“不办就不要办,一办就办得你很痛,不痛不痒又得罪了人,就划不来。杀一儆百,一百人杀一个,这一个是必须杀的很需要”。

毛泽东定杀人指标和杀人比例

1951年1月,毛泽东指示各地要“大杀几批”,并且特别对大城市的杀人行动发出具体的指示说:“各大城市除东北外,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一般地来说,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第二天,1月22日,毛泽东对中共华南分局广东省的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三千七百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

1951年2月,在毛泽东建议下,中共中央开会讨论杀人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当时的中国人口是5亿5000万,千分之一的一半就是27万5000人。

毛泽东对上海市和南京市的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万馀人,仅杀200馀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罪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多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2月17日,在公安部长罗瑞卿的亲自指挥下,北京市一个晚上逮捕了675人,第二天公开处决了58人。3月7日晚上又逮捕了1050人,在3月25日处决了199人。

3月,天津市向中共中央提出一份计划,准备在已经处决150人的基础上,再处决1500人。上海市委向中共中央表示要在已经逮捕1068人和处决100多人基础之上,再逮捕1万人,处决其中的3000人。先“杀两千后再视情况决定”。此后,上海加大“镇反”力度,仅1951年4月27日一天就逮捕了8359人。每隔几天就处决一批人。例如4月30日处决了285人;6月15日处决了284人。到11月初,上海一共处决了大约两千人。

为了落实杀人指标,毛泽东还指示下放批准杀人的权限,“其判死刑者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实际上,杀人的审批权后来更进一步下放。

对于这次空前的政治运动,镇反中的“杀、关、管”,大部分不是经由法院判决。

出生于1927年的大陆着名律师张思之当时在北京,是法院的律师,他回忆说:“用不着审,法院成了摆设。镇压反革命运用的是所谓军法处的名义。军事委员会、军法处一纸布告,就宣判一个人死亡。北京市在1950年8月,一天最高纪录杀了200多人,我自己经历过的一天杀70多人。搞掉这些人命,统统都只需要一纸布告”。

“镇反”屠杀扩大化

根据中共中央1951年5月底公布的数字,当时全国已经捕人150万,已杀50万,基本达到了毛泽东要杀掉全国人口千分之一的目标。但是杀戮并没有停止。

《黄克诚自述》里提及湖南镇反,“真正动手开杀戒,不过二十天左右,杀的数字已超过估计甚多”。

1951年5月11日,刘少奇在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也说:“杀人没有杀开的时候,几个月几年都杀不了人;一开杀了呢,几天就几千人头落地。川东听说杀人权要在4月15号开始收到区党委之前,几天就杀了六千。”

刘少奇在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还说:“全国已经杀了大量的反革命分子,很多地方已经杀到人口的千分之一,有些地方超过了,有些地方还不够,但总的数字已经到了全国人口的千分之一。同时,没有土改的地区还要杀一点,一些镇压不够的地方,还要杀一批或几批,以后停止大杀,也还要零零碎碎地小杀,数目字就不会少,估计要超过千分之一。”

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报告声称,“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0,000馀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馀名,关了1,290,000馀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馀名。”以被处决人数712,000这个数字来计算,它已经达到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二四的水平了。

1954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扩大会议上称:“镇压反革命共杀、关、管二百至三百万人。”

199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4个部门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的报告中称:从1949年初到1952年2月进行的“镇反”中,镇压了反革命分子1,576,100多人,其中873,600馀人被判死刑。

但“镇反”运动中,中共实际杀人很可能还远不止这个数字。1953年,中共公安部长罗瑞卿承认“镇反的缺点和错误,最突出的是存在着乱捕、乱压、刑设逼供、夸大和造假案”。

北京大学教授、中共党史研究专家杨奎松写道:“如果注意到1951年4月下旬毛泽东及时刹车并委婉批评一些地方太过强调多杀,以至有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瞒报的情况,故实际上全国范围实际的处决人数很可能要大大超过712,000这个数字。”

有人估计,“镇反”运动中实际处决的人数在100万到200万人之间,甚至更多。

中共50年代初大屠杀人数超500万人

中共篡政后,“镇反”屠杀与暴力“土改”、武装“剿匪”同步展开,1950年代初实际遇害人数至少超500万。

据1969年4月7日莫斯科电台广播,1949~1952年有280万人被中共处死;1953~1957年有350万人被杀。

在一个月内处死的最高数字则是北京中央广播电台透露的:皖浙苏鲁四省一个月之内死了117万6千人;在华中和华南,一个月内则死了150万人。

时任中共内务部长薄一波在“镇反”报告中提及:“在过去三年半(1949~1952),我们清算了200多万土匪”。

法国外交官杰奎斯‧圭拉麦将军估计,从1951.2~1952.5间,至少有300万人被中共杀害。

柏林自由大学教授郭廷钰在其《中国现代史》中指出“国军被害者约300万人,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党员被害者约140万人”。

1999年9月,中共军方总政治部直属的解放军出版社推出《新中国剿匪纪实丛书》披露,五十年代初期在华东、中南、西南、华北、东北、西北地方分别歼“匪”(按:中共将国军留在大陆的残部、保安部队以及游击队统统视为“土匪”而以大部队围歼之)41.6万、150万、85万、2.9万、7.9万、6万人,合计258.4万人。

考虑到东北、华北沦陷较早,反共武装相对较弱,且统计数字截止期是1947年5月与1949年5月;而中南、西南沦陷较迟,国民党在南方有较周详的布建,且统计截止期为1952年6月与1950年2月(华东为1952年8月,西北1950年1月),所以南方殉难人数数十倍于北方。

中共1952年底公布,消灭的“反革命份子”是240馀万人,实则遇害的国民党县长以下至地方甲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最少在500万人以上。

中共大肆宣传杀人 让所有国民惧怕共产党

1951年3月30日,毛泽东批示说:“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杀反革命。这种情况必须立即改变。”于是,各地纷纷举行声势浩大的公审大会,当场宣判,然后压赴刑场处死,有些人甚至就地处死。中共媒体也予以大力报导。

中共“镇反”中杀人如麻的目的不仅在于杀掉潜在的反对者,而且在于让整个国家惧怕共产党。

政论家陈破空表示:“经过这些‘三反五反’、镇反、土改、土改复查之后,全国可以说是鸦雀无声、人人噤声,人人都恐惧共产党。这种恐惧感一直到今天都还深植在中国老百姓的骨髓之中。”

《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也指出,以后的中国人逐步习惯了共产党残酷的统治方式:“最大的负面(影响)就是使人慢慢地习惯这种残酷。……这种大规模不间断的镇压可以使人们对这种理性的、正常的人际关系、正常的秩序完全失去信心。”

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尹曙生在《炎黄春秋》2014年第5期刊文称,第一次大规模“镇反”运动过后,接着是内部肃反,“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反右”,“大跃进”运动,“四清”运动,在这些政治运动中,公安部门根据中共中央要求,都把“镇压反革命”作为推动这些政治运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所以1976年前,中共国的“镇反”运动一直没有真正停止过,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出台“公安六条”、“一打三反”、专案审查等,还在继续“镇压反革命”,同样,都不按任何法律程式办事,完全是无法无天,使中国人民一次又一次受到极大的摧残与伤害。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