遒真言实:公帑供养大量尸位素餐者

2017年03月15日评论
本文谈,中共党国混账财政支出第七大问题:公帑供养大量尸位素餐者。

尸位素餐,成语,出自《汉书‧朱云传》:“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尸,原是像形文字,就像是一个人坐着的样子(后来,在“尸”字下面加了个“死”字,用来表示死去人的躯体),故“尸位”者,其坐之人,指代职位。素,原指本色,白色,引申为“白”;餐,本义为吃饭,《说文》,“餐,吞也”。合起来,“尸位素餐”指“身在官位,不谋其政”,俗话:占着位子,白吃饭,不做事。

尸位素餐,原指个人行为。本文讲的是,中共党国政府机构的设置,有许多职位都是摆设(又被称作“政治花瓶”)——官在其位根本不可能有作为,白白消耗了大量财政经费——老百姓的血汗。

古代,君主专制,政权私有,政府官员都是君主的奴才,花的是君主的钱(当然,来自于百姓),不会设置无用的官职。现代自由民主制度,人民当家做主,官员是公仆,实行大社会小政府制,也不会设置无所作为的官职。纵观世界史,只有共产极权国家(现在只有寥寥四五个这样混账的国家)设立了许许多多政治摆设机构,白白耗费了大量公帑。

一、学者评说“政治花瓶”


(一)

孙立平(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先生说:“一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对官的照顾却无微不至……有干拿工资的吗?只有中国有……”

(二)

《求索中国——文革前十年史》.萧冬连等着.中共党史出版社):

宋庆龄晚年曾说:“共产党给职是很慷慨的,给权就不是那么大方,处处掣肘,生怕别人夺权,因此有职无权是普遍现象,让民主党派变成政治花瓶就不奇怪。”

她不知道后来的执政党不仅给权不大方,给职也不慷慨。前几年有两位党外人士任职政府部长,这一消息迅即引起媒体关注和热议,彷彿这是件新鲜事。

遥想新中国建国之初,民主人士参与政府的程度的确要比如今广泛得多。毛泽东有言道:房子造好了,不能空荡荡吧?总要摆几个花瓶挂几幅画。

第一届中央政府,6位副主席,民主党派有其三(宋庆龄、李济深、张澜),4位副总理,民主人士有其二(郭沫若、黄炎培),56个委员中也有23个民主党派人士。

1954年全国人大选出13位副委员长,民主人士有8位,36位国务院部委部长主任,有14位民主人士:李四光(地质部)、傅作义(水利部)、李德全(卫生部)、章乃器(粮食部)、史良(司法部)、张奚若(教育部)、梁希(林业部)、何香凝(华侨事务委员会)、朱学范(邮电部)、沙千里(地方工业部)、许德珩(水产部)、沈雁冰(文化部)、蒋光鼐(纺织部)、章伯钧(交通部)。

1957年中共开展整风运动,民主人士反映了这种状况:

邮电部拟成立教育科,部长朱学范批准了,劳资处某党员副处长不同意,结果作罢。“三反”时,朱学范不同意开除某干部,监察室某党员副主任坚持要开除,结果后者的意见得以执行。有人提出:是部长领导处长,还是处长领导部长?

还有更搞笑的——某学校出一布告:“副校长因公出差,校内一切事务均由校长代理。”

何也?因副校长乃是党员,校长系党外人士。

二、中共党国的政治摆设——尸位素餐机构——之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

中共官媒如是解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完全是自欺欺人的愚民谎言。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没有权力?

2010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赵启正面对“中国政协有什么权力”的记者提问,回答说:“政协的最大权力是话语权”。

在自由民主国家,人人(每一个公民)都有“话语权”。在中共党国,所谓的“民主议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官员们(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真有“话语权”吗?

2016年12月26日,贵为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政府参事的邓相超教授只因发了一条批毛的微博,很快受到了一群毛左的暴力围攻,并发生群殴事件,混账的山东省政府和政协却被迫将邓免职。这是一个活例。

更令世界震惊的“话语权”冤案发生在万恶的毛泽东时代。章伯钧、章乃器、谢雪红、黄琪翔、费孝通、丁玲、刘王立明、王造时……等一大批政协高层领导人物因言被打成右派份子,沦为社会贱民。

其实,贵为全国政协主席的周恩来敢随心所欲的说话吗?也不敢。

可是,在自由民主国家,议会却有弹劾总统的权力。中华民国议会也有废止和纠正行政院决定的权力。

不言而喻,中共党国议政机关(相当于外国议会)——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点政治权力都没有。

有些人可能会说,“政协委员可以协助共产党调查社情民情,当好参谋。”——答曰:如果实行自由民主制度,言论出版自由,社情民意人所共知,何须缴纳税费供养一大群社情调查官员?

(三)世界奇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的产生方式

中共官媒解释:

和人大代表不一样,政协委员并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通过推荐。按照全国政协官网上公布的内容,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1)、提名推荐。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2)、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覆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3)、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其实,说白了,政协委员人选完全由中共领导人物包办决定。

(四)世界奇景:中国议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里有众多洋人委员(如毛泽东建政初期的陈嘉庚、司徒美堂、戴子良、蚁美厚、庄明理等)

政协是否应该有外籍委员?不应该。因为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共党国官方的议政机构,性质相当于外国国会,按照国际通例必须由本国国民担任委员。1980年中国颁布的《国籍法》对此做了明确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外籍华裔人士不属于侨胞。

香港争鸣杂志2016年9月号透露,8月10日下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会议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覆核的准则建议”。该档透露,在中共全国人大代表当中,约有11%持有外国国籍或外国居留权,而全国政协委员中持有外国国籍或外国居留权者近50%。而在省级人大、政协中的“外国人”或“持外国居留权者”,竟有11000多人。这些“外国人”大部分是中共各级党政官员。

这就是说,当今的中国人正在接受着“外国人”的领导。实际上,中共两会代表许多拥有“外国人”身份在民间早已不是秘密。每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两会,被坊间嘲讽为“万国俱乐部”、是“外国势力”代表中国人召开的“国际会议”。

有大陆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拥有外国国籍的中共官员,“在中国国内捞取他们的利益,另一方面,他有加拿大、美国等国籍,他受到所在国籍国的保护。两面的好处他都在占,让他谈什么爱国。其实没什么爱国可谈,纯粹是机会主义,实用主义。”

三、中共党国的政治摆设——尸位素餐机构——之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中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有没有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完全是自欺欺人的一纸空文一篇谎言。

在中共党国,有宪法而无宪政是铁的客观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等等,昭示天下,世人尽知!可是,贵为堂堂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的邓相超教授连发一个小孩巴掌大的微博的权利都没有!而且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侮辱和围攻!而且多人受到毒打!而且邓相超被省政协省政府免职被学校强制退休!人权何在?自由何在?公民的人格尊严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力何在?——这是什么狗屁宪法?什么狗屁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狗屁,自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示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也是狗屁。连国家主席(刘少奇)都保护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狗屁是什么?中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不是狗屁是什么?

还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六十条),可是,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间隔6年召开!第三届和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间隔10年召开!和平时期,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召开时间居然被中共党酋恶魔毛泽东任意更改!一个国家竟然长达近10年没有国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狗屁是什么?中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不是狗屁是什么?

还请注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诞生一年多即瘫痪(文化大革命),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绝大多数委员、常务委员、副委员长、委员长以及人民代表都被恶魔毛泽东及其教养的红卫兵侮辱为“牛鬼蛇神”遭受了惨绝人寰的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狗屁是什么?中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不是狗屁是什么?(彼时,中国政协系统亦然)

显然,所谓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没有实际权力。

(二)世界奇景: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及其领导者的产生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十二条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

第七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

根据该选举法,结合中共党国的选举实践,国人尽知,党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各级主要执政官员的选举,有以下鲜明特点:

1、所谓的中国公民——其实是草民,只有参加社会基层——不设区的小市、市辖区、小县、小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权利,往上的各级“人民代表”都是间接选举。

2、占中国总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代表比城镇居民代表的比例小得多。

3、乡、镇及以上各级执政官员都非“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4、各级“人民代表”和各级执政官员的选举,实际上都是在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正是毛泽东的指示:共产党领导一切。

5、严格限制自由参选,实际上是严禁自由参选。

6、乡、镇及以上各级执政官员候选人,实际上由共产党上级组织决定,中央由毛泽东、毛后由领导核心决定。

7、县以上执政团队都是等额选举。

8、县以上执政团队的选举,平民百姓无权过问。

9、选举以后,中国共产党常常直接委任官员替换选举产生的官员。

周瑞金(中共着名政论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先生说:

“我们的官员都是由上面任命的,和人民群众没有关系,他认为自己就是要统治、管理人民的,没有服务的观念,不是真正作为公仆来服务的,你调皮不听话,我就要治你,就要抓你。这种观念实际上是我们今天官民矛盾、基层矛盾频发的重要原因。”

显然,中共党国所谓的“民主选举”完全是伪民主的把戏。

(三)世界奇景: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基本上都是中共官员和富人

王贵秀(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先生说:“人民代表大会已蜕变为‘官商代表大会’,人大代表70%是各级党政官员,其馀多为大型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实际应该与时俱进的改为‘全国官商代表大会’。无必要再加‘人民’二字。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已蜕变为‘官商代表大会’。”

(四)世界奇景: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过程中严重的贿选现象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湖南省衡阳市发生人大代表收受贿赂、选举舞弊的重大丑闻。

衡阳市有关县(市、区),512人参与贿选当选衡阳市人大代表,占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总数(529名)的96.8%!56人以贿赂手段当选省人大代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共有衡阳代表76人,贿选代表占总数的73.7%!

其实,贿选在全中国非常普遍。

2016年又发生了辽宁省贿选事件: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本届辽宁省619名人大代表,有523人涉及贿选!选举产生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有45名涉及拉票贿选!

四、两大系列政治花瓶开支有多大?


全中国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开支有多少?查不到数据。但是,这是两大支全国性的自下而上的系统政治机关,人员众多,机构庞大,而且,成员都是高级别官员,待遇优渥:不仅高工资,还享有住房、汽车、旅游、秘书、警卫、司机、勤杂等各种优越待遇,其财政经费之巨大可想而知。

总之,诚如孙立平先生所言,“干拿工资”是中共党国官场之奇观。哪一个国家设置有职无权无所事事的官职?哪一个国家设置有职无权无所事事的官府?哪一个国家设置有职无权无所事事的全国系列政治机构?而且设置两三支有职无权无所事事的全国系列政治机构(还有没有任何担当的8个所谓的民主党派)?唯独中共党国!——如果说,上述庞大的政治机构对国民毫无价值,但对中共有一定作用,那么,再看看是什么作用:其一,专门欺骗中国人民;其二,助纣为虐,协同中国共产党创立了一些践踏人权、拉大城乡工农差距的法律法规制度,如“劳动教养制度”“城乡二元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等,则更令中国人民痛恨。

大肆收刮国民,创设对国民毫无益处而又有职无权无权的悠闲衙门,耗费公帑供养大批寄生虫吸血鬼,这是中共党国财政——刮民财政——的第十八宗罪恶!

不言而喻,中共党国对中国人民的剥削掠夺严酷至极!

一个国家执政党如此残忍剥削掠夺自己贫穷的国民,是可忍孰不可忍!

中共一贯大力宣扬爱国主义,如此暗无天日的国家,叫中国人民怎么爱?怎么能爱?怎么会爱?

──转自《公民议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