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国杀官案升级 被以杀人罪批捕

2017年04月10日社会
【新唐人2017年04月10日讯】江西赣州六旬农民明经国,今年3月因反抗强拆砍死村官,被中共以“故意伤害罪”刑拘,日前,又被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批捕,引发舆论哗然。

明经国辩护律师刘文华4月9号在微博透露,明经国罪名已由“故意伤害”变更为“故意杀人”。他说,明经国对自身行为是认可的,但辩护人认为不宜定性为故意杀人。

3月17号,63岁明经国用镰铲击伤带队强拆他家房屋的村官卓宇,卓宇送医后死亡,18号,明经国被捕,随后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如今,明经国被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引发大陆民间巨大反响。

江西维权人士宋宁生认为,明经国罪名由“伤害”升级到“故意杀人”,当局显然是要判他死刑的。

江西维权人士宋宁生:“无论你看以前的夏峻峰、范木根、丁汉中这些人,它(中共)都这样干的,因为它们一个利益群体,你要挑战它的权威,特别站起来反抗,它肯定要震慑。”

自由撰稿人张建平认为,对明经国一案的定性,体现了中共官僚体系下,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任意宰割、压榨和欺凌。

自由撰稿人张建平:“我们这个被统治阶级等于奴隶和奴隶主之间关系,奴隶主可以为所欲为,你奴隶就得固守听命,或者是任人宰割,哪怕你住房的权利都被剥夺,你也不能反抗,你反抗了,你就带来了杀身之祸。”

张建平认为,明经国的行为罪不至死,最多是防卫过当。

另外,据了解,明经国的大儿子明帮伟,因在群里揭露警察卧底,8号晚,在街头被多人打伤,目前仍住院疗伤。

新唐人记者李韵、周天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