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映,据说此剧是最高检策划、主持拍摄,主角是检察官们。
真正的检察官们看了此剧一定会心情复杂,当下的政治需要把他们捧的很高,但检察官们绝大多数都是高级知识份子,不是傻子,很多人心如明镜—正常国家的检察官真的是独立于党派、政府之外,甚至可以把总统送进监狱,那才是真正受到社会的尊敬,体现自身的价值。而司法系统受制与某党之下,不光检察系统的独立性受到挑战,很多时候检察官的法律专业受到蔑视,甚至不得不违背良知。
可是被欺骗也好,被利用也好,其中的个人绝对跳不出因果报应的规律,尤其是中共利用司法系统大面积的作恶时:
以下是明慧网整理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检察院人员遭到厄运的部分案例:
肖胜喜,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系主任,后任北京市检察二院副院长,
负责并参与了起诉原法轮功研究会的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四名成员。四人分别被非法判刑18年、16年、12年、7年。
2000年12月25日,肖胜喜死于肝癌。
王涛,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明慧网报导,2003年,王涛曾作为公诉人,起诉4名法轮功学员。
2004年6月23日,王涛酒后驾车,在北京京承公路上发生车祸。王涛驾车撞上隔离带,后又连撞三根铁桩,其中一根铁桩飞起,破窗插入王涛左眼部。王涛当场死亡,死状甚惨。时年32岁。
庞芳,曾任顺义检察院副检察长。主抓迫害法轮功。2001年至2004年,他退休前曾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刑,送去监狱。
2004年退休后不久,庞芳患胰头癌。2007年底病死。
李宝金,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原中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参与迫害法轮功。
李宝金,后被判死缓。
有人发现其在狱中被杀,对外称其“自杀”。
陈志光,潼南县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2003年,潼南县法轮功学员谭昌蓉、吕远健、李健英被绑架。2004年,陈志光从劳教所把吕远健和李健英押回潼南改为逮捕,非法重判3人。谭昌蓉被判9年、吕远健被判7年、李健英被判3年半。
2005年10月,陈志光暴死于家中。
沈建萍的丈夫马平,原铜梁县委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2002年,荣昌县副县长、法轮功学员张方良到铜梁县发法轮功传单,被非法抓捕。当晚,马平深夜开会研究迫害方案。张方良被非法关押在铜梁县看守所,惨遭毒打,后被迫害致死。
2007年2月,马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的妻子、南岸区检察院原检察员沈建萍,也被判刑5年。
张东阳,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法制处处长、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2013年,张东阳升任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后,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2015年1月19日,张东阳被判无期徒刑。
王颖兰,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颖兰自2012年12月任东港市检察长以来,至少对法轮功学员孙桂清、祝延波、孙桂玲、谭博白、郭运兰、滕秀玲、刘慧英及未修炼法轮功的民众孙小四、孙小五、孙风昌等人的非法判刑负有直接责任。
王颖兰后被免职。
刘洪山,原清原县检察院批捕办主任。刘洪山曾在清原电视台诬陷诽谤法轮功,想藉此提陞官职,他还在亲属中诋毁法轮功。
2006年,刘洪山死于癌症。
2016年4月12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王立新和批捕科科长王洪举开车去看守所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苏莹。二人的车途中在市看守所西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王立新左手臂撞成骨折,王洪举也被撞伤。
田晓东,辽宁省海城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2013年12月,在家中突发心脏病死亡。当他妻子发现时,已经死亡多时。年仅四十三四岁。
刘实,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1年,刘实被判刑20年。
丁拉山,原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院办主任。一直参与对本地法轮功案件的非法起诉。
2009年8月14日,丁拉山被免职。
吴国华,枣强县检察院批捕科工作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颠倒黑白,整编法轮功学员材
料,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加重迫害。
吴国华后身患癌症,死亡时年仅52岁。
范卫华,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长。2011年,范卫华指使属下接连3次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王红亮夫妇。期间海外法轮功学员曾打电话规劝范卫华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范卫华依然执意迫害,致使王爱英被非法判刑3年,王红亮被非法关押1年。
范卫华参与迫害,祸及家族企业。2013年9月30日,范卫华丈夫的峰山宝铁矿发生厂房塌陷,导致16人身亡。峰山宝铁矿仅赔偿金一项就达到1920万元。
胡殿臣,涞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当地出名的迫害法轮功急先锋。公安局的人说:“我们都没敢打(法轮功学员)那么惨,你们真狠。”
2001年4月,胡殿臣乘豪华轿车去高碑店市吃海鲜,回来发生车祸,车子钻进路边停放的一拖挂车底下。胡殿臣人头被齐刷刷削去,尸体被挤烂。
贾东升,河北省安平县检察院公诉科人员。贾东升本已是退居二线人员,他却执意上班,并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经他迫害起诉的法轮功学员有:王芳、王玉峦、王路申、乔占合、郑素雅、朱建辉等。
2015年3月20日晚,贾东升在散步时被汽车撞伤,送医不治死亡。
王根庭,原平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平山县“610”主任。积极参与迫害,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并施行酷刑。
王根庭本人常年疾病缠身,头痛、头晕、心区难受。2005年10月,其妻李树琴突发脑梗塞,半侧肢体不灵,生活不能自理。
梁林辉,河北省平山县原政法委原副书记、检察院副院长。参与迫害法轮功,施行酷刑。2001年,梁林辉在里庄兵营设立洗脑班,非法囚禁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梁林辉迫害法轮功祸及家人。儿子罹患血癌。
刘光进,原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
刘光进后身患绝症,痛苦难忍。2011年2月5日凌晨,跳楼自杀死亡。
莫远航,原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后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一直参与对江门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11年9月,莫远航被调查。
蓝旭明,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蓬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2010年,蓝旭明因追随迫害法轮功“有功”,被中共评为所谓“市优秀基层检察长”称号。
2011年9月1日,蓝旭明被免职;2011年12月28日,被刑拘;2012年1月6日,被逮捕。
黄雄,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原起诉科副科长、科长。曾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多人。
黄雄身患肺结核、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2007年12月20日,送医不治死亡。
周光林,广东省普宁市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2000年,因经济问题入狱。
郑爱民,河源连平县检察院干部。参与迫害法轮功,逼法轮功学员签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5年4月4日,郑爱民遭遇车祸,一度命危。
许正师,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起诉科。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4年,许正师遭遇车祸,多处骨折。后得脑血栓。
刘维东,原栖霞检察院工作人员,后调任“610”副主任。曾亲自督阵抓捕、陷害、殴打法轮功学员。
2012年2月,刘维东因结肠癌扩散,痛苦地死去。终年50岁左右。
刘命信,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他不仅亲笔批捕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并罗织罪名,致使法轮功学员荆奉莉等人被冤判7年多。
2009年6月2日,刘命信突发心脏病死亡。
许长进,1999年时任县检察院检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许长进股骨头坏死。独子得肠癌,年终30岁。
王建新,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王建新多次在中共庭审、诬判法轮功学员时担任公诉人。
王建新后被妻子残杀,35岁惨死。
杏克英,原日照市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后得口腔癌。
康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
2012年10月,康英在海南旅游途中因脑癌死亡。
徐发,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2004年,徐发被免职“双开”;2005年8月13日跳楼自杀。
吴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2005年,吴刚向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2万元钱,声称可减刑为一年劳教。但是拿钱不办事。
2007年大年初六,吴刚突发心脏病死亡。
陈晓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
2016年11月2日,陈晓明被确诊为脑瘤。同年11月中旬手术,但在同年12月2日死亡。
张伯源,湖北省原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批捕了许多上访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
2016年6月28日,张伯源患肝癌死亡。终年50多岁。
金立章,麻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直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打手。
金立章,40岁出头罹患心脏病,到北京做心脏手术。
夏江兰,湖北省荆门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原市“610”办公室副主任。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是当地第一期洗脑班的主持人之一。
夏江兰后身体长毒疱,异常痛苦。
秦小丽,安陆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法轮功学员程旭丽是她的嫂子。2008年,程旭丽、程子鹏姐弟俩因讲真相被抓捕。秦小丽不但不帮忙,反而威胁哥哥秦金平,叫他不要管妻子程旭丽的事。
2011年8月,秦小丽哥哥秦金平死亡。2012年大年初一,秦小丽丈夫死亡。
肖桂林,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刑,连70岁的医学院教授都不放过。
2010年8月11日,肖桂林遭遇车祸。肖桂林当场死亡,年仅42岁。
付岚林,四川省甚邡市检察院公诉科代理检察员。参与公诉法轮功学员。
2008年,付岚林的父母双双患癌。2010年7月,付岚林的父母先后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死亡。
黄亮,原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检察院检察长、罗江县政法委书记、罗江县委副书记。参与迫害法轮功。
黄亮后患肺癌3年,于2008年2月17日死亡。终年45岁。
王林生,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检察员。批捕过许多法轮功学员。
2005年5月3日,王林生在携妻自驾车出游返程途经成南高速路时,遭遇车祸,夫妻双亡。
蔺文德,吉林省通化地区某县的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员,常驻看守所。参与污蔑和迫害法轮功。
2002年9月30日,蔺文德因肺癌死亡。
毛少夫,原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曾主管迫害法轮功。
毛少夫本人被判刑5年,失去公职。
姜春岩,吉林省通化市安图县原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后调任安图县“610”办公室副主任。积极参与迫害,到处污蔑法轮功是“反动组织”。
2007年9月26日,姜春岩患脑梗阻。
张清污,吉林省德惠市原检察院检察长。张清污退休在家,但仍为共产党工作,捏造事实,上书迫害法轮功,不长时间得病身亡。
丁鑫发,原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原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曾亲自在江西电视节目上露面,宣读中共镇压法轮大法的通告。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和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江西省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被非法抓捕、起诉、劳动教养、判刑,甚至多人被迫害致死,
对此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4年7月,丁鑫发被立案审查,12月移送司法;2006年1月9日,被判刑17年。
陈妙雍,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曾在2000年一次性地非法劳教7名法轮功学员。
2005年,陈妙雍被确诊患尿毒症,约3个月后死亡。
周小顺,原南昌县公安局政法委书记、南昌县检察院检察长。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6年8月10日,周小顺死于喉癌。死前极其痛苦。
洪树生,江西省余江县检察院科长,长驻本地看守所,监控法轮功学员。
洪树生后患肺癌死亡。
李忠恩,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向判缓刑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财物。
2014年2月8日,李忠恩突发脑干出血死亡。
张海成,原驻马店“610”副主任、确山县检察院任检察长。参与迫害驻马店法轮功学员,绑架、监视、批捕法轮功学员。
张海成后一度突发脑出血昏迷不醒住院治疗。
程传昭,河南省开封市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据可靠消息说,程传昭负责迫害法轮功。
2004年5月,程传昭死于胃癌。生前吐出来的是黑水。
周建国,新疆石河子农八师地区监狱检察处处长,在石河子北野监狱驻所任职。法轮功学员钟凯被北野监狱野蛮摧残折磨致跳楼而死时,周建国正在驻北野监狱任职。
2012年9月30日,周建国和妻子和堂弟及其妻子4人坐车去木垒县,发生车祸,周建国当场死亡。
史少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少林是新疆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2015年12月25日,史少林被立案调查。2016年5月,被开除公职。
张晓刚,原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检察院中层干部、乌鲁木齐市政府“610”办公室主任。大肆迫害法轮功。
2009年7月,张晓刚突发心脏病猝死。
黄军,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检察院头目。生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7年9月23日,黄军因脑血栓死亡。
万喜良,新疆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检察院工作人员。生前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7年8月27日,万喜良在石河子市八师医院心肌梗塞死亡。
辛勇,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检察长。协同“610”,多次带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拘留、判刑和劳教。
2007年10月12日,辛勇参加表彰庆功宴会后驾车遭遇车祸,当场丧命。年仅38岁。
孙世斌,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曾亲自签发逮捕13名法轮功学员的命令。对
抵制迫害已绝食半年之久、生命危在旦夕的法轮功学员范文芳也不放过。
就在对这13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8、9天后,其长子遭遇车祸死亡。
黄云达,广西百色市隆林县检察院监督科科长。参与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2013年3月25日,黄云达在办公室上班时猝死。
李国俊,曲沃县检察院检察员。2007年,曲沃县法轮功学员王忠元被李国俊等中共公检法人员非法抓捕、公诉、判刑10年。
2008年奥运前,李国俊在德国留学女儿回国,得抑郁症自杀。
纪伟,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员。参与对多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诉讼。
纪伟后得了脑瘤,长期被病痛折磨生不如死。
刘伟东,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
2013年4月20日,刘伟东遭妻子刺杀身亡。
文润祥,大理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40岁不到患上了糖尿病。
被统计出来的一定是冰山一角,那些主动迎合邪恶势力迫害信仰的人是什么人品,如今是什么下场,现在是什么心理状态,检察官们一定比旁人更清楚。
中国的法律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法轮功不用讲法律”的旧派官员从高层到基层已经越来越不得势,尤其是当局推出“重大案件终身负责制”之后,很多检察官都能遵照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敢于做出自己公正的判决。在全国范围,已经不是个案,下面是明慧网统计的“近期各地检察院撤案释放法轮功学员案例”:
河北衡水冀州市法轮功学员酒长迎,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挂“天灭中共”条幅,遭人恶告,被绑架、抄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冀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冀州区法院对酒长迎非法庭审。庭审中北京律师黎雄兵、董前勇都为酒长迎做了无罪辩护。
二月四日,家属去法院,看到庭审报告已出来,主审法官说律师和家属意见不采纳,家属说酒长迎所做一切都受宪法保护,律师作的无罪辩护意见足以证明这一点。律师告诉主审
法官刘丽爽:今天所做的这一切迫害,都会成为今后的罪证。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区检察院撤诉,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辽宁铁岭县催镇堡镇小屯村两位善良女士李士棉、林有燕(林永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去白旗镇鸡冠山向村民送发免费新年台历,遭绑架,被铁岭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铁岭县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并向铁岭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方面曾表示很快开庭。
在法庭上,林有燕、李士棉家属为她们聘请的山东律师孙典军和天津律师马卫,对办案人员耐心的从道德良知,宪法、法律、法规,详细的解说以及林有燕、李士棉的家属到法院讲述亲人修炼法轮大法受益、法轮大法教人向善的情况,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
负责。法官认真倾听,态度和蔼,表示一定司法公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也对当事人的家庭负责,并建议让家属马上写“申诉书”。
铁岭县法院经研究,依法将构陷她们的所谓“案子”退回铁岭县检察院,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任平、纪丽君,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在丹东市内步行街金元宝商店附近给金山派出所警察刘景玉讲法轮功的真相,被金山派出所三个便衣警察绑架,金山派出所警察将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例经元宝分局批准,交到丹东元宝区检察院,
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以证据不足,办理取保。家人交了五千元保释金后,纪丽君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检察院又对任平以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撤销案件。元宝分局对任平以刑事处罚改为行政处罚,这样任平在被非法关押四个月零三天后,被无条件释放。
同时,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纪丽君到派出所办理领取当时交的五千元保释金,对纪丽君取消保释。
伍静青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被绑架。大约六月二日被转刑事拘留。在庐阳区国保大队张宏的指挥下,安庆路派出所在伍静青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抄了家,抄家时警察在伍静青家放了100多个真相光碟和许多空白光碟妄图构陷伍静青,然后对她非法刑拘。两个月后被合
肥庐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检察院收到了公安构陷的卷宗,在后来的三个月内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多次退卷,但每次他们又送上去了,妄图使构陷得逞。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伍静青拿到了案件撤诉的正式文本。伍静青已回家。
黄玉晴,女,五十五岁,安徽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管护师。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下班后,在柳林苑小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举报,被合肥市琥珀派出所便衣非法扣押,后被送往合肥市一拘留所治安拘留,七月二十八日,拘留时间到期后,黄玉晴并未被释放,反而被琥珀派出所警察带走,强迫其家人在拘留书上签字,将治安拘留改为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以后,被蜀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黄玉晴女儿去派出所、公安局法制办、检察院批捕科去要人,派出所所长俞奇一开始态度很差,很凶狠地说:不接待。并且让另一警察推她下楼。公安局法制办回覆是他们是办案单位,只管执行上级命令,检察院下达批捕,他们就下达逮捕通知书;到了蜀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又说批捕不是他一个人决定的。
这期间黄玉晴的女儿一直跟他们说,黄玉晴是好人,公民有信仰自由。对这些义正词严的说法,执法人员表示沉默。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黄玉晴的女儿去派出所为母亲办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撤诉,黄玉晴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邯郸武安市检察院撤销对武安市法轮功学员白晶杰的起诉。在经历了五个月的冤狱后,白晶杰被无罪释放。这是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武安市检察院和武安市法院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洪亮后,武安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第二个案例。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开车外出去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万全县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万全警察刑事拘留。杨建平的车辆也被派出所扣押。警察从车中找到真相资料、视频光碟、条幅等在内共六、七百份。然而,通过家属和当地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五个多月后,检察院决定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免予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释放回家。
河北廊坊文安县法轮功学员刘英杰,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到集市去发真相台历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后报送文安县检察院,检察院不予批捕,现已被无罪释放。
河北廊坊法轮功学员巢冬梅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廊坊市看守所释放证明书(廊看释字(2017)67号)说“现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经廊坊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法轮功学员毛清云于2016年11月9日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老河口市国保大队和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拘留10天后,被劫持到枣阳市看守所异地关押。
2017年3月24日,老河口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够起诉的条件为由免予起诉。毛清云在
被非法关押了4个月零5天后被无罪释放,现已回到家中。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法轮功学员张桂丽2015年12月在南京女儿家被连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2016年5月被连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张桂丽上诉。连云港市中院于2017年3月31日撤案,张桂丽现已回到家中。
12.延庆区检察院在2016年9月29日对下屯村民法轮功学员秦守荣作出不予起诉和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
秦守荣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多次拘留、劳教、警察骚扰,从而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因而被大榆树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移送延庆检察院,企图加重迫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胡小鹿:2016年12月12日被延庆法院判二年有期徒刑。
左会英:2016年12月29日被延庆法院判二年有期徒刑。她人都要求上诉,北京中院对二人上诉作出发回重审决定。目前都在待开庭期间。
张君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天津市南开区万兴派出所警察抄家、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南开看守所。一周后,张君被非法批捕,被检察院起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下午,南开公安分局办案警察从看守所把张君接出释放回家。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南寨镇北流村法轮功学员侯贵花被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四个月后,辉县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免予起诉,将案卷退回辉县市公安局,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辉县市公安局将侯贵花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辉县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院两次非法审讯中,侯贵花向检察官们讲述了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和法轮功真相,检察官最后决定对侯贵花免予起诉。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晚八时侯贵花回到自己的家中。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晚,广东省揭东县法院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八月馀的
揭阳法轮功学员黄燕芝。现黄燕芝已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揭东县法院计画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瑞萍和杨壮楷,邪党法院称公开庭审。法轮功学员黄燕芝和吴悦吟,为了更多百姓了解开庭信息,有机会参加旁听,七月十三日上午,在揭东县发邀请函,请民众到法院旁听时,遭便衣绑架。吴悦吟被非法关押两个月左右,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揭东区法院对揭阳市的黄燕芝非法开庭。法庭上,黄燕芝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法庭相关法官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黄燕芝。十八年来,随着法轮功学员持之以恒地大面积向民众讲清真相,国内各个阶层的民众正在觉醒,理解和支持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中共体制内的人通过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知道,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抓捕、转化、劳教、判刑是对好人的迫害,是非法的。尤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在全国范围进行大规模的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牟取暴利,更是犯下了人类地球史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与否,表面上看是决定着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命运,其实是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谁也跳不出因果报应的规律。
当然,更多的检察官们日常工作上不涉及公民信仰的问题,在退党大潮面前也应当做出理性的选择,深层次说,这是“良心的选择题、生命的选择题”;浅层次上说,如果中国社会摆脱了共产邪灵的附体,实现个人价值也好,有捍卫法律尊严的条件也好,受到应有的尊敬也好,最先受益的,就是检察官们。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真正的检察官们看了此剧一定会心情复杂,当下的政治需要把他们捧的很高,但检察官们绝大多数都是高级知识份子,不是傻子,很多人心如明镜—正常国家的检察官真的是独立于党派、政府之外,甚至可以把总统送进监狱,那才是真正受到社会的尊敬,体现自身的价值。而司法系统受制与某党之下,不光检察系统的独立性受到挑战,很多时候检察官的法律专业受到蔑视,甚至不得不违背良知。
可是被欺骗也好,被利用也好,其中的个人绝对跳不出因果报应的规律,尤其是中共利用司法系统大面积的作恶时:
以下是明慧网整理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检察院人员遭到厄运的部分案例:
1.北京市检察二院副院长的肖胜喜得肝癌死亡
肖胜喜,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系主任,后任北京市检察二院副院长,
负责并参与了起诉原法轮功研究会的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四名成员。四人分别被非法判刑18年、16年、12年、7年。
2000年12月25日,肖胜喜死于肝癌。
2.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王涛酒驾惨死
王涛,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明慧网报导,2003年,王涛曾作为公诉人,起诉4名法轮功学员。
2004年6月23日,王涛酒后驾车,在北京京承公路上发生车祸。王涛驾车撞上隔离带,后又连撞三根铁桩,其中一根铁桩飞起,破窗插入王涛左眼部。王涛当场死亡,死状甚惨。时年32岁。
3.北京市顺义检察院副检察长庞芳病死
庞芳,曾任顺义检察院副检察长。主抓迫害法轮功。2001年至2004年,他退休前曾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刑,送去监狱。
2004年退休后不久,庞芳患胰头癌。2007年底病死。
4.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自杀”
李宝金,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原中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参与迫害法轮功。
李宝金,后被判死缓。
有人发现其在狱中被杀,对外称其“自杀”。
5.重庆市潼南县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陈志光暴死
陈志光,潼南县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2003年,潼南县法轮功学员谭昌蓉、吕远健、李健英被绑架。2004年,陈志光从劳教所把吕远健和李健英押回潼南改为逮捕,非法重判3人。谭昌蓉被判9年、吕远健被判7年、李健英被判3年半。
2005年10月,陈志光暴死于家中。
6.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原检察员沈建萍与丈夫双双入狱
沈建萍的丈夫马平,原铜梁县委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2002年,荣昌县副县长、法轮功学员张方良到铜梁县发法轮功传单,被非法抓捕。当晚,马平深夜开会研究迫害方案。张方良被非法关押在铜梁县看守所,惨遭毒打,后被迫害致死。
2007年2月,马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的妻子、南岸区检察院原检察员沈建萍,也被判刑5年。
7.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被判无期徒刑
张东阳,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法制处处长、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2013年,张东阳升任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后,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2015年1月19日,张东阳被判无期徒刑。
8.辽宁省丹东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颖兰被免职
王颖兰,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颖兰自2012年12月任东港市检察长以来,至少对法轮功学员孙桂清、祝延波、孙桂玲、谭博白、郭运兰、滕秀玲、刘慧英及未修炼法轮功的民众孙小四、孙小五、孙风昌等人的非法判刑负有直接责任。
王颖兰后被免职。
9.辽宁省清原县检察院批捕办主任刘洪山死于癌症
刘洪山,原清原县检察院批捕办主任。刘洪山曾在清原电视台诬陷诽谤法轮功,想藉此提陞官职,他还在亲属中诋毁法轮功。
2006年,刘洪山死于癌症。
10.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王立新和王洪举遭厄运
2016年4月12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王立新和批捕科科长王洪举开车去看守所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苏莹。二人的车途中在市看守所西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王立新左手臂撞成骨折,王洪举也被撞伤。
11.辽宁省海城市检察院田晓东死亡
田晓东,辽宁省海城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2013年12月,在家中突发心脏病死亡。当他妻子发现时,已经死亡多时。年仅四十三四岁。
12.辽宁省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被判重刑
刘实,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1年,刘实被判刑20年。
13.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书记丁拉山被免职
丁拉山,原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院办主任。一直参与对本地法轮功案件的非法起诉。
2009年8月14日,丁拉山被免职。
14.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检察院批捕科吴国华患癌死亡
吴国华,枣强县检察院批捕科工作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颠倒黑白,整编法轮功学员材
料,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加重迫害。
吴国华后身患癌症,死亡时年仅52岁。
15.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长范卫华参与迫害
祸及家族企业
范卫华,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长。2011年,范卫华指使属下接连3次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王红亮夫妇。期间海外法轮功学员曾打电话规劝范卫华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范卫华依然执意迫害,致使王爱英被非法判刑3年,王红亮被非法关押1年。
范卫华参与迫害,祸及家族企业。2013年9月30日,范卫华丈夫的峰山宝铁矿发生厂房塌陷,导致16人身亡。峰山宝铁矿仅赔偿金一项就达到1920万元。
16.河北省涞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殿臣遇车祸惨死
胡殿臣,涞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当地出名的迫害法轮功急先锋。公安局的人说:“我们都没敢打(法轮功学员)那么惨,你们真狠。”
2001年4月,胡殿臣乘豪华轿车去高碑店市吃海鲜,回来发生车祸,车子钻进路边停放的一拖挂车底下。胡殿臣人头被齐刷刷削去,尸体被挤烂。
17.河北省安平县检察院公诉科人员贾东升遇车祸身亡
贾东升,河北省安平县检察院公诉科人员。贾东升本已是退居二线人员,他却执意上班,并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经他迫害起诉的法轮功学员有:王芳、王玉峦、王路申、乔占合、郑素雅、朱建辉等。
2015年3月20日晚,贾东升在散步时被汽车撞伤,送医不治死亡。
18.河北省平山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根庭疾病缠身祸及家人
王根庭,原平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平山县“610”主任。积极参与迫害,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并施行酷刑。
王根庭本人常年疾病缠身,头痛、头晕、心区难受。2005年10月,其妻李树琴突发脑梗塞,半侧肢体不灵,生活不能自理。
19.河北省平山县检察院副院长梁林辉祸及儿子
梁林辉,河北省平山县原政法委原副书记、检察院副院长。参与迫害法轮功,施行酷刑。2001年,梁林辉在里庄兵营设立洗脑班,非法囚禁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梁林辉迫害法轮功祸及家人。儿子罹患血癌。
20.广东省原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光进自杀
刘光进,原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
刘光进后身患绝症,痛苦难忍。2011年2月5日凌晨,跳楼自杀死亡。
21.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莫远航被调查
莫远航,原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后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一直参与对江门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11年9月,莫远航被调查。
22.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蓝旭明被捕
蓝旭明,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蓬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2010年,蓝旭明因追随迫害法轮功“有功”,被中共评为所谓“市优秀基层检察长”称号。
2011年9月1日,蓝旭明被免职;2011年12月28日,被刑拘;2012年1月6日,被逮捕。
23.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原起诉科科长黄雄病死
黄雄,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原起诉科副科长、科长。曾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多人。
黄雄身患肺结核、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2007年12月20日,送医不治死亡。
24.广东省普宁市检察长周光林入狱
周光林,广东省普宁市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2000年,因经济问题入狱。
25.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检察院干部郑爱民遭遇车祸
郑爱民,河源连平县检察院干部。参与迫害法轮功,逼法轮功学员签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5年4月4日,郑爱民遭遇车祸,一度命危。
26.山东省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许正师遭遇车祸
许正师,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起诉科。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4年,许正师遭遇车祸,多处骨折。后得脑血栓。
27.山东省原栖霞检察院工作人员刘维东患结肠癌死亡
刘维东,原栖霞检察院工作人员,后调任“610”副主任。曾亲自督阵抓捕、陷害、殴打法轮功学员。
2012年2月,刘维东因结肠癌扩散,痛苦地死去。终年50岁左右。
28.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记刘命信死亡
刘命信,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他不仅亲笔批捕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并罗织罪名,致使法轮功学员荆奉莉等人被冤判7年多。
2009年6月2日,刘命信突发心脏病死亡。
29.山东省冠县检察院检察长许长进股骨头坏死
许长进,1999年时任县检察院检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许长进股骨头坏死。独子得肠癌,年终30岁。
30.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王建新被妻子杀死
王建新,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王建新多次在中共庭审、诬判法轮功学员时担任公诉人。
王建新后被妻子残杀,35岁惨死。
31.山东省原日照市检察长杏克英患口腔癌
杏克英,原日照市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后得口腔癌。
32.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康英死亡
康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
2012年10月,康英在海南旅游途中因脑癌死亡。
33.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发跳楼自杀
徐发,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2004年,徐发被免职“双开”;2005年8月13日跳楼自杀。
3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刚
吴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2005年,吴刚向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2万元钱,声称可减刑为一年劳教。但是拿钱不办事。
2007年大年初六,吴刚突发心脏病死亡。
35.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晓明死亡
陈晓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
2016年11月2日,陈晓明被确诊为脑瘤。同年11月中旬手术,但在同年12月2日死亡。
36.湖北省原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张伯源死亡
张伯源,湖北省原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批捕了许多上访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
2016年6月28日,张伯源患肝癌死亡。终年50多岁。
37.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金立章罹患心脏病
金立章,麻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直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打手。
金立章,40岁出头罹患心脏病,到北京做心脏手术。
38.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夏江兰患怪病
夏江兰,湖北省荆门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原市“610”办公室副主任。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是当地第一期洗脑班的主持人之一。
夏江兰后身体长毒疱,异常痛苦。
39.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秦小丽哥死夫亡
秦小丽,安陆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法轮功学员程旭丽是她的嫂子。2008年,程旭丽、程子鹏姐弟俩因讲真相被抓捕。秦小丽不但不帮忙,反而威胁哥哥秦金平,叫他不要管妻子程旭丽的事。
2011年8月,秦小丽哥哥秦金平死亡。2012年大年初一,秦小丽丈夫死亡。
40.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桂林死亡
肖桂林,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刑,连70岁的医学院教授都不放过。
2010年8月11日,肖桂林遭遇车祸。肖桂林当场死亡,年仅42岁。
41.四川省甚邡市检察院公诉科代理检察员付岚林祸及家人
付岚林,四川省甚邡市检察院公诉科代理检察员。参与公诉法轮功学员。
2008年,付岚林的父母双双患癌。2010年7月,付岚林的父母先后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死亡。
42.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黄亮患肺癌死亡
黄亮,原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检察院检察长、罗江县政法委书记、罗江县委副书记。参与迫害法轮功。
黄亮后患肺癌3年,于2008年2月17日死亡。终年45岁。
43.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王林生夫妻双亡
王林生,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检察员。批捕过许多法轮功学员。
2005年5月3日,王林生在携妻自驾车出游返程途经成南高速路时,遭遇车祸,夫妻双亡。
44.吉林省通化地区某县的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员蔺文德患肺癌死亡
蔺文德,吉林省通化地区某县的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员,常驻看守所。参与污蔑和迫害法轮功。
2002年9月30日,蔺文德因肺癌死亡。
45.吉林省通化市原检察院副院长毛少夫入狱
毛少夫,原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曾主管迫害法轮功。
毛少夫本人被判刑5年,失去公职。
46.吉林省通化市安图县原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姜春岩患脑梗阻
姜春岩,吉林省通化市安图县原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后调任安图县“610”办公室副主任。积极参与迫害,到处污蔑法轮功是“反动组织”。
2007年9月26日,姜春岩患脑梗阻。
47.吉林省德惠市原检察院检察长张清污病亡
张清污,吉林省德惠市原检察院检察长。张清污退休在家,但仍为共产党工作,捏造事实,上书迫害法轮功,不长时间得病身亡。
48.江西省检察系统高官丁鑫发被判重刑
丁鑫发,原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原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曾亲自在江西电视节目上露面,宣读中共镇压法轮大法的通告。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和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江西省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被非法抓捕、起诉、劳动教养、判刑,甚至多人被迫害致死,
对此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4年7月,丁鑫发被立案审查,12月移送司法;2006年1月9日,被判刑17年。
49.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妙雍死亡
陈妙雍,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曾在2000年一次性地非法劳教7名法轮功学员。
2005年,陈妙雍被确诊患尿毒症,约3个月后死亡。
50.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小顺喉癌死亡
周小顺,原南昌县公安局政法委书记、南昌县检察院检察长。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6年8月10日,周小顺死于喉癌。死前极其痛苦。
51.江西省余江县检察院科长洪树生因肺癌死亡
洪树生,江西省余江县检察院科长,长驻本地看守所,监控法轮功学员。
洪树生后患肺癌死亡。
52.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李忠恩死亡
李忠恩,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向判缓刑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财物。
2014年2月8日,李忠恩突发脑干出血死亡。
53.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成突发脑出血
张海成,原驻马店“610”副主任、确山县检察院任检察长。参与迫害驻马店法轮功学员,绑架、监视、批捕法轮功学员。
张海成后一度突发脑出血昏迷不醒住院治疗。
54.河南省开封市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程传昭因胃癌死亡
程传昭,河南省开封市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据可靠消息说,程传昭负责迫害法轮功。
2004年5月,程传昭死于胃癌。生前吐出来的是黑水。
55.新疆石河子农八师驻监检察处处长周建国车祸死亡
周建国,新疆石河子农八师地区监狱检察处处长,在石河子北野监狱驻所任职。法轮功学员钟凯被北野监狱野蛮摧残折磨致跳楼而死时,周建国正在驻北野监狱任职。
2012年9月30日,周建国和妻子和堂弟及其妻子4人坐车去木垒县,发生车祸,周建国当场死亡。
5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少林被开除公职
史少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少林是新疆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2015年12月25日,史少林被立案调查。2016年5月,被开除公职。
57.新疆乌鲁木齐市区检察院中层干部张晓刚猝死
张晓刚,原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检察院中层干部、乌鲁木齐市政府“610”办公室主任。大肆迫害法轮功。
2009年7月,张晓刚突发心脏病猝死。
58.新疆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检察院头目黄军死亡
黄军,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检察院头目。生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7年9月23日,黄军因脑血栓死亡。
59.新疆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检察院工作人员万喜良因心肌梗塞死亡
万喜良,新疆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检察院工作人员。生前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7年8月27日,万喜良在石河子市八师医院心肌梗塞死亡。
60.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检察长辛勇车祸死亡
辛勇,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检察长。协同“610”,多次带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拘留、判刑和劳教。
2007年10月12日,辛勇参加表彰庆功宴会后驾车遭遇车祸,当场丧命。年仅38岁。
61.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世斌长子身亡
孙世斌,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曾亲自签发逮捕13名法轮功学员的命令。对
抵制迫害已绝食半年之久、生命危在旦夕的法轮功学员范文芳也不放过。
就在对这13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8、9天后,其长子遭遇车祸死亡。
62.广西百色市隆林县检察院监督科科长黄云达猝死
黄云达,广西百色市隆林县检察院监督科科长。参与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2013年3月25日,黄云达在办公室上班时猝死。
63.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检察院检察员李国俊女儿自杀
李国俊,曲沃县检察院检察员。2007年,曲沃县法轮功学员王忠元被李国俊等中共公检法人员非法抓捕、公诉、判刑10年。
2008年奥运前,李国俊在德国留学女儿回国,得抑郁症自杀。
64.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员纪伟患脑瘤
纪伟,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员。参与对多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诉讼。
纪伟后得了脑瘤,长期被病痛折磨生不如死。
65.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伟东遭妻子刺杀身亡
刘伟东,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
2013年4月20日,刘伟东遭妻子刺杀身亡。
66.云南省大理检察院检察长文润祥患糖尿病
文润祥,大理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40岁不到患上了糖尿病。
被统计出来的一定是冰山一角,那些主动迎合邪恶势力迫害信仰的人是什么人品,如今是什么下场,现在是什么心理状态,检察官们一定比旁人更清楚。
中国的法律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法轮功不用讲法律”的旧派官员从高层到基层已经越来越不得势,尤其是当局推出“重大案件终身负责制”之后,很多检察官都能遵照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敢于做出自己公正的判决。在全国范围,已经不是个案,下面是明慧网统计的“近期各地检察院撤案释放法轮功学员案例”:
1.河北法轮功学员酒长迎被无罪释放
河北衡水冀州市法轮功学员酒长迎,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挂“天灭中共”条幅,遭人恶告,被绑架、抄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冀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冀州区法院对酒长迎非法庭审。庭审中北京律师黎雄兵、董前勇都为酒长迎做了无罪辩护。
二月四日,家属去法院,看到庭审报告已出来,主审法官说律师和家属意见不采纳,家属说酒长迎所做一切都受宪法保护,律师作的无罪辩护意见足以证明这一点。律师告诉主审
法官刘丽爽:今天所做的这一切迫害,都会成为今后的罪证。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区检察院撤诉,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2.辽宁法轮功学员林永艳、李士棉获释
辽宁铁岭县催镇堡镇小屯村两位善良女士李士棉、林有燕(林永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去白旗镇鸡冠山向村民送发免费新年台历,遭绑架,被铁岭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铁岭县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并向铁岭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方面曾表示很快开庭。
在法庭上,林有燕、李士棉家属为她们聘请的山东律师孙典军和天津律师马卫,对办案人员耐心的从道德良知,宪法、法律、法规,详细的解说以及林有燕、李士棉的家属到法院讲述亲人修炼法轮大法受益、法轮大法教人向善的情况,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
负责。法官认真倾听,态度和蔼,表示一定司法公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也对当事人的家庭负责,并建议让家属马上写“申诉书”。
铁岭县法院经研究,依法将构陷她们的所谓“案子”退回铁岭县检察院,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3.辽宁法轮功学员任平、纪丽君被无条件释放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任平、纪丽君,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在丹东市内步行街金元宝商店附近给金山派出所警察刘景玉讲法轮功的真相,被金山派出所三个便衣警察绑架,金山派出所警察将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例经元宝分局批准,交到丹东元宝区检察院,
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以证据不足,办理取保。家人交了五千元保释金后,纪丽君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检察院又对任平以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撤销案件。元宝分局对任平以刑事处罚改为行政处罚,这样任平在被非法关押四个月零三天后,被无条件释放。
同时,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纪丽君到派出所办理领取当时交的五千元保释金,对纪丽君取消保释。
4.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伍静青案件撤诉
伍静青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被绑架。大约六月二日被转刑事拘留。在庐阳区国保大队张宏的指挥下,安庆路派出所在伍静青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抄了家,抄家时警察在伍静青家放了100多个真相光碟和许多空白光碟妄图构陷伍静青,然后对她非法刑拘。两个月后被合
肥庐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检察院收到了公安构陷的卷宗,在后来的三个月内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多次退卷,但每次他们又送上去了,妄图使构陷得逞。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伍静青拿到了案件撤诉的正式文本。伍静青已回家。
5.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黄玉晴案件已撤诉
黄玉晴,女,五十五岁,安徽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管护师。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下班后,在柳林苑小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举报,被合肥市琥珀派出所便衣非法扣押,后被送往合肥市一拘留所治安拘留,七月二十八日,拘留时间到期后,黄玉晴并未被释放,反而被琥珀派出所警察带走,强迫其家人在拘留书上签字,将治安拘留改为刑事拘留。二十多天以后,被蜀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黄玉晴女儿去派出所、公安局法制办、检察院批捕科去要人,派出所所长俞奇一开始态度很差,很凶狠地说:不接待。并且让另一警察推她下楼。公安局法制办回覆是他们是办案单位,只管执行上级命令,检察院下达批捕,他们就下达逮捕通知书;到了蜀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又说批捕不是他一个人决定的。
这期间黄玉晴的女儿一直跟他们说,黄玉晴是好人,公民有信仰自由。对这些义正词严的说法,执法人员表示沉默。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黄玉晴的女儿去派出所为母亲办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撤诉,黄玉晴已回到家中。
6.检察院撤诉武安市白晶杰获释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邯郸武安市检察院撤销对武安市法轮功学员白晶杰的起诉。在经历了五个月的冤狱后,白晶杰被无罪释放。这是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武安市检察院和武安市法院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洪亮后,武安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第二个案例。
7.检察院免予起诉,张家口杨建平结束五个月的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开车外出去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万全县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万全警察刑事拘留。杨建平的车辆也被派出所扣押。警察从车中找到真相资料、视频光碟、条幅等在内共六、七百份。然而,通过家属和当地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五个多月后,检察院决定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免予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释放回家。
8.检察院不批捕文安县刘英杰被无罪释放
河北廊坊文安县法轮功学员刘英杰,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到集市去发真相台历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后报送文安县检察院,检察院不予批捕,现已被无罪释放。
9.“强制措施不当”廊坊市巢冬梅获释回家
河北廊坊法轮功学员巢冬梅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廊坊市看守所释放证明书(廊看释字(2017)67号)说“现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经廊坊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10.湖北老河口市检察院免予起诉法轮功学员毛清云回家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法轮功学员毛清云于2016年11月9日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老河口市国保大队和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拘留10天后,被劫持到枣阳市看守所异地关押。
2017年3月24日,老河口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够起诉的条件为由免予起诉。毛清云在
被非法关押了4个月零5天后被无罪释放,现已回到家中。
11.江苏省连云港市中院撤案法轮功学员张桂丽回家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法轮功学员张桂丽2015年12月在南京女儿家被连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2016年5月被连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张桂丽上诉。连云港市中院于2017年3月31日撤案,张桂丽现已回到家中。
12.延庆区检察院在2016年9月29日对下屯村民法轮功学员秦守荣作出不予起诉和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
秦守荣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多次拘留、劳教、警察骚扰,从而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因而被大榆树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移送延庆检察院,企图加重迫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3.北京中级法院对延庆区法轮功学员胡小鹿、左会英案件分别作出发回从审决定
胡小鹿:2016年12月12日被延庆法院判二年有期徒刑。
左会英:2016年12月29日被延庆法院判二年有期徒刑。她人都要求上诉,北京中院对二人上诉作出发回重审决定。目前都在待开庭期间。
14.天津南开区检察院撤诉张君获释回家
张君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天津市南开区万兴派出所警察抄家、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南开看守所。一周后,张君被非法批捕,被检察院起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下午,南开公安分局办案警察从看守所把张君接出释放回家。
15.河南辉县检察院退卷侯贵花被无罪释放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南寨镇北流村法轮功学员侯贵花被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四个月后,辉县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免予起诉,将案卷退回辉县市公安局,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辉县市公安局将侯贵花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辉县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院两次非法审讯中,侯贵花向检察官们讲述了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和法轮功真相,检察官最后决定对侯贵花免予起诉。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晚八时侯贵花回到自己的家中。
16.广东揭东县法院无罪释放黄燕芝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晚,广东省揭东县法院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八月馀的
揭阳法轮功学员黄燕芝。现黄燕芝已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揭东县法院计画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瑞萍和杨壮楷,邪党法院称公开庭审。法轮功学员黄燕芝和吴悦吟,为了更多百姓了解开庭信息,有机会参加旁听,七月十三日上午,在揭东县发邀请函,请民众到法院旁听时,遭便衣绑架。吴悦吟被非法关押两个月左右,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揭东区法院对揭阳市的黄燕芝非法开庭。法庭上,黄燕芝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法庭相关法官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黄燕芝。十八年来,随着法轮功学员持之以恒地大面积向民众讲清真相,国内各个阶层的民众正在觉醒,理解和支持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中共体制内的人通过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知道,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抓捕、转化、劳教、判刑是对好人的迫害,是非法的。尤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在全国范围进行大规模的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牟取暴利,更是犯下了人类地球史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与否,表面上看是决定着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命运,其实是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谁也跳不出因果报应的规律。
当然,更多的检察官们日常工作上不涉及公民信仰的问题,在退党大潮面前也应当做出理性的选择,深层次说,这是“良心的选择题、生命的选择题”;浅层次上说,如果中国社会摆脱了共产邪灵的附体,实现个人价值也好,有捍卫法律尊严的条件也好,受到应有的尊敬也好,最先受益的,就是检察官们。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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