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8月03日讯】湖南法轮功学员许郴生,2012年被警察抓捕后,12小时之后随即死亡,家属维权4年,终于在2016年底获得31.9万元高价赔偿金,这一事件最近被媒体报导,在中共迫害法轮功18年来,这是一起罕见的国家赔偿案例。那么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政策未变,迫害仍在持续的情况下,出现这样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受中共迫害的群体和个人如何利用国家赔偿法维权呢?时政评论人士横河认为:有国家赔偿也就有追究刑事责任,反人类罪没有追诉期。
横河:有国家赔偿也就会有追究 反人类罪没有追诉期
2017年08月04日新闻HOT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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