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李明哲案告诉世界 中共无法无天

2017年09月14日赵培
【新唐人2017年09月13日讯】下面请看赵培为我们带来的微视频。

赵培:2017年9月11号,李明哲案在湖南省岳阳市法院开庭审理。李明哲台湾人,民进党党员,非政府组织工作者。今年3月,李明哲通过澳门到大陆探望朋友的时候被大陆公安给抓了,中共给他安了一个罪名叫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估计台湾人很奇怪这个罪名是咋回事?通俗来讲就是反对共产党。如果把共产党搬到台湾来讲,大选的时候,谁投票给非共产党的后选人,您就是“颠覆国家政权”了。 李明哲自己在法庭说,“散布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中国政府的文章与言论,撰写恶意抹黑制度的资料文字,意图颠覆国家政权”。

中共的公安有一万种方法让李明哲在法庭上说出这一段违心的话。 一般来说,这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中共迫害大陆人的常用罪名,这次施加在台湾人身上。中共的媒体用法律当作遮羞布,为这种迫害人权的行为狡辩。海外一些人也掉到这帮五毛的坑里,跟着人家去讨论违不违法的问题。 中共有法律吗?肯定的告诉你没有。毛泽东说,“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1954年,中共搞出了所谓的宪法,1975年、1978年、1982年,3次大的修改。中共自己说是修改,其实这4部宪法面目全非,等同于重新写了一边。为什么呢?中共的政治需要不同了,就重新写。这还是宪法吗?不是,美国的宪法用了200多年了,顶多是加一些修正案而已。 很多人还在争辩“恶法非法”这个道理对不对。我是不知道“恶法”的标准是什么,但是中共写出来的宪法、法律条文一定不是法律。法律是通用规则,这些规则必须讲道理。中共定的规则一天一个样,这能是规则,这就是政治口号而已。

中国的律师依照中共的法律条文上法庭打官司,都会被抓,这些条文换是法律吗?不是了。那它是什么呢?就是打击人的藉口而已。 海外争论李明哲违不违法没有意义,不如问一下,他到底哪里得罪共产党了。有些学者还真像个事的说,中共要怎么改。你就说吧,反正共产党也会不会改,说多了就找条藉口把你关了。李明哲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中共1999年嫌“反革命罪“这个藉口不好听,改了名而已。 

咱们接着说中共所谓的宪法,这里面规定,共产党统治中国。2004年,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写进宪法,这个宪法就不是法律了,就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如果谁要中国人遵守这个东西,真要反省一下了,自己是不是帮共产党站台。 有些人要问了,没有法律,咱们怎么办呢?我想大家都是好人,道德标准、普世价值比法律条文要高的多,咱们就按照心中的正道继续前行吧,不要让中共的藉口成为大家的绊脚石。

如果您非要找个法律来执行的话,按照唐太宗的《贞观律》做吧,简单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