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修订入籍法10月11日生效

2017年10月04日移民
【新唐人2017年10月04日讯】6月时,新修订的加拿大联邦政府《公民法案C-6》由总督签字生效成为法律。

新入籍法的几个重大改变为:

1. 语言测试年龄段缩短:18岁到54岁的入籍申请人须通过英语或法语语言测试。(在此之前,4岁至64岁的申请人都须通过语言测试。)

2. 所需居住时间缩短:移民五年内在加拿大住满三年即可成为公民。(在此之前,移民必须在六年中住满四年,而且每年要住满183天)。而移民前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可按50%算,最多可折算一年。

3. 报税记录要求降低:申请入籍时,只需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三年税收,而不是之前的四年。

4. 取消“留加意图”条款:入籍时,无需声明有住在加拿大的愿望。

5. 未成年移民可以自行申请入籍:如父母入籍申请被拒,子女无须像从前等到18岁才可自行申请入籍。

6. 政府无权取消公民国籍:政府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当事人在国籍申请过程中造假。

这些变化是自由党政府彻底改革《公民法》的一部分措施。而联邦政府表示希望简化入籍程序。修订后的公民法对移民入籍要求变得更加宽松。

(记者王竹报导/责任编辑:唐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