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案”升级 催债人涉黑加控强奸罪

2017年11月27日社会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7日讯】外界高度关注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又有新进展,该案主犯吴学占被加控指使他人进行非法拘禁罪,另一名被告则被加控强奸罪。

据陆媒报导,涉及于欢“辱母杀人案”的10名讨债者,除已死亡的杜志浩外,该案主犯吴学占等涉黑团伙已于今年3月26日前相继落网。

报导称,11月27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对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进行了补充起诉,增加了吴学占指使其他被告人对王某某进行非法拘禁罪的指控,还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强奸罪的指控。

吴学占等15人共被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8个罪名,嫌犯包括吴学占、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

其中,与于欢、苏银霞一家有关的有12人,前3个罪名所涉案情与苏银霞、于欢相关。

据此前报导,吴学占涉嫌以恶劣手段侮辱欠债人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近日,苏银霞的委托律师表示,要求吴学占、赵荣荣两人归还从苏银霞处非法放高利贷所得的13.4万元人民币“利息”,以及非法占有的一处民宅。

于欢姑姐于秀荣亦于27日向媒体透露,于欢母亲苏银霞要求法院判决吴学占等11名被告人,并对苏银霞实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凌辱等手段,给予赔礼道歉,并承担精神抚慰金。

2016年4月14日,现年23岁的于欢与母亲一起被高利贷债主吴学占派去的追债人非法软禁。于欢因目睹母亲受尽追债人百般凌辱,情急之下以刀刺追债人,导致1死3伤。

山东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遭社会各界强烈反对,各界法律界人士纷纷为于欢上书,称此案情有可原,应酌情轻判。随后,于欢提出上诉后,二审改判于欢防卫过当获有期徒刑5年。

(记者唐风报导/责任编辑: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