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中共判囚 妻:追求理想须付代价

【新唐人2017年11月28日讯】台湾民进党前党工、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共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11月28号在湖南岳阳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李明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发表判后声明,指追求理想必须支付代价。

28号上午,湖南岳阳市中级法院在官方微博转播庭审,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同案另一被告、湖北人彭宇华被判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两人在庭上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湖南公民欧彪峰:“作为一个台湾公民,在中国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我感觉是非常荒谬的,这可能也说明中国(中共)当局对台湾的强硬态度。可能也是警告,任何人你就不要试图来关注中国的人权状态,这种判决带有恐吓性质。”

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门入境广东后失联,5月被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由此成为首个被中共用此罪名控罪的台湾人。

9月11号,李明哲在庭审时认罪,这也是他被关押177天后的首次露面。当时李净瑜认为李明哲是被迫认罪。

11月27号晚李净瑜抵达岳阳,28号旁听宣判。同行友人王丽萍则发生遭陆方拒绝入境,并遣送香港的意外插曲。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表示,根据9月11号开庭的起诉书内容,中共引用的都是李明哲在台湾上网的言论。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一个在台湾和平发表言论的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所以(现在)不管它判多少年,其实都只是在凸显它这个罪名的荒谬性而已,那也凸显中国(中共)政权统治的正当性是岌岌可危,它必须要用这种很荒谬的方式才能够维持它统治的方式,不断的镇压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的维权人士。”

李净瑜发表判后声明写道:追求理想必须支付代价。为弱势者争人权是推动人类文明提昇的必要奉献行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他早就觉悟必须为此承受“被认罪”、“被囚禁”的折磨。我们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对,我们没有权利抱怨。


新唐人记者陈汉、王子琦、周天采访报导